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大律師 19.誰不把村長當幹部? (2)
    兩個人繼續吃飯,似乎沒有了話題。沉默了一會兒,曉月小心地問:「剛才何律師說,銀行讓我們投標這樣的事是無用工,是嗎?」

    彥冰嘴角上露出譏諷的微笑。不過只是一瞬間,就消失了。她說:「是沒有多大的意義。他們在很大程度上是收集各個所的idea(主意),另外也是走走過場,還有一個作用是壓價。但是我們明知道他們沒有太多的誠意,也不能置之不理,因為,他們讓我們去投標也是表明看得起我們。如果我們置之不理,就表示我們看不起他們,這樣豈不得罪了他們?所以何律師雖然認為沒有意義,但是每次人家讓他準備這樣的投標文件,他都是認真對待的。」

    「哦,原來是這樣。」曉月恍然大悟。

    吃完飯,兩個人又回到辦公室苦戰。

    曉月發現范小青還坐在座位上工作,忽然想到她也許還沒有吃飯,剛才如果不是彥冰請客,她就會叫上范小青一起去吃飯。想到上次加班的時候范小青到衛生間嘔吐的情景,曉月不由得心裡有些發緊。她走到范小青身邊,對臉色灰白面帶倦容的范小青說:「你還沒有吃飯吧?」

    范小青抬頭看看曉月,「沒時間,我準備了餅乾。」

    「你不能總吃餅乾,長此下去,身體會搞壞的。」

    「客戶那邊在催呢,沒辦法。」范小青歎了口氣。

    「我們現在雖然年輕,但是也得保重自己的身體。」曉月還想囉嗦兩句,但是看見范小青無意跟她說話,就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她看見范小青又伏案工作了。

    第九章20.一個人做點好事並不難,難的是做了好事還被罰了款還要做好事。

    方曉陽從雲南出差回來,給前台的秘書們和文傑分別帶了雲南特產「雲南十八怪」的點心。文傑收了點心,謝過方曉陽,然後遞給方曉陽一份傳真,興奮地說:「昨天收到A銀行給您的傳真,說有一個訴訟,要求我們所參加投標。」

    方曉陽接過傳真看了看,說:「又是投標,我看這次我們就不參加了吧。」

    文傑不解而失望地說:「A銀行可是個大銀行啊。如果拿下他們的業務,以後就不愁沒有工作了。多少律師在搶他們啊。如果我們不投標,不就失去了機會嗎?」

    看看文傑認真的神態,方曉陽轉變了語氣,說,「那麼就把咱們所的資料準備一下給A銀行,至於訴訟方案,就算了。他們還沒有正式委託我們,我們也沒有必要在這件事情上花太多的時間。當然人家給我們發出了邀請,我們不回復也不太好。可是,他們這種方式是對律師的不尊重。他們可以瞭解律師的教育背景和工作業績,然後作出判斷,但是不能要求律師提供具體的訴訟方案。因為這是律師的知識產權。」

    「那麼,企業應該怎樣判斷誰是好律師呢?」

    「據我的經驗,一個成熟的客戶,他們首先通過交談瞭解律師的教育背景和工作業績,然後作出判斷,實在不願意冒風險,他們就先委託律師做一件小事情,或者一個大項目的一小部分,然後從律師的工作中判斷律師水平和工作態度。如果滿意,就可以將大項目委託這個律師或律師事務所。」

    「但是,目前國內的公司大多採取這樣的招標方式。」

    「都採取這樣的方式不能說明這樣的方式就好。沒有付出,就取得,本質上是一種變向的盜竊。當然,我們也不反對所有的無償提供法律服務,比如法律援助等等,但是我們反對以這種要求報價的方式無償獲得律師的勞動。這樣是不道德的,不道德的東西不應該支持。」

    「可是,其他所肯定都提供方案了。」文傑很惋惜地說。

    「提供就提供吧。我們管不了別人,只能管自己了。」看到文傑惋惜的樣子,就說,「不要擔心沒有工作做。你看,上次我們提出的律師參加交通事故處理的方案,有關方面很重視,準備提出立法提案,今天下午,律師協會與交通管理局開會,具體討論這提案。你和我一起去吧。」

    文傑說:「這就是明確的法律援助吧。」

    方曉陽笑著說:「當然,為政府做事,不叫法律援助,就叫法律義工或法律志願者吧。對了,你打聽一下有沒有停車的地方。」

    文傑奇怪地問:「您以前開會從來不自己開車,今天怎麼自己開車了?」

    「因為是義務勞動,沒有費用,就自己開吧。」

    文傑確認了,告訴了方曉陽說樓下路邊有停車的地方。

    方曉陽說,你可得確認好了,否則要吃罰單的。

    文傑說:「沒有問題,地上畫著線,他們以前都停在那裡,從來沒有問題。」

    午飯後,方曉陽開車,和文傑一起趕到會議地點。司法局的、交通局的、律師協會的領導都來了,大家交換了名片。

    因為草案是方曉陽他們起草的,所以,就請方律師先介紹了草案。隨後大家進行了熱烈的討論。會議一直開了一下午。等方曉陽他們離開會議室,太陽已經下山了。兩個人去停車位取車時,方曉陽發現車上貼了一張單子,仔細一看,是一張違章停車的處

    罰單。方曉陽把單子遞給文傑看,自己仔細看看停車的地方確實畫著停車線,但是,有些地方又似乎有被塗掉的痕跡。

    文傑看了罰單,發現是交通協理員開的,想找人時,發現他們已經下班。文傑頓時義憤填膺地說:「豈有此理,亂開罰單。我們找交通管理局的人評評理。對了,剛才我們開會時交換了幾張名片,有一個就是交管局的副局長,我們找找他吧。」

    方曉陽打開車門,說「先上車吧。」說著發動了車子。

    文傑上了車,坐在副駕駛座位上。可能是因為她事先確認過這裡有停車位,現在出了罰單的事,感到自己有責任,就還是喋喋不休:「我們幫助交通管理局分擔工作,居然還吃了罰單,真可氣。找他們局長說說,估計可以讓他們改正錯誤。」

    方曉陽說,「算了吧,反正我每年12分從來沒有用過,再說,罰款也沒有多少錢,估計也就是5塊到100之間。」

    文傑說:「方老師,我反對您這樣息事寧人。這不是罰款多少的問題,而是讓他們知錯改錯的問題。再說,關鍵是我們是在幫助交管局工作,得不到好處,還挨了罰,太冤。」

    方曉陽接過話頭說:「是有些冤。」他又故意拿腔拿調地說:「真是比竇娥還冤呢。」

    文傑聽了笑了。看看文傑消了氣,方曉陽又接著說:「其實也不能說是幫助交管局辦事,因為他們也是給大眾做事情。我們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做些事情,也是我們律師的社會責任。」

    文傑說:「還是方老師境界高。」

    方曉陽邊開車邊說:「不是我境界高。我是從成本理論考慮。就像我們平時告訴客戶成本理論一樣。比如說,我們去交罰款花半小時及20元,如果去找交管局的領導,從聯繫到拜訪,可能花2到3小時加上汽油錢,還費心,還欠別人的人情,你說哪個合算?」

    文傑說:「如果不仔細算,還以為托人鏟了單子划算呢。不過這樣一來,交管局的領導就無法知道有些處罰是不合理的。」

    「其實他們怎麼不知道呢,只是管不過來罷了。」

    「可是我還是有點兒心裡不平衡。覺得我們做了好事,反而吃了罰單。」文傑望著車窗外的車水馬龍說。

    「過去,毛主席說,一個人做點好事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不做壞事。現在,我們說,一個人做點好事並不難,難的是做了好事還被罰了款還要做好事。」前方又是紅燈,正是下班時間,路上堵得一塌糊塗。方曉陽踩了剎車,說,「你看,北京的交通這麼堵,如果兩個人在路上撞了車,不馬上把車挪到路旁,而是為誰的責任大而爭論不休,路上豈不是更堵了嗎?不過現行的交通法是要求不能改變現場,但是國外的交通法規定疏導交通為第一重要,不能因為一件小小的刮蹭就使得本來就擁堵的路況更加嚴重。

    的確追求真理和公平是很重要的,但是,如果一次小小的追求是以大眾的利益為代價的話,個人的小小的利益是可以犧牲的。首先我們自己要勇於犧牲自己的一些小利益,不能去要求別人犧牲自己的利益。因為律師的使命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對於當事人的合法權利當然要維護,……」這時,紅燈變成了綠燈,方曉陽又重新啟動了車子,接著說:「對於當事人,也有一個成本理論。如果維護權利的成本高於維權後所得的,就要告訴他,讓他選擇是做還是不做,他如果虧了本也要做,那是他自己的選擇,他不會難受,如果他不知道這個成本問題,吃了虧,就會感到痛苦……」車子行了二十米,又是紅燈,走走停停,起步,停車,他們在擁堵的路上慢慢地前行……

    方曉陽打開車載CD,車裡傳出巴赫的《小步舞曲》。可是汽車的節奏無論如何趕不上樂曲的節奏。

    文傑說:「我們的車子像蝸牛爬。」

    方曉陽說:「可惜我們現在找不到蝸牛舞曲來伴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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