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群島什麼時候落入日本之手
公元1372年(明洪武五年),明太祖朱元璋給琉球的中山王察度下達詔諭後,琉球的北山、中山、南山三王開始向明政府朝貢。幾年之後,中山國滅了其他兩國完成統一,中山國國王被明政府冊封為琉球王,成立了歷史上的琉球國。從此琉球成為中國的藩屬達500年之久。
1872年,日本公然單方面宣佈琉球王國為日本的「內藩」,琉球群島是日本的領土,破壞了自1372年起中國為琉球王國的宗主國地位,正式侵佔琉球。並拖延與中國談判琉球問題。
1871年11月27日,66名前往中國進行朝貢和貿易的琉球人,在回國途中因遇到大風,船舶漂流到了台灣,被不明就裡的台灣土著牡丹社民誤認為敵人,殺死54人,另外12人被清政府護送回國。「牡丹社事件」的當事人一方是中國子民,一方是中國藩屬國的臣民,本與日本無關,但日本卻蓄謀吞併琉球,並藉機插手台灣。
1874年,日本又以「牡丹社事件」為借口,荒誕地聲稱「殺害琉球人就是殺日本人」,出兵侵略台灣。1875年,日本武力佔領琉球群島,禁止琉球進貢中國和受大清冊封,廢除中國年號,改為日本明治年號。雖然大清軟弱無能,但在琉球主權問題上始終沒有含糊,沒有讓步。1879年4月4日,日本強迫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退位,並將其流放到東京,把琉球改為沖繩縣,並開始在琉球實行殘暴的同化、奴化和殖民政策。
據《古春風樓瑣記》記載,琉球國位於福建以東的海上,《隋書》中稱為「流求」,《元史》中稱為「琉求」。關於琉球的歷史,有這樣一個傳說,剛開始的時候,琉球群島上住著一對夫婦,男耕女織,種草植樹,繁衍後代。慢慢地,島上的人越來越多,於是就建立了地方政權。第一位地方領袖被稱為「天帝子」,他生了3個兒子,長子天孫氏被立為國君。大約在中國宋朝的時候,天帝子的後代被叛臣利勇所殺。天孫氏的親隨後來起兵剿滅了利勇,然後建立了政權,這就是舜天王。到了元末明初,琉球分裂為中山、山南和山北3個各自獨立的國家。明朝建立之後的1372年,明政府派楊戴出使琉球三國,分別冊封了三國國王。琉球三國也明確表示向明朝政府稱臣,正式成為明朝的藩屬。
1609年,日本軍閥豐臣秀吉當權,他將日本的侵略魔爪伸到朝鮮的同時,也開始留意琉球王國,派薩摩藩諸侯島津氏向琉球敲詐錢財。由於琉球王國一直都保持著和中國的藩屬關係,因而斷然拒絕了日本的無理要求。結果國王被俘虜,並被迫寫下了上貢的條約。條約規定,琉球王國每年必須向日本輸糧8000石。這一事件也成了後來日本人證明琉球屬於日本的理論依據。
19世紀,日本開始了明治維新,結果「維新」冊令也發到了琉球。1868年,明治天皇將琉球王國置於日本鹿兒島縣的管轄之下,隨即又將其改為政府直轄地。4年後的1872年10月,明治天皇又命令琉球王子伊江等人進宮朝拜。其時,琉球仍然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伊江在遞交給日本的國書上仍然稱琉球為「琉球王國」,但日本外務省卻暗中去掉了琉球王國的國號。明治天皇乘機下詔將琉球王室「升為琉球藩王,敘列華族」。一年之後,明治天皇又下詔書命琉球受內務省管轄,正式將琉球王國列為地方政權,需要說明的是,這一切都沒有獲得琉球國的同意。
1873年日本在換取《天津修好條約》和《通商章程》文件時,將兩年前的「牡丹社事件」作為出兵台灣的借口。不過此時日本力量仍然很薄弱,便向美國求助,後在美國人的幫助下,進軍台灣。1874年,3000多名日軍在台灣琅嶠登陸。
此時的清政府雖然得知了日本侵略台灣的消息,但仍未對台灣局勢引起足夠的重視,而是將注意力放在了「以夷制夷」上,寄希望於外國干涉。由於清政府的消極防禦政策,日軍登陸頗為順利。直到日軍在台灣燒殺搶掠時,清政府才確信日本已進犯台灣。但此時中國內外交困,新疆動亂,沙俄又乘機出兵佔領伊犁,清政府根本沒有多餘的精力來處理日本侵台之事。因此,清政府根本沒有和日軍戰鬥的打算。1874年5月,清朝大員沈葆楨以巡閱的身份到達台灣,準備與日本談判。此時在台清軍約有萬餘人,遠遠多於日軍人數,但沈葆楨秉承中央政府「不戰而屈人之兵」的策略。結果,清軍不但喪失了戰略主動,而且使得日軍得寸進尺,大舉攻城。
然而,由於水土不服以及台灣軍民的積極抵抗,進攻台灣的日軍死傷過半。日本不得不轉向與清政府進行談判。最後以中日雙方簽訂《北京專條》,並賠償日本40萬兩白銀而告終。賠款的同時,《北京專條》也埋下了一個隱患,即承認了日本為被殺的琉球人出兵的合理性,這就如同承認了日本管理琉球的合法性。結果,日本人以《北京專條》為依據,第二年就派兵進駐琉球,命令琉球尊奉日本明治年號,並威脅琉球國王不允許再向清政府入貢。此時的琉球國王立即將這個消息傳達給了清政府。但清政府根本沒把這事放在心上,只是向日本政府提出了交涉。深知清政府外強中乾的日本,對中國的交涉和抗議置若罔聞,依然佔據著琉球。
變本加厲的日本於1878年4月,廢琉球為郡縣。雖然琉球不甘心亡國,但國力弱小,根本無力抗衡日軍。對清政府來說,雖然沒有精力過問琉球問題,但畢竟對琉球是名正言順的藩屬關係,清政府不能對此袖手旁觀,聽任琉球滅亡。1879年3月,李鴻章借美國前總統格蘭特訪問中國之機,希望格蘭特從中斡旋,但沒有成功。
1879年4月,日本派出了一支由450名軍人和160名警察組成的隊伍,前去鎮壓了已有200年不設軍隊的琉球「藩王」,將王室強行遷移到了東京,並廢除藩政改為由日本政府直轄的沖繩縣。
日本廢琉球為縣後煞費苦心,極力淡化琉球人的民族意識,尤其避免「中山」字眼的出現,企圖使琉球人忘記本國歷史。為了讓當地人徹底忘記「中山」,日本政府將地名改為「沖繩」。藩屬於中國的琉球國就這樣變成了日本的沖繩縣。
日本人從中國掠奪的財富到底有多少
自鴉片戰爭以來,充滿苦難的中國屢遭外國列強的凌辱。在近百年的屈辱史中,國破家亡、生靈慘遭塗炭。在外國列強的侵略戰爭中,日本給中國造成的傷害最大。從1874年日本入侵台灣開始,至1945年抗日戰爭結束的71年時間裡,日本軍國主義軍隊在中國殺害了3000餘萬中國人,同時從中國掠走了難以計數的財富,給中國帶來了無法估量的經濟損失。僅僅從1931年到1945年的14年間,日本從中國掠奪的生產生活資源、金銀財寶、糧食以及掠奪的勞動力和蓄意破壞的建築等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就是難以估算的。即使是按當時的貨幣計算,也遠超2000億美元。據建國後各項數據統計顯示,日本侵華對中國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就達5000多億美元。那麼我們試想,如果日本侵華僅造成中國1000億美元的損失,我們用這一筆資金來建設投資,以中國1953後的30年間,每年以8%的實際年增長率計算,60年後的中國經濟就可翻100倍,達到10餘萬億美元。真是觸目心驚啊!
翻開中日曆史,我們知道日本對中國的覬覦之心頗有些歷史。侵華構想早在豐臣秀吉時代就已形成,只是當時日本有心無力。但1868年的明治維新讓日本轉眼之間就成了亞洲最強的帝國。由此,日本終於將侵略的觸角伸向了閉關鎖國的中國。日本侵略中國的策略是先通過武裝侵略,勒索巨額賠款,為其進一步工業化獲得原始資本,同時達到使中國經濟崩潰、內亂四起的目的。然後則趁中國內亂渾水摸魚,進行武力征服。
日本制訂了一套征服中國的完美方案。首先,掠奪中國的自然資源,彌補其本土資源的缺陷;其次,大肆摧毀和破壞中國的基礎建設,並任意殘殺中國人,試圖以血腥恐怖逼中國人投降歸順。方案制訂好以後,日本就著手實施,具體的實施分為以下兩方面。
第一,日本對中國的經濟勒索主要是甲午戰爭後的《馬關條約》賠款和《辛丑條約》的賠款。1894年,中日甲午海戰以中國北洋海軍覆沒而告終。1895年清政府被迫與日本在馬關簽訂條約,向日本割取遼東半島及台灣、澎湖列島,同時賠款白銀2億兩。後因俄、德、法干涉,日本不得不放棄遼東半島,但又索取了3000萬兩白銀。這一筆總數2億3000萬兩白銀的巨款,相當於當時清政府年財政收入的3倍,日本年財政收入的4�P5倍。
得到賠款後,日本將其大部分用在了發展軍需工業上,以此加強對中國的武裝侵略。例如,1896年伊籐博文內閣制訂的十年擴軍計劃所需的經費有40%直接來於中國的賠款。為了賠款,清政府不得不增加稅收,並向西方列強借債度日。此時,中國人民也開始了奮起反抗,爆發了義和團運動,對抗外國人的侵略。
1900年,八國聯軍進軍北京鎮壓義和團,日本更是充當開路先鋒,血腥殘殺抵抗民眾,從中國再次掠走白銀達500萬兩。此外,各個列強還將紫禁城內的珍寶文物洗劫一空,之後,日本又攫取賠款白銀約3000萬兩。至此,日本開始全面侵華。
第二,日本全面侵華。1927年,日本首相田中義一提出《田中奏折》,將侵華列為四個步驟:第一期征服台灣,第二期征服朝鮮,第三期奪取滿蒙,第四期征服全中國,最後以中國為基地和跳板,進而征服全世界。《田中奏折》說:「欲征服中國,必先征服滿蒙,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國,第一期征服台灣,第二期征服朝鮮,皆已實現。唯第三期征服滿蒙以及征服中國全土……則尚未完成。」該奏折還提出,應開拓滿蒙富源,以培養帝國恆久的繁榮。具體實施方案上,日本除採用「鐵血」政策外,並不能排除東亞的現實困難。所以在戰略上認為,將來欲制中國,必須以摧毀美國勢力為先決條件,預言在北滿地方必與赤俄衝突。奏折進而提出了詳細的實施計劃。從那以後,日本就循此計劃一步一步地開始了對中國的全面侵略。
1927年至1928年,在國民政府北伐過程中,日本多次派兵山東加以阻撓,血腥製造了震驚世界的「濟南慘案」,殺害中國軍民5000多人。到了1931年,日軍又製造了「九·一八事變」,並迅速佔領了東北三省;1932年1月,日本借口日僧被毆,進攻上海;1933年,日軍侵佔熱河省,入山海關,進兵華北。19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後,日本出動幾十萬軍隊開始對中國進行全面進攻。當年底,南京淪陷,日軍屠殺南京城30萬人。日本也由此開始了對華長達8年的瘋狂掠奪與破壞。
「九·一八事變」後,日本佔領的土地,僅東北就達130萬平方公里,其後又佔領了華北、華中、華南大半領土,然後將其作為進一步侵華的軍事基地和資源供應基地。據統計,這期間,日軍在東北佔領的煤礦有40多處,鐵礦、金礦、鎂礦、油礦等更是不計其數。在華北、華中、華南,日軍控制了幾乎所有的工礦企業。1943年的一年時間裡,日本從中國掠奪走的鐵砂、生鐵、煤炭三種礦產分別達到1065萬噸、181萬噸、5007萬噸。這些礦產基本上都被日軍運到了日本本土。在掠奪礦藏的同時,日軍還大肆掠奪糧食,從1940年至1944年,關東軍從東北農民手中強征出苛糧3600萬噸,其中1130萬噸被運回日本。
日本掠奪的資源,是以犧牲數千萬中國勞工的生命為代價的。在惡劣的工作條件與日軍殘酷的折磨下,無數勞工死於非命,僅東北地區被迫害致死的勞工就有200多萬人。如在阜新礦區,日本人掠走的煤竟達2600萬噸,而死難的勞工則高達13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