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出生,對全家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的「surprise」(驚喜)。由於兄弟姐妹年齡差距很大,因此我出生的那一年,連大姐的孩子顧偉川都已經一歲了。偉川雖然比我大,但還是習慣叫我「舅舅」。在童年的時光裡,只有偉川和我年紀相仿,因此舅舅和外甥總是打成一片,一起做過很多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家裡所有的姐姐都公認,我是所有孩子裡面最調皮的那一個。我從小就特別喜歡模仿別人,比如模仿父親說四川話,模仿他踱方步,還模仿電視裡人物講話的腔調。與現在呈現在公眾面前「一本正經」的老師形象相比,很難相信,兒時的我是多麼的無法無天。
小時候,我最想當軍人,母親就找裁縫幫我定做了一套軍服。拿到軍服,我抱怨沒有勳章。二姐輾轉找到一個將軍,死皮賴臉地要了幾顆真正的「星星」給我。每天穿好衣服以後,我都要把那些徽章別在衣服上,我還喜歡背著一把槍走來走去。每天二姐回到家,我總纏著她陪我玩官兵與強盜的遊戲,當然,我永遠是官兵,她永遠是被我打死的強盜。
每次為了給我理髮,媽媽會帶著三姐到理髮店,借用店裡的剪刀、刮鬍刀、毛巾,演「布袋戲」給我看,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我坐定半個小時,把頭髮理完。
生日(4歲):三姐幫我吹蠟燭
唱反調,幾乎成了我的最愛。媽媽經常告誡我,不要把口香糖吞進肚子裡面,說是會黏住腸子和胃,我卻偏要「以身試法」,把口香糖嚥下去,以證明自己是「金剛不壞之身」。媽媽要我小心別把口香糖粘在頭髮上,我就把口香糖吐出來,故意粘在頭髮上,頭髮果然被粘住了一大塊,怎麼摘也摘不下來,急得我只能拿一把剪刀,把那塊頭髮一把剪了下來。那段時間,我不得不頂著「狗啃泥」的髮型去學校。
這些都是我犯下的「罪行」裡最輕的。有些事情,以現在的眼光來看,都算是闖了「大禍」,但母親都是一笑而過,並沒有嚴懲我們這些「犯罪分子」。
記得當時我們鄰居在院子的池塘裡養了很多魚,有人問起數目的時候,他總是誇口說有100條。我不太相信,老琢磨著怎麼揭穿他,可魚總是游來游去的,每次去數,都沒有辦法數清楚。
終於有一天,鄰居一家人都出門了,我們幾個孩子決心抓住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來個「大膽求證」。我們跑到池塘邊,用水桶舀池塘裡的水,忙活了好幾個小時,終於把水舀干了,一數,發現根本沒有100條魚。我們心滿意足,自覺戳破了鄰居的「驚天」謊言,根本顧不上那一池魚的死活。
後來,鄰居氣急敗壞地去找媽媽告狀。我們被嚇壞了,都以為這次「在劫難逃」。而母親竟然沒有嚴厲地批評我們,她一邊笑一邊給鄰居道歉,私底下,她甚至覺得這件事有點搞笑。現在想來,原來一個「頑童」,其實也潛伏在母親的內心。
除了照顧孩子,媽媽最大的嗜好就是打麻將,她總是哄我早早上床睡覺,好跟朋友專心打麻將。而我最討厭的事情,就是上床睡覺。
每次我上床以後,總是一個人躺在黑黑的房間裡睜著眼睛,想:「為什麼小孩子必須睡,而大人可以接著玩呢?」每次我都深感失落,恨不得將睡覺時間縮到最短。
有一次,我實在不想睡覺,就突發奇想,何不把家裡所有的鍾都撥慢一個小時呢?於是,我趁家裡沒人,爬上高高的櫃子,撥慢了大大的鐘,又潛入母親的臥室,調慢了她的鬧鐘,接著跑到姐姐的房間裡,弄慢她的手錶。一輪下來,我滿頭大汗,終於完成了所有的「工程」。
當晚,我順利地晚睡了一個小時,特別得意。可第二天,全家老小都被害得晚起一個小時。上班的、上學的,雞飛狗跳,落荒出逃。姐姐們怨聲載道,恨不得把我掐死。而就算是這樣頑皮,媽媽還是寬容地對我,沒有罵我,甚至說,「ど兒還挺聰明的!」
去美國以後,我學會一些美國式的搗蛋方法。偶爾回台灣過暑假,就想盡辦法損人,我最喜歡的一種是「電話搗蛋法」。作為「孩子王」的我經常成為總指揮,帶著外甥和外甥女們一起玩。比如,我們經常趴在一本厚厚的台灣電話簿上,找到奇怪的人名,就打給他們,開一通玩笑。
還有一種更過分的。先隨便撥通一個電話號碼,對方接通了,我們就會說:「這裡是電話公司,現在正在你們家外面調試電話線,你們家電話會響,但是千萬不要接噢,因為一接我們就會觸電了。」對方說,「好。」此後,我和外甥們開始一次次地撥打這個電話,對方一開始肯定是不接的,但每隔5至10分鐘,我們就會打上一陣,對方最後總會忍不住接一次。在接通的那個瞬間,我們馬上模擬觸電的聲音,慘叫三聲:「啊,啊,啊……」嚇得對方把聽筒都扔到地上。
外甥眼裡的孩子王(從左到右:開翔聲、顧偉川、我、開宇聲)
小學五年級的時候,我和偉川合著了一部「科學、武俠、傳奇、愛情」巨作——《武林動物傳奇》,主人公就是我的家人,我給他(她)們每個人都編了個名字,他(她)們要麼行俠仗義,要麼懲惡揚善。
在開篇的人物介紹裡,我根據他(她)們的性格特徵畫了像、做了詩。我的四姐李開菁,當時又矮又瘦又黑,我卻給她起名「擎天柱白高飛(肥)」,配詩是「人人都向她低頭,只是因為她太高,眼睛也是十分好,是否投進了這個球?」在這首嘲笑她太矮、籃球打得不好的歪詩旁邊,我還配上了「白高飛」的圖片:一個又矮又瘦又醜的小人,拿著比她長好幾倍的長矛。四姐氣得要命,我和偉川卻覺得有趣極了。我們給另一個外甥畫的是一個穿著古裝的豬八戒拿著叉子的形象,我們對他也有詳細的描述,「得其母遺傳,體重三千斤。得其父遺傳,沒有好腦筋。」
當然,我也沒忘了自嘲,書裡有句話「你要記住啊,愈吃就愈胖,愈胖就愈不動,愈不動胃就愈大,胃愈大就愈胖」,就是爸爸諷刺我胖的名言。
在這部長達數萬字的小說裡,我們每個字都是親筆而書,每幅插圖都是親筆繪製,我們還在每頁的右上角標上頁數,做得如同一本真的出版物一樣。在這本「手繪本」的最後,我還寫上幾行字「1972年8月3日發行……翻印者死!」
家裡的每一個人都爭相傳閱這部小說,大家都被裡面的人物逗得哈哈大笑,媽媽也覺得非常了不起,一直珍藏著這本武俠小說。這可能是我兒時最大的「文學成就」了。據說,鄰居們聽說了,都紛紛跑來借閱這本傳奇,在小街區刮起了一陣風潮。我當時還跟母親開玩笑說,「要不然我們真的賣給他們算啦!」
童年的時光,短暫而快樂。現在回想起來,母親的寬容和嬌寵,就像陽光一樣籠罩著我,給我無憂無慮的成長氛圍。回憶起童年,就讓我想起那些肆無忌憚、荒唐可笑卻又溫暖如斯的時光。在我們搗蛋的時候,母親沒有板起臉孔,嚴厲訓斥,而是如同搭乘一部哆啦A夢的時光機,回歸她自己的童年一樣,和我們一起經歷夢遊一般的快樂光影。相對於父親來說,母親的愛一直很透明,這也讓我從中學會了很多「愛的表達」,讓我一生受益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