世界哲學史 第56章 啟蒙運動時期的哲學 (3)
    人類高傲地宣告,他的理性已臻成熟,「人類走出了自己混沌未開的未成年期」——如康德解釋啟蒙運動時所言,這種認識在各個方面都對善於思考的人產生影響。迄今為止,我們僅僅從認識論和形而上學方面考察了英國啟蒙運動時期的哲學及其代表人物,因此我們得到的是一個很不完整的畫面。為了讓這幅畫面完整起來,我們還必須簡短地考察一下啟蒙運動哲學與宗教的關係以及它在倫理學和社會學方面的思想。我們想強調指出三種觀點。

    1)除了試圖從理性出發建立宗教本身,也就是要創建一種理性宗教,這將會使人類認識的整個大廈達到一個光輝的頂峰,人們還曾經試圖使宗教與人類理性達成一致經院哲學已為此作過努力。,這樣一種思想潮流與英國所謂的自然神論的宗教運動有著緊密的聯繫。自然神論這個詞指的是,雖然一個作為世界原始本原的上帝是被承認的,但是上帝干預現存世界運行的可能性則被否定了。因此,對自然神論者來說,不存在奇跡,也不存在天啟。宗教真理的真正源泉是理性而非天啟。

    在啟蒙運動時期的英國,這種思想得到了廣泛的傳播,實際上,它可以追溯到同時代的霍布斯以及赫伯特·封·柴爾波利那裡。對於傳統基督教的態度並沒有因此而不加考慮地被確定下來。雖然許多思想家提出,要從理性出發建立宗教,並對天啟的思想展開批判,但是他們又認為,基督教是一切宗教中最合乎理性的,持這種觀點的人中也包括洛克,他在其《基督教的合理性》一書中就此問題作過討論。站在他們對立面的是那些「自由思想家」,他們認為基督教並非合乎理性,而且他們也與之展開了鬥爭。還有一批持折中態度的思想家,他們的立場介於這兩種極端思想之間。在敘述法國的啟蒙運動時,我們還將遇到這些錯綜複雜的問題。

    2)大衛·休謨在其《宗教的自然史》和《自然宗教對話錄》中從兩個方面對傳統宗教展開了大膽的攻擊。其中的第二部著作是在休謨去世後才發表的。對於傳統的大眾宗教——不僅僅指基督教,休謨持一種蔑視的態度。站在理性立場上的思想家們對傳統宗教展開了批判,他們或從傳統宗教的整體入手,或從其部分入手,這主要是看情況而定,也就是說,要看他們在多大程度上認為傳統宗教與理性相矛盾。就此問題,他們認為,人應該對傳統宗教作歷史的考察,而且要盡可能不帶任何先入之見。他的主要思想可概述如下:為了能夠合乎道德地行動,一個有獨立思想的人並不需要什麼特別的宗教動機。對他來說,道德的動力來自理性。

    沒有獨立思想的大眾大概需要通過宗教來增強他合乎道德的行為的願望。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這樣的人對純粹的宗教思想和對理性思想一樣麻木不仁。因此說,要麼是純粹的理性宗教占主導地位,這樣一來也就不需要其他宗教了,因為宗教的實踐倫理方面這對休謨來說也是唯一重要的事情。與以理性為基礎而建立的道德基本上是一回事;要麼是宗教與狂熱和迷信混為一體,這在普通大眾那裡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如果是,那麼道德的作用也就太成問題了,追逐狹隘的功績、虛假的虔誠和表面的聖潔,以宗教的名義迫害異教徒以及其他各式各樣的顛倒是非的行為便會層出不窮,其結果是,有宗教比根本沒有宗教還要糟糕。英國剛剛經歷的宗教戰爭所造成的可怕的破壞對休謨產生了深刻的影響,這是他產生上述思想的主要原因。

    研究「神跡信仰」和傳統的「上帝之證」是休謨宗教哲學思想的主要內容。

    「神跡」——在宗教的背景下——「是違背自然規律的,因為它被認為是神的某種特殊意志行為的結果。」在什麼條件下,我們才能允許相信「神跡」呢?一言以蔽之,我們如何才可以相信一個描述「神跡」的人呢?而這種人又大都來自過去。這要取決於證人的可信性!一個事件越不可信——一個自然規律的短暫失效不言而喻也會極端不可信,我們對證人的可信性就要求越高。證人撒謊肯定要比破壞一種自然規律更加不可能。

    對休謨來說,傳說中的「神跡」不符合這個標準。懷疑會使人因為期待而太容易被蒙騙。如果上帝創造了一個奇跡,目的是為了強調基督教信仰的可信性,難道上帝就沒有認識到,他這樣支持一種宗教,同時不是在詆毀另一種也以證明他的「神跡」為己任的宗教的聲譽嗎?

    傳統的試圖證明上帝存在的證據並不能使休謨信服。對他來說,本體論的證明即認為上帝的存在必然產生自一種完善本性的概念。是不值得討論的。他認為神學上的證明即認為自然有其目的性和秩序。是值得考慮的,但也不是那麼絕對必要。能夠建造機器的人所作的造物主的比喻難道不是太牽強附會了嗎?為什麼世界的創造者恰恰是唯一的上帝呢?這個世界上的貧困、痛苦和不幸難道不是顯而易見的嗎?這與上帝的善和上帝的全能又怎麼會不自相矛盾呢?

    3)由於宗教觀念發生了變化,這樣就產生了對宗教寬容的要求。為此,約翰·洛克於1689年在他著名的《論寬容的書信集》中首次發出了呼籲,人們把這看做是啟蒙運動的真正開始。

    與英國思想的這種完全注重實用的特徵相適應,倫理和道德哲學上的闡釋在英國啟蒙運動思想中佔據著重要地位。在這個領域內產生了內容豐富的文獻,我們只想強調其中的幾個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及其思想。

    首先要提到的是安東尼·阿什利·庫珀,莎夫茨伯利勳爵AntonyAshleyCooper,Shaftesbury,1671—1713年,他的家庭曾是洛克的恩人。他的主要思想集中於對宗教的道德價值的闡釋上,前面我們已經提到過休謨這方面的思想,但是莎夫茨伯利提出這種思想在時間上要比休謨早。他的思想是,人的道德原則的建立不應該以宗教為依據。他不僅反對從宗教中推導出道德原則,而且他也同樣反對從個人的外部,從外在原則、社會關係、流行觀念、公共意見或純粹理性中推導出道德原則。莎夫茨伯利試圖在牢固不破的人性中尋找道德的根源,對於這一點他深信不疑。道德無非就是人對一種和諧生活的追求,它是存在於每個人身上的自然天性。來自人的自然天性的道德確定性要大於宗教所能賦予他的道德確定性。我們可以直接感覺到,什麼是道德上的善。但是,對於上帝是什麼以及上帝的命令如何,我們就不那麼確定了。人與生俱來的道德感就是判斷宗教觀念有無價值的標準——這要看它是增強還是削弱人的道德感!這種觀點與教會的觀點是完全背道而馳的,因為在教會看來,凡是善的東西都來自上帝的啟示。

    休謨也把他的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哲學的實踐和倫理方面,而不是認識論方面。關於道德與宗教的關係,休謨基本上是繼承了莎夫茨伯利的觀點。和莎夫茨伯利一樣,他也反對將道德建立在理論理性之上。他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按他的觀點,激情是我們行為的唯一源泉,若認為理性能夠決定我們的意願和行為,這純屬幻想這與笛卡兒和斯賓諾莎是多麼不同啊!。和莎夫茨伯利一樣,休謨也認為,道德的源泉在於人的一種特殊的道德感。與莎夫茨伯利不同的是,他將道德判斷從行動著的人身上搬到了周圍人即旁觀者身上。當人單獨一人時,他不知道自己是否美,同理,當人單獨一人時,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否是好的。人的一切道德行為都關涉他周圍的人,每一種道德判斷都產生自我們自己與其他人的同感,也就是我們會設身處地為有判斷能力的旁人著想。

    休謨的這個思想通過亞當·斯密而得到了發展,他的《道德情操論》使同感—集體感——成為他的整個倫理學的基礎。斯密堅信,良心的聲音只是別人對我們自己的判斷所發出的回聲。斯密作為著名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一書的作者要比他作為一個道德哲學考察者更為有名,這本書是所謂的古典國民經濟學的主要著作。

    2法國

    [1]英國啟蒙思想傳入法國

    路易十四時代,法國精神生活的特點是文化上的自給自足,路易十四死後,法國人開始對英國文化產生了濃厚而熱烈的興趣。人們開始研究英國的國家和教會狀況、研究英國的自然科學和哲學。人們開始認識到,在社會和精神發展方面,英國已經實現了許多目標,而法國才剛剛起步。於是,英國發展出來的思想便如洶湧的浪潮紛紛流入法國,並由法國流向整個西歐。啟蒙運動成為一種歐洲運動。經由法國人「發現英國」,這簡直可以被看做是18世紀初歐洲思想史上的重大事件。當然,由於民族個性和歷史條件不同,啟蒙運動在歐洲的每一個偉大民族那裡都有各自的特色。下面我們將要討論的法國啟蒙運動與英國啟蒙運動的不同之處主要在於一點:法國啟蒙運動更為激進。英國思想始終是與傳統緊密相連的,即使在啟蒙運動時期也是如此。儘管他們對歷史上的宗教進行了批判,但是大部分思想家對宗教還是持一種積極的態度,不管他們是憑感覺,還是出於理性的考慮。在法國,教會作為宗教的代言人與舊有的社會勢力關係密切,因此,與傳統決裂的形式就變得更加粗暴,並且它所產生的後果也更加嚴重。當然,在法國,這種嚴重的後果也是漸漸才顯示出來的。

    不言而喻,法國的啟蒙運動也有自己的先驅和開拓者。笛卡兒的追隨者、懷疑論者和批評家皮埃爾·培爾就是其中之一。在沒有受到英國思想影響的情況下,他對宗教進行了批判性的和歷史的考察,並且也堅定地認為,人的道德觀念不應依賴宗教。把英國思想首先介紹給法國人的是:孟德斯鳩和伏爾泰。

    [2]孟德斯鳩

    孟德斯鳩的第一部著作就已經證明,他是一個危險的社會批判者,不過只是在英國逗留之後,他的世界觀才得以達到最後成熟,其中也形成了一些真正積極的內容。從那時起,他的明確目標就是要讓自己的祖國和整個歐洲都以英國為榜樣發展自己。

    經過幾年的歷史研究之後,他寫出了兩部主要著作:《羅馬盛衰原因論》和《論法的精神》,後者包含31卷書。以上兩部著作都以豐富的歷史材料為依據,總體來說,表達了同一個基本思想:在歷史上,與人民的幸福安康息息相關的關鍵因素並不是某一個統治者的個人意志和獨裁,而是整個社會和國家狀況的本性。國家和法律不是專制統治的工具,也不是可以任意篡改的;毋寧說,國家和法律制度的形式依賴於一個國家的自然和歷史條件,如土壤、氣候、風俗、教育和宗教都是決定性的因素。與相關民族的民族個性和歷史發展狀況最為適宜的制度就是最好的制度。因此,沒有一種抽像的和到哪裡都能適用的最好的國家理想和模式。

    在古代各民族中,他更喜歡羅馬人,在新近的國家中,他更喜歡英國人的國家理論和政治實踐。英國的權力分立對於實現政治自由比其他任何地方都更為有利,孟德斯鳩最為關注的問題也就是權力分立。權力分立的理論構想並非孟德斯鳩的首創,基本上說,這是他從約翰·洛克的國家理論那裡借用來的,不過他也對其作了一些修改。洛克曾經提出,國家的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應該嚴格分離,國家的君主作為行政機關的所有者不應該將自己置於法律之上,而應該受到由議會制定的法律的約束,這樣,個人的自由和財產就免於受到國家權力的任意侵犯。在以上兩種權力劃分的基礎之上,孟德斯鳩又提出了第三種權力,司法權。他並沒有特別強調,行政權和立法權不允許統一起來,而是說,應該保證司法權與前兩者之間的相互獨立性。如果不這樣,那麼獨裁統治和自由的毀滅就是不可避免的後果。

    [3]伏爾泰

    我們找不到像伏爾泰這樣把話說得那麼動聽的第二個思想家,尤其是,沒有人能夠像伏爾泰那樣熱情激昂和堅韌不拔地表達自己的思想,並且還取得了如此輝煌的成就。為此之故,人們在哲學史上為伏爾泰保留了一席之地。

    伏爾泰不僅掌握了英語,而且還瞭解了那個時代的英國主流文化。英國作家和哲學家能夠無所顧忌地公開發表自己認為是正確的看法,這種思想自由以及政治自由的氣氛令伏爾泰讚歎不已。這裡沒有巴士底獄,一個正直的市民也不會被貴族們任意地拘押起來。在《哲學通信》中,伏爾泰把英國的這種自由與他的故鄉里那種腐敗的貴族統治以及與之相關的僧侶制度作了尖銳對比。我們必須考慮的一個事實是,那時的英國已經完成了自己的「資產階級革命」——第三等級,即資產階級已經取得了在國家之內理應得到的地位。而法國離它的資產階級革命還有半個多世紀之遙。因此,伏爾泰所作的尖銳對比就像是革命的導火索,儘管伏爾泰本人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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