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唐代大詩人白居易在《長恨歌》裡這樣寫道:「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憐光彩生門戶。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這是說楊家姐妹得寵,皆裂土分封,光耀門戶。這是對當時皇帝昏庸、政治腐敗的諷刺,但我們可以借白居易的話來看看中國女子的作用,她們有時並不比男人遜色。
【事典】
齊地有一個名叫淳於意的人,家居臨淄,曾做過太倉令(掌管城中糧倉的官吏)。他的醫術十分高明,就辭官前往同郡陽慶處學醫。三年後學成,於是辭師回鄉,為人治病。
因淳於意醫道高明,治好不少疑難病症,所以名聲遠揚,求醫的人也越來越多,每日門庭若市,應接不暇。淳於意醫術雖高,但日接百人,日久天長,就感到十分勞累。有時為避煩擾,淳於意故意離家出遊,有時好長時間才歸來。因此,當地有些病重的人,因得不到良醫治療往往死亡。病人家屬遂將怨氣指向了淳於意。時日長了,積怨的就越來越多,他們蓄意找他的麻煩,這就給淳於意帶來了一場災難。
漢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初,有人向官府告發淳於意,說他借醫欺人,輕視生命,草菅人命。地方有司依告將他捉拿入獄,判處肉刑,因淳於意曾為太倉令,地方官未敢擅施刑罰,於是上報朝廷。朝廷詔令,將他押赴長安。
淳於意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臨行時,不由地歎道:「生女不生男,急時無所用!」他的小女緹縈,聽了父親的歎言,一股救父之氣油然而生。當即收拾行裝,不顧眾人的勸阻,隨父入都,設法相救。
一到長安,淳於意立即被下入大獄。緹縈暫住館舍,苦思良久,並無良策,只好拚死上書,替父贖罪。漢文帝是個較為開明的君主,他聽說有少女上書,覺得非常驚奇,忙令左右呈上,展開一看,只見書中寫道:「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判肉刑,妾暗自感傷,死者不能復生,經肉刑者不能復原,雖欲改過自新,也已沒有機會。妾願自沒入官婢,以贖父罪,以使他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文帝閱畢了她的奏章,動了淒惻心,一個弱女子有如此的孝心,肉刑顯得實在過於殘酷了。文帝手持緹縈的奏章,沉思了良久,遂提筆寫了兩道詔書,一詔寫道:「特赦淳於意無罪,可挈女回家。」一詔寫道:「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過為善,而又無道可行,朕甚憐之!肉刑可使人斷肢體、刻肌膚,終身難復,使人痛苦且不道德,這豈是為民父母者的本意?現令廢除肉刑,以它刑代之!」丞相張倉、御史大夫馮敬奉詔,遂將黥刑改為苦工;將割鼻改為笞三百;將斷肢改為笞五百。自此,漢代肉刑皆被廢棄。
其實,這類事情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出現過。齊景公有一棵心愛的槐樹,他派官吏小心地守護著,還在樹的周圍栽下了木樁,懸掛上木牌,上面寫著他的命令:「如果觸碰了槐樹的就判刑,傷害了槐樹的就要處死。」
有個人不知道這條命令,喝醉了酒,碰傷了槐樹。景公知道後說:「這是第一個違犯我命令的人,要把他處死。」於是,便派官吏把他抓起來,準備嚴加懲處。
這個醉漢的女兒是個十分有智謀的人,她找到晏子的家,向晏嬰的守門人說:「我是住在城外的一戶人家的女兒,雖然不能滿足相國的願望,但請求在婢妾的行列中充個數。」晏子聽了這樣的稟報,笑著說:「難道我是貪戀女人的人嗎?為什麼年老了還有女子來私奔我呢?雖然如此,其中必有緣故。」於是令人叫那女子進府。
那女子進了相府的大門,晏子遠遠望見她說:「奇怪啊!她好像懷著很深的憂愁。」便把她叫上前詢問:「你在為什麼事情憂愁啊?」那女子回答說:「大王在槐樹前懸掛木牌,說觸碰槐樹者判刑,傷槐樹者處死。我父親不知道大王的命令,喝醉了酒,不慎碰傷槐樹,官吏要治他重罪。
我聽說,賢明的君主管理國家,不減少臣下的俸祿,也不增加國家的刑罰,還不因為個人的怨恨破壞國家的信譽;賢明的君主不因為禽獸而損害百姓的利益,不因為草木之故傷害禽獸,也不因為野草而傷害莊稼,這是因為賢明的君主懂得尊卑貴賤的緣故啊!現在,大王因為一棵槐樹被碰傷就使我孤苦無依,這道命令的實行實際上是給齊國增加了新的法律。我聽說,勇猛的人不依仗人的力量而跟單弱的人較量,賢明的君主不背人之常情而任意妄為。比如說,一個人收拾魚蝦,只要去掉腥臊氣味就可以了,而不能在漆黑的夜裡自己睡覺而讓別人正襟端坐。發號施令,假如可以有利於國,對後世有好處,我的父親就是死了也值得,但大王的命令卻根本不是這樣的,僅僅因為樹木被碰了一下,就給我父親治罪,這樣的做法實在使我擔憂,這樣做會破壞國家的制度,有損國君仁義的美德,如果鄰國一旦得知,就會說我們的國君愛樹木而輕賤人命,難道可以這樣嗎?」
晏嬰聽了她的這一番話,覺得十分有道理,說:「這樣做確實是太過分了,我會為你在大王面前進言的。」說罷,就派人送這位女子回家。第二天,晏子將這事報告了齊景公,並說:「用盡百姓的財力來滿足自己的嗜好慾望,推崇玩樂,把它弄到了威嚴不可侵犯的地步,做倒行逆施之事,傷了無辜之人,這是自古以來的賢明君主所極力避免的。現在,大王竭盡百姓的財力,使自己的飲食器具十分華美;您在樹下懸牌明示,使其享有君王一樣的威嚴,這就是倒行逆施的證明;觸犯槐樹的人要處罰,傷害槐樹的人要判刑,這樣一來,賞罰不公,名實不符,殘害百姓也太深重了。大王如果再繼續實行這種邪僻的行為,我真怕這樣下去您不能再治理國家和治理百姓了。」
齊景公聽了,恍然大悟,就立即命人取下了牌子,取消了這項法令。
【評議】
女兒救父的事在中國歷史上時有發生,但最著名的還是上述緹縈救父的故事。一個弱不禁風的少女,為了使自己的父親不至於遭受無法挽回的斷肢割鼻的肉刑,竟然敢於上書皇帝,這在當時確實是十分不尋常的;而漢文帝也確實是一位開明的君主,為緹縈的一片真情所感動,終至廢除了肉刑。二人雖一是平民,一是皇帝,卻同因一事而名垂青史,在中國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在歷史上,改變刑罰的事並不少見,何以唯獨緹縈救父為人們傳頌?也許,女人做出成績,更容易得到大家的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