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性的秘密:徐兆壽性文化隨筆 第11章 愛情受三種力量支配
    古希臘人將愛情分為四類,即情欲型、友誼型、利他型、眷戀型。這種分類顯然非常表象化,沒有觸及愛情的本質。

    從古希臘到當代,人們對愛情類型的研究不斷深入和展開,加拿大社會學家約翰·李以及後來的美國心理學家托馬斯·拉斯維爾和馬爾西婭·拉斯維爾,認為愛倩有六種類型。在這六種類型中,幾乎包括所有的古希臘對愛情的分類和分析,這六種類型是眷戀型、利他型、情欲型、狂躁型、實惠型、賭博型。很顯然,人們始終沒有掙脫表象的束縛,或者研究者總是想通過一些數學方法,即統計法等來獲得一些真理,但這種方法在研究人的本質時往往會失效。

    愛情是一個人本質的別一種表現,是人類贊美和實現自我的一種內在行為。雖然我們可能無法用某種確切的語詞來為愛情定義,就好比人們始終不能為詩歌下個定義一樣——是的,愛情就是詩,它是難以述及的,但是,無論如何,我們又識得哪是詩歌,我們還是一眼就能認出愛情來。

    我的研究始於詩,終於詩。為了避免冗長的閱讀,我盡量簡單地來表達我對愛的認識。

    一個人一生之中,有三種愛始終在不斷地出現,第一種是對美的愛,這是天生的愛,是無法說清的原因,當然除了上帝。美是人生命中固有的感知能力,因為固有,所以美也是天生的,是無法說出的。美有公共的美,即大眾都認同的美,但也極具個性,即每個人對美的感受還是很多的,這是因個人的體驗與認識有關而形成的。

    這種愛大多起始感官,然後才參與智慧。為什麼說是智慧?因為智慧是內化在人的感知能力中的,它在長久的訓練中,已經不需要理性的分析,而它本身就可能是理性。它與知識不同。

    這種愛能至於純粹。

    很多人在成家後還會不斷地愛,比如男人經常會喜歡漂亮的女人,即所謂好色。這是很正常的。但好色過分,即要占有好色,就與第二種愛(道德之愛)相抵觸,這是一夫一妻制社會下的一種性存在。女人也一樣,會不斷地暗中喜歡一些俊美性感的男子或有英雄氣概的男子,甚至還會喜歡漂亮的同性。這也是很正常的,但是,若要占有便也過分,那樣就會紅杏出牆。在目前這種男性為中心的文化社會裡,女人這樣做等於自殺。

    第二種是道德之愛,這是社會在進化過程中賦予人的精神,如善良、忠誠、大度等等。除了美之外,能說出的愛的原因全是道德。但是,由於文化的內在化,使美與道德常常混在一起,甚至道德影響了美。比如,樸素之美應該是天生的,但同時也是道德的。道德升華後就成為一種本質的認識,此時對美的認識便與之前會有大不同。人會更進一步地認識一個人的內在價值,而這種內在價值,實際上,是指一個人的道德的完滿程度。在文明社會中,人們會更加注重道德之愛,即社會之愛。它是在文明社會能夠使人幸福的內在保證。人類的贊美實際上更多地給了道德之愛。

    這種愛是人的認知能力的體現,是真正作為人的力量。崇高的道德升華為信仰和宗教。也許我這樣論述的時候,人們會不屑一顧,因為時下對道德的譴伐比任何時代都要猛烈。宗教界人士也不將信仰與道德相提並論。因為在他們看來,道德是神授的,並非人的創造。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道德是人在社會化的進程中不斷變化的,也就是說,道德是社會化的產物。

    這種愛能至於神聖。

    第三種是欲望之愛,欲望又有兩種:一種是生命原初欲望,如性等;另一種是社會文化賦予的惡性欲望,如占有欲、嫉妒、憎惡等等。它構成了人的非理性之愛。但缺乏了這種非理性的愛,愛也是不完美的,是極度脆弱的。

    在我看來,人們常常是受非理性的愛支配,當理性出現的時候,這種愛自然地裸露出丑態。人們常常以為,愛是無法說出的,愛又是無法控制的,原因主要在於非理性的愛占了上風。

    在生活中,實際支配人們愛與不愛、婚與不婚的潛規則恰恰是這種非理性的愛。很多人在婚後對愛情會產生失望,是因為婚後的生活歸於平淡,歸於無常,理性漸漸地成了生活的規則,而非理性的欲在此便顯露出來。人們再也不覺得愛情是神聖的。

    在人類中間,絕大多數人的愛是受這種非理性因素支配的。它使愛情終於俗念。

    但三種愛單獨存在的並不是很多,往往是第一種與第三種或第二種與第三種交互在一起,或有時三種愛同時迸發。在人的不同階段,三種力量會交替出現。青少年時期,主觀的美常常會占上風,人往往對愛情產生幻想,對愛情的企圖也是極端的,自然受傷害也是最大的。更多的時候,道德之愛會浮現,這是人們擇偶的最重要的因素。有擇偶心態的人常常會在愛的面前猶豫不定,因為每個人總是有道德上的或是美學上或是非理性方面的缺失。但其實,更多的人是在命運中隨緣定奪的,在這個時候,非理性的愛欲可能會占上風。比如,有很多女子在糊裡糊塗中與某男子發生性關系,結果也就嫁給了他。這便是愛欲決定的。

    我們往往會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一邊是美,一邊是道德,同時面前又站著非理性的愛欲。我的很多朋友都面臨過這樣的難題,在這個時候,他們也征求過我的意見。在他們的意識中,有兩種力量在作斗爭:一個女子代表了美與非理性欲望的結合,另一個女子代表了道德之美。他在內心深處是喜歡前者的,但是,他知道前者會給他帶來災難,或者前者讓他無法捉摸,讓他有一種隱隱的恐懼。後者則是他想要的生活,是的,是一種作為人類的生活。那便是道德,是幸福,是穩定,還有永恆。

    在今天,有一種愛情觀是極為可怕的,那就是激情。實際上,就是美與非理性愛欲結合的愛。人們贊美這種愛情,而詬病神聖的道德之愛。人們把永恆的生活說成是無聊的缺乏激情的生活,何也?信仰的喪失,使道德成為無本之木,無水之源。但我相信,他們終究一無所獲。所以他們常常感歎,還是古代社會好,娶幾個老婆,把美與道德兩種愛都可以娶回家,沒有遺憾。他們最終會選擇哪一個是靠他身上的幾種愛的力量的強弱和對自身的信心來決定的。

    很多人在人生的強盛時期往往不在乎道德之愛,他更側重的是對美的占有,但是,他會慢慢地發現,道德之愛是人性中最美的愛。同時,他的強盛時期在慢慢地過去,內心中的理性開始左右他的身心,道德也慢慢地從人性的大海裡浮現了出來。在這個時候,他收起了放浪,開始過一種平靜的幸福生活。整整一本《簡·愛》無非講的就是這樣一個道理。羅徹斯特的前半生是放浪的半生,他為自己找的借口便是沒有愛情。實際上,他是獲得了愛情,只不過那些愛情都是些虛幻的美之愛與非理性的欲望之愛。它們最終都會識破真相。所以,羅徹斯特等待的愛情是一種人類的道德之愛,即人性之美。恰好簡·愛擁有這樣的道德:外貌的樸素、性格的堅強、道德的充沛以及賢良、大方等很多女性的品質。他愛上了簡·愛。作為簡·愛,因為生而平常,所以他品嘗過美的虛幻,也深知欲望之愛的惡性,她幻想著一種神聖的道德之愛。這種愛是在羅徹斯特經歷了莫大的痛苦後才確立的。

    柏拉圖的愛沒有非理性的欲望之愛,是第一種美之愛與第二種道德之愛的結合體。他不喜歡非理性的東西。他的愛更多地參與了一種創造的能力,即對道德與信仰的感知。但是,由於缺乏非理性的欲望之愛,它被人們嘲笑,它不是人性化的愛情,而是一種禁欲主義的神性之愛。但它對人來說,是不完美的愛。

    真正完美的世俗愛情,是三種愛的結合,但至於道德的神聖。

    浮士德一生愛過兩個女人,一個是傳說中的美女海倫,是美的象征,另一個是牧師的女兒瑪干淚,是道德與美的完美結合。為什麼浮士德最終喜歡的是瑪干淚?原因也在於完美,當然更多的在於對上帝的愛,即道德與精神之愛。

    但丁在《神曲》裡也表達了這樣一種愛,即道德之愛。在他看來,最高的道德之愛便是對上帝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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