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連月光也是外國的亮派,可是實事求是,也不得不承認,有時候,或在某一方面,外國的什麼確是值得傚法,至少是參考。說傚法,參考,不說買,是想把談論的範圍限定於唯心,而不及唯物。說到物,大如汽車,迫奔馳,小如飲料,追可口可樂,甚至純土而不洋的,包裝上印幾行洋字,檔次就像是提高了不少,總之是已經有口皆碑,再說就等於頌揚人活著要吃飯為真理,將為三尺童子所笑。而說起唯心,我這裡斷章取義,是指對於某種事物,我們怎樣看,或更具體些,怎樣評價,還苦於範圍太大。應該縮小,即指實說。可是有困難。困難之小者是千頭萬緒,三言兩語說不清楚。
川難還有大的,是事不只關己,而且及於古往今來的大己小己,說,求明確就難免是是非非,也就會成為不合時宜。但是還想說,怎麼辦?只好多敘事,以求因事見理。此開卷第一回也,宜於說說想說的因緣。也不好過於指實說,是近一個時期,見了一些什麼,聞了一些什麼,舊的胡思亂想之習不改,於是想到過去,想到將來,想到事,想到理,想到希塑,想到幻滅,想到幸福,想到苦難,想到明智,想到愚昧,終於想到難難難,心電不免有些淒慘,古人云,情功於中而形於言,所以想把這些亂七八糟的統統寫出來。內容過雜,但也有個主線,是小民,數千年來,為求幸福,至少是安全,曾經有多種想法,這多種想法中有淚,也有理,可惜這理,並不容易明,所以還值得深入想想;如果憑己力想不明白,那就學玄奘法師,到異邦去取點經也好。
也是古人云,天地之大德曰生。小民也是人,因而也就樂生。生有多種,專由苦樂一個角度看,有人很苦,如缺衣少食還要受欺壓的小民;有人很樂,如帝王。苦樂的來源,可以是天,但絕大多數來於人;因為天災是間或有,而且天塌砸眾人,受害而心可以平和;人禍就不同,而是強凌弱,眾暴寡,無孔不入。受人禍之害,苦而心不能平。不平則鳴,是韓文公的高論。這論其實還應該有下文,是一,鳴必元用,因為人禍來於力(絕大多數來於權)不均等,鳴不能改變權的不均等狀態;二,也是由於權不均等,有權者可以使元權者不敢嗚(用刑罰之類的辦法),甚至不能鳴(用壟斷報紙、電台之類的辦法)。而苦和不平則如故,怎麼辦?理顯而易見,是求有某種力,能夠變不平為平,或說得實惠些,來保障安全甚至幸福。這某種力,究竟應該是什麼,如何取得,問題過於複雜,或者說太大,不好說;只好避近就遠,或說數典不能忘祖,由高高的說起。
最高的,依舊的常識,是天。天,聖賢怕,所以說「畏天命」;帝王也怕,所以要定時祭祀,祭祀之前還要齋戒。如果天真能主持公道,維護正義,人間的不平,以及由不平而來的苦難,就可以沒有至少是減少了吧?小民是這樣希望甚至進而相信的,所以總是欣賞這樣的話「天道福善禍淫。」(《尚書·湯誥》)「天之所助者,順也。」(《易經·系辭上)「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老子》)但希望總是希望,事實呢,大量的循規蹈矩的小民還是備受苦難,不少殺人如麻的在上者還是享盡榮華富貴,最後壽終正寢。事實勝於雄辯,所以就是在古代,也還是有「天道遠,人道造」之歎。
不信天道,有另想辦法的,如苟子作《天論》,就說「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制之?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還有表示痛心的,如楊街之在所著《洛陽伽藍記》裡說「昔光武受命,冰橋凝於撐水,昭烈中起,的盧踴於泥溝,皆理合於天,神抵所福,故能功濟宇宙,大庇生民。若(爾朱)兆者,蜂目材聲,行窮梟貓,阻兵安忍,賊害君親,皇靈有知,鑒其凶德;反使孟津由膝,贊其逆心。《易》稱天道禍淫,鬼神福謙,以此驗之,信為虛說。」虛,實,難證,但總是遠水不解近渴,又語雲,得病亂投醫,於是,放棄天道也罷,半信半疑也罷,而幸福和安全是迫切的,所以不得不另想,或兼想別的辦法,其性質是娘娘廟燒香不靈,只好轉往太上老君廟,或呼天不應,只好降雨圖實際,呼人。
這辦法是許多人想出來的,但可以推孔孟為代表,因為信得最堅,喊得最響。辦法是什麼呢?是求高高在上者能夠行王道,或說施仁政,愛民如子;小民的所求是明確的,用孟子的話說是「養生喪死元憾。」這仁政的辦法是在實況制約之下想出來的。實況是有權元限的高高在上者,而在上者,因為權元限,就可以英雄造時勢,甚至一張口就舉國震動。以這種情況為背景,不只孔孟,就是我們中的一些人,也會相信,「如果」在上者樂於施仁政,小民就可以福從天上來,一切與幸福、安全有關的問題就都不成問題。施仁政是老話,新說法是賢人政治,這就會引來兩個新問題:一是如何能保證在上者必是賢人;二是賢人的所想(女口太平天國要求小民拜天父天兄,然後分住男館女館),萬一與小民的所求相左,怎麼辦?前一個問題更大,只說前一個。
准情酌理,如果不賢,最好是換一個。可是不要說做,有幾個人敢這樣想呢?剩下的唯一辦法,也是孔孟一再用的,是規勸加利誘,如孔說「先之,勞之」,孟說「王何必日利,亦有仁義而已矣」,是規勸;孔說「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拱)之」,孟說「當今之時,萬乘之國,行仁政,民之悅之,猶解倒懸也,故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是利誘。可謂煞費苦心。而結果呢?理論上有兩種可能,採納和不採納;而實際則幾乎可以說只有一種可能,是你說你的,他干他的。事實正是這樣,如孔孟奔波了半生,磨破了嘴皮,最後還是只能還鄉,或授徒,或授徒兼著書。今天我們看,孔孟的辦法,本質是乞憐,形態是磕頭,其失敗是必然的。這是孔孟的悲哀。也是其所代表的小民的悲哀,寄希望於天道,無所得,轉而寄希望於(大)人,同樣是一場空。
但是又不能不活,而且難於放棄奢望,幸福,至少是安全。於是只好再下降,或說變兼善天下為獨善其身,具體說是寄希望於清官或好官,以求小範圍之內,變欺壓為公道,化不平為平。歌頌好官,推想應該是從有官民之分的時候開始,因為官是既有權又緊壓在頭上的,通例必作威作福,損民肥己,忽而出個例外,從小民方面說,以為送來的是棍棒,卻是麵包加果醬,怎麼能不喜出望外?怎麼能不焚香禮拜?其實還不只小民,即如太史公司馬遷,不是也在《史記》中闢地,為一些循吏立傳嗎?等而下之,古今多種筆記,也是對於這種例外的官的嘉言宣告行,元不津津樂道。小民不能寫,甚至不能讀,但盼望有好官則更為迫切,語雲,有買的就有賣的,於是應運而生,就有了不少好官的傳說。其中最顯赫的是宋朝的包拯,因為小民敬愛,尊稱為包公。其後還有個明朝的海瑞,也許因為晚幾百年吧,卻沒有高抬為海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