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8點。某區法院知識產權廳門口。
金天等著《網絡時代》雜誌社律師張嚴。
8點30分,律師張嚴來了,先在法院門口和金天簡要地溝通了一下開庭時所要陳述的內容。
8點45分,原告點點滴滴文化傳播公司的代表來了。
此人是個小個子,估計也就一米六幾的樣子;古銅色的皮膚,很瘦;留個小中分戴副小眼鏡;那身西裝看著多少有點歪,模樣像是江浙一帶的南方人。11月的北京清晨已然很冷,金天都穿著外套,這南方小個子卻這麼衣著單薄,真扛凍。
律師張嚴上去和原告打了打招呼。
金天沒過去,那小個子原告的脖子可真細。金天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手,估計一隻手都能攥得過來。
張嚴回到金天身邊笑著嘀咕:「哦,這個是點點滴滴文化傳播公司的總經理。」
又說:「告前幾家媒體的時候他還帶著律師,現在告順手了,就自己一個人來了。呵呵。」
9點整,準時開庭。
書記員引導著原被告雙方走進審判廳。
金天坦坦然然地坐在被告席上,緊盯著小個子原告心中暗自盤算一會兒如何砍價。
這時法官從審判廳的側門走了進來,黑色散袖口式長袍,紅色前襟配著金黃色領扣。
書記員宣佈起立,金天抬頭看了一眼法官。
他面色黝黑,很黑,很黑,披著通身到底的黑色法官長袍,皮鞋也是油黑珵亮。
一時間,金天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老郝!
老郝還沒有發現金天,垂著眼皮習慣性地坐到正中的法官席上。
剛舉起法槌,還未落下,眼睛一怔,就認出了金天。那表情變化很快,旁人不能輕易察覺。
只見手中的法槌在空中微微一停頓,隨即落了下來,發出「砰」的一聲的同時,他左眼的眉梢不由自主地向上挑了挑。
這表情金天太熟悉了。老郝高興的時候就常這樣,是老郝!沒錯,是老郝!
昨天晚上還見過這熟悉的表情,那黑色法官袍的袖口可真寬。
只聽老郝開始陳述:「本法庭受理關於原告點點滴滴文化傳播公司狀告北京《網絡時代》雜誌社侵犯其知識產權,購買非法電子出版物並用於商業用途一案。本法庭予以受理。現在正式開庭!」依然面無表情。
這聲音,就是老郝。
法庭裡空氣凝重。
郝法官陳述了一下原告的起訴書,以及原告所提供的相應證據,《網絡時代》雜誌2006年內所有使用過的點點滴滴文化傳播公司盜版圖片的雜誌,原告在每期雜誌使用了該公司圖片的頁碼上都進行了圈示標注。
陳述完畢,郝法官詢問原被告雙方是否同意庭外調解。
點點滴滴文化傳播公司小個子原告表示同意。
金天也表示同意。
調解室內。
郝法官仍正襟危坐。金天和律師張嚴坐在一側,小個子原告坐在一側。
郝法官說:「原被告雙方可以開始商議賠償金額。」
小個子原告說:「我們起訴書中要求的賠償金額為每一張圖片三千元,一共侵權四十一張,合計賠償金額為十二萬三千元人民幣。」
郝法官看向金天。
金天說:「《網絡時代》雜誌是技術月刊,不同於每週出版的報紙類刊物,從覆蓋面影響面上來講,都遠遠未及報紙類刊物,所以我們的賠付金額希望為每張一千元,一共侵權四十一張圖片,合計賠償四萬一千元。」
小個子原告把手臂攤到桌面上,剛要張嘴說什麼。
只見金天、律師張嚴、郝法官一起看向他。
尤其是老郝,那張黑黝黝的面孔仍然是面無表情,直勾勾地瞪視著小個子原告。
「好吧,我們公司接受被告提出的賠償金額。」小個子原告無可奈何地說道。
「好,調解生效。原被告雙方在此等後三十分鐘,三十分鐘後各自領取調解書。」
黑色身影兒緩緩起身,從容地走出了調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