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於“幸福”的目的而向個別角色求援的道德論者,他們的這一舉動——怎麼說呢——又有什麼兩樣——個別角色也和自己一樣都處於危險之中;或許這是解救他們那激情的藥方;他們那善惡所好,都只是因為他們想獲得權力意志與扮演主人的角色;小聰明與大智慧,小玩意兒與大構造,如同家庭常備藥箱的異味與老太婆的智慧糾結在一起一樣,統統都是巴羅克式的、非理性的,因為他們都是面向“大眾”的。在不可集中的地方搞集中,言行舉止都是極其絕對的,只用一粒鹽來調味,人們寧願說這從一開始就是能夠忍受的,甚至還是誘人的——倘若在他們放了更多的作料之後,冒險去嗅一嗅的話。首先是要聞出“另一個世界”,因為這就是全部。
如果用智的尺度去衡量則缺少了價值,尺度變長了,既不是“科學”,也不是“智慧”,並且是再三地強調:聰明、聰明、聰明同愚蠢、愚蠢、愚蠢混合了——不管面對沖動是燙手的癡呆,還是冰柱式的嚴寒,這些激情都是斯多葛們推薦過並已經治愈了的;或者像斯賓諾莎那樣的不笑不哭,他幼稚地推薦通過活體解剖的手段來破壞激情;再或是通過平庸來使激情降溫,他們以此為滿足——亞裡士多德主義的道德,甚至有意使道德借助藝術象征學以薄化與精神化享有激情——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就是音樂,或者說是對上帝、對人的愛。天啊!在宗教裡,激情重新享有公民權的前提竟然是……甚至以那種放任的、迎合的態度為激情作出犧牲,如同哈菲斯與歌德學習過的那樣,那種肆無忌憚的精神放任與肉體的風俗放浪;但在古老的賢怪與醉漢面前,這種情況“稍有危險”——這同屬於“道德可畏”一章的范疇。
只要在道德價值的判斷中還存在功利性,就只能算是群畜功利;只要目光還緊盯在社團的保存上,並且只從那些對社團構成威脅的事物中找尋非道德,就不會存在任何的“博愛道德”。倘若其中已經存在一種對關照、同情、合理、柔順、施救的持續不斷的互動性;倘若那些沖動在社會這一狀態中也在不斷活動,那麼此後就會被冠以“美德”的稱呼,幾乎與“道德性”這一概念狼狽為奸。在那樣的時代,它們根本不屬於道德估價的范圍。比如在鼎盛的古羅馬時代,同情行為既非善,也非惡;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非道德的。只是行為比本身會受到贊揚。在將它同任何一種促進整體——即國家——的服務相較時,一種不情願的蔑視便與這種贊許相對而生。同對鄰人之畏比起來,“博愛”最終變得次要了,並部分地演化為傳統而專橫的表面事物。當社會的結構在總體上得到確認,並對外部的威脅有了一定的抵御能力之後,對鄰人之畏與“博愛”的道德估量就有了新的時代背景。
某些強大而具危險性的欲望,如野心、蠻勇、復仇、掠奪、統治等,在某種慣常的意義上來說,它們不僅應該受到敬重,而且應當加以扶持與栽培(當人們在抵御整體敵人的整體威脅時非常需要它們)。而如今因其所具有的危險性更顯得強大無比。在對它們尚缺乏疏導利誘的情況下,給予非道德客觀的評價,並放棄誹謗。如今,同欲望與道德榮譽相對立的傾向已經出現了;群畜本能逐步有了自己的結論。在某種意見中,某種心態與激情中,某種意志與天賦中,仍然有著很多危害公眾、危害平等的事物,這即是當前的道德現狀。因為在這裡,畏懼同時具有道德之母的身份。社團的自我感受會因為種種最高等、最強烈的欲望而最終消亡——倘若它們激情迸發,將個體的欲望遠遠甩出群畜良心的平庸與敗壞之外的話。推翻它們對自身的信仰,就意味著打斷它們的脊梁。
人們一定會因此而極力譴責與詆毀這些欲望。高等與獨立的精神性、爭取獨處的意志與偉大的理性就會被說成是危險的;所有超越群畜並讓鄰人生畏的事物,從此刻便成為惡了。安分守己、謙恭有禮、自我規范的信念與平庸的欲望趨向獲得道德的名分已受到敬重。最終在極其恭順的心態的影響下,始終缺乏培育的情感有了威嚴與強硬的理由與機會。如今,各種威嚴企圖干擾良知,甚至在正義中也是如此;一種高級的、堅決的高貴性與責任感幾乎橫遭詆毀,並引起了對其價值的懷疑;“羊羔”,甚至是“綿羊”反倒受寵。
在社會歷史中出現了一種病態的軟化與馴良化的情形,歷史本身就極其嚴肅地站在它的損害者與罪犯的一邊。懲罰已看不出什麼是不得體的了。“懲罰”與“應予懲罰”的觀念顯然會觸動它的感官,畏由心生。“讓它不具危險性,不就行了嗎?為何還要懲罰呢?懲罰本身就令人感到害怕!”——群畜道德由此而產生,畏懼性的道德即是它最終的後果。假使人們真的能夠頃刻消除危險,消除畏懼的源頭,那麼,這種道德也將一塊被消除:或許自身不再是必要的——它自認為不再是必要的了!借此來檢驗今日歐洲人良心的人,一定會從成百上千個道德褶皺與縫隙中發出同一個群畜畏懼性道德的命令:“我們願意,不知何時驟然失掉畏懼之心!”——今日,過時的意志與道路,在歐洲各處被稱為“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