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與一夫一妻制互為因果的一個現象。在中國過去一夫多妻制的婚姻社會,離婚是不存在的。那時,只有休妻。它的文化背景在於絕對的男權。離婚實際上是對男性為中心的文化的一種扭正,它的背景是不斷上升的女性自覺意識。
一夫一妻制本是基督教神聖的婚姻制度,但實際上,也是以男權思想為中心的婚姻。《舊約·創世紀》上說:「耶和華神就將從亞當身上所取的這條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亞當面前來。」她就是夏娃。夏娃實際上就是亞當的骨肉。這種聖言從一開始就道出了兩種不幸:一是夏娃始終要依附於亞當,二是這種婚姻本就是骨肉相奸——它實際上道明人類是從最早的血親家庭中走向文化的。同時,這一聖言也道出另一種分離,即婚姻是非常神聖的,但凡離異的婚姻不僅僅是一次對上帝的背叛,而且是對自我的一次背叛和分離。
這一神聖的上帝的旨意還是被背叛了。似乎並不是人類背叛上帝,而是上帝在一開始就背叛了人類。上帝似乎沒有在乎人性的存在。這是覺醒後(也是迷失後)的人類的一次分離。雖然教堂裡的婚姻還在舉行,但人類的心不再忠誠。他們一邊在給對方戴上價值昂貴的首飾,一邊在心裡琢磨:這場婚姻到底能持續多久?
而婚姻對於中國人來說,遠沒有這樣神聖。在封建時代,也就是一夫多妻制時代,女人永遠只是男人的衣服,或者誠如有些學者所說的是男人長期包養的合法的妓女(這種說法不是很全面,但切中了封建婚姻的要害)。中國人是非常在乎宗親的,婚姻的最大目的在一段時期並不是為了人性的需要,而是為了宗親的延續。所謂「無後」便是最大的不孝。從這一意義上來說,婚姻不是變得神聖,而是變成了魔鬼。中國人婚姻的神聖性並非來自於某種神示,而是來自於個體的體驗,而且這種體驗少之又少。中國人所能體驗到的婚姻的神聖性其實就是那可憐的幾樁愛情的誕生。
其實,中國人的這種對婚姻神聖的體驗恰恰是目前人類所追求的。也就是說,當在婚姻中品嚐到愛情的存在,這婚姻才走向神聖。西方人雖然有三分之二的人在晚年重新回到神的身邊,但在他們年輕時一般已經不再相信婚姻的神聖。他們在走中國人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