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的麻辣江湖 第6章 論劍 (5)
    我現在還記得金庸用來描繪她揭下面紗後的觀感:新月初暈,花樹堆雪。我的個天,什麼叫做活色生香,什麼叫做美麗動人,比起神仙姐姐來,木婉清那種原生態的性感更能叫我輩凡人噴鼻血。

    金庸肯定也看出了木姑娘性感的潛質,所以特意讓她和小段待在一個石屋裡,然後借陰陽六合散之名,來寫木婉清性感之實,每當看到木姑娘穿著個小肚兜,眼波欲流雙目噴火的描寫,我就恨不得衝進去揪著小段的耳朵訓斥:「你還猶豫個啥啊,當真是一段木頭!」

    可金老硬是讓小段懸崖勒馬了,理由是「我那神仙姐姐實在比婉妹美貌得多」。見過YY的,沒見過有這樣光YY不敢干實事的。至此,我對金庸的唯美貌至上徹底地寒了心。

    據說新版中段譽最後娶了木婉清做皇妃,「因為她還是真心愛我的」,看來金庸在年老後終於明白了,對於一個男人來說,愛我的女人才是最好的。

    金庸特別喜歡用的道具還有金環,黃蓉、何鐵手等人都是白衣金環,嬌艷無儔。

    四、愛笑。套用一句古龍的話:愛笑的女人,通常運氣都不會太壞。小龍女等天仙們大多不愛笑,笑的時候也只是微笑、淺笑。可是蘇荃、何鐵手等人非常善於笑,一笑就笑得花枝亂顫,眼角眉梢春意無邊。

    《白馬》總論:東方式的《伊索寓言》+《安徒生童話》

    如果我以後有一個孩子的話,我會把《白馬嘯西風》當做他的啟蒙讀物。中華民族是一個早熟的民族,數千年前,我們的祖輩莊子老子們就已經開始探討最深遠的哲學問題,而世界上大部分地區的人民還處於蒙昧階段。與此相應地,世故和成熟也成了中國文學的主流,文學作品從來都是寫給成人看的,沒有滋養童話的土壤,自然就產生不了天真爛漫的童話故事。

    古時候的小朋友們,還只四五歲就念《三字經》、《千字文》,整天之乎者也仁義道德的,不少年老成才怪,竊以為,古時中國人想像力之匱乏,也許和小時候沒童話讀有關。現代的小朋友幸福多了,他們有了自己的讀物,只不過這些讀物大多產自域外,像我小時候,看得最多的書就是《格林童話》和《伊索寓言》。

    直到我稍微大了點,邂逅了金老爺子寫的《白馬嘯西風》,才恍然大悟,原來,我們中國也有屬於自己的童話。如果說武俠小說是成人的童話的話,《白馬嘯西風》的受眾面更廣些,我異常堅決地認為,這本書很適合做小朋友的啟蒙讀物。

    因為這本書既有童話故事所特有的神奇變幻,又兼具寓言故事所特有的隱喻寄托。再說,安徒生童話也好,伊索寓言也好,它們都是在西方人文背景中孕育出來的,自然不如《白馬》這樣純東方,更適合中國小朋友的審美情趣。

    寓言的特點在於言在意外,借物諷世。綜觀《白馬》全書,就是一部「愛的寓言」,正如很多金迷所說,《白馬》本是情書,其主題就是「有情皆苦」。書中人物個個有情,但除了蘇普和阿曼這一對小情侶外,個個都嘗過情之苦澀。

    白馬李三和三娘子兩人,是因情而死;孑然一身踽踽獨行的李文秀,是因情而寂;殺死了雅麗仙的瓦爾拉齊,是因情而戾;為救李文秀而獻出了生命的馬家駿,是因情而犧牲;而因妻子的死而仇視漢人的蘇普克,則是因情而恨。

    這些人活得那麼不快樂,無非是為情所困,為情所傷,這就給我們這些混混沌沌的讀者帶來了一些警示:感情這玩意兒,在把握不定的時候,難免會傷人傷己。

    此是《白馬》的第一層寓意。

    與伊索寓言的一事一喻相比,《白馬》這個寓言顯然是多層次、開放式的,它留給我們更多的是思索和啟發,而並非定論。

    全書用多個人的情愛故事,拋給我們一個命題,那就是:當你深深愛著的人,卻愛著另外一個人時,你該怎麼做?

    面對這個命題,書中的人兩極分化,如史仲俊、瓦爾拉齊之流,則出手毀滅之,我得不到的東西,別人也休想得到;如李文秀、計老人,則默默付出,哪怕得不到對方的回報。

    奇怪的是,不管選擇哪種方式,貌似都沒有好的結果。這就更加發人深思了:等我碰到這種情況時,該怎麼做呢?每個人都有屬於他自己的答案。

    《白馬》之勝於伊索寓言者,正在於其言外之意的開放性和多樣性。不單整部《白馬》是一個愛的寓言,其實,此書從寓言的角度來看,則等同於一本寓言故事集,包含了一個又一個的小寓言故事,試舉例如下計老人道:「是的,唱得真好聽!那是天鈴鳥,鳥兒的歌聲像是天上的銀鈴。這鳥兒只在晚上唱歌,白天睡覺。有人說,這是天上的星星掉下來之後變的。又有些哈薩克人說,這是草原上一個最美麗、最會唱歌的少女死了之後變的。她的情郎不愛她了,她傷心死的。」李文秀迷惘地道:「她最美麗,又最會唱歌,為什麼不愛她了?」——天鈴鳥的寓言,寓意著愛情的不可勉強和無可奈何。

    李文秀道:「放了它吧,你瞧它多可憐?」那男孩道:「我一路撒了麥子,引得這鳥兒過來。誰叫它吃我的麥子啊?哈哈!」——陷阱的寓言,寓意著引誘。

    李文秀滿腹疑團:「他為什麼不到外面去求人醫治,一個人在這荒山中一住便是十二年,有甚麼意思?」顯見他對自己還是存著極大的猜疑提防之心,但眼看他痛得實在可憐,說:「伯伯,我來試試。你放心,我決不會害你。」——疑心的寓言,寓意著不信任使人類活活受苦。

    那時高昌是西域大國,物產豐盛,國勢強盛。唐太宗貞觀年間,高昌國的國王叫做鞠文泰,臣服於唐。唐朝派使者到高昌,要他們遵守許多漢人的規矩。鞠文泰對使者說:「鷹飛於天,雉竄於蒿,貓游於堂,鼠安於穴,各得其所,豈不能自生邪?」意思說,雖然你們是猛鷹,在天上飛,但我們是野雞,躲在草叢之中,雖然你們是貓,在廳堂上走來走去,但我們是小鼠,躲在洞裡啾啾地叫,你們也奈何我們不得。大家各過各的日子,為什麼一定要強迫我們遵守你們漢人的規矩習俗呢?唐太宗聽了這話,很是憤怒,認為他們野蠻,不服王化,於是派出了大將侯君集去討伐——執著的寓言,寓意著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偏偏我不喜歡。

    所以說,我們中國的小孩,何必去看西方人寫的伊索寓言哩,光是一部《白馬嘯西風》,已含有無數東方的隱喻,讓人在潛移默化中,漸漸學會洞悉人性,辨別是非,懂得抉擇。而李文秀這個主角,生來就是導人向善的,可以給小朋友樹立一個好的榜樣,所以,白馬實乃居家旅遊床頭馬上必備之讀物。

    我願意將《白馬》比做《安徒生童話》,而不是更為廣大中國人民群眾熟知的《格林童話》。我始終覺得,對於一個小朋友來說,與其讓他認識到白雪公主的後母有多歹毒,但不如帶著他感受一下人魚公主的淒涼和甜蜜。雖然小小年紀,就和小時候的李文秀一樣,不懂得天鈴鳥為何而悲傷,但對於培養小朋友的敏感心靈和藝術氣質還是很有好處的。

    《格林童話》是幼齡化的成人童話,裡面充滿了妒忌、鬥爭、仇恨等現實世界中常見的現象,看多了,無非是讓小朋友領會到這個世界有多黑暗。而《安徒生童話》則是純粹的童話,為我們營造了一個純真透明而又不乏浪漫的童話世界。

    我總覺得,安徒生的性格可能是抑鬱型,所以他的筆下,總是瀰漫著一種若有若無的憂傷,字裡行間霧氣瀰漫。而讀《白馬》時,也給我了相同的感覺。在金庸淡淡的筆觸下,似乎總蘊藏著濃得化不開的憂傷。讀《白馬》的時候,宜在雨天,細雨在窗外呢喃,而看書人的心情,也彷彿被雨洇濕了,變得柔軟易感。這時候,李文秀的落寞和失意,才能引起我們更深切的共鳴。

    《白馬》是一部失意者之書,快活的人看它,總嫌太過冷清。《白馬》又是一部極度單純的書,涉世太深的看它,總覺得流於淺顯。龔自珍有詩云「童心還復夢中身」,也許,只有心思單純而又喜歡懷舊的人才會喜歡《白馬》吧,它會拂去蒙在我們心上的塵埃,提醒大家,原來我們也曾有過像小阿秀那樣執著天真的歲月。

    如前文所述,生於浙江海寧的金庸,醉心於江南風光,筆下多寫小橋流水垂柳桃花。奇怪的是,他在唯一的中篇《白馬嘯西風》中,卻把筆觸對準了大漠風光黃塵沙暴。不知道這是不是在向梁羽生致敬或者挑戰呢?眾所周知,梁公的異域風情和天山兒女們寫得精彩紛呈,也許金庸想證明,我也不是只能寫江南風物的。

    但事實上,照我看來,《白馬》雖然把故事場景設置在大漠之中,可實際上骨子裡卻仍然是純江南的,全書所有文字,無不瀰漫著江南氣息、江南風味、江南情調。

    《白馬》採用的是女性視角,而女主人公,正是來自江南的李文秀,文秀雖長於大漠,卻保持著江南女子特有的溫婉和細膩。於是,一個江南女子眼中的大漠,不同於漠北人熟知的風沙煙塵,而是不乏江南情調的風物。比如說,文秀非常喜愛天鈴鳥,天鈴鳥這麼婉轉嬌媚的歌喉,就完全沒有大漠特色,而像是將江南風物偶然帶到了沙漠之中。

    文秀這個人更不用說了,很典型的一個江南女子,包括她處理和蘇普關係的手段,用的也是江南手段。

    所以,《白馬》整個故事,就像把一個本應發生在江南的故事,移植到了戈壁沙漠之中。背景雖然變了,骨子裡的調調完全沒變,仍然是很金庸,很江南。

    大漠黃塵間入了江南煙雨的氣息,自然不能完全保持它的粗獷本色,而是變得憂傷迷離起來。這就是《白馬》為何如此憂傷的原因。

    讀《塞外奇俠傳》時,草原女英雄飛紅巾的遇人不淑讓我很氣憤,很心痛;而讀《白馬嘯西風》時,李文秀的愛而不得卻讓我很傷感,很無奈。因為,前者處理感情的方法是大漠式的,再痛也只痛一次,後者處理感情的方法卻是江南式的,將那種痛楚深深隱藏起來,足夠傷人一輩子。

    說《白馬》是個童話,不僅因為金庸和安徒生類似的憂傷筆觸,更因為它的語言。

    關於《白馬》的語言,是一個爭議性很大的話題。很多人認為,《白馬》的文學性不高,就在於語言太質樸,甚至質樸到了稚拙的地步。

    眾所周知,金庸是一個文字高手,為什麼他會犯稚拙的錯誤呢?我想了很多年,最後終於摸索出一個答案,那就是,金庸其實是用寫童話的手法來寫這篇小說的。

    童話的一大特點就在於,用適合兒童口吻的語言,說給(寫給)兒童聽的(看的)一種富於幻想的故事。

    知道了這一點後,我們就不難理解《白馬》文字的稚拙了,因為,金老壓根就是故意的。你們說武俠是成人童話,可人家金庸非得把成人童話寫得老少皆宜,叫你不得不服氣。

    現在,我們再來看《白馬》中的文字,是否覺得和你小時候看的童話語言風格很類似?看看這些句子吧:

    晚上,李文秀有時候從夢中醒來,聽著天鈴鳥的歌唱,又在天鈴鳥的歌聲中回到夢裡。她夢中有江南的楊柳和桃花,爸爸的懷抱,媽媽的笑臉……

    草原上的夜晚,天很高,很藍,星星很亮,青草和小花散播著芳香。

    聽到歌聲的人心底裡都開了一朵花,便是最冷酷最荒蕪的心底,也升起了溫暖:「倘若是一對好人聚在一起,戈壁沙漠自然成了花園,誰又會來生你的氣啊?」老年人年輕了二十歲,年輕人心中洋溢歡樂。但唱著情歌的李文秀,卻不懂得歌中的意思。

    會走路的花更加裊娜美麗,殺狼的小孩變成了英俊的青年,那草原上的天鈴鳥呢,也是唱得更加嬌柔動聽了。

    ……

    如此通俗易懂,如此簡潔流暢,完全就是童話手筆嘛。

    至於那些批判《白馬》語言太樸素的同學,對於你們的意見,姑娘是一百萬個不贊同。

    為人造文的最高境界是什麼?照我看來,就倆字:樸素。

    樸素絕對不是拗口、枯澀、乏味的語言的代罪羊,也絕不等同於平淡如白開水。真正達到樸素境界的語言,是繁華落盡後的真淳,是絢爛之極後的平淡,讀之清新可喜,思之韻味悠長。

    竊以為,《白馬》中的文字,就達到了樸素的最高境界。它的語言像一匹棉布,讀之讓人熨帖、舒服。尤其可貴的是,《白馬》別出一格,是在用詩的語言來寫小說,所以也保持了詩的純粹和韻致。

    語到極致是平常。那些堆砌華麗辭藻的文章,就像一件華美卻油膩的衣服,乍一看挺驚艷的,其實卻經不起觸摸,接觸久了甚至會讓人感到發膩。

    真正好的文章,也許就像盛唐詩歌一樣,氣象玲瓏,渾然不可句摘。讀古龍的小說時,常常會被文中的奇語雋言吸引住,但看金庸的小說,卻很少能遇到某個讓人刻骨銘心的句子。

    但是很多年過去了,我對古龍的記憶,僅僅是幾個諸如「愛笑的女孩子,通常運氣都不會太壞」這樣的句子,而對金老爺子筆下的故事和人物,卻不會因年深日遠而感到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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