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性的實驗報告 第4章 關係論 (3)
    出版商和作者的目的不外乎是賺錢我想該問題自己和M看法絕對高度一致。但對她說的最後一條我持保留意見:「說浪漫是高貴的,好像沒有根據吧?」

    「浪漫」這玩意兒,說穿了,不過就是一種粉飾過的生理反應而已。你別不相信,且聽我說來。

    美國達特茅斯學院心理及大腦科學教授尼爾.馬克瑞(C.NeilMacrae)曾以實驗來檢驗「一見鍾情」背後的生物學意義何在。實驗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讓一批女性志願者一邊觀看100張臉(50男50女)的照片,一邊辨認它們的性別;第二部分則要求她們為快速出現於屏幕上的許多臉按特徵歸類,確定哪些有男子氣概,哪些不那麼陽剛。之後結合這些女性的生理週期分析了搜集上來的回答,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那些處於排卵日及接下來兩天的志願者在兩個回合中的成績都非常好,能夠迅速而且準確地作出判斷;而那些處於例假頭三天的志願者成績是最差的。實驗設計者解釋說:通常來說,吸引異性的第二性徵的明顯與否,會反映出一個人的生理狀況,如是不是有更好的免疫能力和其他環境適應性,這是物種為了保證有效求偶而進化出來的。與此對應,另一個性別也會在大腦神經中具備一套識別機制。對於排卵期的女人來說,她此時的激素水平非常適合她更好地運用這套機制,而一旦轉換到求偶欲最低的月經期,她才懶得去費那個心思呢。

    由此可以推導,女人會有一個「一見鍾情」高危時段,我們不妨假設,朱麗葉第一次遇見羅密歐是在排卵期,倘若那時候她處於月經期,後來的千古悲劇沒準也就不會發生了。

    另外,因為男人沒有生理週期,所以研究發現他們任何時段識別女性特徵的能力都差不多,比如永遠覺得細腰豐臀是具有女人味的象徵,一眼就盯上。

    你可以想見,M聽得以上一番話該有多麼倒吸一口涼氣,她沉默了3分鐘以上,然後說:「我終於明白了,老虔婆就是你的升級版本。」

    「我只是提供了一種解釋而已。還有個解釋認為,一見鍾情是自我映射的表現,因為大多數人都會認為對方對自己先有意,也就是說,在自我得到肯定和重視之後才作出回應。」

    「不想反駁你的說法,但無論如何我還是認為,堅持浪漫是高貴的。作為一種會讓資源消耗增大、並且導致部分易激個體死亡的行為方式,它一直沒有被人類拋棄,這本身就是值得我們驕傲的。」

    那天請M吃了日本料理,難得一個學經濟出身的人,把選情人和選股票的性質分得那麼開,這一點值得我為她驕傲。

    與生活和解

    那些美麗而憂傷的日子,我一個人度過,直至失去對它們的感觸。早晨起來,我通常會先喝下一大杯鹹豆漿,然後開始收郵件。嗯,兩者同屬生理需要,豆漿將提供雌激素替代品,而郵件有助於催產素分泌。PS,催產素是使人願意花時間聆聽別人傾訴的一種化學物質,單單這名字就知道它在女人身上比在男人身上多,當你暗自垂淚抱怨BF或LG又沒有聽完你今天的那一點小情緒就鼾聲大作的時候,其實不如找支注射器往他的脈管裡釋放一點那種物質——效果定然會比抱怨好得多。

    BTW,因為這個常識,我對連岳先生的某種精神除了驚異,就只有敬意。我私下根據他的案例得到了一個結論:敬業和涵養會起到類似於催產素的效應。當然這絕非放之四海皆准。

    言歸正傳,大學同窗艾勒的郵件在這個清晨第一時間就跳進了我的眼睛裡,這丫頭自從去英國後四年多沒聯繫過任何一位舊交,我們幾乎以為她嫁到了某座城堡裡從此銷聲匿跡頤享天年,但感謝上帝,她終究還知道怎麼用互聯網。

    這封從謝菲爾德郡傳過來的來信以詞藻動人而深情款款的中文寫就。誠然,如我所料,在已經從時間軸上消失的五十二個月裡,艾勒的人生寫滿了精彩紛呈的遊歷和情史,和各種古老的文化發生碰撞激盪,和各國英俊的帥哥從邂逅到相愛到分離。「令我無奈的是,」她寫道,「每一段戀情只有最多不超過半年的壽命。」

    需要強調一點,艾勒並非那種所謂的「戀愛女王」,在與我一同經歷的那段歲月裡,她清高美麗、鬱鬱寡歡,儘管追求者甚多,但從不輕易答應異性邀約的晚餐。而每次當她進入一段戀情,也總是來得快去得快,迅速得幾乎像沒有發生過一樣。

    作為一例典型的「迴避型人格」在戀愛中屢戰屢敗的表現,這麼多年過去了,她始終沒有任何改變。

    20個世紀80年代,丹佛大學的心理學家辛迪.哈贊(CindyHazan)和菲利普.謝弗(PhillipShaver)提出,成人之間的愛情可理解為一種依附過程,這個連結的建立就如同孩子和父母建立連結的過程一樣複雜。在現實中,25%的人都會在戀愛或婚姻關係中處於一種逃避依附狀態,他們不會去對與對方出現的問題作深刻討論,也不願意使用過激的比如「分手」這樣的詞語,平常看來並無大礙,和和氣氣,然而,這樣的人很可能就會在某個清晨不告而別。具有鮮明逃避依附特點的人,往往不喜歡身體和情感上的親密關係,壓抑著真實情緒和情感,在自己承受壓力時很快轉向對別人的拒絕。

    「逃避依附型人格」的形成被認為和早期經驗有關,不論性別。一位朋友曾經在餐廳的飯桌上給我講了四個小時她遭遇到的種種該類型男友,這位巨蟹座姐姐用大愛情懷容忍了他們不近情理的冷漠長達十餘年之久。她說,根據心理學理論,嬰兒啼哭時,倘若母親多採取置之不理的態度,成年後就傾向於變成這種人。他們對戀愛關係的描述是:接近其他人讓我覺得不自在,我感到很難完全信賴他們。

    與逃避依附型相對的是焦慮/矛盾依附型,這些人非常害怕孤獨,總是擔心背叛,總是覺得不夠親近。而這種人嬰兒啼哭時,母親如果心情好就緊緊摟抱,心情不好就撇到一邊。只有不逃避也不焦慮的人才是安全依附型的,他們在嬰兒期享受了足夠的關注和呵護,對這個世界沒有那麼多的驚恐和厭倦。這種人是最有機會和能力獲得幸福的,讓人羨慕也羨慕不來。

    「艾勒,和你一樣,我也對愛充滿了疑惑。我想我們能做的,除了利用有生之年更多地瞭解自己、盡可能地讓性格與生活和解之外,還有就是,當我們未來的孩子哭喊之時,一定要上前去,用最大的最大的可能抱緊它們。」我在回郵裡寫道。

    床榻分治

    也許,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越來越不想和他人分享,我們甚至

    把睡眠都緊緊收藏。有一個「關於已婚人士有多少是不和伴侶分享同一張床的」的調查,統計出來結果是12%。我懷疑現實中的比例可能大於這個數字。

    以我身邊的朋友為例。

    絲絲,29歲,三個長篇在手的情愛小說作家,當我拿這個問題去問她的時候,只見對方神情一半不屑一半驚異:「幫幫忙,我每天寫到凌晨五點鐘才睡覺,要是和他一張床的話,誰都別想睡安穩。」該女子丈夫是杜邦高級技術主管,每天早八點半準時驅車從浦東往浦西趕,晚七點再從公司趕回來,進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開家庭影院放美劇,最喜歡看《犯罪心理》和《邊緣危機》。

    上官珊,27歲,腫瘤醫院護士。我是先認識她先生再認識她的。她22歲那年,被我一師兄一見鍾情繼而狂追,當時充當愛情參謀的我沒少花錢花時間陪著瘋,最後師兄成功地撬掉了她前男友的牆角,並很快把戒指套在了那只纖纖無名指上。但是,「我們去年下半年已經開始分房睡,理由是我夜班較多……嗯,真正的原因呢,他越來越胖,也越來越不耐心,讓我沒有慾望」。

    聽見這話時,我口中的冰橘茶差點一口噴出來。不過她補充道:「當然我不會考慮離婚的事情,他還是我心目中無法取代的好男人,至少目前。」

    最搞笑的是身為公關公司項目經理的「雪梨」,「我們當時有考慮過按周或者按旬來排個時間表,比如說逢週五或週二就睡一次,後來發現沒法嚴格執行,現在總的來說還是以隨機為主」。Shirley將近32歲了,淡妝掩飾不住奔波帶來的疲憊。

    美國人保羅.羅森布拉特(PaulRosenblatt)寫過一本《一張床兩個人:分享床笫的社會秩序》,曾經深刻地談到了這個問題。為了寫好書,這位明尼蘇達大學的教授抽時間對42對伴侶進行了訪談。最後他鄭重告訴大家:「別以為是『性』的問題,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床是個聊天場所。」

    現代人太忙了,每天行色匆匆,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一天中和配偶交流最多的時刻可能也就是入睡前半個小時左右,對方這一天經歷了什麼、做了什麼決定、處理了或需要處理什麼事情、明天怎麼安排,等等,都只能在臨睡前的短短時間裡解決。毋庸置疑,這是讓人感到親密、快樂和舒服的時刻。所以儘管一個人睡獲得的睡眠質量普遍會好於兩個人睡,但那種與另外一個人在世相依的安全感和歸屬感,卻有著無與倫比的誘惑力。

    問題永遠有另一面:分享一張床也意味著要開始改變自己了。臥室溫度,床位傢俱的擺放,能否在床上看電視、看書、吃東西或裸睡……都有可能成為兩個人發生摩擦的導火線,還有鬧鐘如何設定、能不能讓寵物到床上來、倘若其中一個喜歡卷被子怎麼辦……諸如此類。當矛盾越來越多,雙方都不再願意作出妥協之際,就只有放棄親密以保持自我。一個住家聯盟預測,到2015年,美國地區將有60%的住房用戶定制擁有兩間主臥的房子。

    哲學家說「作為一種社會性群居動物,孤獨也是人的屬性」,流行歌手唱「一個人怕孤單,兩個人怕負擔」,科學家說「沒有任何跡象顯示和別人同睡能延長壽命,但有很小的可能性,兩個人睡能預防自殺」。聽來聽去就一個結論:有利有弊,取捨在於你。

    辨味

    不愛一個人的理由可以很生物,但只能用來說服自己,不可以說

    出口——這是身為文明人的無奈。高倫從南美回來兩周以後,發了個郵件說:「請我吃飯吧。」

    他參加一個有錢人資助的藝術創作項目,在外待了三年多,中間斷斷續續參加了幾個展出,偶爾見諸小眾雜誌的報道。我們認識有些年了,在朋友的宴會上見過一面,之後一直網上聊著,一南一北兩個城市,然後各自去了幾趟對方的城市——完全是因為工作出差,吃飯出行也以禮相待,吃完以後各自回住處。他像所有搞藝術的傢伙一樣留著長髮,神情間有著輕描淡寫的峻峭,對什麼都挑剔而又不屑,可能就是這種不著調的驕傲讓我愛不起來,僅僅停留在喜歡而已。

    我們就任何一件事都可以像辯論賽一樣,在MSN或郵件裡吵三百回合以上,之後好幾天誰也不理誰,接下來講和、閒扯,開始醞釀下一輪的爭吵。布什上台了我們吵,同性戀婚姻合法了我們吵,汶川地震了我們吵,奧運會金牌拿太多了我們吵。吵得彼此都high至失控,聊天記錄裡直到現在還保留著他咬牙切齒的一句話:「你這個女人怎麼就這麼擰巴呢?我恨不得殺了你。」

    記得前年冬天,又是在出差途中,暫住在高倫的那個城市。一個星期裡,他開著車四處接送,該買單的時候買單,該消失的時候消失。到了我回南方的前夜,決定請他吃西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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