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遊戲 第1章 第1章  驚現血案 (1)
    十一月九日,星期二,早上十點

    長時間以來,我一直感到非常困惑——為什麼那些一流的犯罪學家,像艾德蒙·皮爾森、厄文、費爾生·揚、坎農·布魯克斯、威廉·博利索和赫諾德·伊頓,他們都沒有騰出一些篇幅對格林家的悲劇做些細緻的分析;現在看來,這不僅僅是我們這個時代所重視的懸案之一,事實上,縱觀整個近代犯罪史,也找不出比「格林家血案」更為特殊的案件。在我重新整理自己為這起案件所做的大量記錄與相關的文件之後,我才發覺,事實上,整起案件的發生並非像它表面所呈現出的那樣「無跡可循」,但即便是最能發揮想像力的人,也不可能對案件的縝密邏輯做出正確的推斷。

    在案發後的一個多月裡,由於新聞媒體的爭相報道——即便只是以訛傳訛的案件概述,也足以滿足社會大眾被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所勾起的強烈偷窺欲。毫無疑問,世人們都確信自己看到了「真相」——無非是浮於表面的現象——然而沒人能夠知道,這一連串的血案背後,深藏著怎樣荒誕不經的隱情;儘管我是這起悲劇性案件破獲過程中的親歷者,甚至還私藏著案件偵破過程的記錄文件,但是,當我此刻坐在這兒,決定公佈案件的第一手資料時,我的大腦仍在不停地對我說:「這一切不可能是真的。」長久以來,它一直困擾著我。

    案件背後隱藏著一個恐怖的陰謀,扭曲的心理動機,晦澀難辨的作案形式……種種令人匪夷所思的人性糾葛,世人都無法從新聞報道中讀到。而另一方面,僅僅分析犯案的經過是無法弄清楚最後的結果的;只憑借普通的偵破手段也不可能理解事件發生的高度戲劇化情節與違背常理的一面。為什麼人們會完全確信警方能夠以傳統的辦案方式解決案子?因為所有人都沒有注意到案件本身最關鍵的部分——犯罪意圖與犯罪行為。由於警察局和檢察官之間心照不宣的「默契」,稟著「概不公佈案件全貌」的宗旨,因而人們也無從注意到。至於這一切是緣於「即便說出來也沒人會信」,還是因為案件本身「恐怖到了無人敢談」的地步,我也就無從知曉了。

    鑒於以上種種原因,我才會下定決心記錄案件偵破的整個經過——這一切完全是第一手的、未經刪減的「格林家滅門慘案」的案發記錄(我想沒必要再重申作為記錄者資格的問題)。現在,悲劇已經成為過去,是時候公佈案件的真相了,這也是我們無法迴避的問題。而且,偵破這起案件的功臣,理應受到讚揚。

    這個人撥開重重迷霧,最終破獲了這起駭人聽聞的血案,驅散了長久以來籠罩在人們心頭的恐懼。然而令人感到奇怪的是,這個人不曾正式同警方聯手辦案;在那些已經公佈的謀殺案件的調查記錄中,也從未提到過他的名字。但事實上,如果沒有他以及他那一套新型的犯罪分類法,這場針對格林家族的大屠殺的真相恐怕永遠無法大白於天下。

    警方在調查案件的過程中,總是根據犯罪現場所能找到的證據,依照教條式的辦案方式進行推論。然而,這起格林家血案背後所隱藏的陰謀,完全超出了通常意義上的犯罪解析。而這位不願公開身份的人通過幾個星期困難重重的調查,不懈地分析之後,最終查出了這起案件的罪魁禍首。

    他是一位風流倜儻、交際廣泛的貴族,同時也是紐約地方檢察官馬克漢的密友。我無權洩漏這位貴族的真實姓名,但是為了方便講述偵破案件的經過,我決定稱他為菲洛·萬斯。

    幾年前,他已經離開紐約,搬到了佛羅倫薩附近的一幢花園別墅中,並且也無意在有生之年舊地重遊,因而我得到他的授權:發表了他以「法院之友」的身份參與偵破案件的記錄;檢察官馬克漢也已經退休,現在隱居在某地;而一向正直、堅決、果敢的厄尼·希茲警官——當時偵查格林家血案的警方負責人,也因為獲得了一筆遺產而實現了他的人生理想——在莫霍克山谷中開了一家農場,還原印第安人的本色生活。他的農場現在飼養著稀有的懷恩多特品種雞。正是由於這些人的幫助,我才能夠掌握格林家血案的偵破細節,發表內容翔實的案件調查記錄。

    至於本人為何參與這起案件的偵破,在此有必要解釋一下(「參與」並不確切,實際上只是處於旁觀者的位置)。

    我,凡迪恩,一直以來都是萬斯的私人律師。我辭掉了父親開辦的律師事務所(凡迪恩與戴維斯法律事務所)的工作之後,就專門協助萬斯處理法律上和財務上的相關事務(這樣的工作並不繁重)。我在哈佛上學的時候,就已經和萬斯成為了好友。我發現,在擔任他的法律代理人與財務主管之餘,不知不覺中我也從萬斯偵破案件的過程中獲得了許多有益的經驗。

    那個時候,萬斯剛剛三十四歲,將近六英尺的(1英尺=0.3048米)身高,身形瘦長而結實,體態優雅,輪廓鮮明;俊秀的五官加上修長的身材,使他的外形看起來極具吸引力。然而他臉上時常掛著一副玩世不恭的神情,實在讓人無法將他這副樣子與「英俊」聯繫在一起。但萬斯擁有富於智慧的雙眼,直挺的鼻子,與一張看上去「嚴以律己」的嘴巴。在這樣一種冷峻的外貌(如同隔在他與夥伴之間的一道無法穿透的玻璃牆)下面,存在著高度的機智與驚人的自制力;毫無疑問,在那些真正瞭解他的朋友眼中,萬斯所表現出的些許桀驁不馴,散發著無窮的魅力。

    由於他所接受的教育大部分是來自歐洲的,因而說話時總是帶著牛津口音;但這並沒有影響到他——他不會因為別人腦子裡的想法而改變自己的「姿態」。在學校裡,萬斯是一個勤奮的學生,始終保持著旺盛的求知慾,在文化人類學與心理學的研究上花費了很多心血。他鍾愛藝術,並在這方面展現出了卓越的才能與非凡的鑒賞能力,至於他那瘋狂的收藏愛好,也有著豐厚的收入作為有力的資金保障。正因為萬斯始終關注著馬克漢管轄區域內的犯罪問題,他才將對心理學的興趣投注於個人的行為主義之上。

    萬斯參與偵破的第一起案件,正是之前我已發表過的「艾文·班森命案」;第二起呢,正是那宗看起來似乎沒有答案的百老匯美女瑪格麗特·歐黛兒致死案。就在這一年的秋天,發生了格林家血案。我像保存前兩宗案件的記錄那樣,保存了這次案件的完整記錄。我不僅收集了相關的每一份文件,並從警方那裡得到了逐字抄錄卷宗的許可,甚至速記下了許多萬斯與高層警官之間的對話,無論是公開的還是私人的。這份記錄的翔實和完整,即便是山謬·佩皮斯本人,也會感到汗顏。

    在格林家血案發生之時,馬克漢上任剛好滿一年。或許有人曾記得,那一年的冬天來得特別早。剛到十一月,人們就遭遇了兩次暴風雪的侵襲,當月的降雪量也打破了該地區十八年來的最高記錄。為什麼我會特別強調這一場早到的風雪呢?因為它在格林家血案中扮演了邪惡的角色,是促成這起謀殺案件的重要因素之一。由於這一悲劇中的諸多內幕尚未公諸於世,因而根本沒人會注意到,那年晚秋反常的氣候,會與發生的格林家血案之間有何重要的聯繫。

    萬斯之所以會介入「班森殺人案件」的調查,完全是因為馬克漢的挑釁;而在「金絲雀殺人案件」裡的作為,則是萬斯自己的主意。至於這次為何會參加格林家血案的偵查,則純屬巧合。在偵破卡娜瑞案件後的兩個月間,馬克漢多次登門拜訪萬斯,出於地方檢察官的職業需要,馬克漢向他請教了有關罪犯偵查學方面的問題。在一次討論中,我無意間聽到了格林家發生血案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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