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哲學史 第44章 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哲學 (3)
    我們不能說,路德的宗教改革為歐洲的自由研究和哲學擺脫一切神學束縛開闢了道路。路德只是促進了對《聖經》的自由研究,除此之外他並不重視其他事物。他稱哥白尼的理論「不過是一個企圖讓人改信天文學的傻瓜偶然產生的絕頂聰明的念頭」。毋寧說,精神的解放主要是在人文主義和文藝復興的影響下產生的,在意大利和英國這一點表現得尤為突出。某些批評家甚至把路德的宗教改革看做是一種歷史的倒退,它阻撓了歐洲精神正在日益走向解放的發展路程。

    儘管如此,新教教義也作出了重要的貢獻,它打破了教會在中世紀所有精神生活領域內的統治,在表面上,它使教育機構從教會的統治下脫離出來並使其世俗化;在精神上,它為良心的自由提出了理論根據。如果沒有路德的思想解放運動,那麼康德哲學中關於獨立道德人格的理論就不可能產生,德國唯心主義以及德國思想史上的其他許多重要事件也不可能發生,而且,雖然路德被公認為是哲學的死敵,但是對於哲學史來說,與同時出現的宗教改革家烏爾裡希·孜文格利和約翰內斯·加爾文相比,路德在很大程度上更是一個里程碑和轉折點。路德也是德意志民族貢獻給世界的最偉大最富於創造性的語言天才,並且,由於他的偉大而質樸的人格魅力,由於他的行為在政治領域所產生的難以估量的影響,他在德國歷史上也佔據著獨一無二的地位。

    眾所周知,由於受到宗教改革運動外在威脅的影響,天主教也進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並作了內部清理和力量集中。伴隨著反宗教改革運動的興起,天主教也形成了一股強大的勢力,從某種程度上說,它對宗教改革進行了非常成功的反擊。在這一過程中,經院哲學經歷了一次最後的輝煌,西班牙的耶穌會會士弗朗西斯科·蘇阿雷茲的著作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5]近代初期的社會和政治變革

    新的法律和國家思想

    歐洲各民族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化為所有這些精神變革的發生奠定了基礎。

    資產階級是新經濟的支柱,他們發展為一個自由的和自信的社會階層,對上他們與貴族和僧侶階層劃清了界限,對下他們與大多失去自由的農民區別開來。尤其在意大利和西歐以及德國的西部和南部,資產階級的城市成為新的世俗文化的中心。決定精神生活的權力第一次從僧侶階層的手中轉移到了普通教徒的手中。騎士階層的權力之所以被削弱,不僅僅是由於火器的問世——其軍事優越性因此而喪失,而且主要是由於經濟的發展,由於城市的日益繁榮以及居住在城市裡的資產階級的日益上升。尚在十字軍東征時期,歐洲就與東方建立了貿易聯繫,這尤其為意大利的港口和貿易城市帶來不斷增長的富裕。地理大發現的時代也使得大量的貴重金屬從美洲新大陸流入歐洲,從而使歐洲的貿易得到了進一步的繁榮。早期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和交通經濟開始取代中世紀以農業和自然經濟為主的經濟秩序。

    中世紀相對穩定的社會結構開始搖晃起來。迄今為止,身為某個社會階層被認為是上帝的旨意和不可改變的個人命運,而如今,又是在文藝復興時期的意大利,日益增多的重要個人脫穎而出,不管是何出身,他們僅僅憑借自己的聰明才智就提升了自己的社會地位。

    最為激烈的社會動盪之一是從當時的社會最底層即農民因為那時還沒有產生真正值得注意的城市無產階級。那裡開始的。由於農民失去了自由,並且受貴族和僧侶地主的剝削,於是在15世紀後半期的德國南部就已經爆發了農民起義。真正的農民起義浪潮是在1525年爆發的,正值德國宗教改革的關鍵時期。起義的農民提出了十二款要求,起初路德認為他們提出的那些要求基本上是合理的,並且他也曾經試圖在此基礎上通過和平的方式解決這些問題,隨著事態的劇烈發展,路德徹底改變了態度,最後他贊成對那些「異端的和強盜式的烏合之眾」進行血腥鎮壓。除此之外,農民們也沒有統一起來,他們幼稚地輕信了別人的許諾,而且在政治上他們也不夠成熟,於是,他們在各地都遭到了毀滅性打擊,他們的天才領袖托馬斯·閔采爾以及許多人被處決了。在隨後的很長時間裡,農民的處境一直非常惡劣,當然地區間存在著較大差異。在這裡所顯示出來的使宗教改革發展為一場大規模的社會和民族革命的可能性最終並沒有變成現實。

    農民戰爭的真正受益者是那些諸侯,他們非常清楚應該如何順應時代的潮流,因為統一的貿易和經濟區域的形成對於國家中央集權是有利的。於是,諸侯專制制度成為繼宗教改革和文藝復興之後的主要國家形式。最後,歐洲各民族日益覺醒的民族意識也是摧毀中世紀社會秩序的一股離心力量。首先,在英國和法國形成了純粹的民族國家,這些國家要求完全的自主權,它們不再覺得自己應該臣服於一個歐洲帝國。其次,民族文化和民族文學也誕生了。最後,宗教的和世俗的力量越來越相互背離,這為精神領域內的宗教與世俗的分離準備了與之相應的社會條件。

    已經發生變化的歐洲狀況也需要一種全新的法律和國家思想,於是便湧現出了一大批傑出的國家哲學家和政治思想家,他們首先又誕生在意大利。

    馬基雅維裡

    「人要麼被阿諛奉承,要麼就被踩在腳下,因為即使為了一點不公正之事他也會伺機報復。沒有人還會從墳墓裡爬出來進行報復,如果有人對他做了什麼不公正的事情,那麼他也沒有機會再報仇雪恨了。」尼庫勞·馬基雅維裡是佛羅倫薩人,他心中懷有一種強烈的願望,就是希望國家能夠統一,四分五裂的祖國能夠繁榮富強,而且最好能夠由他的故鄉城市來領導這個國家。他對羅馬教皇的統治也是恨之入骨,因為在他看來這阻礙了國家的統一和富強。在他的著作裡,特別是在《君主論》一書中,他構想出一種政治理論,認為政治行為的唯一準則就是國家的自我保存和強盛。為了達到這一目的,一切手段都是合理的,不管是道德的還是不道德的。一切時代和民族的經驗就這位重要的歷史學家所瞭解的而言。告訴他,確保成功的最後手段往往是欺騙、賄賂、欺詐,投降變節、背信棄義和強取豪奪。

    「整體來說,我認為,無所顧忌要比謹小慎微好,勇猛果斷要比猶豫不決好。幸福就像是個女人,你若想佔有她,就得鞭打她。事實會告訴我們,幸福總是會委身於那些勇猛果斷地攫取它的人……」馬基雅維裡清楚地瞭解人及其弱點,政治家必須學會利用人的弱點。政治家必須知道,人性本惡,而且大部分人是愚蠢的。他總是讚揚那種雷厲風行和無所顧忌的行為。對於公平,他的信任是極其有限的:「我們必須清楚,若要解決糾紛只有兩條路可走,要麼通過公平合理的途徑,要麼就訴諸武力。人一般都採用第一種方式,動物則採用第二種方式。因為第一種方式並不總是能夠解決問題,我們有時就必須採用第二種方式。」特別是,國家之間是沒有什麼公正可言的。道德和公正不適合於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在這裡只有赤裸裸的權力鬥爭,只能利用軍事和政治手段。

    一位批評家這樣評價馬基雅維裡,說他是「一個天生的並且也是後天培養的外交家,他有勇氣向他自己和世人坦白了迄今為止一切時代的外交家只用他們的行為洩露出來的真理」。

    格勞秀斯

    荷蘭法學家和神學家胡果·格勞秀斯與馬基雅維裡正好相反。他的重要著作有《自由的海洋》和《論戰爭法與和平法》。格勞秀斯同時也是一位神學家,這一點很重要,因為這使他的觀察方式與馬基雅維裡的那種世俗的、玩世不恭的和冷漠無情的觀察方式相去甚遠。對他來說,法源自上帝的意志。格勞秀斯是荷蘭人,這一點也很重要,因為他是一個統一和獨立的民族國家的公民,而這個國家的貿易非常繁榮,他們的商貿船隻在世界各地的海洋上航行,因此,他們最為關注的事情當然也就是,保障他們的貿易免受戰爭和強盜的威脅,保障他們「在海上的自由」。

    他也被看做是現代國際法的真正奠基人。因此,在格勞秀斯看來,法律高於國家。除了天啟的神的意志,還存在自然法,而人作為一種理性的和社會的動物,他必須按照神的意志遵從這種自然法。自然法不僅約束著每個個人,它還約束著處於戰爭與和平狀態的國家。後者恰恰是法律中最重要的部分,格勞秀斯著作中所討論的主要也是國際法。

    霍布斯

    霍布斯的主要著作有《自然法和政治法要義》,其中第一部分就是他的著名論文《論人性》;《哲學原理》由如下部分組成:論公民、論物體、論人;《論自由和必然性》;《利維坦》是論述國家的主要著作。國家哲學思想在英國人托馬斯·霍布斯那裡達到了頂峰。

    只有把霍布斯放到當時那個翻天覆地的革命背景下來考察,我們才能真正理解他的思想。在英國,在法國巴黎的流亡生活中,霍布斯親歷了當時的革命浪潮,最終他對革命產生了某種厭倦情緒,並希望樹立起一種不可動搖的國家權威,霍布斯在他的著作中就為這種國家權威作了辯護。這些標題就已經表明,霍布斯不僅僅是一位國家哲學家,而且他把他的國家學說與一個完整的宇宙哲學體系結合到了一起。正因為此,我們在其他章節裡還會簡短地提到他。但是國家學說仍然是他的哲學的核心部分和影響最大的部分,所以,我們在這裡也只討論他的國家思想。霍布斯比格勞秀斯更進了一步,他不再顧忌任何神學觀念,並將它從倫理和政治理論中清除了出去。他只以經驗為基礎,他精熟伽利略用力學和數學解釋自然的方法,並且他也是第一個試圖把這種方法運用到歷史和社會理論中去的人。他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並且無情地摒棄了意志自由。

    霍布斯就構想出一個理想的國家,在這樣一個國家裡充滿著和平,私有財產受到法律保護,人的道德情操是高尚的。而在國家之間,作為原始狀態的殘餘,戰爭依然會存在。在霍布斯眼裡,人是利己主義者,他只關心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說,他只關心如何維持自己的生存,並盡可能多地佔有財富。在人人為己的自然狀態下,勢必會產生「每一個人對每一個人的戰爭」。這樣一種狀態當然不可能滿足人與生俱來的對安全的需要。只有通過契約的形式,在國家之內建立一種超乎個人的權力機構,以此來限制個人意志的膨脹,人類才能獲得法律的保護和安全保障,並為實際的道德實踐提供可能性。

    國家就是「塵世的上帝」。國家決定什麼是合法:國家允許的就是合法的,國家禁止的就是不合法的;國家也決定道德意義上的善與惡的標準;國家也決定何為宗教:對霍布斯來說,區別宗教和迷信的標準就是,國家認可的就是宗教,國家不認可的就是迷信。國家意志是由統治者或議會體現出來的,因國家形式不同而不同。國家意志必須是全能的並且要高於法律之上。霍布斯為國家權力機構賦予了絕對的權威性,而且他論述國家的著作《利維坦》就是以《聖經》中的龐然大物——利維坦為標題的。霍布斯強調指出,人只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原始狀態,即完全的無政府狀態;另一種就是徹底地臣服於國家權力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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