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沃裡克路住的時候,經常晚上出來散步,很晚才回去。以現在的標準看不算晚,但那時候人們上床比現在早得多。那時的街道十一點之前就空無一人,跟我剛來倫敦時一樣,現在被我們視為理所當然、彷彿一直如此的事情——街道在午夜之後依然歡騰,活潑的三五成群的人大部分是年輕人,他們在街上獵奇作樂——當時一樣也沒有。只有當彼得住在學校或者是艾希納家時,我才出來散步。並不是因為我不敢留他一人在家裡:那棟公寓樓下有人住;而且一開始我還是房東,屋子裡有其他人;後來有克蘭西,他的打字機像機關鎗一樣響個不停。我不擔心彼得,是彼得很擔心我,因為他爸爸已經消失了,說不定我也會消失。雖然他從來沒有把他的擔憂講出來,但我知道。
在倫敦的街道漫步,就像我在索爾茲伯裡的夜間漫遊,我出發時,路邊的屋子裡都亮著燈,而當我回家時,那些屋子都變得漆黑,每家每戶播放音樂的收音機也陷入沉寂。但現在,我一路走著,沿途逐漸熄滅的是閃爍在窗簾上的電視機的點點螢光。
我在做什麼?我在找什麼?我需要走動,因為我體能充沛,這是我在寫作所必須的那種儀式中積累起來的:在房間裡走來走去,無意識地走,寫下一點東西,工作,直到達到努力的頂點,極度緊張,讓我筋疲力盡,倒下來睡上幾分鐘,然後又起身在房間裡走來走去。這個過程也許會持續幾個小時,在打字機前的全神貫注,恢復體力的小睡。然而非常奇怪,這些都沒有讓我的體能釋放完,反而留下一些能量,我必須把它用掉。
從房子的高處走下來,我進入的不是我白天熟悉的街道。夜晚的倫敦是一片陌生的陸地,散步的時候,我沒有在想,這是肯辛頓商業街,這是伯爵府。我往往避開大街,因為我覺得它們很陌生,板著自足的、硬邦邦的面孔,把我排除在外。這是小孩子對特定街道,甚至是房間的感受方式:轉過街角,迎面而來的是一排不熟悉的商店,猩紅色的信箱帶著敵意,馬路對面的小公園裡長滿了不認識的樹和灌木——然而有些小孩在那裡玩,他們彷彿不認為有什麼危險——或者是打開門,走進一座新房子,傢俱按照特定的秩序沉重地站在那裡,彷彿在說,別進來。但突然你坐上了一把歡迎你的椅子,或者走進了一家商店的過道,一個女人抬起頭,衝著你微笑……在這種地理中,沒有街名,沒有建築名,也沒有門牌號碼,沒有哪個成年人能辨認出一個小孩子瞭解一條街、一座房子、一個房間甚至是沙發一角的方式。就算是一座城市的常住居民也無法體會初來乍到的人對這座城市的領會。
我會快步穿過一些街道,因為我不喜歡它們,而有些街道我喜歡慢慢地遊蕩。當我來到伯爵府的那些像倉庫一樣的巨大建築之間,它們矗立在那裡,變得漆黑,沉默不語,對我無動於衷,我會快步走過那裡,不想挑起它們對我的攻擊,因為它們似乎充滿正在醞釀的暴力。當我發現自己來到艾伯特演奏廳,一小時之前這裡也許還人聲鼎沸,像個裝滿玩具的大盒子,現在卻以它平靜的圓頂讓我安心:是的,這裡歡迎你。但我也許會徑直沿著一條近路去肯辛頓商業街,那裡空寂無人,彷彿被瘟疫襲擊過。但這才是午夜。也許會有人在通宵巴士站上等車,我慢慢地走過去,看到香煙的微光照亮了一張臉,他根本沒注意到我,因為有輛紅色巴士正從西區緩緩駛來,開往郊區,我想到那裡,就像想到遙遠的韃靼,但心中並無喜悅,沒有那種你想到有朝一日要去的地方的喜悅。
沒有,那裡是一大片陰暗的半城市化的地方,到處都是立在小花園中間的自足自滿的小房子。這就是當那個孤身一人的乘客踏上巴士的門板,巴士載著他離開時,我腦海中展開的聯想。倫敦的龐大讓初來乍到的人感到多麼沮喪,我來倫敦六年、七年甚至八年後,仍然是個初來乍到的人,因為我一直都在試圖理解倫敦的龐大,試圖吸收它。而老練的居住者懂得用活(「活」就是調動自己的身心和感官)在其中的一部分來降服它,把這一部分變成自己的家,嘴裡說著「倫敦就是很多村子的大雜燴」,挑一個村子住在裡面,把巨大的、令人生畏的其它部分排除在外,每天等著街對面的女人衝自己打招呼,蔬菜店的男老闆衝自己揮揮手,25號家的貓「喵嗚」一聲歡迎自己,或者拐進一條馬路,在那裡,每到春天,一棵樹上就會開滿星星點點的白色小花,而每到秋天,一叢灌木就會為自己裝點上猩紅的色彩。
那些夜晚,我走過的街道沒有任何熱鬧的場所,沒有餐廳,沒有咖啡館,酒館也都早早打烊了。如果我早點出來,趕在酒館打烊之前,那麼每個酒館都是一個歡樂的島嶼,它們向街道緊閉,窗戶裡燈火通明,擠滿了彼此認識的人,因為酒館就像俱樂部,只是沒有嚴格的規定和會員制:同類人聚在一起,結成小小的社交圈,互相作伴。但等到酒館也打烊了,就只剩下光線黯淡的街道和黑魆魆的房子。
沿著一條街,轉彎來到另一條街,然後又是一條,我從來不看街名,因為我不在乎自己在哪兒,但是當我從一個街道小樞紐走向另一個小樞紐,或者是從一條街來到另一條街時,我有時像是從一個地域進入了另一個地域,每個地域都它自己的濃烈的氛圍和氣息,那是我和我對瞭解這個新地方的需要賦予它的。我不打算知道它的名字,以便下次能找到,因為我確信我經常是沿著同樣的街道在走,經過同樣的房子,但我自己不知道,因為我的識別力和理解力每天晚上都不一樣。況且即便是在白天,光線或角度的變化都會創造出新的景象。如果你經常在一個地鐵站上下車,你沿著台階下到站台,你對站台的熟悉就像對自家門口的街道一樣,然而當你轉了一圈後回家,從站台拾級而上,你會發現你下車的站台跟你出發的站台會很不一樣,相距有十步之遙。
我會走上兩三個小時,不擔心迷路,因為我肯定會經過一個我認識的地鐵站,或者是一個警察站。我會走進去。「好吧,你離家太遠了,是吧?」警察會責怪我。
「是的,我迷路了。」我輕快地說,顯出無能的樣子,作為他幫助我的酬勞。
「你可以乘街角的通宵巴士。」
「不,我更願意走回去。」
「那好吧。」他走出來,站到門口,「你就沿著這條街往下走。然後左轉,然後……」
整夜在倫敦——或者是任何大城市——遊蕩、從來沒想到要害怕的日子似乎已經離我們遠去了。那時候,我把自己的安全看作當然的。
如果有人暗示,我可能會被強姦——這是今天的年輕女人會擔心的事情——我就會帶著義憤說:「真荒唐。」但女人們變了。有時候——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我會看到一個讓人不快的男人穿著一件鬼鬼祟祟的大衣,或者是雨衣,突然打開,露出……但我會繼續往前走,心裡想,可憐的東西。如果一輛轎車在我身邊慢下來,看我是不是賣身女郎,我就會搖搖頭,繼續往前走,加快腳步。我從來不覺得受到了侮辱。
女人現在變得這麼弱不禁風,易受驚嚇,缺乏應對本領,這是件好事嗎?就像維多利亞時代的夫人們(或者說就像描述中的維多利亞時代的夫人們,但我從來不相信那些描述),女人現在見到意料之外的陰莖就會尖叫,或者暈倒,聽到一些暗示性的話就覺得遭到了侮辱,一個男人恭維了她們幾句,她們就要找律師。所有這些都是在兩性平等的名義下進行的。在這些散步的夜晚,我從未遇到過危險,我有時走過一些最讓人反胃、最陰暗的街道,我在那裡如果感覺到威脅,那只是因為我沒能理解我看到的東西。已經有很久了,我在倫敦和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都感覺到那種冷冰冰的排斥,那種感覺就像一個小孩被帶進一個房間,房間的椅子和沙發上坐著高高的、刻板地假笑的成年人,那些椅子和沙發變得陌生起來,儘管當房間裡沒有陌生人的時候,當你在那裡玩捉迷藏時,它們都是你的朋友和熟人。
我回到家,也許是凌晨兩三點鐘,我公寓裡的那些房間——尤其是起居室,它其實相當大,廚房也是個大房間——看上去都很小,而且小顯得過於引人注目,非常平庸。我都去了哪些地方?我不知道,也不在乎。我的腦海裡全是黑暗的街道和建築。房子的窗戶上反射著昏暗的街燈,如果一座房子裡突然有了亮光,我就會覺得似乎是那個地方在抬起眼睛看著我:你是誰?
這就是夜晚,倫敦街道的真正面目被隱藏起來的時候。日光下的倫敦不是我初到時的那個城市,當時那個城市如此灰暗、破敗、沒有色彩。而在日光下的倫敦,戰爭正在成為歷史,建築粉刷一新,新開張的咖啡館為街道帶來了生機。我剛來的時候,我遇到的每個人都在談論這場或那場戰役——在北非、埃及、緬甸、印度、法國、意大利、德國的戰爭——談論倫敦的轟炸。新一代年輕人不談論戰爭,那場戰爭十年前就結束了,他們希望過得開心。他們穿的衣服跟戰爭時期的單調實用的衣著相差十萬八千里。到處都有印度餐館,它們把我們從原來的艱難抉擇中解救了出來:要麼在昂貴的餐廳吃飯——大多數人吃不起——要麼在家吃飯。冷戰仍然在用浮誇的言辭和花哨的辭令衝擊著我們,但在左派(或者只能說是「左派傾向」,因為它浸透了根本不稱自己為「左派」的思想)內部正在萌發各種各樣的新思想。當時正處在一個進程中的這種階段:思想、觀念、新觀念——全都是對占統治地位的思想的批判——正在一座大壩後面累積,越積越高,很快就會沖決而出……成為新的規範。
當時我已經很難記起我剛來倫敦時有多麼沮喪,我每次出門,每次離開我居住的小小庇護所向外探險時,我都要加固內心的防線:不,我一定不能讓自己為這個而沮喪。
現在,我的第一隻貓——在我的家裡,我自己的地方。照料它是我的責任。我曾經極其喜愛農場裡的那些貓,那已經是很久以前了,但我並不怎麼瞭解它們。我媽媽在照管它們。有人說我這裡對貓很合適,迫不及待地要為一隻小貓找個家。他們想:你有兩層樓,前門有個直通花園的樓梯,還有一個寬敞的平屋頂——你當然必須要有只小貓。我們就是這樣開始養貓的。貓是什麼?單單一隻貓是什麼?一個小生靈,沒有權利,能活就活,隨遇而安,養在家裡的時候,經常因為主人的忽視而得不到好的照料。我不知道怎樣照顧貓。農場裡有室內貓和戶外貓,它們在狗的水碗裡喝水,奶桶拎過來的時候,人們會給它們一些奶,它們在灌木叢裡追捕獵物,也會得到剩飯和零零碎碎的吃食。它們很容易就會死掉:不值得為帶貓去看獸醫,獸醫離農場有幾英里遠,而且總要診治那些更重要的動物,能幹活的動物,比如狗和牛,還有競技場上的賽馬。它們很容易跟真正的野貓一起跑掉;它們會被蛇咬,或者被眼鏡蛇噴的毒汁弄瞎眼睛,不得不被「解決掉」。農場有不計其數的小貓仔,大部分在出生時就淹死了。
我弄來了一隻貓,我養貓的學徒期就這樣開始了。這是一隻黑白花紋的貓,最普通的雜毛貓:胖嘟嘟,甜甜的,相當傻,而且喜歡黏人,因為她喜歡整日整夜每分每秒都跟我在一起。
她不喜歡罐頭食品,而且慢慢說服我,她應該吃小牛肝,在飲食革命之前的那些日子,肝臟、腰子這些「下水」都非常便宜,光是它們的價格就足以證明它們不值得人去吃。她喜歡牛排,喜歡吃一點魚。她吃得太好了,因為我當時還不知道肝臟、牛排和魚這種飲食組合對貓沒有好處。我希望我確實給她和她的小貓們在下面放了一碗水。大多數貓都喜歡喝很多水,但不是特別喜歡牛奶。沒有,她沒有生病,她茁壯成長,但是沒有活多久,因為她從平屋頂上摔了下去,把骨盆給摔壞了——我在農場裡學到的東西至少在這裡延續下來,那些貓很快就會把它們的九條命用完。
她得到了好心的照顧,有人餵她,帶她去看獸醫,她被當成寵物,有人為她手忙腳亂,她睡在我的床上。然而我是到了後來才懂得欣賞貓,欣賞每一隻作為個體的貓,它們每一隻都不一樣,就像人一樣。後來,有些貓以它們的性格的力量,以它們的聰穎、勇氣、痛苦中的堅韌、對你的想法的敏感、對幼仔的呵護(在我的經驗中,公貓也會照顧幼仔)在我生命中留下了的印跡。然而這隻貓,我成年後的第一隻貓,卻只是一隻甜美的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