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這道難題:培根隨筆 第36章 論財富
    財富是德行的累贅。

    除此之外,再也沒有更合適的詞來形容它了。在拉丁語中,財富與輜重、行李、包袱是同一個詞。這一點是值得深思的。在軍事上,輜重是不可缺少的,但也會成為累贅。軍隊往往為了保護它們而打敗仗。

    事實上,過多的財富是沒有用的。因為一個人的需要是有限的,超過這種需要的錢財,便是多餘的了。所以所羅門曾經說過:「財富多的人誘使人去漁獵,而對於人生來說,除了飽飽眼福以外是沒有什麼用的。」對一個人來說,當財產達到了某種限度以後,他便不能夠很好的消受。他可以儲藏財富,也可以把它分配或贈送,或者用它來換取富翁的名聲。但對於他本人來說,巨大的財產只是身外之物,是沒有什麼用處的。

    也許有人會說,財富可以打通一切關節,救人於危難之中。所羅門說「錢財在富人心裡就像一座城堡」。這句話正好道破了天機,那城堡是在心裡,而並不是存在於現實之中,因為不可否認,錢財給人們招災致禍的時候遠遠多於給人消災化難的時候。千萬不要為了擺闊炫耀而追求財富,而是應當取之有道、用之有度、施之有樂地獲得和運用錢財。

    然而也不要像修道士似的不食人間煙火,對金錢不屑一顧,只是掙錢要分清有道無道,就像西塞羅當年替波斯圖穆斯辯護時所說的:「他追求財富的增加顯然不是為滿足他的貪婪之心,而是為了在行善中得到快樂。」我們最好還是聽從所羅門的教誨:「不要急欲發財,急欲發財的人將會以失去清白作為代價。」

    詩人們虛構了一個故事,當財神普魯托斯被主神朱庇特所派遣的時候,他步履蹣跚,行進緩慢,但是當他被冥王普路托所派遣的時候,他卻是在飛奔,步伐迅速:這意思是說,通過正當的手段和正直的勞動所獲得的財富是步伐緩慢的,但是當財富是由於別人的死亡而得到的時候,也就是財富驟然落在人的身上時則是十分迅速的。這個道理同樣可以用在普路托的身上,把他看做魔鬼,當財富是來自魔鬼的時候,財富的增長是迅速的。

    致富的道路有很多條,而它們大多是不正當的。吝嗇是最好的致富道路之一,然而這種做法卻並不是清白的。因為吝嗇的人絕不會做出樂善好施的舉動,改良土地是獲得財富的最為自然的方式,因為那是我們偉大的大地母親的賜福,但這種獲得財富的方式是緩慢的。然而如果富有的人如果能夠屈尊從事農業生產,那麼他的財富就會快速地增加。我認識一位英格蘭紳士,他擁有這個時代最多的財產,他是一位大牧場主、大育羊人、大森林主、大煤礦主、大農場主、大鉛礦主、大鐵礦主,同時還在其他幾個方面對資源進行了妥善的使用,這樣一來,就可以永無休止地獲得收入,大地對他的恩賜是那樣的無私。

    的確有人說,他自己掙小錢難,但是賺大錢卻很容易。這是因為,當一個人富有到可以坐等市場時機好轉,又可以做成一些常人沒有足夠的錢進行的交易時,再有機會與年輕人在成為商業上的合作夥伴,那麼他就一定會發財的。

    從正常的生意和工作中賺得的是規規矩矩的錢,主要有兩種途徑來獲取:一是勤快,二是有誠信的好名聲。而用投機取巧的手段做成的生意,所獲得的利潤則有見不得人的地方。當人有急需的時候,卻使用騙人的手腕使人上鉤,再用詭計排擠其他誠實的商人,這些做法,都是奸詐下流的。至於有人在購物時使勁講價,不是買來自用,而是為了轉手倒賣,他的行為通常是搾取賣者與買者雙方的利益。與人合夥做生意,合作夥伴的選擇是極其重要的,合作得好,確實能夠發財致富。

    放高利貸雖然是最壞的獲利方式之一,但卻是最可靠的獲利方式。這種方式使放高利貸者坐享他人汗流滿面所獲得的收成,同時,連每個禮拜日都是要計息算利的。放高利貸雖然是穩賺的,但也不是沒有風險,因為中介人和經紀人常常會為了自己的利益,為信用不佳的人吹牛。

    運用好某項發明或某項專利,有時候也會大發橫財,像那些最先在加那利群島建糖廠的人。所以一個人如果能夠充當真正的邏輯學家,也就是說,他既善於發現問題又善於判斷問題,那麼他就可以大撈一把,尤其是遇到運氣好的時候。僅僅靠固定收入生活的人是很難成為富翁的,而傾其所有進行投機生意的人又往往會傾家蕩產,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有一份穩定的收入作為投機冒險的後盾,這樣即使投機失敗也有退路。

    在沒有法律進行限制的地方,對商品進行壟斷並囤積待售也是發財的門路,尤其是當壟斷者事先知道哪種商品將會供不應求的時候,搶先大量地買進。靠為人做事掙錢固然是清白的,如果是通過低三下四的阿諛奉迎來獲取酬金,那麼這種錢將是最卑污的一類。至於用不正當手段攫取遺囑及遺囑執行人的身份來獲取財富,這種行為比前者更加卑鄙,因為前一種人討好的畢竟還是老闆,而後一種人卻是在討好一些卑鄙小人。

    不要相信那些口口聲聲說蔑視財富的人。因為他們之所以蔑視財富也許只是因為他們沒有財富。如果他們一旦擁有了財富,那麼恐怕沒有人會比他們更敬奉財神了。不要吝惜小錢,錢財是有翅膀的,有時它自己會飛走的,有時你也必須放它飛,只有這樣才可能招來更多的錢財。人在生命的最後,如果不把錢財留給親屬,那麼就只能留給社會。但所留遺產的數量應當適當。給子女留下一份巨額的財產,對他們來說未必就是愛。如果他們年輕又缺少見識的話,那麼這份家業反而可能會招來許多鷹鷙的糾纏,把他們當做被圍捕的獵物。同樣,為虛榮而捐贈大筆的款項、基金等,更像是不撒鹽的祭品,不可能長久得到保存,還可能會變成一座精心粉飾的墳墓,外表好看裡面卻滋生腐敗。遺產的饋贈,最好做在生前,而不要等到死後,因為活著贈人禮物是一種恩惠,而死後留給別人的東西,只是自己已不能享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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