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宋慧喬 第13章 乖乖牌 (4)
    2005年,據漢城瑞草警署透露,1月15日,宋慧喬的母親在首爾蠶院洞的家中收到一封恐嚇信,信中要求宋慧喬的母親交出2.5億韓元,否則將向她和宋慧喬身上潑硫酸,並指明要在20日下午18點之前準備好錢,快遞人員到達後立即交給快遞人員。獲知此事後,宋慧喬的經紀公司立即報案,警方從19日起在宋慧喬的家附近蹲點,最終等到來取東西的快遞人員,由此開展調查,並找到嫌犯。

    嫌犯金某(26歲)原來曾在宋慧喬所屬經紀公司做過3年經紀人,因為經常偷偷索取宋慧喬拍攝畫報的片酬被發覺而辭職。金某之所以敢公然恐嚇宋慧喬家人,是因為他覺得宋慧喬是公眾人物,即便遭到恐嚇威脅也不會輕易報警,沒想到算盤打錯了。

    收到恐嚇信時,宋慧喬並不在韓國,而是在美國。宋慧喬的母親受到驚嚇,痛哭不止,但她認識嫌犯,認為「他不是這種人」。嫌犯自己表示辭去經紀人工作後,一直在飯店和桑拿房做事。他辯稱自己其實根本沒有購買硫酸,信也不是他寫的,只是將錯發到他父母家的收信人為宋慧喬的信發到宋慧喬家而已。

    法官在庭上表示,雖然被告在案中並沒有傷人,但為避免造成不良影響,避免被他人模仿,故而做出重判以示警戒。案件最後做出判決,被告金先生罪名成立入獄10個月。

    風波發生後,很多媒體都將宋媽媽的那句「他不是這種人」嫁接到宋慧喬身上,從而深化她的善良寬容的形象。

    會接戲不算厲害。藝人的危機公關最顯實力。

    面對輿論誹謗

    作為公眾人眾,總是堵不了別人誹謗你的流言。

    緋聞就是所有流言中最典型的一種。明星如果一一都去較真,那其他什麼事都做不成,就留著天天處理緋聞了(當然,也不是沒有這樣的緋聞藝人)。前面我們花了很大的篇幅討論過,宋慧喬這樣有抱負有事業心的女演員,基本是不屑於和緋聞較勁的,不過也有少數的幾次例外。

    有一次,韓國MBC電視台娛樂節目採訪宋慧喬,問到宋慧喬對Rain的看法。但是該節目在播出時歪曲了宋慧喬的原話而惹惱了宋慧喬和Rain的歌迷,最後電視台不得不出面道歉。

    當時電視台採訪宋慧喬時問起她對Rain的看法,宋慧喬稱《浪漫滿屋》中的英才(Rain扮演)是一個雖然不懂事但很可愛的人,結果電視台在播出時斷章取義成「因為Rain不懂事所以不喜歡他」。該節目一播出就立即遭到Rain的影迷們的強烈抗議,直到電視台做出更正聲明。知道真相的宋慧喬的影迷們也開始責備電視台,宋慧喬看到事態發展嚴重,就親自在自己的網站中刊登澄清聲明,一方面指摘電視台,另一方面向Rain的影迷們道歉,才把事態平息下來。

    有看出貓膩來麼?

    不管緋聞怎麼傳,兩個人激情戲也好同居也好,兩個人各自在外搞劈腿也好,一人逼婚另一人不從也好——都OK都沒有問題。緋聞的兩方始終必須友好,不能分裂。

    作為偶像明星,有一件事千萬要記住,那就是:不能得罪粉絲。緋聞明星的一方更不能得罪另一方的粉絲。要知道,粉絲的力量無窮大,你得罪不起。

    《浪漫滿屋》播出之後,宋慧喬的人氣是越燒越旺。這樁風波發生後,宋慧喬正式和KTF公司簽訂3億5000萬韓元的廣告合約,身價不跌反升。

    你以為像宋慧喬這樣的女孩子,面對緋聞只有一種態度:你們說你們的,不關我事,高高掛起?那得看情況,看利害關係,看事件影響力,看利益群體。

    去海外發展,也時常會有一些亂七八糟的新聞影響自己。計較不計較,也得看情況。

    2005年,越南媒體誤報宋慧喬在香港購買毒品,事後對報道進行了更正和道歉。對此,宋慧喬方面表示:「不會對有關媒體提起國際訴訟。」

    宋慧喬方面說:「該報道的虛假性已經公之於眾,而且想到越南民眾對我的支持,決定不提起訴訟。我真心希望韓國和越南之間活躍的文化交流不會因為此類荒唐的事情而受到影響。」將處理個人的誹謗上升到國家關係高度,無形中藉機炒高了宋慧喬的地位。

    事發之後,大部分越南民眾知曉「宋慧喬購買毒品」的報道為虛假報道,而且在這種謠言流傳的情況下,宋慧喬的《浪漫滿屋》依然在越南獲得了最高人氣。

    被誹謗一下又不會少一塊肉,卻能博得民眾同情,增加收視率,正應了老子那句:「禍兮福所倚。」

    宋慧喬想來中國內地發展。中國內地的商業和網絡正在飛速發展且沒有成熟規範的情況下,有糾紛在所難免。宋慧喬曾經代言過「仰妍即溶花粉」,就鬧出了不小的糾紛。

    2009年,一篇《「信譽」就像「性慾」,沒有就完了——宋慧喬狀告仰妍(中國)侵犯其肖像權》的帖子引發了網民對中國企業信譽問題鋪天蓋地的抨擊,一時間群情激奮,事件的主角仰妍公司更是被推到風口浪尖上,而仰妍方面則一再強調宋慧喬是公司的簽約代言,更沒有狀告一事,此事是他人惡意打壓。最後無奈表示將請宋慧喬本人出面澄清此事。事件的焦點便由此聚焦到宋慧喬身上。

    宋慧喬通過自己在中國的經紀人公司澄清此事。宋慧喬表示自己一開始對此事並不知情,是仰妍方面聯繫自己之後才知道的。她認為自己有義務出來澄清此事。宋慧喬表示自己確實是仰妍公司的簽約代言,仰妍網站以及相關產品上出現自己的形象都是合情合理的。至於狀告一事更是不可能存在的,自己與仰妍公司合作愉快,沒有出現任何糾紛。

    宋慧喬最後也感謝了粉絲和中國網民對自己的關心,並希望這個事件不會影響仰妍公司在公眾面前的形象。關鍵人物發話,這場風波終於平息了下來。

    說實話,像仰妍這樣的品牌,比起宋慧喬代言的蘭芝、玉蘭油等國際大牌,的確是宋慧喬降低身段的代言。可是,降低身段,並不代表降低身價。據說內地一些品牌請這些國家大牌代言人,出手十分大方。以至於這些亞洲明星、國際明星都有一種說法是:賺錢不賺名,賺名不賺錢。前幾年,江浙福建一帶的企業很愛請國際大牌來做代言。高速公路開過去,一路的皮爾斯·布魯斯南、尼可·基德曼。人家這可絕對不是濫用肖像權,人家可都是通過演員的內地經紀公司簽了合約。作為國際大牌,簽約國際大品牌都十分謹慎。但代言內地品牌就有些隨性。總是想,那麼遠的地方那麼小的牌子,傳播效應能有多廣?偷偷賺錢,估計神也不知,鬼也不覺。坐地起價,錢真不是一般的好賺。像仰妍這樣的品牌,本以為白白收錢,啥也不用擔心,沒想到也會添亂。

    這些經紀公司疏忽了網絡的力量網民的輿論自由度,他們也完全想不到,中國的企業到底多有錢到底多捨得在代言人身上砸錢。他們想不到小小的一個即溶花粉品牌「仰妍」竟然也能在電視台上砸上那麼多廣告吧?

    網上誣陷說宋慧喬手上拿的花粉是PS上去的,最後逼不得已仰妍和宋慧喬都出來聲明。可是,仰妍這個牌子很快就倒了。宋慧喬雖然做了聲明,網上的輿論卻一邊倒地報道「內地廠商冒用宋慧喬之名代言」,好多人同情宋慧喬啊!

    這說明什麼?這說明了,人和人、公司和公司的合作,必須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聲名差距太大,別以為紅人會帶著自己紅。人家紅,跟你沒關。要是摔跤了,你摔得碎,人家安然無恙。所以現在葛優、張豐毅、唐國強等內地大腕,每個人都身兼數個代言,賺得盆滿缽滿。你說那些被代言的品牌和這些明星有多大的聯繫度?效果實在是非常微弱的。

    3.單純喬妹「被主演」

    宋慧喬進軍華語電影圈,先和香港導演合作,進而試水內地。這是無法避過的路途。這兩年內地電影圈實在太熱,誰都想來分一杯羹。

    可是,如果問你,宋慧喬演過什麼華語電影電視劇?

    你的腦中會浮現哪些片名?《1949》、《一代宗師》、《天龍八部》、《趙氏孤兒》、《國父孫中山》……

    儼然碩果纍纍。而其實,除了和拍片慢出名的王家衛合作的《一代宗師》尚未殺青、上映也遙遙無期之外,其他幾部,都只在新聞裡熱炒過一陣。

    和吳宇森合作的《1949》,已經提上日程,甚至喬妹在好多次接受採訪的時候,都談到很榮幸和吳宇森導演合作,也希望借和吳宇森合作之機,不但進軍華語電影界,還能夠憑借吳宇森在好萊塢的名聲,打入國際電影界,一躍成為國際影星。

    無奈,願望是良好的,結果是失望的。

    不但《1949》沒有順利開拍,《天龍八部》、《趙氏孤兒》這些片子也都相繼發生了糾紛。宋慧喬進軍華語電影的動作,雷聲大,雨點小。

    下面讓我們來詳細看看宋慧喬參演《天龍八部》、《趙氏孤兒》以及《國父孫中山》新聞始末。

    《天龍八部》:宋慧喬條件太苛刻?

    2002年,張紀中計劃在《笑傲江湖》、《射鵰英雄傳》之後,將金庸的又一部經典作品《天龍八部》搬上熒屏,據說張紀中這一次將視線投到韓國美女的身上。

    2002年2月,《天龍八部》的劇組和金喜善聯繫上,也和宋慧喬進行了初步溝通。想為《天龍八部》的女主角王語嫣找一個扮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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