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的地產 第10章 廢止GDP考核後的期待 (4)
    楊武的妻子吳蘋說,對她家房屋的評估價格過低,所以她從一開始就提出,希望能按照房屋產權證上的面積,在拆遷範圍內安置,一樓還一樓,二樓還二樓,朝向不變,(老房所在地點)左右一點均可。在限期到來之前,吳蘋乘車來到工地,發現原來還能勉強攀爬進入屋內的斜坡剛被機器挖去,她非常生氣,先後給法院和開發商打電話交涉,未果。

    戶主楊武,22年前,他靠拳頭獲得了首屆渝州散打擂台賽重量級冠軍,現在,他仍然不想在自己的祖屋裡服輸。他說,本來這天晚上他是要去挑戰俄羅斯「散手王」穆斯裡斯的,但為了捍衛自己的尊嚴,他不得不放棄為重慶人、為中國人爭光的絕好機會。

    楊武在危棚上拉出橫幅——「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他跳上破敗的屋頂揮舞國旗的形象瞬間在網上被廣泛傳播。每當有工作人員試圖靠近他的祖屋,他就會鑽出牆洞,對著下面的厲聲喊道:「你敢上來,我就把你們打下去!」此後,最牛釘子戶的形象傳遍全國。

    在全國的關注下,這場拆遷僵局持續了一個多月,最終,楊武以獲得近百萬元的營業賠償而走下孤島。但是,這樣幸運的「釘子戶」太少太少了。

    任志強曾說:「地方政府和開發商之間是沒有博弈的,他們甚至是利益共同體。」開發商需要利用地方政府的「權」,而地方政府則需要用手中的權換取開發商手中的「錢」。

    北京一個開發商在拆遷過程中,也遇到了類似的釘子戶問題,開發商一籌莫展,不得不去向政府部門求助,工作人員一聽就笑了,把開發商拉進辦公室一番密談,出來後,兩個人的神色都是輕鬆愉快的。

    一個星期後,就在這片待拆遷的老舊小區前,有一家律師事務所很詭異地開業了。這般神速,自然是一路綠燈審批下來的。

    當地居民並沒有人對這家事務所投以太多的關注。都想著拆遷補償的事兒呢,誰有心思管它呢?但隨著開發商強硬立場的一再升級,釘子戶們紛紛決定,要堅持到底,絕不屈服。

    這時候,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出現了,帶著陽光般和煦的微笑:「釘子戶同胞們,想要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嗎?想要尋求更多的利益嗎?你們的力量是微薄的,法律的力量是強大的!只有我們律師,才能夠幫助你在法律的框架下,得到最大的利益。如果沒有我們,你們除了哭、鬧、硬抗之外,還能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嗎?委託我們來做吧,我們熟悉法律的手段,絕對能夠幫助你爭取到最多的東西。」

    幾個釘子戶聽得一愣一愣,低頭一想,湊在一起一商量,覺得律師說得有理,於是大家集資,籌錢交了律師費,請律師出面和開發商交涉。

    律師還是很敬業的,收了律師費後,律師成功地維護了拆遷戶的利益,開發商也成功地拿到了土地,地方政府的政績表上又添了漂亮的一筆。皆大歡喜,無比圓滿。

    當然,拆遷結束後,這家律師事務所也就完成了使命,反正,它本來就是開發商自己開的。至於那些複雜的關節,那些對政策瞭如指掌的律師,則是由政府幫忙指點的。而最後賺的錢呢,則一分不少地又回到了開發商和政府的口袋裡。

    官商一體,在房地產領域屢見不鮮。開發商們,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以改造舊城的名義,從城市繁華地區開始,圈定地盤,成片拆遷原住民的房屋,投資建設居民樓。這一過程中,地方政府與開發商結成了相互依存、利益與共的聯盟關係。不管原住民是否願意,一旦政府出面徵用,則可強迫拆遷,城管執法,警察出動。對原住宅估價的中介機構,多半是改頭換面的政府分支機構,或者說,是開發商暗中操縱的傀儡。

    崔永元說,假如80%的房子都是保障房,一樣可以拉動經濟。此話不假,可是能夠拉動經濟的,卻未必能夠拉動「父母官」們的腰包和仕途,這是「官生」和「民生」的最大區別。

    官之「道」和民之「道」原來早已是各行其道,有了開發商這條道,「父母官」們似乎不願意再走不能令自己發家致富的民之「道」。而某些地方官員非常具有「賣拐」色彩的那句「讓老百姓住上好房子」,跟小三兒嘴裡常說的「我並不是看上你的錢」,似乎有異曲同工之妙。

    4.禁漲令下地王頻現

    所謂「地王」,是社會輿論對在房地產開發土地招標活動中以碩大的資金數字拍得自己屬意地塊的中標單位的諧稱。目前,政府採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住宅用地,往往競出天價,而這一天價又必然作為成本帶進了房價,也把房價推向天價。這也是由於政府部門高度壟斷的土地單寡頭供應市場與土地需求者的競爭性市場存在著不對稱和不平衡所造成。因此,社會對於一些「地王」的產生,往往會產生對於房價又會重回新高的擔憂。

    2009年上半年,「搶地王是因為有錢」,2009年下半年,「搶地王是因為需要拿著這個地王,給投資者講一個好的故事,才能圈到錢。」

    每次回想起當年的場景,這位曾經拿到過一次「地王」的開發商仍然激動不已:「2007年,我在中部一個省會城市拍了一塊50多畝的地王,換算成樓板價是每平方米7800元,這已經接近當時保利在深圳金沙洲拿下的兩塊『地王』的樓板價了,從賬面上看,盈利簡直就是不可能的。但事實是,這塊地拍下來,我就淨賺了幾千萬。」

    這是因為,在「地王」拍下來之前一年,他還在同一區域拿到了300多畝地,當時的樓板價只有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但當新的地王出來後,這位開發商找評估公司重新評估,以新地王的價格為參照,單是這塊地,已經讓他回本幾百萬,還沒有加上後期開發收益的大頭。

    戴上「地王」帽子之後,這家原本在業內連前20名都排不到的企業,在這個中部省份的房地產業界聲名大噪,「再到下面的二三線城市去拿地,當地政府接待的時候,開場白都是『歡迎地王』」。開發商說,幾乎就是這個「地王」,幫他打開了一個省的局面。

    事實上,拿到地王的好處還遠遠不止於此。這位開發商總結說,地王的產生,與其說是開發商之間激烈競爭的結果,倒不如說這場競爭本身,其實就是開發商和政府的一次集體狂歡。

    敢高價拿地,這本身就說明了一種態度。這句話幾乎成了所有拿地的開發商對付媒體的統一口徑,「在參加競拍前期我們就做了大量的市場調查,不僅針對周邊的市場,更結合了政府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如此胸有成竹,自然是因為緊密「結合」在了地方政府的周圍。

    地王之「戀」

    2009年10月30日晚8時,廣州開發區土地拍賣大廳。硝煙瀰漫,塵埃落定。在經過長達近5小時、歷經101輪舉牌的馬拉松式爭奪戰後,一場堪稱史上最漫長的拍賣會,落下帷幕。雅居樂以43.41億元的價格終於拿下被回收的廣州科學城前「地王」——KXC-F8-1-1地塊。該地塊折合樓面地價就高達7074元/平方米,溢價率則高達152%,這一水平也稱得上是「王中之王」了。

    在這場拍賣會上,包括萬科、保利、雅居樂、碧桂園、中信等第一陣營地產大佬悉數到場,看來這個廣州科學城昔日「地王」身份魅力不減。但隨著競價的節節攀升,萬科、中信、保利等開發商漸漸吃不消,逐一退出,最終雅居樂和碧桂園兩巨頭貼身死磕,雙雙進入白刃戰,在多達101輪舉牌後,碧桂園變身為最後一個旁觀者,雅居樂成功摘取桂冠。

    儘管雅居樂現場人員很幽默地告訴媒體:「請不要稱地王,謝謝。」但此次拍地還是刷新了兩項紀錄,即史上土地拍賣時間最長和廣州有史以來土地出讓總價最高,廣州「地王之王」非它莫屬。

    北上廣向來是地王盛地,以這塊被雅居樂收入囊中、編號為「KXC-F8-1-1」的「廣州科學城地王」為例,該地塊早在2007年首次公開掛牌出讓,就已經成就了「地王」的身份,是曾經的一塊巨無霸地塊。

    2007年8月24日,在該地塊的首次掛牌拍賣會現場,各方爭奪進入白熱化階段,保利、萬科、城建、粵海、合生、招商地產等地產大腕爭得「你死我活」,但最後卻被一家不起眼的「小後生」中萊公司以44.75億元天價拿下,樓面地價高達6600元/平方米,成為廣州土地拍賣成交總價最高的「地王」。當天競價結束後,中萊負責人曾拒絕了所有媒體的採訪,非常低調地去辦理簽約手續。兩名黑衣保鏢在交易中心貼身保護,外人均不得靠近,因此外界難以揭開其神秘的面紗。

    然而,「地王」也只出盡了一時的風光,風光過後卻是閒置的荒涼。中萊公司拍到「地王」後,遲遲沒有動作,也不見有開發的意向,土地整整閒置了兩年。而且中萊公司也未按約定完成土地出讓手續,欠繳土地出讓金,嚴重違規。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閒置土地,滿兩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廣州市國土房管部門因此解除了土地出讓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沒收中萊投資有限公司競買保證金8000萬元,並處以禁止其繼續參與該地塊競拍等一系列相應違約處罰。

    出讓該地塊時,廣州市政府的規劃是:一個以中高層為主的小區、其中約3736套是中小戶型,並配套一所小學、一間幼兒園,以及衛生站、居委會、文化活動站、肉菜市場、商業設施等。而開發商中萊公司原計劃以此佈局廣州的策略,打出一片新天地,但隨著8000萬元競買保證金的被沒收,這一切都已成明日黃花。

    由於開發商競拍到「地王」後遲遲不開發,導致地王閒置,此事在社會上被貫以「虛假地王案」的特定稱謂。

    無獨有偶,「地王」閒置並不只是KXC-F8-1-1地塊,開發商也不是只有中萊公司。2007年是廣州住宅用地交易最活躍的一年。廣州市總共成交住宅用地50餘宗,其中27塊地的地價因為一次次刷新了區域地價的新高,被冠以「地王」的稱號。但截至2009年9月份,當年的27塊地王居然有20塊沒有開發。

    被處罰的中萊投資公司只是一家早已人去樓空的小公司,對於同樣違規的規模較大的開發商,廣州市國土局卻手下留情。比如對同樣未履行手續和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富力、保利地產、鴻榮源、金地等知名地產企業在廣州競拍的5塊「地王」,均被「緩刑」。除了連同「科學城地王」處置的6塊土地外,另外14塊未開發「地王」,因土地用途變更等原因,不在處置範圍之列。

    被擱置的地王法令

    2008年1月,國務院曾下發《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要求將開發商在兩年內不開發的閒置土地收回,並劃定6月底前各省要向中央專題匯報閒置土地處理情況。但在2008年房地產市場節節下挫的背景下,真正動真格收回土地的地方政府寥寥。各地方政府在執行中卻大開綠燈,甚至通過制定地方性新規,延緩收回土地。

    很多地方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延長了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期限,在處理閒置地王的問題上,地方政府與開發商顯得極為默契。而正是在地方政府的默認下,閒置土地兩年大限的規定幾乎成為一紙空文。

    2009年9月,國家下發土地「禁漲令」,徹查囤而未建,對於高溢價的「地王」,高舉「禁」字大旗;同時,放量推地希望為市場降溫,結果卻換來一二線重點城市的大量「地王」。以北上廣為代表的一線城市全面爆發單價地王,而二線城市也頻頻以身試法,「地王」似乎愈發蔓延開來,而且形勢一片大好。

    KXC-F8-1-1地塊,就是這個昔日地王,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將其土地使用權分拆後,以17.2億元的起拍價公開掛牌出讓,其土地面積約30.6萬平方米,容積率不超過2,合約建築面積約60萬平方米,建築限高5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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