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什麼時候發現乘錯車的?」我問道。
「比你早五秒鐘。」他神色一本正經。
「可是為什麼你反應得比我慢?你的反應至少比我晚十秒鐘。」
「嗨,你在用FBI的語言跟我說話。」他的輕蔑加深了,哄慰消失了。
最初他容貌中那種獨特的情調,由黯淡的憂鬱和消極組成的情調此刻都不見了。我發現他其實非常主動,機敏,或許在不屑於看我的時候已經把我看透,把我對他的獵奇,甚至一點兒著迷都看得一清二楚。很可能是他在獵我,而我卻一直以為是我主控了獵手的位置。
「你不信嗎?」他拍拍他身邊的位置,「來,坐下,我說給你聽……」
不久之後,我才意識到我緊挨著他坐下來,車的每一個不規則的晃動,都能使我的腿碰到他的腿。腿與腿之間雖有兩層牛仔褲的厚實作為最後界限,但那觸碰有種赤裸的敏感,使我覺得越來越危險。
「我發現乘錯了車,不過我馬上意識到這是末班車了。」他對我說著,眼睛卻在說別的,在發問,「使我和你乘錯車的原因是不是同一個呢?就是馬上下車,也趕不上往北邊走的末班車了。因為我知道那趟末班車的發車時間是十二點整,你看看現在幾點?」他把手腕伸到我面前,手錶的長短針指到十二點一刻。
他看著我,要我看他多麼死心塌地。他要我學他,索性踏實下來,把剩下的歧途好好走完。
「那我們怎麼辦?」我說。
「我們?」他咬文嚼字,又用英文強調一遍,「我們?」他的強調不是用音量,而是用發音的細緻以及唇齒動作過程的大大放慢來體現的。他的一點兒暗示和挑逗,我馬上接受過來。一個年輕女人,在異國異地的午夜同一個不知底細的年輕男人一同誤入歧途,什麼樣的後果,什麼樣的意外等在前面,這簡直是個未知數。他的眼睛閃閃發光,全部精神都調動起來。
「你能幫我想想辦法嗎?」我用像獵物一樣乞憐的目光看著他。
他聳聳肩,說:「我不在乎。我常常錯過末班車。」
「那我呢?」我其實已不怎麼恐懼,可我不能不裝得恐懼。我甚至意識不到自己是在裝蒜。難道我不是在十四歲時就獨自在深夜站過若干班崗?十八歲的我,難道不是獨自押車,車上滿載著年輕士兵的屍體?我說:「能幫我想想辦法嗎?」我對這個萍水相逢的人信任得過分了。因為信任便是壓力,再邪惡的動物在信任的壓力之下,多半不會乘人之危。我的故作弱小,故作輕信使這個黑衣男子絕不敢佔我便宜。
他笑笑:「你這麼害怕?」他認真起來,打算為我獨當一面了。「下車你跟著我就是了,」他說,「其實我們這樣的窮光蛋,還有什麼可怕的?我們沒什麼可失去的。」
他連續用著「我們」。窮光蛋識辨窮光蛋總有好眼力。這大概是為什麼我一上車就看上了他,迅速在他那兒找到了認同感的原因。
車這時向前踉蹌了一下,又向後來個趔趄,不動了。喇叭裡傳出口齒不清的聲音:「終點站到了……別忘了檢查您的隨身物品——提包、帽子。晚安,諸位。」
我忽然問道:「喂,你叫什麼名字?」
「里昂。」他定定地看著我。
似乎必然有一場悲慘的失散,至少得有個名字去開始廣漠的苦尋。
然後我告訴了他我的姓名。
他看著我:「你沒有英文名字嗎?」
我說:「沒有。」
他說:「謝天謝地。」他聲音很低,面孔也轉開了去。完全是他自言自語,不留神嘟囔出來的聲音。
車門帷幕般地、帶著一絲老奸巨猾遲緩地在我們面前打開。他先我一步邁進寒夜。我緊隨他身後,豎起衣領,手縮進袖管。他對寒冷似乎很麻木,領口的紐扣都不系。他走到一排公用電話前面,其中百分之七十的電話都被拆掉了,他語氣平淡地向我解釋:「那些毒品販子一般就在這個時刻,在這些電話上辦公,因此警察把電話拆了。」他邊說邊伸手去上衣口袋摸索,然後又去摸褲子口袋。我趕緊遞上一枚二角五分的硬幣,托在掌心,捧給他。他卻弓下腰,從舊牛仔靴的鞋幫裡摸出一小卷鈔票,裡面裹著幾個硬幣。他像是完全沒看見我動作中的討好。我要他明白我徹底落在他手裡,我是自找的要同他淪落天涯,他可得好好待我。
車站被灰色的燈光照得通亮。一切都帶著冰冷的清晰。所有牆上,柱子上,椅子上狂舞的塗鴉都在這冰冷透徹的能見度中顯得格外生猛。懸在候車長椅上方的電取暖器尚未關閉,在銀灰色空間聚起一蓬蓬橙黃色的光暈。在兩張長椅上,暖洋洋地躺著兩個流浪者。他們的姿態和神情是夏威夷海濱浴場式的。大概是他們倆擰開了所有取暖器。他們要抓緊時間在警察把他們驅入到寒冷之前豪華地暖和一回。
電話在一分鐘之後才通。對方顯然不高興在這樣的寒夜中被打擾。里昂連央帶求地威脅,最終總算達成協議。他對電話大聲說:「你要敢晚過半小時我踢你的腚!」掛上電話他轉臉對我說:「好了,他們馬上來接我們。」
「他們是誰?」我問。
「跟我們一樣的藝術癟三。」似乎他看出我想頂撞他:「誰是藝術癟三?!」他說:「恐怕你只把我看成癟三,拿掉前面的修飾詞——『藝術』。我說得對不對?」
我說:「你怎麼知道我這癟三前面也冠有『藝術』兩個字?」
「我看見你筆記本上有一頁寫著:塞萬提斯時代的騎俠小說的影響。」
「你怎麼看見的?!」
「從玻璃窗裡看見的。」他看出我做好一切準備,似要駁斥他「並非存心」的辯解。他馬上來一句:「我就是故意看的,我從來不會無意間看見什麼;只要我無意識,我什麼也看不見。」
「你倒蠻誠實的。」我向他慢慢點著頭,笑得老謀深算。
「一流騙子必須是超級的誠實。我的朋友都這樣,一會兒你就看見了。」
「你是畫畫的?」
「他們倆是畫畫的。就是要開車來接我們的兩個朋友。一個是我過去的女朋友,另外那個是她眼下的男朋友。她的男朋友是我的至交,從畫畫改行,搞裝置藝術。懂什麼是裝置藝術嗎?」他見我搖頭,又說:「知道馬歇爾·杜香嗎?」
我覺得我可不能這麼土,對什麼都搖頭,便含糊地「嗯」了一聲。他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把我的無知一眼看到底。他說:「馬歇爾·杜香是裝置派大師,觀念藝術的首創人之一。我的朋友就想哪天變成馬歇爾·杜香。我打擊他,想變成馬歇爾·杜香就已經不可能成馬歇爾·杜香了。」
我們並肩走出站口。他見我冷得縮作一團,脖子都消失了,便將一條胳膊摟過來,讓我的右肩貼著他瘦骨嶙峋的左胸。雖然這樣沒給我添多少熱度,但卻是個令人暖和的意念。抑或說,是種非物質的暖和。
我想他一定比我年輕。我偷偷看一眼他毛茸茸的鬢角。
「你不是畫畫的?」我問。他的氣味遠淡,似乎很久很久以前,他有段很短暫的抽煙或抽大麻的歷史。
「你為什麼認為是藝術癟三就一定要去畫畫?」他說,「我是弄音樂的。」
「真的?!」
他一眼看出我的美好誤會,馬上說:「唉,不是寫那種奶油音樂的!」他停頓了一會兒又說:「你看上去像是聽門德爾松的那種人,或者威爾第。」
我說他過高估計我的品位了。他問我喜歡什麼音樂。我說眼下我最喜歡沒音樂,喜歡耳朵裡清靜。我問他到底是搞哪一類音樂的,他指的奶油音樂範疇怎樣劃。他卻打聽起我的行當來。
沒等我回答,他說:「你要真是學文學的,你可慘了,連在地鐵站裡拉拉琴,掙個小錢的機會都沒有。」
「那你呢?是不是在地鐵里拉琴掙小錢?」
「過去幹過,好多年前了,」他看出我鬆了口氣,接著說,「貪圖那點兒小錢,把琴都拉壞了,變成了油條。」
他看著燈光之外的黑暗,又說:「學文學?拿他們的語言,學他們的文學,除了你嫁個闊佬兒。嫁了闊佬兒別說學文學,學哲學都行。」
我說:「你看,出路不是有了?」
「你的男朋友是闊佬嗎?就是你在車上給他寫信的那個?」他眼裡有損我的意思。
「他不是我男朋友。」
里昂摟住我的姿勢變得很僵。
我說:「他是我的未婚夫。」
「他怎麼樣?可以供你學哲學嗎?」
「學哲學和文學有什麼不好?」
「沒什麼不好,只不過這兩樣是不用學的。尤其用不著嫁個闊佬兒去學。」
「他不是闊佬兒。」
「跟我比人人都是闊佬。」他笑笑,既溫情又自豪。那是他對音樂的溫情,是由於自己能對音樂如此鍾愛而產生的自豪。
我看著他精細的側面輪廓:他欠缺營養的面色,他有上頓沒下頓的細長身板,心想,他還認為我慘呢。
在站外空曠的停車場上,他要我和他來回走動,免得凍死。他告訴我千萬別寄希望於他的朋友,他們至少要給他一小時的罪受,才會姍姍出現。這一小時不錯,足夠我們混熟。他可以告訴我有關他的家庭,他的音樂,或許還有他的女朋友。他說他父親是天津人,童年的時候去了印度尼西亞,他的一家是在六十年代中期遷移美國的。談到這些,他似乎拿不出勁頭,能省略的全省略。我非常想把話題轉向他的女朋友。我的興致不夠單純,不是那種純粹的無聊。我似乎感到一絲不好受。而我吃不準我妒忌什麼。
他卻說:「你一會兒就見到她了。」
「你們怎麼分手了呢?」我裝得自然活潑,沒心沒肺。他很生硬地突然陷入沉默。我只得自找台階下台:「你不想說沒關係。」
我和他悶著走了一個來回。我受不住這沉悶,同一個大致是陌生人的男性相依相偎,又誰也不理誰,氣氛很古怪。
我說:「喂,要不要聽聽我的身世?」
他說:「要聽。」他這麼老實巴交,我出聲地笑起來。
「你能猜到我過去幹過什麼嗎?」
他站下來,轉身正面看著我,把我從頭看到腳,然後說:「不知道。」他稍微想了一下,又說,「你剛上車的時候,我想,這女人穿得這麼規矩,肯定是個護士,要不就是個會計。」
我說:「你肯定會想,她這麼土。」
他笑起來,他確實在心裡用的是「土」這字眼兒。
「你朝我走過來的時候,我想,還好,氣質還好,穿著方面,我可以勸勸她……」
我說:「噢,像你們這樣,穿得髒兮兮的,就藝術了?」
「我當時還想,這女人走路背挺那麼直,像大兵操演。」
「還有什麼像大兵?」
「我從來沒接觸過大兵。」他說著,手又搭回我肩上。風從西北方向吹來,他的脊樑找著風口。他和我離得近極了,相互的呼吸都受些拘束。他說:這樣你還冷嗎?我搖搖頭,看見他的馬尾辮梢給風吹得很亂。我大體上估算出了他的年齡:他與我該是同齡。
我說:「我當過大兵。」
他看我一眼,沒把它當真。他剛才說我像大兵的時候其實是把那個可能性排除了。
「真的,當了四年大兵。」
「是嗎?一定是奶油兵。」他還是不拿它當真。同不少美國人一樣,他認為實在當不了別的才去當兵。他笑著問:「後來呢?」
「後來?後來當軍官了。」
「有意思,」他說,「挺有趣。」
「你不信?」
「我信。」
「我手槍打得特准,也打過卡賓槍。上過前線,搬過屍體,喝過鋼盔裡煮的雞湯。除了殺人放火,我什麼都幹過。」
他看看我,意思是:就你?!
「我還發現了一個快死的傷兵,下巴被打沒了,爬滿了紅螞蟻。怎麼樣,不是奶油兵吧?」我感覺他摟在我肩上的手鬆懈了不少,我奇怪自己竟讓這個叫里昂的人瞭解我這麼多,連安德烈都不知道我的戎馬生涯中有這些血淋淋的細節。我是特別信任這個萍水相逢的男子,還是在虛張聲勢,好讓他明白我是可以張牙舞爪的,一旦他動了什麼不良腦筋,收拾我可不怎麼省力。假如我對他的坦白是出於信任,我又是哪裡來的這份信任呢?
只因為他和我同是黃皮膚黑頭髮?同樣自命不凡地認為自己所幹的是什麼藝術?同樣在掙扎著付房租吃飽飯,從而可以從事一種無聊,從而把這無聊當做高貴的情操?……這個荒寂的深夜,給了我們天涯淪落的假象。這假象掩去了我們彼此陌生的事實。
他迅速看了我一眼說:「能看得出來。」
我問他看得出什麼來。
他說:「你是個大兵。」
「你討厭大兵?」
「我可以試試看,我會不會討厭,」他摟住我的臂膀恢復了自然,他笑笑,「可能大兵會好些,不那麼麻煩。」
我問他指的是什麼麻煩。
他說:「你知道的——女人都很麻煩。」他深喘一口氣,胸脯擠了我一下。「不過換一個人,肯定認為你很乖——穿這樣一件雪白衣服,牛仔褲一塵不染,好像天下人只剩了你,也輪不上你去打仗。可是我看得出你很強,」他改口講英文,「你是塊啃不動的餅乾。」
「你罵人吧?」我大聲說。
「看你怎麼理解了,也在於誰來理解。有人喜歡啃不動的餅乾,有人討厭。對於喜歡的人,就不是罵人。」
我笑起來。我這種笑法十五年前就停止了。我看見自己的笑在寒冷中形成久久不散的一團白霧。這個夜晚把我弄得有些反常。極其反常。
一小時零十五分過去。我和里昂同時聽見了一台拖拉機的聲響由遠而近。兩分鐘之後,那響動震得空氣都哆嗦起來。里昂說:「來了。」在停車場進口處,一輛六十年代末的巨型凱迪拉克開了過來。它是銀灰色,不像是漆,而像是原始金屬就那樣一絲不掛地袒露著。它氣勢磅礡地轉了個彎,彷彿它是艘航空母艦。它的造型帶有侵略性,人對宇宙和海洋的狂妄擴張,就在這形狀中。車窗被搖下去,一個嗓門從裡面射出來;「他媽的里昂,除了你還有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