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整天都心煩意亂,不可能的事真的擺到眼前了,我們這個配合無間的小團體要散伙了。單憑我和欒軍,兩個跳蚤是頂不起被單的,能不能在一個屋頂下住下去還是個問題。散伙之後我能幹啥?加入阿松他們的團伙跑腿?要知道沒人會看重一個光桿司令的。而且,以我的年齡,再去和那批毛頭小子混在一起也丟身份。但是,除此之外,我還能幹什麼?一沒技術,二語言又不通,雖然說身邊還有幾張鈔票,但那又能支持得了多久?
我跟歪嘴在一起這麼久了,從來沒有看到他這麼絕決地一條道走到黑。歪嘴是個少話多腦的人,而且一向思路清晰,條理分明。他一定明白幹我們這行的很難走回頭路,先放著過去的對手不說,同行的朋友見到你也忌憚,因為你知道太多的底細。中途退出的人往往被人幹掉,就像一隻掉隊的雁那樣被人打下來。就是政府也不會輕易地放過你,案子一個都不會銷掉,保不準哪一天警察就來敲門,光打官司就把你一輩子賠了進去,還說什麼小日子?
一切都是那個女人的錯,一個精明的男人被她弄昏了頭,什麼也不顧了,連最現實的事情都看花了眼,像只鴕鳥般地一廂情願。原來在天上飛的鷹,現在只想變成後院的雞,圍著一個窠、幾個蛋打轉。誰都可以走進後院來踢你一腳,把你當作自己性命般的幾個蛋踩碎。這個打過仗,在江湖上滾過的男人,連這點都看不透,真像江湖上說的,一個幫派分子脫離了幫派,那就屁都不頂一個。
那個女人用了什麼手段使得歪嘴這樣一個男人對她死心蹋地的呢?睡覺?那是肯定的。歪嘴破了相之後心裡一直有自卑感,平時又很少接觸女人,碰到像桃子這樣一個男女經驗豐富的女人,就像兔子碰到蛇似的,手到擒來。說起來桃子比一般的女人高明太多了,她太懂得男人的心理,什麼時候可以強硬,什麼時候又放軟身段,什麼時候又欲擒故縱,在溫言軟語中一點點解除男人的心防。她聰明但又不胡亂使用這種聰明,懂得滿足男人的自尊心,然後把男人的自尊心像韁繩一樣抓在手裡,天南地北任由她指揮。身為上海女人,桃子做什麼像什麼,她可以腳蹬高跟鞋,昂著頭在現代化的辦公室裡進進出出,巧笑應對,長袖善舞;她也可以兜個圍裙,拖雙長絨拖鞋,在廚房裡給你弄出幾個對胃口的家常菜來。如果有求於你的話,她可以在幾分鐘之內使你覺得她是鄰家妹妹,家常少婦,她不吝於好話、軟話,她會像個天真的小女孩一樣仰望著你,會順著你的竿子爬,而且太懂得如何四兩撥千斤;但她不會亂了方寸,她不願意給的一分也不會給你,而且還會讓你覺得自己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灰溜溜地敗下陣去。這樣聰明的女人,很少有男人是她的對手。
話再說回來,桃子又是個很好看的女人,三十歲左右的女人腰身還像十八九歲的姑娘那麼柔軟。上海女人的皮膚,那是世界上任何一個人種都無法相比的。我在美國也算開過洋葷,那些女人二十出頭皮膚就慘不忍睹,活像超級市場冰櫃裡拔了毛的雞。桃子眉眼乾淨,頭髮烏黑,膚色如玉,臉上的表情又控制得非常恰當,不笑時也能使你感到笑意,笑起來就百媚叢生,能讓男人把魂都丟掉。
我見過桃子的裸體,可惜那時我喝醉了酒。但我記憶深刻的是桃子的****,東方女人的乳房不像洋人那麼大,但勝在挺翹,平時不顯山露水,一旦袒露在男人的眼前絕對令人怦然心動。男人會發狂一樣地渴望佔有這個女人,桃子就有這個本領。被你壓在身下時還能做到全身而退,我一直在想如果那次我不顧一切地佔有了她會是什麼滋味?我想像不來,同樣都是女人,會有不同嘛?但我直感桃子肯定和那些女人不同,就如陳年佳釀和劣質酒都是酒,滋味、口感和後勁卻相差千萬里一樣。
有人用蛇來比喻女人,越是色彩斑斕的蛇越毒。同樣,越是上品的女人越危險,特別是她把你當作敵手的話。桃子做事絕對不會無的放矢,和歪嘴結婚只是她的權宜之計,我絕對不相信她會對歪嘴動真感情,兩人的出身、教育、相貌、內涵實在相差太遠了。說桃子會愛上歪嘴就像天鵝會愛上烏鴉一樣。說穿了歪嘴只是桃子落水之後的一塊浮板,在船來之前抱著漂一陣,當有船來了肯定會棄下浮板上船去,難道還會帶浮板上船不成?
那時歪嘴就有苦頭吃了,我太瞭解他了。這個人輕易不動感情,動了感情就一條道走到黑。到時桃子甩了他,說不定連那個包袱也一塊兒扔給他,他受得了嘛?那時就由不得他嘍!被男人甩了的女人只要有雨露澆灌又會活過來,被女人甩了的男人不管再睡多少女人,心裡的傷口卻永遠不會癒合。
雖然歪嘴在美色當前的時候,全然忘記了我們這些出生入死的戰友,但我們還是把他當作兄弟,不願也不會看他一路滑下去,與其在將來被人像塊破布似的扔掉,還不如現在就斬斷這份孽緣。這就如給高燒病人放血一樣,當他恢復清醒之後會感激我們這樣做的。
但是現在我嘴唇磨破,好話說盡,道理擺明,歪嘴就是油鹽不進,看來真得採取什麼手段在他頭上猛敲一下,他才會醒轉過來。哪怕在他頭上迸開一個口子,也比將來被人割斷喉管來得好。
但是說來容易做來難,現在的局面很難再坐下來心平氣和地談,也不能真的把歪嘴暴打一頓,這樣只會更把他推到桃子那兒去。我們還能有什麼辦法?
整個下午我都心煩意亂,在家裡坐立不安,欒軍從早上起就不見人影,歪嘴和桃子關在樓下房間再也沒有露過面。兩點鐘左右,樓下有人按門鈴,下去一看是送信的郵差,他遞上來一個郵箱放不下的黃色大信封給我。我拿了信封上樓拆開,赫然入目的是我、歪嘴、臧建明和欒軍的幾張大照片,有些清晰有些模糊,看來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照的,有坐在車裡的,有在我們家門口的,還有一張從背景看得出是在拉斯維加斯的賭場內。我大吃一驚,雖然信封上沒有郵寄人的姓名地址,但我大概能猜出是阿松給我寄來的。這些照片是阿元在FBI的電腦檔案裡找到的?
我抽著煙,照片攤在飯桌上,我盯著那張拉斯維加斯的照片,我們四個人正走上米高梅大旅館的台階,個個意氣飛揚,臧建明正轉過頭來對歪嘴說著什麼。我清楚地記得那是我們第一次在美國行動,洗劫了中國城的一個賭館,然後去拉斯維加斯放鬆兼避風頭。難道說我們在那次就被FBI盯上了?所以兩次和皮特遜相遇都不是事出偶然,我們一舉一動都在人家的監視之下。
走到窗邊,向外望去,所見的只有一段空曠荒涼的街道,半天才有一輛老爺車慢吞吞地駛過。每戶人家都門戶緊閉,屋前停泊著幾輛半新不舊的汽車。如果FBI監視我們,他們又躲在何處呢?路邊沒有可疑的運貨車,對面人家的屋子也沒有窗簾低垂,露出一個長焦鏡頭。天邊倒是飛過一架飛機,我想我們還沒有重要到FBI出動飛機來監視吧。
此時的感覺就像在戰場上明知被敵人包圍了,但伏兵心中卻一點數也沒有。晃動的樹叢,雲彩的投影,都好像潛伏著千軍萬馬,下一刻就要跳將起來衝殺過來了。
我拿起電話想打給阿松,再轉念一想,電話也肯定被監聽了,就又把聽筒掛了回去。
捱到傍晚,一個人出去吃了碗麵,用付費電話打給阿松,他一接起就問:「照片收到了?」我說:「下午收到的,阿元看來真有辦法。」阿松說:「他就在我身邊,你要跟他講話嗎?」阿元接過電話之後,我謝了他。阿元說在皮特遜的電腦檔案裡只有基本的資料,關於我托他找的線索,在皮特遜的部門主管的電腦裡,並且經過特殊加密,潛進去要費很多精力,你實在需要的話,要給我點時間。
我說:「沒關係,但我有個問題想不透。如果FBI掌握了我們的底,為什麼沒對我們動手?」
阿元說:「有些案子的調查期很長,拖個三四年也是有的。」
我問:「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算完成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