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格林童話 第11章 格林童話的童話故事 (6)
    樵夫聽後,不忍心把孩子們單獨丟在林子裡,他擔心野獸會吃掉他們。「你這個傻瓜啊,」女人說,「不那樣,咱們四個全得餓死,你能幹的就只是刨棺材板啦!」當然,童話的結局是被丟棄在大森林裡的兩個孩子亨塞爾和格萊特戰勝了想吃掉孩子的老巫婆,逃出了大森林,平安回到了父親的家,而此時,那惡毒的母親已經死了,兩個孩子從巫婆那裡帶回家的珍珠寶石讓一家三口過上了幸福快樂的生活。

    我們剛才強調說,「繼母」這個詞在這個故事裡只出現過一次,除此之外,樵夫的妻子都被稱作「女人」或是「母親」。這是因為格林童話中的一些繼母形象,實際上在格林兄弟最初搜集到的故事材料中都是孩子們的「親生母親」,比如《白雪公主》就是一個完整的例子:

    有一年冬天,雪花從天空飄落下來。一位王后正好坐在烏檀木框子的窗戶前,做針線活,她很想要一個孩子。就在她想著有一個孩子該多好的時候,針扎破了她的手指頭,幾滴血滴在了雪上。王后於是想,並說:「要是我能有個孩子,皮膚像雪這麼白,臉蛋像血這麼紅,眼睛像這烏檀木這麼黑,就好啦!」沒過多久,她生下了一個漂亮的女兒,白白的皮膚,紅彤彤的臉蛋,黑漆漆的眼睛,於是就給這個孩子取名叫「白雪」。王后是整個王國最美麗的人,不過白雪比王后還要漂亮千倍。當王后問她的鏡子:「鏡子鏡子,掛在牆上全國上下,哪個女人最漂亮?」

    鏡子回答說:「王后您是漂亮的女人,可是白雪是比您漂亮千倍的姑

    娘。」王后無法忍受,因為她想做天下最漂亮的女人。而現在國王正好出征在外,於是王后下令套好馬車,帶上白雪,駛往一個遙遠的黑黝黝的大森林。這個森林裡面盛開著無數美麗的紅玫瑰。王后同白雪到達森林後,王后就對白雪說:「白雪,下馬車去,給我摘幾朵紅玫瑰!」白雪聽從王后的吩咐,從馬車上下來,馬車立刻以最快的速度奔馳而去,當然,這也是王后的命令A。

    這是格林兄弟1808年搜集到的《白雪公主》故事的開頭,可稱為最原始、最原版的《白雪公主》故事。整個故事從開頭到結尾,敘述的都是白雪公主的親生母親——王后是如何忌妒自己女兒的美貌,如何想方設法成為王國裡最美麗的人,而對白雪公主痛下毒手的。我們現在熟悉的《白雪公主》不是1808年的故事,而是1857年版格林童話的《白雪公主》故事,這是格林兄弟在世時出版的最後一個全集版本,也是現如今人們閱讀與翻譯的主要藍本。1857年版裡的《白雪公主》是經威廉·格林進行了修飾加工的。也就是說,這時的王后不再是最初的親生母親的身份,搖身變成了白雪公主的繼母,這是威廉根據他當時所處的時代環境改編的,是當時的人文社會背景決定的。而原始故事中王后的生母身份一定又與早期社會的某些因素息息相關。

    這些早期的童話故事演繹著當時歐洲的民間習俗或社會風情。往前追溯到中世紀,那時兒童的地位、家庭中父母與子女的關係與格林兄弟時代相比都是大相逕庭的。比如,在中世紀,由於醫療水平低下、社會處於其發展初期,嬰幼兒的死亡率很高,如果哪家的孩子夭折了,其父母親要是為此而痛哭流涕、悲傷欲絕的話,這在當時是件很滑稽可笑的事情。此種行為在當時的社會是不被人們所理解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兒童在中世紀沒有什麼地位可言,更何況還都是尚未長成形、純屬不完整的「生物」。

    所以,在當時要有人為孩子的夭折而痛苦,那情形就相當於現在有些人因為自己的狗死了而號啕大哭一樣,我們今天的大多數人會對此嗤之以鼻的。B家庭裡的兩位成人——【A這是《白雪公主》1808年的手稿,參見WilhelmSchoof,ZurEntstehungsgeschichtederGrimm-schenMarchen.Ibid.pp.164-165.BElisabethBadinter,DieMutterliebe.GeschichteeinesGefuhlsvom17.Jahrhundertbisheute.Muchen1991,p.66.】

    父母對孩子的死亡沒有任何感情可表達,那麼迫於大自然的災害、社會因素——比如經濟壓力等原因,那時的父母為自救而隨意拋棄孩子也就是正常的,沒有什麼不道德的,所以樵夫的妻子在原始的故事中完全有可能就是兩個孩子的生母,在困境中扔掉孩子保全自己,在當時的社會裡簡直就是理所當然、名正言順。

    不過,以我們現在的社會道德標準和倫理規範來看,父母親做出這樣的事不僅會被認為是殘忍,不符合人類的道德規範,甚至會被認為是犯罪。人類觀點的改變牽涉兒童地位的改變和父母與子女關係的變遷,而這些變化都發生在中世紀以後,也就是從18世紀後期開始的。即便這時還存在著像中世紀那樣的事實關係,但比如像家庭中「母親的形象,母親的角色,以及母親的意義都轉變深刻」A。到了18世紀後期,人們頌揚家庭裡的母親,讓其地位得到提高,使其成為人類社會道德規範中的「理想的母親」。而到了19世紀,人們加強了性別角色特徵,母親不僅是慈母,而且還要具備犧牲精神,「母親將自己的生命傳遞給了自己的孩子,因而,孩子的誕生意味著母親的死亡」B。那威廉將某些童話故事中的親生母親改頭換面為繼母,這是為了符合時代的需要,這樣修改以後,繼母的行為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繼母現在面對的不再是自個兒的孩子——自己給予了生命的那個人,而完全可以將動機歸結於——這是人的自私心在作祟。

    (四)恨

    人類畢竟就是人類。即使威廉可以用筆將原始故事中的親生母親按照人類歷史發展後的標準來重新安排,但是人性中永存的那黑暗與見不得光的一面卻是無法用筆能一下子抹掉的,比如說「恨」。孩子被母親拒絕,還有一個原因,海因德裡希斯認為,那就是恨,這個恨同忌妒倒是挺接近。「一個寡婦有兩個女兒,一個美麗而勤勞,一個又醜又懶惰。寡婦呢,偏偏愛又醜又懶的一個,因為那是她的親生女兒;另外一個卻不得不干所有的活兒,成了家裡的灰姑娘。」這是格林童話第24個故事《霍勒太太》開頭的幾句話。

    說到「親生女兒」,德文中的用詞其實並不十分明確:是說醜的這位是寡婦親生的女兒,【AElisabethBadinter,DieMutterliebe.GeschichteeinesGefuhlsvom17.Jahrhundertbisheute.Ibid.p.113.BRudolfGeiger,Marchenkunde,ZwoffBetrachtungenzudenGrimmschenMarchen.Stuttgart1991,p.25.】還是寡婦認定這個醜的才是自己的「親」女兒,就因為她骨子裡更像自己的母親?整個故事只說了一次寡婦是繼母,但當「金姑娘」從霍勒太太那裡返回家時:她走進母親的房間,因為滿身粘滿金子,受到了母親和妹妹的親熱接待。姑娘講述了全部遭遇。母親聽見她怎樣獲得巨大的財富,就想讓另一個又醜又懶的女兒也有同樣的好運氣。

    整個過程都在說「母親」,而不是「繼母」。這可以證實我們的懷疑,兩個姑娘都是寡婦的親生女兒,很明顯,那個懶姑娘更受母親喜愛,並被嬌寵,相反,勤勞的那個不被母親認同、疼愛(這反倒導致了她後來的好運與幸福)。人類的這個恨,在我們當今現實生活中仍然存在,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男孩受寵,女孩卻受到家裡人的歧視,甚至被遺棄、被殺害,這樣觸目驚心的人間悲劇也是到處可以看到的。或者,家庭裡某個孩子因為種種原因更受父母的喜愛,導致其他孩子因不滿父母的「偏心」而滋生出「怨恨」來,好端端的一個家裡不是充滿了愛,而是恨,這樣的例子也是很常見的。

    一位母親因為忌妒、恨、貪婪、自私等這些人性的弱點,就可以將自己變成童話中的「繼母」形象。其實,這些人性的弱點並不是我們有可能成為母親的專利,任何一個人,如果任由潛藏在自身的這些陰暗面滋長,也可以輕易變成一名歹毒的「繼母」。並且「繼母」的存在也並不是西方社會獨有的社會現象,人性弱點的直白體現,在我們東方社會中也是司空見慣的,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這些弱點也就成了人類的共性。當然,人類借助於文學藝術創作出的各種繼母形象把人性的弱點展示得可謂淋漓盡致,然而人類的終極目標是期望自己的明天會更加美好,不過是想借這些藝術形象來警示自我,期待自己身邊的「繼母」越來越少,圍在身邊的都是真正的「母親」們。因此,弗朗茨·福內森(FranzVonessen)在他的文章《繼母》中闡述的觀點值得大家深思:

    比起忌妒的母親,人類有一個更為糟糕的敵人——忌妒,而它可說是人類自找上門的。……當人類承擔著親自教育自己的偉大任務時,即自己做母親,那麼人類想來應該是可以完成得比較好的;然而最糟糕的情況是人類抑制自己,不盡力去做好一名母親。

    這難道不就是成為了一名繼母嗎?讓我們再思忖一下這個所謂的「資格」繼母:一位忌妒孩子存在的「繼母」傷害到的也許只是這個孩子,抑或,受傷害更多的是她本人?!她這樣做,難道不也就背叛了她自己的存在,還有她應盡的責任與義務?因為反過來說,如果其他任何一個人忌妒她的存在、她自身好的天性,這種蔑視與不尊重同時就會傷害到這個人本身以及這個人的才智,這個才智本來他是想好好發揮的,即便比起其他人也不過半斤八兩而已!……這就好比,我們每個人必須穿越人群走完這一生,這個人群中有的是像母親推動你前行的,有的是像繼母那樣對待你的……但是你自己總有一天要作出選擇:你自己願成為一名「母親」還是一位「繼母」?我們人類的最高目標是,不要摻和繼母的行為,也就是說,面對其他所有人不僅沒有丁點的忌妒,還要施人以恩惠。不過,一個人能達到這種境界,他得學會像一位母親一樣去面對和對待自己才行。……真正的母親是本性,它存在於我們自身又與我們相碰撞,即我們自己就是我們自己的孩子,也是我們自己的母親。……一旦誰對別人不施以恩惠,那他連自己也不得不一併傷害了。相反,誰做到了對別人的幸福由衷高興,絲毫不存忌妒之念,那這個人就達到了人類的最高境界,他就可以擁有「母親」這個稱號,當然,這時的母親是從至高意義來理解的。A

    童話憑借其特殊的藝術手法不僅反映著人類以及社會的本質與特色,而且具有強烈的教育意義,這點在童話被翻譯、傳播到我國時,就被國人在接受中所發現。從魯迅當初的「不知何玩意兒」很快到張梓生的「童話能夠適合兒童心理。隨著自然發達的順序,開浚兒童心靈,在幼稚教育藝術教育上,尤有看重的價值。德國教育家最先利用童話教育幼兒,歐美各國看出他所行的成績很好,跟著施用……《格林童話集》裡有《狼和七隻小羊》的故事,德國教育家多用他來引起兒童母子的感情。他們假借童話中的本事,暗示道德,這種利用法,最為上著」B,這期間短短不過十幾年的工夫。

    我國兒童的被發現、兒童文學的發生、兒童文學的研究都是具有外源性特徵的,它在五四時期由西方兒童文學催生。追根溯源,這一切的發生最直接、最重要的途徑是我國清末民初開始的對西方兒童文學的譯介活動,這裡面自然就包括了來自德國民間的格林童話的翻譯。通過我國譯界的翻譯活動,童話這個文學體裁被國人逐步熟知與研究,其功能、價值被國人所接受,於是五四以後,很快我們也效仿西方國家,以格林兄弟、安徒生、王爾德等為榜樣,積極采編民間歌謠、故事等民間文學,同時亦創作出表現自己民族文化與特質的童【AHarlindaLox(her.),DunkleMachteimMarchenundwassiebannt.Ibid.pp.59-60.B王泉根評選《中國現代兒童文學文論選》,前引書,第440頁。】話故事,出現了一批如葉聖陶、張天翼等知名的童話作家。

    因此,本文要細說格林童話這枝世界兒童文學史上的奇葩對我國兒童文學發生、發展的影響,就不得不還原它在我國的傳播與接受史,而這個傳播與接受史,筆者認為,首當其衝應該捋清楚格林童話在我國譯界學者——中國「特殊讀者」中的接受與傳播史。想想,如果沒有譯者們的辛勤勞作,我國的普通讀者就會無緣格林童話,那也就不存在什麼格林童話在我國的接受與傳播了;而譯者最初面對格林童話時,他們儼然是一群非常「特殊」的讀者群,他們的「讀後感」——譯本也就構成了格林童話在我國傳播與接受史中最原初、最具有學者氣息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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