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情lady gaga 第13章 在黑暗中舞蹈 (1)
    在LadyGaga看來,美國的名人變得越來越無聊。而她的一個核心觀點就是,名人都應該是古怪的人。她生來就是要當焦點的,她寧願被所有人咒罵和唾棄,也不能接受被忽視。

    1.美麗、骯髒和富有

    當19歲的LadyGaga,那時候還叫斯蒂芬妮,決定從紐約大學蒂施藝術學院退學時,她向父母宣布說:“我將不再和你們生活在一起,也不再需要花費你們的錢。”當時,母親辛西婭哭了,而父親約瑟夫的態度很明確:“如果你一年內沒搞出什麼名堂,就必須回學校去!”也就是說,一年之內斯蒂芬妮必須和一家唱片公司簽約,否則她就得重新回學校上課。

    不過當務之急是先找個住的地方,斯蒂芬妮很清楚要搬到哪裡去——紐約下東區克林頓街,離東百老匯不遠。那個地方在20世紀60年代就因房租便宜而吸引了很多藝術家和嬉皮士。許多音樂家都生活在那裡,陸續開了很多演出場館,給紐約帶來了一股新音樂浪潮。菲爾莫東(FillmoreEast)俱樂部見證了很多英國搖滾樂隊的誕生,比如著名的平克·弗洛伊德和齊柏林飛艇樂隊,而聲名狼藉的CBGB酒吧,則是朋克的發源地。

    斯蒂芬妮心中的藝術界偶像們很多都是從東村起家的,包括帕蒂·史密斯、麥當娜、雷蒙斯合唱團(Ramones)和波普藝術家安迪·沃霍爾,其中沃霍爾曾於1966年在這裡舉辦過一系列的演出。

    她租了一間小公寓,一套小小的福米卡廚具、一張小廚桌和一間小得不能再小的臥室,遠比不上在紐約西區的奢華的大房子。地毯很髒,天花板上有裂縫,窗戶偶爾還會“咯咯”響。但是,這個小盒子般的房間對當時的斯蒂芬妮卻有著重大意義:這代表她正式開始走自己的路了。

    有自己的目標——“成為一個藝術家”,這當然很好,不過當斯蒂芬妮告別了父母,拒絕了他們的金錢幫助後,生活一下子便困窘起來。當下,斯蒂芬妮需要錢維持生活,付房租、買吃的,從舊貨店淘五美元一雙的鞋子和外套。因此,斯蒂芬妮找了個在科尼莉亞街咖啡館當服務員的日間工作,晚上則在像“拖鞋屋”那樣的脫衣舞酒吧裡跳搖擺舞,或者在“編制工廠”一類的夜店裡表演上世紀70年代風格的滑稽劇。

    整個夏天,她都在紐約曼哈頓下西區的格林威治村中心的科尼莉亞街忙碌著。為了謀生,她一度同時打3份工,回憶起發跡前這段歲月,她說:“我真的很想成為一個超級明星,舞台中心才是我的歸宿,為了實現夢想,我什麼都不怕。”

    LadyGaga天生是一個對身體魅力有領悟的果敢女人,自從那次在紐約大學俱樂部為了吸引別人的注意力而成功的性感脫衣,此後,無論是上台表演還是在唱片公司做實習生,胸罩和內褲都是她的主打裝扮。她認為,人們一旦被她吸引,就會愛上她的藝術。

    談起自己在科尼莉亞街咖啡館的工作,“我真的很擅長此道,我總能得到很多小費。我天天穿著高跟鞋工作!我給每個人講故事,如果客人們是來約會的,我能把氣氛搞得很浪漫。這也是一種表演。”

    斯蒂芬妮曾經在著名音樂出版公司做了一個不拿薪酬的實習生,這個公司是派拉蒙影業的音樂出版分部。對斯蒂芬妮來說,沒有任何工作是卑微的,哪怕是洗廁所。偶爾她會看見貝克(Beck)這樣的流行明星從門口走進來,並夢想她也能過上他那樣的生活。

    盡管只是實習生,但斯蒂芬妮對她要賴以成名的風格已經有了認知。她開始選擇更出位的外衣,而非那些傳統的牛仔褲和T恤。當她只穿著緊身褲和胸罩去遞交文件和參加會議時,她的同事們被嚇呆了,簡直不敢相信有人只戴著胸罩來上班,不過他們很快就意識到這不是表演也不是花招,因為她每天都穿成這樣來上班。

    這種毫不畏懼的人生態度,雖然一度讓周邊的音樂人無法認真定位這位才女,而以為她來自外星球,但時間久了,反而造就了她挑戰一切的勇氣。就是這種勇氣讓LadyGaga明白了一個道理,你必須在一分鍾之內征服所有人。

    至於斯蒂芬妮的夜間工作——去各種酒吧和夜店“帶脫衣舞表演的歌舞表演”到底“脫”到什麼程度,每家媒體的報道都不同,LadyGaga對《倫敦報》說自己所做的是“行為藝術聚會”;對《世界新聞報》說“這段時間實際上是在夜總會裡當脫衣舞女郎”。

    “我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有多性感,我喜歡裸體表演,對自己的身體也非常有信心。18歲的時候,我就開始在脫衣舞夜總會工作,當然與我出身相仿的女孩應該被認為不應該變成一個像我一樣的人。我來自一個有錢的意大利人家庭,進了所好學校,你被認為應該和爸爸媽媽生活在一起直到他們去世。而我與那條被期望的人生軌跡背道而馳:離開了家,不再接受父母任何幫助。我放蕩不羈,穿黑皮衣隨著黑色安息日、槍花、信仰破滅等樂隊的音樂跳舞,非常搖滾。我從中發現了真正的個人自由,不過顯然我爸媽不喜歡這些。我吸引著大批觀眾,在舞台上點燃噴發定型劑,瘋狂地舞蹈。我爸認為我瘋了。”

    斯蒂芬妮在紐約地下音樂圈中的人氣與日俱增,她每周五個晚上都要外出,到同志派對、低級酒吧裡表演。她在紐約東村的氛圍中呼吸,成為其斑斕夜景中的一員。剛開始斯蒂芬妮還只在下東區表演,後來擴展到了整個紐約。

    “我喜歡當脫衣舞女郎。對我而言它意味著表演和藝術的一切。在這個舞台上我希望成為最驚世駭俗的表演者。人們來到夜總會只是為了看我今天晚上會做什麼。在台上脫光衣服的想法使我擁有無與倫比的自由感。我對於自己的性感毫不懷疑,任何一個希望對自己身體更加自信的女人都應該嘗試脫衣舞。它能讓你認識到你身體所具有的力量。”

    但是斯蒂芬妮的父母卻漸漸對她失去了信心,說實在的,了解到自己的孩子退學後在一些下等酒吧裡與“人妖”和一些搖擺舞者一起跳來跳去,身為父母,應該也挺窩火的。“我不擔心他們關注我的舉動。我希望他們能知道我正在做的事情。但我爸認為我變得越來越不正常了。他真覺得我瘋了,並對此很苦惱。這把我嚇壞了——我不想在他眼中成為一個失敗者。”

    但是,緊接著,由於斯蒂芬妮染上毒品,她徹底成了父親眼中的一個失敗者。

    作為一個夜貓子的她,和這座城市的夜晚糾纏不清:低級酒吧、夜店青年、樂隊、斗毆和酒精,當然還有毒品。這種行為或許沒什麼可擔心的,因為她的許多藝術學院的同學們和身邊的朋友們也在做同樣的事情。耳濡目染也好,體驗偶像們的藝術創作靈感也罷,斯蒂芬妮迎來了她的“嗑藥時期”。

    不用等媒體去揭隱私,對於這段過去LadyGaga從不避諱:“那時我把所有的錢都花在迷幻藥上,參加狂歡派對,生活過得一團糟。”專輯《超人氣》中一首單曲《美麗、骯髒、富有》(BeautifulDirtyRich),就是關於在這段短暫沉淪裡面,她重新思考人生的過程。在接受About.com網站采訪時,LadyGaga進一步闡明說,她寫這首歌時正嗑著大量的藥,裡面包含很多不同的主題,“它是關於內心名氣的想法,不管你是誰,不管你生活在哪,你都能自我宣布基於你個人風格、基於你對藝術和世界的看法的內在名譽,不管你自己是否意識到了它,你都能感受到美麗、放蕩和富有”。

    這個想法貫穿她的首張專輯,也是她關於派對和毒品的思考——在下東區,很多富家子弟沉溺其中並自稱為破落的藝術家,所以這也算一種批判吧。就像歌中唱的那樣,“爸爸,我很抱歉,我非常非常非常抱歉,只是,我們很喜歡派對”。

    一天,斯蒂芬妮與一群朋友服用藥物來尋求精神體驗。她產生了幻覺,竟然看見了電台司令(Radiohead)樂隊的主唱湯姆·約克(ThomYorke),這是她最崇拜的音樂偶像之一,斯蒂芬妮沉浸在狂喜中無法自拔。於是她經常連續幾個小時獨自窩在下東區的公寓裡吸毒。

    斯蒂芬妮經常把自己鎖在屋裡,聽著治療樂隊的《永遠都不夠》(NeverEnough),將其設定在單曲循環模式,並在這個過程中吸食可卡因,任由靈感傾瀉,瘋狂寫歌。這些在公寓裡持續的靈魂出竅的狀態,後來被LadyGaga描述成“我能感到自信並且自覺像個明星的特殊的獨處時刻”。

    那段時間,她的生活就是上午10點半左右起床,寫點歌,譜點曲,然後連著三天在創作的亢奮狀態中不睡覺,沉溺在由酒精和音樂帶來的創意旋風裡。她在致幻劑上花了大把大把的錢,公寓也變得一團糟。“我太嗨了,蟑螂從我腳下爬過,我都看不見。”接下來整整一個星期便在恐懼感的襲擊下睡不著。LadyGaga說,這是她生命中最艱難的時期之一,但這段經歷很重要,它釋放了自己思想中的某些部分。

    “我嗑藥從來不是為了爽,只是為了體驗安迪·沃霍爾和米克·賈格爾以及更多我喜歡的藝人們的浪漫主義生活。我想成為他們,我想過他們的生活,我想明白他們看待事情的方式,他們搞藝術的想法。我認為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過他們那樣的生活,於是我就這樣做了。這不是為了快感,而是為了成為一個藝術家。但我不鼓勵人們為了這個目的去嗑藥——你能靠自己的力量得到你想要的一切。”她說。

    斯蒂芬妮確實並非一個懶惰的癮君子,她會將之前寫的歌制成錄音樣帶,然後帶上樣帶騎著自行車在各家唱片公司間跑個遍。當在前台被問到她是誰的時候,她就假裝是自己的經紀人四處宣傳。她也會把當服務生和跳脫衣舞攢下來的錢花在施樂復印機上,制作自己的海報以得到公演的機會。

    然後是數不清的面試。斯蒂芬妮去面試過舞台劇,希望能打入百老匯,但制作人卻想要一個更為傳統的聲音,所以他們常常拒絕她,對他們而言,她太流行了;而當她去唱片公司面試時,他們又無法理解劇場感式的音樂詮釋。

    有一次到維京唱片公司面試,一個高管熱情地接待了她,斯蒂芬妮坐下來然後開始彈鋼琴。當演出結束時,房間裡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她身上。那個高管卻不知所措:他從來沒有聽過也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情。他瞪著斯蒂芬妮,臉上的表情仿佛在說:你是從哪個星球來的?

    “我把那當作一個不錯的贊美,因為對他來說,這太新潮,太不同了,他甚至來不及想清楚是怎麼回事。”但是她也厭倦了總是被告知太劇場化或太流行化,於是開始琢磨她是不是該無視所有人,堅持做自己。她對自己說:“噢,為什麼我不能兩者兼具呢?為什麼我不能自行其是呢?”最後,斯蒂芬妮決定押上所有的賭注,繼續前進。她從來不花哪怕一秒時間去考慮是否有後備計劃——因為根本就沒有別的選擇。

    斯蒂芬妮的父親第一次看她的現場表演時,她只穿了一件豹紋比基尼,亮片閃閃的高腰皮帶和一條大內褲。她的父母看完了整場演出,父親約瑟夫評價說“演得還行”,但對他看到的一切感到震驚——他看出自己的女兒用過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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