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性的實驗報告 第9章 如果愛 (2)
    愛是那個人在腦中的刻痕,不愛的實質是這些刻痕用某種方式淡去,不再能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打擾我們。分手時刻不忘問「你會忘了我嗎」,這是可敬可歎的悲情者——儘管已知曉真相,卻仍然想和天性對抗、和時間叫板。如果的如果,還能記得,也還能被記得,那將是上天最好的恩賜,這份幸運對每個人來說,都不可多得。

    不移情,就別戀

    如果對方沒法感受你,感受你的痛,也不願去做,那便是一種缺陷。

    為缺陷作等待,在我看來毫無意義。聽台灣歌手堂娜的歌已是高中時代的事情,最近在豆瓣網上偶然發現她的小組,立馬加入,然後在懷舊之情驅使下把過去那些老歌兒都找回來聽。這個模特出身的二線明星一直讓我念念不忘,很大程度在於她唱了一些聽上去蠻有想法的情歌,專輯名也很有意思,比如一張叫做《移情》,就會有一張叫做《別戀》,一張叫做《毒藥》,就會有一張叫做《解藥》。

    「移情」如果和「別戀」連起來就是「移情別戀」,意思應該地球人都懂,但單獨拿出一個「移情」來,就未必了。在心理學上,它有多種內涵,其中一種等同於共情——可以簡單解釋為能夠理解他者情感和感受的能力,這可是個好東西,至少許多動物行為學專家都認為靈長類的道德起源與此有關。一隻黑猩猩會從地面上撿起受傷的小鳥兒、爬到枝頭上去放飛,就因為在它那可愛的大腦裡發生了移情作用。

    可惜生物演化之途並不總是孕育出美妙絕倫的鮮花,填充這一過程的主題,除了「進化」一詞之外也少不得「退化」二字。在社會形態早期貢獻巨大、並促生個體之間建立強烈情感紐帶的「移情」,今時今日早已沒落。經常聽到女人抱怨男人如何「鐵石心腸」「薄情寡義」,男人抱怨女人「沒心沒肺」「無動於衷」,許許多多諸如此類聽上去頗顯誇張的成語和形容詞,出現於平素生活裡的頻率卻越來越高。依我看來,這無非與移情功能在人類身上的迅速消退有關。

    一位我認識的男生,九年如一日,滿懷愛意地給心儀的女孩寫情書,對方接到後就會隨手丟給辦公室裡眾人傳閱。

    以及,沉默寡言的一位年輕前同事,交往過一個女人,此女最大樂趣就是把他身邊每一個長得不錯的男人都勾引一遍過去,並非常樂於看到男友為此發狂。

    另一位好友,與男友發生爭執,被對方關在房門外六個小時之久,深秋時節,寒意迫人,她敲門至凌晨方拖著疲倦的身軀離開。

    有人會一言不合就把剛剛追到手的女生扔在路邊,從此不接對方電話不回對方短信,彷彿已經自這個世界消失。

    以上事跡說起來都有令人髮指的感覺,如果不是因為發生在我身邊,我會堅決認為它們只應該待在無聊電視劇裡發酵,以昏昏欲睡的夜晚來掩飾其荒謬不真實。這些並非故事的故事裡,都有一個主角,其身上從「愛」這一環節上來說是多麼缺失,或者,即使沒有「愛」之一物的存在,也應該有基本的、對他人的尊重與同情,然而,他們似乎的的確確喪失了這種能力。

    堂娜有首歌叫做《自由》,歌詞是這麼寫的:我曾經那麼自由,我曾經為自己活得那麼灑脫,直到遇見你,遇見你,才明白是我為自己上了個鎖……

    也許每個人有生之年,都難免碰上個把「移情基因」早就突變的傢伙,你會為此痛不欲生,為此迷惑不解,怎麼也不相信自己這麼癡情這麼認真為何還換得如此不堪對待,越想越不值,越不值越要爭取,於是困在其中解脫不得。我對此唯一的奉勸是別想了,不會愛是先天的缺陷加後天的糟踐而導致的無可救藥的後果,遇上了無法移情的人,你一定要盡快讓自己別戀——兩個意思,別再戀此人,找別個兒戀。

    愛情VS免疫

    生命中那些最最驚心動魄、天雷勾動地火的情感,總不能近身。1926年5月,她給他的信箋中寫的是,你發現了嗎,我是在零星地把自己給你?

    1926年8月,她還寫道,萊納,我瞭解你,就像瞭解我自己。我愈遠地離開自己,便愈深地潛入自己。我不活在自己體內——而是在自己的體外。我不活在自己的唇上,吻了我的人將失去我。

    以上,是俄國詩人茨維塔耶娃在和帕斯捷爾納克以及裡爾克的通信中寫下的兩小段話,選自1999年版《三詩人信簡》。需要解釋一下,該段堪稱奇異的兩兩通信在形式上保持完整的時間其實只維持了一年左右,不久便以裡爾克退出宣告結束。之所以提起這個,是因為曾經的高段位文藝女青年、如今已半墮入娛樂圈的戴安小姐幾日來走火入魔,每天要讀它個幾十頁,然後MSN上纏著我聊三個多小時。

    擷取聊天記錄如下。

    戴安說,我明白這感覺,電光火石的剎那,人群裡跳出來一個,不僅僅似曾相識而已,簡直如同為你而生,你有過嗎?

    唐納薇說,有啊有啊。

    戴安說,你與他,只消說一句話,得到隻言片語的回應,心花就怒放起來,一切感覺都變得通透。

    唐納薇說,嗯,他其實也一樣在乎你,感同身受甚至不用言語。

    戴安說,可是你們無法真正靠近,一旦靠近,就有可能露出凌厲,彼此赤裸裸地開始衝突與傷害。

    唐納薇說,所以裡爾克不要見茨維塔耶娃,而茨維塔耶娃與帕斯捷爾納克即使最終見面了,也未見得愉快。

    戴安說,如此強烈相吸卻又無法面對,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古往今來,最為動容的愛為什麼都要以分離告終?你能否給我一個科學上的解釋?

    好,打住,真正有待解決的問題出現了。戴安的半認真半調侃,瞬間就讓我想到了一個絕妙譬喻——曾看到過有好事者將人的愛情對像選擇過程和人體T細胞的成熟過程作類比,認為兩者乃相當具有共通之處。這種T細胞是通過漫長進化而來的人體免疫系統中的細胞免疫主體,它在骨髓中發育,進一步成熟卻要到胸腺中才能完成,而進入胸腺之後首要面臨的就是一種稱為陽性選擇的篩選機制,即和表面帶有MHCⅠ或MHCⅡ的基質細胞進行隨機結合。這當中,只有保持在適度範圍內的結合才能夠得到正常的、能夠繼續發育的T細胞,進一步來說,非但那些不能跟MHC結合的細胞會發生凋亡,那些和MHC結合太強的細胞也會發生凋亡。

    就好比,初次見面時,只有適度好感的男女才有長久發展下去的可能,而來電洶洶的男女和不來電的男女一樣,都難以真正走下去。緣何如此?不妨認為,愛情是一種高風險行為,雖說它演化出來以後促成了雙方共同撫養後代的配偶制度,但過度沉湎也有可能造成不事稼穡、進而社會生產力下降的嚴重後果。所以,自有一套無形的社會免疫系統參與其中調節,或以某套規範、或以各種障礙,來規避不甚和諧引來損耗的狀況。

    須得承認,這是智慧的勝利,也是勝利的智慧。只苦了我們廣袤大地上的詩人們,無論於人於己,於同類於異類,他們那強大吸引力因為敵不過免疫機制,最終都要枯朽。造成只能是一段遠之又遠的心靈焦灼,永不安寧。

    Eyesonme

    你看著我的一刻,一切就已經注定了:你是綁匪,我是人質。1973年8月23日,瑞典,斯德哥爾摩,正值北半球夏季,仿似電影《失眠》中的可怕日照,悠長無度,令人陷入一種莫名的焦躁。兩名前科犯,楊.艾瑞克.奧爾森(JanErikOlsson)、克拉克.奧勒夫松(ClarkOlofsson),蓄謀已久,前去搶劫一家全市最大的銀行,按照常理,警察亦迅速包圍過來。兩人只好在慌亂中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以此來與警方相峙,然而130個小時後,他們突然放棄,宣稱束手就範。

    這本是發生在西方資本主義世界無足輕重的一個警匪故事,既缺乏子彈橫飛的槍戰場面,又不見捨身救美的孤膽英雄,然而它卻因為出現戲劇性轉機而被隆重載入史冊。數月後,法庭開審,四名被劫持的職員,拒絕當庭指控兩名綁匪,甚而為他們籌集資金作為請辯護律師的費用,同時對警察充滿敵意。還有一名女職員愛上了其中的奧勒夫松,在其服刑期間跑去與其訂婚。

    人這麼奇怪的動物,從來就喜歡對怪談與傳說身體力行,原也不在乎多這麼一樁,只不過從此之後,這種人質愛上綁匪的狀況有了一個名詞來描述: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因著它產生的愛情通常可以驚天地泣鬼神,呂克貝松的《地下鐵》和阿莫多瓦的《捆著我綁著我》就該話題作了最佳演繹。有心理學家分析了這種「征」產生的幾大條件,包括以下四點:人質真正感到了威脅,被隔離,逃跑無望,同時受到了綁匪的一些恩惠。

    這是絕望中的人,不得已把捅自己下河的竹竿當作了救命稻草,抓住即能不溺。

    但美國人詹姆斯.萊爾德(JamesD.Laird)在20世紀80年代末的研究,也許指出了造成這種境況的更深入解釋,他的立足點是:凝視。女職員和奧勒夫松,即人質和綁匪之間建立信任,乃通過尋常普通的方式到達——一般來說,敢於迎著對方的眼睛坦然注視,特別在緊張對峙的情形下,就好似產生了一種互不設防的默契,也許瞬間就能催生出堅不可摧的感情。

    想想生活中,那些眼睛裡閃爍著善良的人們,的確能夠給予我們更多想去與之親近的決心,而一次浪漫邂逅,往往與觸電般的目光對接相關,還有,那些躲在角落偷看的暗戀者,偶爾得到夢中人一次注視,便如擁有了整個世界。

    Darling,sothereyouare/Withthatlookonyourface/Asifyou𠖥reneverhurt/Asifyou𠖥reneverdown這熟悉的歌,不止在遊戲裡出現過。

    Eyesonme的無盡魔力,由羅伯特.愛潑斯坦(RobertEpstein)在加州大學聖迭戈分校做的一系列實驗可見一斑:八個互不相識的學生,兩兩分組,要求他們互相專注相看,兩分鐘之後,他們對對方的愛、喜歡、親密感三個度量的打分依次平均增加了7%、11%和45%,這個結果充分說明了眼神接觸對於人和人之間建立信任關係的重要性。

    而換到反面來,倘若原本相愛的人,淪落到眼神無交流的話,就差不多意味著感情難以延續。比如,我不記得自己上一次決定結束戀情時的具體情形,但記憶深刻的一點是,不想再看他,一眼也不想看,愛和信任是同一時間死去的。

    當然我們也會無數次事後自責,為什麼當初會愛上一個目光善良的壞蛋?嗯,我覺得這是個最最有趣的問題,思忖的過程中那些發生過的eyesonme,也紛紛在這一刻做了一次回訪。所謂目光善良,是錯覺,還是那一刻的真實而已?若你認為是前者,就只好為自己的IQ減個分,若你認為是後者,且為自己的EQ加點分吧。不知道你是否也如我一般,此刻心懷感激。

    上善若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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