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著瓶裡的斗魚
看它缺氧的呼吸
一抹煙熏妝的眼睛睜著目光
毫無感情地生硬
方父走後,方友倫頹然地坐在床上,抓著快要裂開的腦袋。本來他自己的事情就夠煩的了,搞不好自己真的就會在哪一天死掉也說不定呢。再加上自己家裡的這些事兒,真是弄得人心力交瘁。如果死可以是一種痛快的話,方友倫很想痛快一把。他不願意在這種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等死。他不知道筆仙何時來索他的命,他不知道自己是屬於哪一張照片,他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死,他不知道該如何救自己,他不知道為什麼會是菲雲想要自己的命。太多太多他應該知道但卻又不知道的事纏繞在腦仁兒裡讓人暈疼。如果這時能有個先知告訴他這一切是怎麼樣的就好了。但,沒有。這麼多的疑問壓在方友倫的胸中,都快要無法呼吸了。他,拿出手機,又看了看那條短信。真是很難相信這一切。「殺了方友倫……——發信人:趙菲雲」發信人怎麼會是菲雲呢,這怎麼可能。她的手機還在自己這兒,而且是關機狀態,怎麼可能?難道、難道是菲雲的鬼魂附在上面發的短信?那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她為什麼會想要我死呢?
方友倫自問和菲雲在一起的時候並沒有拈花惹草、朝三暮四,也沒有做過任何對不起菲雲的事——再從另一個方面來說,菲雲在日記來裡也多次提到和自己在一起很開心,並沒有對自己有任何的埋怨呀?難道也有……我卻忽略漏看了?想到這兒,他從抽屜裡又拿出了菲雲的日記。自從菲雲死後,每當友倫想起菲雲的時候他就會從抽屜裡把日記拿出來,細細重溫著他們的從前。友倫將這本日記看做是記錄他倆相愛的點滴。可以說,戀愛中最甜蜜的莫過於是知道對方對自己的評價和看法。不過可惜的是,友倫瞭解了,但菲雲卻不在了……方友倫將日記翻開,從頭開始,然後一日一日地找著有關於菲雲提到自己的文字。可是大部分都是「……友倫真的對我很好。他很細心,知道我吃菜不吃辣的……別看友倫傻里傻氣的,他有時浪漫的會讓我覺得他好像換了一個人似的……」
這些,沒有提到菲雲對自己有什麼不滿。整本日記裡,唯一提到對方友倫有些小脾氣的就是6月26日那天,方友倫不配合菲雲玩筆仙的事兒。那篇日記剛好是菲雲在死前的幾個小時裡寫的,而且還是用的那支吐著血墨水的水性筆呢。當方友倫翻到這一頁時,看到紅得發亮的墨跡,他不禁心裡一怔。那篇日記是這麼敘述的:「這是友倫第一次逆我的意(指不玩筆仙的事),我真的很不高興。但同時我也在想,可能自己是真的太喜歡他了,所以對於他的願意與否才會那麼地在意。說真的,當時我真有些不知所措——因為平時友倫都會盡可能地為我找一些新奇逗趣的事來供我開心,但不知為什麼,這次他卻退縮了……我真的挺生氣的,看見他在那兒擰著不來,我真想掐死他……」
「掐死他……掐……掐……」
方友倫現在特別敏感這個字,因為自從菲雲死後到現在,他已經被掐過兩回了,而且每一次被掐都是與死神擦肩而過。難道……難道菲雲讓我死只是因為這個嗎?方友倫帶著這樣的疑問,接著往下看:「如果換作平時,對於那些邪性很大的筆仙啊、碟仙之類的我也不會去碰的,但……他們根本不瞭解我是為了什麼。自從妹妹出現後,我家的生活就被完全打亂了——爸媽經常為此吵架,妹妹也因此進了少管所——我也為此操碎了心。但畢竟我的能力有限,沒有辦法很好地處理這些事,所以,我只有求筆仙幫助,幫我好好地解決我的家事——不管有用與否,我都想試試。因為,我要我家好起來。可是,友倫竟然拒絕……」
方友倫看到這兒感歎萬千。他知道,家庭不和諧的滋味有多難受。他也知道,家事難斷那種力不從心的感覺。他能完全體會到菲雲當時的苦衷。原來,菲雲一直都處於這樣的心情中。但她卻又不說,一個人扛下來,想想還真是可憐。方友倫百酸攪腹,心堵得難受。一時間只覺得有太多太多的遺憾。因為現在再說什麼做什麼都沒用了。方友倫自省了一下,暫時放下這一塊兒的事,接著往下看。「不過還算好——可能是我平時調教有方吧,呵呵。在我的一哭二鬧三耍賴中,他終於妥協了。呵呵,算他愛我(畫:兩顆心一支箭)。」
看到這裡,方友倫的心稍微地放鬆了。從字面上來看,菲雲應該不會再生我的氣了,因為我都已經答應她啦。方友倫又往下看了看,見下文都是寫筆仙發怒後的事情,沒有再提到自己。不過,在6月26日的那篇日記的最後,菲雲是這樣寫道:「……剛剛接到爸爸的電話,說媽媽已經不再追究妹妹的事了。
聽爸爸說,媽媽現在的態度可能已經默認了妹妹。而且也向少管所那兒打了招呼,相信妹妹很快就會出來了。呵呵,真是期待著一家人其樂融融的時刻。啊!(突然想到)媽媽這次的態度能轉變這麼大,或許真的是筆仙顯靈。哦,如果是真的,那真的要謝謝它了……」
看來,筆仙答應了她的事已經為她做到了。這也算是能讓菲雲現在了無牽掛的一種安慰了吧。相信菲雲會安心上路的。6月26日,這篇菲雲在生前所寫的最後一篇日記,就是這樣的了。那也是她的最後一天。她的一切也從此停留在了那天。方友倫慢慢地合上日記,沉思了半晌——心裡的那種複雜感受憋悶著說不出來。他沒有在菲雲的日記裡找到有關於菲雲想要殺他的理由——如果說在這個世界上不需要任何理由去付出感情做某些事的話,那一定是「愛」了。因為「愛」就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難道……菲雲是想讓我跟她一起去——她要我死,不是因為恨我,而是、而是因為……她愛我!」
方友倫心裡不禁一顫,這還是他來頭一次感覺到被愛的可怕。因為曾經,有一對兒這樣相愛的小傻瓜,彼此許諾地講過「即便是死也要一起死」這樣的話。方友倫記得他曾說過這樣的話。同時,他也連帶地想起了何捨我說的一句話來:「如果一個人生前的牽掛太深,放不下一些心事或是人的話,那在死後一定會形成怨念,終日地徘徊在那兒……因為他們還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所以死前什麼樣,死後還是什麼樣,無限期地循環著。」
如果這麼一理解的話,那所有的事也都能解釋通了。原來菲雲是放不下我,原來她是真正地愛我……只不過陰陽絕別的界限阻隔了她和我,那諾言堅貞的繼續。因為畢竟人有人間,鬼有鬼域,人鬼殊途,又怎麼能共存呢?沒有一種愛是可以跨越生靈界限的。除非從中選擇一個……永遠地在一起。方友倫此時的心情很複雜,特別是在他想明白了這些事情後。不過,很快地,他又將這樣的複雜轉變成了一種黯然和平靜。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手,輕輕地觸摸著菲雲日記上的文字——那些她生前手繪的體貼,都在方友倫的指肚下被細膩地觸摸著。「如果……」
他輕輕地對著那本日記說,「你真的想讓我跟你走,我會去的。只是,我也有些事情還放不下,求你再給我一點時間……等我爸媽的關係沒那麼緊張了——兩個人的感情好起來後,我再去找你。你等我……」
方友倫句句真心,方友倫決定,在他死之前,一定要讓方父方母和好如初,讓自己「死的放心」。他想到此處,心意已決。隨即便拿起了筆來,想提前寫下自己的遺書。這樣做一來是對他決定的事有個肯定的交代;二來則是希望菲雲可以看得見,對他相信。方友倫拿起了筆,將日記往後翻了翻,想就在6月26日那篇菲雲最後的日記的後面,找一頁空白來寫下自己的遺言,但當他把「6月26日」翻過去的時候,他卻愕然一驚,筆,也不禁從他的手上掉了下來。因為,方友倫在6月26日那篇日記的下一頁,看到了6月27日的內容……而且,依然是那血紅色的文字。怎麼可能?這怎麼可能?菲雲在6月26日的下午就已經停止了呼吸,她怎麼會寫出6月27日那天的日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