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的進退定律 第71章 政治是一種大智慧·不可過度信任
    【引言】

    中國有句古訓,叫作「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為什麼這樣說呢?就是因為如果用人而又對人有懷疑,就必定不能充分調動別人的積極性,不能充分發揮別人的長處,因此既然用了,就要相信,如果不相信,就一定不能用。這話經過了無數事實的驗證。然而,相信又不能過度,如果過度相信,有時就成了縱容,就會亂了法度,就會導致混亂。

    【事典】

    明孝宗對兵部尚書劉大夏極為信任,幾乎無話不談,凡朝中不易之事,必定要召來劉大夏來商討,有時皇上不顧深更半夜也要傳他進宮議事。但按當時朝廷的規矩,朝中大臣只能與大家一起按時到朝廷上議事,不能個人隨意進宮。當然也有例外,就是要持有謁帖(內閣大員直接覲見皇帝的一種憑證)就可以密見皇帝。這種謁帖當然不是每位大臣都有的,只有幾位大臣為了處理緊急而又機密的事務才持有它。

    一次,孝宗在文華殿召見劉大夏,談完話之後,皇上對他說:「朕經常有些難以決斷的事,很想與你商議,但又不能隨時見到你,因為這些事不一定是屬於你兵部管轄的,有時只好作罷,這樣往往誤了事情。今後朕想給你『謁帖』,這樣一來,你就可以隨便進宮,朕也就可以經常見到你了。」

    劉大夏聽了皇上的話,馬上說:「臣不敢!」

    孝宗十分不解地問:「這是朕對你的信任,為何反而不同意?」

    劉大夏說:「陛下是不是忘了先朝李孜省的事,難道還不足引以為戒嗎?」

    李孜省是成化時的大奸臣,一開始受明憲宗的信任,曾被提拔為禮部侍郎,掌管通政各司的事務。他常按照憲宗的意圖,秘密訪察百官,搜集他們的劣跡,然後用小帖子書寫,蓋上皇帝所賜的圖章,不經過朝廷,直接送給憲宗。正因為他與皇帝形成了一種不正常的秘密關係,無論是正直還是邪惡的大臣,都對他十分懼怕。他任意陷害忠良,達到了為所欲為的地步,使朝政出現了空前的混亂。

    孝宗仍感到不解,問劉大夏說:「朕與你商議的是國家大事,怎能與李孜省之流欺君罔上、營私亂政的事一樣呢?」

    劉大夏說:「事情看來不一樣,但實際上有一樣的地方。雖陛下對臣信任,但萬萬不可開此先例。如朝廷諸臣紛紛傚尤,皆持謁帖競進,豈不亂了法度?何況謁帖是先朝所定,是為防止下臣恣意干涉朝政而設立的,一旦成了規矩,任何人都不能凌駕其上,不能隨便改變。否則,萬一有奸佞之徒居朝廷要職,因諂媚而得皇上寵信,不受此法約束,必將會導致朝綱混亂,有禍亂天下的危險。望陛下傚法歷代賢君,以高祖皇帝為楷模,使人人皆遵法度,無一人例外。今後陛下有不決之事,外可交各府部辦理,內可多向內閣大臣垂詢,臣也自然也會效犬馬之勞,替陛下分憂。但謁帖一事,臣決不敢接受,也認為萬萬不可行!此弊端一開,將遺患無窮。尤其會為後世倣傚,如果禍亂釀成,則悔之晚矣。當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

    孝宗聽了這一番話,覺得很有道理,連連點頭稱善。從此,不僅再也不提密謁一事,即使對於持有密謁的人,也不經常召見了,而外交各府部、內交內閣大臣的法度得到了加強。

    【評議】

    劉大夏的話並不深奧,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人治和法治的問題。人治溫情脈脈,給人以很好的感覺,但極容易出問題,其根源就在於,人都是按照自己的感情和性格特點來行事的,而這些感情和性格特點並不一定是正確的。因此,對人的信任必須在法度之內,如果超出了法度去信任人,往往會事與願違,甚至敗亡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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