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性的秘密:徐兆壽性文化隨筆 第25章 潘金蓮是中國婦女革命的先驅
    在上一堂課上,講到了《金瓶梅》,兩個同學關於“西門慶是極品男人”和“西門慶有沒有愛情”發生了爭議。我想,他們在課後肯定還會爭議。果然,一個同學起來說,他們在課後一直在爭議,不過,他們爭議的不再是西門慶的問題,而是潘金蓮。這個同學爆出了一個觀點,惹得在場的所有同學都驚叫,他說:

    “我認為,我們現在應該重新來看待潘金蓮這個女子形象。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潘金蓮是中國婦女爭取獨立、自由和幸福的先驅。”

    為了證明這個觀點,他講了潘金蓮的身世:“這潘金蓮卻是南門外潘裁的女兒,排行六姐。因她自幼生得有些姿色,纏得一雙好小腳兒,所以就叫金蓮。她父親死了,做娘的度日不過,從九歲賣在王招宣府裡,習學彈唱,閒常又教她讀書寫字。她本性機變伶俐,不過十二三,就會描眉畫眼,傅粉施朱,品竹彈絲,女工針指,知書識字,梳一個纏髻兒,著一件扣身衫子,做張做致,喬模喬樣。到十五歲的時節,王招宣死了,潘媽媽爭將出來,三十兩銀子轉賣於張大戶家,與玉蓮同時進門。大戶教她習學彈唱,金蓮原自會的,甚是省力。金蓮學琵琶,玉蓮學箏,這兩個同房歇臥。主家婆余氏初時甚是抬舉二人,與她金銀首飾裝束身子。後日不料白玉蓮死了,止落下金蓮一人,長成一十八歲,出落得臉襯桃花,眉彎新月。張大戶每要收她,只礙主家婆厲害,不得到手。一日主家婆鄰家赴席不在,大戶暗把金蓮喚至房中,遂收用了。……大戶知道不容,卻賭氣倒賠了房奩,要尋嫁得一個相應的人家。大戶家下人都說武大忠厚,見無妻小,又住著宅內房兒,堪可與他。這大戶早晚還要看覷此女,因此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地嫁與他為妻。”

    潘金蓮從小沒了父親,9歲賣了一次,15歲又賣了一次,18歲被主子“收用”,最後主子壞了心地將她嫁於武大郎。從今天的觀念來看,潘金蓮與武大郎可以說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雖然都是奴才,但還是相差太大。潘金蓮肯定是沒有任何幸福可言的,但她不是忍氣吞聲,而是開始尋找自己的幸福。在這個時候,她首先看上的是武松,武松的倫理觀念很強,不願意,於是她看上了西門慶。從那個時代來看,潘金蓮是與時代的道德相背離的,當然,那時的道德對婦女來說,簡直是地獄。她爭取自由與幸福是可以理解的。只要是一個正常的人,就會有這樣的心。

    給潘金蓮翻案,歷來已有很多人這樣做了。魏明倫就是其中的一個代表。

    另一個同學起來說,我們覺得很矛盾,從一個角度來看,潘金蓮是為了爭取自由和幸福,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潘金蓮是一個不擇手段、毫無道德和人性的女人。她為了獲得西門慶的愛,殺死了李瓶兒的兒子。她是一個被封建禮教異化了的女人。

    恰巧,此時,我看到一則消息,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是繼安徽當年五一節開張的《金瓶梅》遺址公園後,山東又有兩地正在緊鑼密鼓地開發與《金瓶梅》相關的旅游項目,諸如潘金蓮與西門慶相會的舊址、武大郎燒餅鋪、武松殺嫂舊址,或血濺鴛鴦樓舊址等等,還伴有“武大捉奸”、“西門初會潘金蓮”等娛樂節目,真是鬧哄哄的不一而足,都冠以文化旅游之名。

    我以為,這多少有集體意淫的意思,存在於《金瓶梅》旅游開發與消費過程之中。我們知道,任何一種旅游消費過程,其實就是意義生產或消解的過程,《金瓶梅》旅游消費過程,其潛在的低俗暗流消解並改寫了表面上那些所謂文化的堂而皇之的意義。生理感官上的意義,回應著景點本身的隱喻色彩,威脅著《金瓶梅》原本所具有的意義的能指。我們應該看到,《金瓶梅》在以通俗的旅游方式為傳播的中介,從一開始就已經在向世俗變形,並迷失了自己原本的方向。

    這些旅游項目的開發,實際上是在給負面文化翻案,在為潘金蓮翻案。

    我們先來思量一下潘金蓮若活在今天會怎麼樣?她不喜歡武大郎就會與武大郎離婚,武大郎不願意。這就成了武大郎的不是。然後她喜歡武二郎。武二郎若也喜歡她,在今天就似乎成了天經地義的一對了。哥哥必須讓位給弟弟。若武二郎不喜歡她,她就必須尋找新的愛情,於是她喜歡西門慶也就成了天經地義的事。只是她不該危害武大郎。

    這就是今天很多人給潘金蓮翻案的理由。

    這其實是一個倫理問題。首先,第一個問題是愛情是否可以主宰親情?愛情與親情的關系是什麼?這在今天是一個非常混亂的關系。愛情至上是今天的宗教。但我們從人類倫理的誕生來看,愛情與親情是一對平等的關系,甚至在古老的以血緣為紐帶的社會裡,親情要遠遠地大於愛情。現在是一個兩性平等的社會,愛情與親情的關系發生了變化,但最多也只是平等的關系。愛情若凌駕於親情之上,那麼,家庭倫理就不復存在。從這一意義上來看,武二郎拒絕嫂嫂是符合古代和今天的倫理觀念的。

    其次要探討的是為了愛情就可以殺人嗎?潘金蓮為了與西門慶的關系,首先殺了武大郎,然後又殺了李瓶兒的兒子。有兩宗命案。我想,無論到了任何時代,以犧牲別人的生命來換取自己所謂的愛情,都是不符合倫理道德的,更不可能符合當時的社會法律。

    最後,要探討的是一個人的欲望與自身的倫理。現在我們常常會談論人是一個自然的人,也常常會看到很多“返璞歸真”的行為,但人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是值得進一步探討的。馬克思說,人是一切社會生活的總和。似乎把人的自然的部分有所忽視。一般的看法是,一個人,既是一個自然的人,又是一個社會的人。人的欲望有自然的,也有社會的。如對同類的占有、侵略等,都出自自然的欲望。那些對社會聲譽的欲望、對忽視人性的道德追求的欲望,便是社會欲望。一個人,只有做到自然性與社會性相統一時才是一個真正的人。用孔子的話講,就是一個能達到中庸之道的人。這就是人自身的倫理。一個人往往很難對自身的倫理認識清楚,更不要說執守了。宋明理學強調,“存天理,滅人欲”,就是對人性的反動,也是對人倫的反動。他們只強調人的社會欲望,卻壓抑了人的自然欲望。《金瓶梅》就是對這種宋明理學的一次反抗。你不是強調要“存天理,滅人欲”嗎?我偏偏要寫人欲。所以,整部《金瓶梅》就是寫人欲的,也是寫人欲是如何得逞的。而這裡面的主人公自然是西門慶和幾個女人。在這幾個女人中,潘金蓮又是主角。潘金蓮已經完全喪失了社會性中的人倫道德,變成了一個以自身欲望為主導的變態狂。

    如果這樣一個女人都能成為先驅、榜樣,那麼,後來的那些真正的女性革命運動的先驅就會從墳墓裡跳出來,不願意革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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