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誘惑 第40章 第二十五章  孔中窺視的驚悚 (1)
    九月十七日,星期一,中午

    萬斯的話一說完,房裡即刻沉寂了下來。馬克漢無力地靠在椅背上,神情嚴肅;這一回,希茲警官的案情設想的論調基礎已被徹底推翻,此刻正帶著讚歎的眼神看著萬斯,顯然是極不情願的。馬克漢對此也有著清醒地認識——他的希望也跟著破滅了。

    「但願你那詭異的靈感能帶來更大的幫助,」馬克漢無力地說道,目光定在萬斯臉上,」可以說,你這次重大的發現幾乎使我們不得不重新開始。」

    「噢,別這麼唉聲歎氣的,老夥計。打起精神來,讓我們共同面對更大的挑戰——唔,可否繼續聽聽我的意見呢?案情的發展有著諸多可能。」萬斯調整了坐姿以便讓自己更舒服一些。

    「顯而易見,史比要的是錢——他的綢襯衫還不夠天天換著穿——在金絲雀死時前一周,他的勒索條件被她拒絕後,上週一晚他再次來到公寓。儘管知道她晚上一定不在,不過他有耐心等到她回來;從上一次的情況看,他很可能會再次遭到拒絕。公寓側門每晚都會上鎖——顯然史比也知道,而他總是盡量避免被別人看到自己進出公寓,因而就以晚間來訪未遇作掩護,偷偷將側門打開。隨後從巷子返回,在十一點前潛入公寓。當金絲雀在護花使者的陪伴下回到公寓時,他迅速躲到了衣櫥裡,確定那名男子離開後。他就走出了衣櫥,由於他的突然出現,歐黛兒被嚇得大叫起來。等到她認出是史比後,就對敲門的人說沒事。而史伯斯蒂伍德便去找人打橋牌消遣。在歐黛兒的房間裡,兩人開始為錢的事爭吵起來——很可能比這還要糟糕。就在這時,電話鈴突然響了,史比拿起聽筒說女主人外出未歸。隨後兩人繼續爭吵,此時又出現了另一位追求者。至於他是按門鈴還是自己手裡有鑰匙,我還無法確定——很可能是後者,否則接線生會注意到。於是史比再次躲進衣櫥,並且好像預感到會發生什麼事情,就把自己反鎖在裡面,將眼睛對著鑰匙孔一看究竟——每個具有好奇心的人都會這麼做。」

    「看看這兒,」萬斯示意大家看衣櫥的門。」鑰匙孔正好和沙發處於一條直線上。當史比通過這一小孔向外望時,正好看到了讓他汗毛倒豎的恐怖一幕。這名後來的訪客扼住了歐黛兒的喉嚨。設想一下史比當時的情緒吧,馬克漢。躲在密閉衣櫥裡的他,親眼目睹了兇手殺害一個女人的全過程——而且就發生在近在咫尺的地方!我想史比當時一定被兇手毒辣的眼神嚇得不敢出聲。而且兇手一定非常強壯,相比之下,瘦小的史比決不會是他的對手。可憐的史比什麼也做不了,只得屏住呼吸呆在衣櫥裡。他這樣做也無可厚非,對不對?」他說著,臉上顯出一副疑惑的神情。

    「接下來歹徒又做了什麼,我們就無從知曉了,而飽受精神折磨的目擊證人——史比也已經和上帝在一塊兒了。但可以猜想到,當時兇手已經找到了那個黑色文件盒,並打開了它——鑰匙是從歐黛兒的包裡找到的,隨後就拿走了很多文件——可能是最為關鍵的罪證。而之後的情形,就如同我們看到的那樣。這位嚴謹的紳士開始了他的大肆破壞,使公寓裡顯得就像遭了賊一樣。可憐的金絲雀也未倖免。這個傢伙扯斷了她的肩帶,撕破了睡衣上的蕾絲,並把她戴的淡紫色的花飾扔到她腿上,身上帶的首飾也一併扯下來。隨後他扳倒檯燈,橫掃寫字桌,打碎梳妝鏡,踢翻椅子,撕毀帷帳。把古希臘式的櫥櫃翻得亂七八糟……而此時躲在衣櫥裡的史比眼睛緊貼在鑰匙孔上,一動不動,嚇得說不出話來,唯恐被兇手發現而丟掉性命。顯而易見,他確信眼前的這個人一定是瘋了。你知道史比當時正處於兩難的境地:兇手的大肆破壞仍在繼續,即時從鑰匙孔裡看不到,外面的響動卻聽得真真切切;而他自己如同掉到深井裡的一隻老鼠,雖然會游泳,卻無處可逃。唉,對於史比的處境,我不想再多說些什麼。」

    「可以想像,馬克漢,」萬斯變換了一下坐姿,吐出幾個煙圈。」那一晚上,歷經世事的史比度過了人生中最為恐怖的一刻——殘暴的兇手企圖打開衣櫥,而他就在裡面!想想看,殺人魔王近在咫尺,他正一步步逼近衣櫥,白松木的地板發出嘎嘎地嗚咽聲。……在緊要關頭,兇手突然鬆開了門把轉身離去,你能想像出史比當時的樣子嗎?換作是其他人,或許整個人都虛脫了,但他沒有。史比如同被催眠了一般,一直心驚膽戰地聆聽著,直到他確定這一暴徒已離開了公寓,才戰戰兢兢地走出了他那間庇護所,用震驚的目光注視著殺戮的現場。」

    「場面真夠觸目驚心的——是不是?」萬斯看了一下大家的反應。」女人的屍體橫躺在沙發上,脖子上的勒痕令史比感到汗毛倒豎。他拖著酸軟的雙腿挪到桌邊,並用右手撐著桌子以使自己站穩——這或許能夠解釋現場為何會留有他的指紋,警官。等到他回過神來,才發覺自己的處境非常危險。他就在死者的房間裡,人們都知道他和被害人的關係不一般,最為糟糕的是,對於一個有犯罪前科的人,有誰會相信他的話呢?就算他能夠指認真正的兇手,但又如何解釋自己的行蹤呢?晚間拜訪、九點半出沒於公寓樓、和死者有著秘密關係、有犯罪前科、不好的聲譽——一切簡直糟透了,沒有一點對他有利。如果是你,馬克漢,你會相信這些嗎?」

    「別岔開話題,繼續講下去。」馬克漢和希茲已被萬斯的話所吸引。

    「實證階段到此為止。從現在開始,進入你們所說的自我發展階段。」萬斯說道,」史比所面臨的最為迫切的問題就是盡快逃走,並且不被人發現。緊要關頭,這傢伙竟變得意志堅定起來——不成功,便成仁!於是他的思維開始飛速旋轉:此時從側門走不會被人發覺,可他無法鎖上門,而且當晚早些時候他的來訪,很容易被人與打開的門聯繫在一起。因而這樣做不行。他覺得不管怎樣解釋,警方也會認定自己與此事脫不了干係:他與死者不同尋常的關係,自己的身份角色,點點滴滴的生活紀錄都對他不利。他必須保證自己在逃走時不被人看見,否則自己就會成為逃竄的殺人犯,直至被捕!因而他必須在從側門出去後再把門反鎖才會沒事,這樣一來就沒有人能夠指正他的行蹤了。對於他而言,這是惟一能夠創造不在場證明的方法儘管有些站不住腳,但只要有出色的律師出面,就能夠倒轉乾坤。當然,除此之外,他也一定想過別的辦法,但都不如這種方式出去保險。側門就是惟一的出路,應該怎麼做呢?」

    說到這裡,萬斯站起身,活動了一下筋骨。

    「當時的史比如熱鍋上的螞蟻,急得團團轉。在想方法的同時,他也在兩個房間裡轉來轉去,或許還偶爾向萬能的上帝發出求救的聲音。而就在火燒眉毛的時候,他突然發現了鑷子。警官,我想你也一定很熟悉。對於罪犯來說,反鎖門是項普及的技術,歐洲的犯罪文獻上記載了不少這樣的事例。在翰斯·德瑞斯教授的犯罪學著作上,就花了一整章的篇幅來討論竊賊進出民宅的方式,但論述的內容都是有關鎖門的,而非閂門的手段。不過兩者的區別只在技巧上而已。只要用拴線的針或其他類似的東西插入鑰匙孔,向下一拉線,即可從裡面把門鎖上。但這棟公寓的側門沒有鎖,門閂的把手上也沒有小孔。或許就在他緊張地尋找有幫助的東西時,偶然看見了化妝台上的小鑷子——如今的漂亮女士哪一個會不用小眉夾呢——真是天無絕人之路啊!工具的問題就這樣解決了,下面就只要碰碰運氣了。就在他準備出去時,又注意到被兇手弄壞卻未被打開的首飾盒——這也就是被他拿去典當的鑽石戒指的出處。緊接著,他擦去了首飾盒上的指紋,卻忘記了衣櫥門內的把手和桌面也留有自己的指紋。此後發生的事情就如同我剛才示範的那樣,史比閂上了側門,並將鑷子裝入了口袋裡,顯然他後來也忘了有這麼一回事。」

    「再狡猾的小偷,也有疏忽的時候。」希茲警官嚴肅地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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