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著中的人性之痛 第21章 《水滸傳》  江湖好漢的另類情懷 (4)
    「鬼臉兒」杜興原是一個商人,卻把自己的合夥人打死了。

    「菜園子」張青本是一個菜農,受雇為寺院種菜,因小事和人起了爭執,一時興起,不但把僱主殺了,還把寺院燒了個精光。此後先在大樹坡下做強盜,後來發現搶劫風險太大,於是開了間黑店,主營人肉饅頭,倒也因此在江湖上獨樹一幟,贏得了不小的名聲。

    這些人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能成為安分守己的良民,他們缺乏自我控制能力。身強力壯的好漢往往有一種暴力傾向,當外部環境不合自己心意的時候,無法心平氣和地接受大眾默認的遊戲規則,或是尋求正當的解決途徑,而是自我意識大暴發,以武力來解決問題。

    在林沖、魯智深、武松、李逵這幾人當中,林沖和魯智深是殺人不眨眼的角色,但比起武松和李逵來,他們兩人顯然遜色多了。

    作者在武松身上花的筆墨最多,從第二十二回景陽岡打虎開始,到第三十一回上二龍山落草,整整十回都是圍繞他來寫的。一百零八位好漢聚齊用了七十回,武松一個人就佔了七分之一的篇幅。描寫武松最生動的地方,除了豪飲狂喝,便是打虎殺人。

    武松為了給兄長報仇殺死潘金蓮那一段寫得著實血腥味十足,剖腹剜心加割頭。如果說武松此種舉動是受為兄報仇的動力驅使,那他為自己出氣時就完全暴露了其殘忍的本相。

    在流放途中,武松殺了四個來暗算他的人,但他還不暢快。為了出這口惡氣,武松潛回張都監府中,把他的老婆孩子、丫鬟、奶娘、門房殺了個乾乾淨淨。「一不做,二不休!殺了一百個也只一死!」戰場上尚且「優待俘虜」,可武松面對手無寸鐵的弱質女子,卻是血性十足,殺得血濺畫樓,屍橫燈影。刀砍得缺了口,他換把刀接著砍。唯恐逃掉一個活口,武松關上大門進行「地毯式搜索」,找到了兩三個早已嚇得半死的婦女,一刀一個搠死了事。把能找到的活口都殺了,看著自己的戰績,武松這才心滿意足,「跑路」時還順手帶走了不少值錢的金銀酒器。

    逃亡路上經過一座墳庵時,武松看到一個道士摟著一個婦人在窗前看月嬉笑。對出家人的這種「生活作風」他很看不慣,摸著自己剛得的兩把好刀,覺得不用實在可惜,不但殺了道人,還順帶拿一個未成年的小道童來祭刀。

    如果說武松是個殺人狂,李逵就是殺人魔。江州劫法場救宋江時,李逵根本沒有想到劫了法場是要逃走的,也忘了救人的正事兒,掄著大斧只顧砍人,哪兒人多往哪兒去,從十字街口一直殺到江邊,不問軍官百姓,殺得橫屍遍地,血流成渠,後面跟著的晁蓋攔都攔不住。殺出江州,到了白龍廟中,除了自己兄弟已經無人可殺,李逵卻仍意猶未盡,要把廟祝找出來殺了。

    李逵一個人下山接老娘,回來的路上因為李鬼的媳婦「舉報」被捕,朱貴兄弟兩人將他救下之後,李逵又是一通狂砍。曹太公、李鬼的老婆、裡正、幾十個士兵被他殺了個乾淨,當地的獵戶也未能倖免,如果不是朱貴攔著,看熱鬧的無辜百姓也會跟著遭殃。

    對李逵來說,殺人幾乎成為他的一個嗜好,如果有一段時間沒有殺人,他比沒有酒喝還難受。獨自下山時沒帶銀子,他只好吃白食,結賬時他把本要投奔梁山的店東韓伯龍一斧頭結果了。

    狄太公的女兒為了和情人偷歡,裝神弄鬼,路過的李逵自稱是羅真人的弟子,藉機敲詐了一頓好吃好喝,過後提著兩把板斧進屋去捉鬼。見屋中有人,不管三七二十一殺了再說。砍下頭來還不滿足,又剁肉餡似的對著死屍撒了一通酒瘋。

    為了把朱仝逼上梁山,吳用出主意把他的「飯碗」砸了。吳用這一次手段也夠絕,派出了梁山第一殺手李逵。估計吳用是怕別人執行得不夠徹底,給朱仝留下後路。李逵果然沒有讓吳用失望,把一個幾歲的小孩子砍作了兩段。這下,說什麼都沒有用了,朱仝「從良」的願望徹底破滅。

    李逵到了陣上,更是有「我的地盤,我做主」的氣勢,興起時,一個人削瓜切菜般殺幾百個人是小意思。連他的手下也躲得遠遠的,唯恐他殺紅了眼,見了活人就砍。

    武松能夠掏人心肝,「黑旋風」李逵尤有過之。宋江捉住了仇人黃文炳,李逵主動請纓,將其凌遲。

    凌遲是將人身上的肉一塊塊割下來,至於具體割多少刀,也沒有標準化數量,清朝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幾類。明朝的太監劉瑾受刑挨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堅持了三天才死去,這是有據可查的最高紀錄。

    李逵雖然心理素質過硬,但畢竟沒有受過專業訓練,只是業餘劊子手。缺乏耐心也是他的一大問題,片刻之間就把黃文炳切割完畢。李逵一邊割肉,一邊燒烤,而梁山眾好漢對人肉燒烤的味道絲毫沒有不適。酒足肉飽,李逵親手割胸裂腹,取出黃文炳的心肝為眾兄弟做了一味「醒酒湯」,事後還直說「割得快活」。

    在宋江的率領下,梁山好漢盡情展示殺戮激情。只要宋江刀鋒所指,就免不了血流成河。為救盧俊義,梁山好漢攻破了大名府,在潛伏的大牢內救盧俊義的柴進一見此情此景,急忙同保護盧俊義出力的牢頭蔡福一起回家,以保護他的家眷。柴進知道,弟兄們有機會能暢快地大殺一次,絕不會放過任何人。倒在刀劍之下的,不只是官府的人和仇家。

    曾頭市和祝家莊雖是地方豪強,但他們的處世手段比梁山好漢柔和得多,至少表面上不敢明目張膽反抗政府。當地百姓即使不能說是安居樂業,維持生活還是不成問題的。

    當地百姓很配合兩家地主,楊林喬裝打扮進入祝家莊打探消息,就是被自發的「民兵」抓獲的。這說明曾、祝兩家在當地還是很有口碑的,沒有激起當地人的「仇富」心理。如果曾、祝兩家對待百姓像黃世仁對楊白勞一樣,恐怕梁山的大隊人馬一到,當地百姓早就歡呼雀躍了,可這種情形沒有出現。

    等到被招安之後,好漢們仍是不把人命當回事兒。征田虎時,水淹太原,一座城市最後逃得性命的只有千餘人。此時,好漢們已經是有合法身份的官兵了,可凶狠的程度卻比土匪有過之無不及。如此殺人成性,實在是天性難改。

    「抱大腿」最成功的人——吳用

    宋人陳善在他的著作《捫虱新話》中有一段「趨炎附勢自古而然」的描述,說的是王安石拜相後,權傾朝野,因為他字介甫,當時很多人以「甫」為字,以至當時有一句流行語:「表德皆連甫,花書盡帶圈。」

    唐朝的令狐綯拜相時,因為令狐這個姓很少,因此,同族的人前往拜見,沒有吃閉門羹的。同權貴拉上關係,好處多多,搞張合影,也可「拉虎皮做大旗」,提高自己的身價。因此,許多人想方設法接近他,甚至姓「狐」的把姓改為「令狐」,當時的詩人溫庭筠戲說:「自從元老登庸後,天下諸胡盡帶令。」

    這本來也是人之常情,誰不想傍個有權有勢的靠山?結交實權人物可以飛黃騰達,高俅的發跡之路,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高俅本是宣武軍中「一個浮浪破落戶子弟」,也就是軍屬出身,家中先人有當兵的。到了他這一代,祖上的老本吃光了,但是他卻沾上了不少紈褲子弟的習氣,「吹彈歌舞,刺槍使棒,相撲頑耍,詩書詞賦」,樣樣他都能拿得出手。有錢人的公子出去找樂子,他是個稱職的「三陪」。這種人如果混好了,被富貴之家看中,如同《紅樓夢》中賈府的門客,可以做有錢人家的高級長工。高俅當時少不更事,沒有長遠打算,只是和富家子弟流連於風月場所,混吃混喝而已。可是,他玩得卻有點過了,被對方的家長告到官府,判了個流放的罪名,發配去了淮西。

    遇到大赦,高俅終於回到了闊別已久的京城花花世界。這一次,雖然正經人家對他這個有過「前科」的閒漢唯恐避之不及,可陰差陽錯,他卻攀上了哲宗皇帝妹夫、神宗皇帝的駙馬小王都太尉。這位老兄是喜歡找樂子的,不久就把高俅當成了親信。如果只是這樣,高俅雖然有了生活保障,卻也不會有什麼大出息。一個偶然的機會,高俅成了端王趙佶面前的紅人。當趙佶坐上龍椅之後,原來的「社會閒雜人員」高俅竟然當上了太尉。

    宋徽宗趙佶愛好廣泛,身邊有才的人相當多。高俅能夠被趙佶賞識,可見他「抱大腿」的水平相當高,絕不是一個只會溜鬚拍馬的跟班。

    同樣是「抱大腿」,這裡面的學問可不少。低層次的人,見了「大腿」就充滿熱情,急切的心情一目瞭然。這種人很難受到重用,多是被當「槍」使,地位不可能有實質性的變化。

    境界高、城府深的人往往不會簡單行事,他們會小心地選擇目標,謹慎地設計依附過程,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他們知道,抱錯了「大腿」會被人輕視,使自己的價值大大折扣。

    水泊梁山「抱大腿」最成功的人是吳用。此人雖是個教書匠,卻同黑道人士過往甚密。他看到劉唐來得古怪,知道有事,當即給學生放假,自己去探風聲。劉唐投奔晁蓋,為的是搶劫「生辰綱」,這麼重大機密的事情,晁蓋一點都不瞞吳用,顯然,晁蓋平時違法的事情吳用參與了不少。否則,誰會把自己的把柄硬往人手裡送。

    十萬貫的財寶,即使是十分之一也有一萬貫。吳用做教書先生,一年不過十貫、八貫的報酬,十輩子也別想掙到一萬貫。吳用知道此事重在參與,不出力是沒有「分紅」的,於是連夜跑去遊說阮氏兄弟「加盟」。吳用心裡早就算計好了,同謀不過七八個人,拉來了阮氏兄弟三人,自己在人數上已經佔優勢,萬一得手後分贓不均起了內訌,自己肯定吃不了虧。

    事發之後被通緝,吳用早已想好了退路。八百里水泊梁山,廣闊天地,大有作為!

    晁蓋沒有心機,上了梁山之後,見王倫招待自己的檔次很高,覺得下半生有指望了,對王倫感激不盡。吳用是個有心人,他不但發覺王倫並無收留自己一夥人的意思,還看出了林沖和王倫之間的矛盾。機會已經在面前了,就看自己是否能把握住。措施得力,他們不但能夠在梁山一直住下去,還不必寄人籬下,仰人鼻息,看人臉色。

    能否將梁山據為己有,關鍵在於林沖的態度。吳用天花亂墜地把林沖誇昏了頭,說梁山的頭把交椅應該由他來坐,還裝作很客觀的樣子說:「別人都這麼說的」,這話誰聽了不開心?

    看著自己的一番吹捧加離間,林沖已經上了路,吳用欲擒故縱,表示如果王倫不收留他們,他們就將另投他處。林沖話趕話跟著吳用上了道,透出了火拚王倫之意。話說到這份兒上,已經收不回來了。如果到時候反悔,林沖以後會成為江湖人物的笑柄。

    林沖火拚王倫之後,形勢發生了變化,晁蓋等人完全控制了局勢,吳用也不再提讓林沖當大哥這件事了,晁蓋坐了頭把交椅,他也順理成章地當上了老二。

    本來,這種情形如果持續下去,吳用還是比較滿意的。他雖然只是「二把手」,但晁天王只適合做「董事長」,具體事情還是他吳用這個「總經理」說了算。不過,宋江上山之後形勢發生了變化,原來的平衡被打破,權力的中心轉移了,宋江不但成了水泊梁山集團的「執行總裁」,還把晁天王逼到了「退居二線」的地步。這一點,連李逵這種粗人都看得出來,更不用說吳用了。怎麼辦,是從一而終,還是識時務者為俊傑?吳用選擇了後者。

    如果吳用能夠保持對晁蓋的忠心,宋江是奪不了權的。只要保護好這位老大生命無憂,宋江只能坐老二的位置。以吳用的頭腦來說,做到這一點並不難。但此時,吳用已經有了更高的追求,而這種追求,晁蓋無法幫他實現,宋江卻與他靈犀相通。

    雖然吳用極力幫助宋江發展個人勢力,但要擠掉晁蓋並不是一件易事。晁蓋是梁山的「一把手」,明著搶班奪權會被江湖人物瞧不起,讓晁蓋自動「退居二線」更不可能。本來很難解的一個局,卻因為晁蓋執意「上前線」出現了轉機。這一次,吳用沒有跟著去,他知道,晁天王下山的機會不多,錯過這一次,恐怕以後就沒有「改朝換代」的機會了。

    吳用知道劉唐不是晁蓋的親戚,說明他和晁蓋關係相當密切。一般人有幾個知道朋友家事的?吳用同宋江在上梁山之前原本素不相識,毫無交情可言。可是,在個人前途面前,吳用毅然拋棄了晁蓋,選擇了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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