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中行散文-人生卷 第28章 機  遇
    我小時候住在鄉下,男女婚配還是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且大多是未成年,甚至三五歲就定親。常聽見這樣的幽默話,某家有女兒,相識的人說閒話,有時問家長:「有婆家了嗎?」答:「有啦。」再問:「哪莊?」答:「碰莊。」這是表示還沒許配,將來嫁到誰家,憑機會。有悲天憫人之懷的人會感到,這裡面包含不少辛酸,因為自己的未來自己不能決定,要受命運支配,不幸而命運不佳,就女方說就無異落入苦海。

    人生,或縮小到某一個人,由出生到老死,原來就是這樣一回事嗎?有人也許會想,現在好了,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變為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最後成與否,還要取決於自己的點頭或不點頭,總是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了吧?這要看怎麼樣理解所謂命運。舉例說,甲男與乙女結識,是因為在大學同年級,又同在一個讀書會,於是有情人成為眷屬,由自己做主方面著眼是全部主動;由多因致成一果方面考慮就不盡然,比如說,你報考此大學,如果命題的和看考卷的不是這些人而是另外一些人,你也許就不能錄取,那就不要說成為眷屬,連有情也不可能了。這樣說,卿卿我我的同樣是借了機會之力,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至多只是五十步與百步之差。說淒慘一些是,我們有生之後,不管怎樣如孫悟空的能折騰,終歸不能出天命這個如來佛的手掌心。

    天命是概括說,表現為切身的具體,是無數的大大小小各式各樣的機遇。甲男憑機遇與乙女結合是大,某人憑機遇與另一人在大街上對了一面是小;某人憑機遇上了青雲,另一人憑機遇入了監獄,是各式各樣:相加就成為無數。機遇與哲理有糾纏,是對應某些(或說絕大多數)情況,我們不得不信因果規律。信,才種瓜可以得瓜,種豆可以得豆,小至按電燈之鈕,才確信可以變黑洞洞為亮堂堂。

    可是這樣一確信,則一切出現的事物都成為前因的必然結果,還把機遇放在哪裡呢?常識所謂機遇是碰巧,如果一切都是必然的,還有所謂碰巧嗎?一種解釋是,客觀的必然聯繫,廣遠而微妙,我們所能覺知的只是小範圍的一點點,那就像是來無蹤,去無跡,我們姑且名之為機遇。這樣講,我們不管客觀現實,只管主觀印象,承認有所謂機遇,像是沒有問題了。其實還留個不小的尾巴,是能不能連意志自由也不給一點地位。就算是也憑主觀印象吧,我們都覺得,對於某事,點頭或不點頭,我們有選定的能力。就憑這種覺得或信仰,我們建立了道德系統和法律系統,說立德者應該不朽,殺人者應該死。立德,殺人,能夠跳到因果規律的鎖鏈之外嗎?譽為不朽,殺,至少是這樣行的時候,我們只好不求甚解,信常識並滿足於常識。也是以常識為依據,我們在上一篇接受了自我,這一篇接受了機遇。

    以自我為本位看機遇,已然的不可改,未然的不可知,而這些,即使相信有所謂意志自由,也總不得不承認,是決定我們生活的最大的力量。最大,而且切身,所以可以說是可怕。推想孔子所說「畏天命」,可能就是這種心情。這心情來於許多事實,細說,難盡,只談一點點犖犖大者。由有了一個「自我」說起(如何能成為有,只好不管)。由這個「自我」看,成為男身或成為女身,是憑機遇。這個機遇,尤其在舊時代,影響更大。比如成為女身,除非碰巧是武則天或那拉氏老佛爺,不受苦的機會是很少的。生在什麼人家關係也很大,乾隆皇帝生在雍正皇帝家,就可以做60年太平天子,享盡人間榮華富貴,如果生在窮鄉僻壤的窮苦人家,那就會走向另一極端,勞累饑寒,也許還要加上不能壽終正寢。由男女和一家擴大,還有地域的機遇,例如生在北美與生在南非,生活就會相差很多;以及時代的機遇,比如在唐朝,生於貞觀之治與生於天寶之亂,生活也會大不同。所有這些,在自我覺得有自我的時候,早已木已成舟,自我歡迎也罷,不歡迎也罷,只能接受既成的事實,想反抗,連冤有頭的頭、債有主的主也找不到,除順受以外又有什麼辦法?不如意也得順受,這就是在人生旅途上,機遇之所以為重大,為可怕。

    重大和可怕,更多地(未必是更嚴重地)表現在覺知有自我之後。以散步為喻,大路多歧,我們不能同時走上兩條,於是選擇一條,走向前。兩種可能成為一種,是機遇。這機遇下行,也許關係不大,比如兜了半點鐘圈子,回家,還是與家人圍坐飯桌,吃饅頭和不硬的稀粥。

    但也可能關係重大,比如碰巧就遇見一個幾年不見的熟人,他由於倚市門走了紅運,念舊,他日相逢下車揖,於是自己也就當機立斷,棄儒為商,而不久也就發了財,連帶雞犬飛昇,晚餐飯桌之上,稀粥變為山珍海味,如果這時候一回顧,看到某日某時的與此熟人巧遇,就不能不讚歎機遇之力大矣哉吧?巧的程度下降,普遍性增加,就是說,人人都會感到,或有此經驗,如入學和就業之類,總是一步踏上去就幾乎決定了一生的道路。而這一步踏此地而不踏彼地,常常來於一念之微。比如我還記得,考入大學,可以隨意選系,我原是想學英文的,碰到舊同學陳世驤,他的意見是我中文比英文好,應該展其所長,選中文,我正舉棋不定,聽了。現在想,如果他的推理是應該補其所短,我的一生也許就不鑽故紙而翻洋紙了吧?這就可見機遇的力量是如何大。總的情況,仍須乞援於因果的老套說,是前一時的很小很小的因,常常會致成後一時或說無限時的很大很大的果;而這前一時的因,總是在我們覺知的能力之外,我們只得稱它為機遇。

    那麼,我們就成為定命論者,甘心忍受定命(也就是機遇)的撥弄嗎?顯然不應該這樣。而是應該以人力補天然。事實上,我們也都在以人力補天然。就說是主觀感覺吧,我們自信有分辨是非、利害的能力,就憑這種能力,我們有意或無意,都時時在調理自己的生活。由這種觀點看,我們,求活得好,就都不得不接受意志自由的信念。也許都沒有想到這個問題,而只是實行。實行有範圍小的,如一種書,買精裝本與買平裝本之間,我決定買平裝的,是想省下的錢還可以買一本別的。實行有範圍大的,如孩子升大學,決定學文還是學理,那就影響深遠,選得不得當,就會失之毫釐,謬以千里。實行選擇,由一個角度看,是與機遇戰,求盡量不受機遇的撥弄;由另一個角度看,也可以說是利用機遇,就是憑自己的智慧,使好的小因結好的大果。

    以上是樂觀的看法。但也要知道,一己之力,甚至人力,終歸是有限的,盡人力的同時還不得不聽天命,也就是承擔機遇的重壓。這壓力會由小路來,如傳染病和車禍之類。還可能,甚至常常由大路來,如天災,水、火、風暴、地震之類,如人禍,戰爭、文化革命之類。語雲,閉門家中坐,禍從天上來,不幸而壞的機遇真就來了,怨天尤人,無用,也就只能消極,忍受,加積極,盡人力,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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