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了幾個作家,他們幾乎都讀過或正在讀《我的名字叫紅》。中國作家是全世界模仿能力最強的作家,我敢說過不了多久,我們中間就會有人寫出類似於《紅》的小說,它必然會包含以下幾個要點:一、出場的主要人物全都用第一人稱說話;二、死去的人陰魂不散以主人公的姿態參與人世的糾紛;三、讓人物成為小說的視角,有多少人物就有多少視角;四、拉扯一些情節之外的書本故事以增加小說的歷史和文化厚度。其實這四個要點由《紅》提供給我們,早已經不新鮮了,在西方現代作品中,這都是用濫了的手段。寫出了以上的話,我才意識到,我是那麼不喜歡《紅》這部小說,但它又是我越讀越不喜歡卻還是堅持讀到最後的一部小說。
我沒看過有關帕慕克的其他資料,但讀了《紅》就知道他是一個離生活很遠的作家,屬於讀小說、寫小說、書齋裡創造生活的那一種人。所以在小說裡,我只能看到虛構的事件,卻感覺不到紮實的生活。作者好像在寫一個他根本不熟悉的伊斯坦布爾,呈現給我們的是一個可以隨便更換的地理環境和人文背景,有點表面,有點模糊。而一部優秀的小說卻不能這樣,它應該清晰而透明地凸現世俗生活,讓那些異國他鄉的讀者雖然不熟悉那裡的生活,卻可以身臨其境,酸甜苦辣全能感覺,風土人情皆可觸摸。再就是敘述的囉唆,那個謀殺案讀者早就知道是怎麼回事兒了,但還要調動所有的人,全方位地囉唆下去。我想也許囉唆是有道理的,囉唆的目的是為了出人意料,結果什麼也沒有,多少有些蒙人。
作者把敘述轉換成了各個人物、動物、錢物的心理,你想我想他想它想,大家都在使勁想同一件事情,從所有的方位朝著一個地方去想,卻蠻橫地把讀者的想像排斥在了小說之外。我們的閱讀經驗告訴我們,讓讀者把小說中所有人物的內心活動都看明白,這其實是敗筆。可以說《紅》裡的骨幹情節——那個謀殺案——是無趣而乏味的,愛情也顯得太生硬、太意象、太平淡,人物是平面而單一的,不是立體而飽滿的;走的是抽像和哲理的路子,卻沒有抽像出他們各具特色的符號價值,除了職業、地位、姓名的不同,各色人等並沒有什麼區別。《紅》的敘述成熟而老道,但因為過於成熟就帶來了無法容忍的平庸。表面上是以人物觀人物,而不是以作者觀人物,避免了作者的武斷和干預,掩蓋了作者的觀點;實際上作者只是假性隱蔽,就像一個具有無量之變的神祇,化身了許多形象,但萬變不離其宗,全是作者自己的心思、自己的語言,露出了「垂簾聽政」的跡象。
不管採用什麼樣的敘述技巧,作為一個閱讀人,我要求我心目中的小說營造者應該這樣:若是寫故事,就應該把故事寫地道,讓人有興趣奔著故事走,在你的情節魅力面前流連往返;若是寫情緒和感覺,就應該把情緒和感覺磨礪到家,讓人能從字裡行間碰撞出痛楚、淒迷、憂傷或者愛憐、激奮來。但《紅》給我的感覺是費勁寫了故事又不吸引人,專注於情緒和感覺又無法迷惑人,有一點不倫不類。
當然讀完了《紅》我還是看到了我想看到的,那就是作品中所擁有的宗教、藝術和歷史的內容,藝術和歷史成了小說進展的原始動機和人物行動的支點,它們明確了帕慕克完全西方化的創作態度,無疑中消減了小說在其他方面的缺憾,幫助他走向了極大的成功。不盡如人意的是,藝術和歷史拉扯得太多,繁縟而盡顯枝蔓,尤其不該的是,對藝術和歷史的過度迷戀妨礙了宗教情感的呈現。宗教不是人物的靈魂自然也就不是作品的靈魂,在標籤似的游離狀態中顯得可有可無,這對一部以宗教文化為背景的小說來說,顯得少了一些精神的根基和拓展思想的條件,最終讓《紅》變成了一部技巧多餘、思想貧乏的作品。
在這裡我想推薦給讀者三本我喜歡的同樣寫宗教或沉澱著宗教情感的作品,一本是波蘭作家顯克維奇的《你往何處去》,一本是瑞士作家赫爾曼?海塞的《納爾齊斯和歌德蒙德》,兩位作家都是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第三本出自西藏的《偉大的醫聖宇妥·雲丹貢布傳記》,此書其實就是一部紀實小說。我們從中可以看到西藏人的信仰寫作是多麼自然天成,那種天衣無縫地把自然、宗教、科學、人生以及歷史和現實交融在一起的能力,在世界上絕無僅有。它體現了一種把靈魂與肉體、自然與人文、世俗與宗教渾然於一個頭腦、一種情感的魔幻式寫作姿態。
行文至此我想提到給我帶來極大閱讀快感的丹·布朗,尤其是他的《天使與魔鬼》和《達·芬奇密碼》。丹·布朗在作品中和我們探討了關於宗教與藝術、宗教與科學、無神與有神、思想與實踐、信仰與專制、罪惡與人性等問題,這些問題困擾了人類幾千年,始終都處在人類的精神前沿而成了每一個普通人無法迴避的心靈話題,它既是本源的又是終極的,既是高深的又是淺顯的。丹·布朗嫻熟地運用了一種為更多讀者喜聞樂見的手法,也就是小說的懸念推進法,富有魔力地讓我們在情節的發展和人物的命運中毫不吝嗇地投入了全部興趣,然後再去思考。我們發現本源就是終極、世俗就是宗教、淺顯就是高深、故事就是思想、人物就是主題。丹·布朗把感性發揮到了極致,用來承載他超凡脫俗的理性世界。他的成功是把思想嫁給小說的成功。他又一次告訴我們,純技術的好小說是不存在的,氾濫成災的純技術的小說都是糟糕的小說。
大家都說現在是娛樂時代,但很少有人知道真正以堅頑的生命力流行天下、穿越時空的卻不是娛樂,而是思想。丹·布朗的流行是思想的流行,不是懸疑色彩、驚悚手段的流行。不管你是認可還是反感,是接受還是批判,他對時間和人心都有著很強的穿透力。相比之下,以敘述技巧見長的帕慕克就有些相形見絀了。技巧讓帕慕克貧乏,思想讓丹·布朗富有,小說的世界裡最容易淘汰的就是新穎的技巧,而永遠不會過時的恰恰就是被當下的許多作家和讀者棄如敝屣的心靈的表達和思想的穿越。
好在現在的流行閱讀百分之八十是偶像閱讀,當諾貝爾文學獎已然在世界範圍內成為文學標桿的時候,帕慕克就成了傾倒在河床裡的水,無論是什麼水,他都會順勢往前走,而且是以偶像的姿態大步往前走——帕慕克還會流行。更何況帕慕克還有其他作品,也許他的另一些作品能讓他在丹·布朗面前高出一頭,能繼續堅定我對諾貝爾文學獎的信心,能支持我多少有點苛求的文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