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飾在一些人看來,僅僅是一種懦弱的計策和智謀。因為,要把握說真話和做實事的時機,就必須做到頭腦清晰、心志剛強。
所以,政治家中的弱勢者,就是那些最善於裝腔作勢的人。
塔西佗曾經說過:「莉維亞兼有她丈夫的機敏和她兒子的深藏不露。她的機智來自奧古斯都愷撒,而深沉則是提比留斯的優點。」塔西佗又說,當莫西努斯建議菲斯帕斯進入維特裡烏時,他這樣說:「我們現在所面對的敵人,既不具有奧古斯都明察秋毫的智慧,也不擁有提比留斯那種深藏不露的深沉。」
所有這些例子都是在區分著兩種素質——謀略與韜晦。而對於這兩種素質,確實是應當認真加以區分和辨別的。因為如果一個人擁有那種敏銳的判斷力,能夠看出什麼事情是應該公開的,什麼事情是應該隱藏起來的,什麼事情是應該若隱若現地展現,而且應該清楚要向誰展現和何時展現,那麼對這個人而言,掩飾的習慣其實就是一種障礙和一種並不明智的手法。但是一個人如果不能獲得那種判斷力,那麼一般說來也就應該讓他謹慎從事,成為一個掩飾者了。因為當一個人面對困境卻又不能隨機應變的時候,那麼採取一種看起來最安全最穩妥的做法也就是最好的,就像視力不好的人走路卻很穩當一樣。
事實證明,古往今來的豪傑做事都是光明磊落的,都具有誠實守信的名聲,然而他們就像訓練有素的駿馬,前進時能夠判斷什麼時候應該停步,什麼時候又應該迂迴,而在這種時候,也就是當他們認為某些事情必須隱瞞不可,並真的將它們隱瞞起來的時候,他們一般都能瞞過世人,因為他們坦蕩誠實的名聲早已聲名遠揚,這往往會使他們的欺瞞行為幾乎不被人們察覺。
進行自我掩飾可以有三種方式。
第一,就是沉默,因為沉默會使別人沒有辦法得到探悉秘密的機會。
第二,就是故意施放煙幕,轉移別人的注意力。也就是說,只暴露事情中真實的某一方面,目的卻是掩蓋真相中那些更重要的部分。
第三種方式就是散佈謊言。也就是故意設置一些假象,用來掩蓋真相。
關於第一點,經驗表明,善於沉默的人,常常能夠獲得別人的信任。這種品質被稱做牧師的美德。因為嚴守秘密的牧師肯定有機會聽到最多的懺悔。因為有誰會樂於對一個多嘴多舌的人敞開心扉,向他展露自己的隱私呢?
就好像真空能吸收空氣一樣,沉默者能夠吸納很多人深藏於內心的隱私。人的本性使人只願意把話向一個他認為最能夠保守秘密的人傾訴,以求減輕自己心靈的負擔。因此,可以說,善於沉默是能夠更多地獲得他人隱秘的手段之一。
而從另一個方面來看,赤裸裸的暴露總是令人感到害羞的。而一個善於沉默的人,則顯得非常有尊嚴。所以說,善於沉默是一種修養。我們可以發現,那些饒舌的人都是空虛討厭的人物。因為他們不但會議論他們知道的事情,而且還會議論他們所不瞭解的事情。還應當注意,沉默不僅應當節制語言,而且應當控制表情。通常在觀察人的時候,最容易顯露內心的地方,就是他的嘴部線條。表情是內心的顯露,其引人注意和取得信任的力量有時甚至會超過語言。
現在我們再來看看第二種方式,也就是施放煙幕,這種策略通常是用在有重要的秘密需要保守的時候,所以在某種程度上,一個嚴守秘密的人首先必須是一個善於施放煙幕的人。因為世人太狡詐,不容許你保持中立、不偏不倚,不容許你把秘密深藏在心中而不向任何一方透露。他們會向你提出一大堆問題,還會設法引誘你開口說話,總之他們就是想方設法地挖出你心底的秘密,結果,你如果想要避免一種違情悖理的沉默,那麼總會在某句話中透露出一些信息,也就是說即使你堅持三緘其口,他們也可能從你的沉默中品出味道,就如同從你的話語中可以探出口風一樣。至於支吾搪塞,閃爍其詞,那只能暫時掩人耳目,而並非長久之計。所以如果不學習使用一下施放煙幕的才能,任何人都難以保守秘密,也就是說煙幕畢竟是秘密的一件外衣。
掩飾有三大好處。第一個好處就是,可以讓對手喪失警惕而又可以出其不意。因為,如果一個人公開他的動機的話,那就等於發出了警報,把所有反對他的人都召集了起來。第二個好處就是,可為自己留下一個相當大的退路。因為一個人如果是用一個明確的宣告把自己給約束起來的話,那麼他就必須要麼成功,要麼垮台。第三個好處就是,可以更好地看透別人的心思。因為一個暴露自己想法的人,人們很難向他提出相反的意見,而是恰恰會讓他繼續下去,並把他們的言論自由變成思想自由。因而西班牙人所說的「撒一個謊也許就可以發現一件事情的真相」,就是一個既精彩又精明的諺語,好像只有通過作偽才能發現真相似的。
作偽與掩飾也有三個不利的地方,這與那三大好處就可以相互抵消了。第一,通常在作偽與掩飾時會由於心理的不安而表現出一種恐懼,而不管在什麼事情中,這都會讓箭上的羽毛都豎立起來,使得箭不再是直接飛向獵物的。第二就是,作偽與掩飾使得許多人在思想上困惑茫然,否則的話,我們也許是會與他合作的,因而作偽與掩飾可能往往會使一個人獨自走向他本人的目的地。第三,也是最大的不利之處就是,作偽與掩飾剝奪了一個人的最為主要的行動的工具,那就是信任和信賴。
一個人所擁有的最好的氣質和性情,就是擁有一個坦率的名聲和保密的習慣。並且適時地使用掩飾,在沒有辦法可以補救的情況下,就應該擁有作偽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