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中,一個人有道德才能高尚,有教養才能文明。一般而言,每一位有教養的人,在人際交往中總是自覺自願地遵守社交規範和慣例,時時處處克己敬人;沒有教養的人,則恰好與此相反,他們往往由於自己的自以為是和為所欲為而四處碰壁,別人的非議與反感總是像影子一樣時時與他們相伴。所以,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完全可以說:禮儀即教養。也就是說,我們在人際交往中只要能夠按照社交禮儀辦事情,就可以稱得上是一位有教養的人。
為什麼說按照社交禮儀辦事情的人,就是一位有教養的人呢?禮儀與教養二者之間究竟存在什麼樣的關係呢?這說起來並不複雜,其實道理簡單得很:一個有教養的人,必定是有知識、有文化、品德良好的人。一個有知識、有文化、品德良好的人,在人際交往中通常不單懂得維護自己的形象,還懂得理解別人、尊重別人。
要在人際交往中真正做到「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光說不練不成,以交際對像難以接受的方式去做也不行,只有依照公眾認可的、在社交中用於克己和敬人的規範與慣例,即社交禮儀去辦事,才會「產生共鳴」。
打一個不太恰當的比方,假定一個癡情的男孩在心裡默默地愛著一個女孩,即使他愛得如火如荼,一個人悄悄地吟唱:「我深深地愛你,深深地愛你,深深地愛著你!」若不以常人所習慣的方式向女孩作出適當的表達,那麼也只能毫無結果。你不向人家示愛,人家又怎麼會知道呢?
一個人的克己與敬人其實是一樣的,只有按照社交禮儀去具體操作,才會被認可。若是不按照社交禮儀這一人們所公認的標準,去另搞一套,那怎麼會得到別人的承認呢?說到這裡,我們就會發現,在一定意義上,禮儀與教養是可以劃等號的。
我們每日每時都會遇到一些自己從未面對過的陌生事物,在許多情況下,我們還必須當機立斷,作出抉擇。比方說:老同學結婚了,自己該不該「意思」一下?如果需要「意思」一下的話,是應該送禮,還是應該當面道賀,抑或應該兩者並舉?
在同事家裡,被介紹認識了一位異性。該不該同對方寒暄幾句?假使理應寒暄,說些什麼才好呢?
出席舞會時,遇上一位自己不願與之共舞的男士熱誠相邀,怎樣回絕對方才會不傷和氣?
友人請自己共進晚餐,而自己對赴宴的講究知之甚少,此刻如何是好?等等,等等。
處理這些難題,實際上有一個可以一了百了的「高招」,簡單地說就是學習社交禮儀,掌握社交禮儀,應用社交禮儀。唯其如此,才能在人際交往中以不變應萬變,做到知難行易。這是因為社交禮儀作為人際交往中的行為規範,是人們公認的活動準則。對於一項社交活動,當事人應當怎麼作,不應當怎麼作,存在哪些講究與忌諱,等等,社交禮儀都有詳盡的規定。循此行事,會被人們認為有教養,而且能夠在社交場合表現得胸有成竹,減少那些不必要的擔心。
當然,我們在人際交往中需要具體運用社交禮儀的時候,重點是要在總體上恪守社交禮儀的基本原則,而在具體問題的操作上則應當表現得靈活一些。比方說,我們在較為正式的場合辦事,或是與他人初次交往時,必須盡可能多地運用社交禮儀,因為這關係到自己留給別人的初次印象;而且人們一般認為不講究社交禮儀等於要求別人也不必對他以禮相待,到頭來會使人減少對他的尊敬之心。然而當我們置身於非正式場合,或是與天天見面的親友打交道時,過分拘泥於禮節,非但不會產生良好的效果,而且還會給人以距離感。如果一位太太和自己的丈夫在家人面前還以「某先生」、「某夫人」相稱,除了表明他們關係失常之外,就只能給人假模假式的感覺了。
為幫助大家在社交活動中舉止得體、彬彬有禮,提高自己的個人教養與品位,構建良好的個人形象,在這裡我將要系統地和大家談一談「社交中的你」,藉以向大家普及社交禮儀的基本常識。在接下來的其他各篇裡,我將根據大家的實際需要,以一系列具體專題,從日常應酬、社交活動、人際關係等三個方面介紹社交禮儀的主要內容。除了努力以大量生活中的事例深入淺出地解答大家在生活中經常遇到的難題之外,我還將嘗試以簡明扼要、過目難忘的淺顯文字,歸納出一系列可以被廣泛應用的社交禮儀的基本原則。我認為,只要大家熟記這些社交禮儀的基本原則,在人際交往中就不會出現失禮的狀況。例如:
在公共場所,我們務必要遵守「不妨礙他人的原則」。其含義是指,我們在公用處所、特別是在大庭廣眾之前,必須檢點自己的言行,調低談笑、降低走動的音量,以免因為自己的不慎而使其他在場者受到影響,或是感到不快。不遵守這一原則,就會被其他人視為缺乏教養,或是有意譁眾取寵。
在接待貴賓、宴請客人、合影留念、乘車外出時,不少人常常為搞不清座次的尊卑而苦惱,生怕因此而失敬於他人。其實,這個問題一點也不困難,只要記牢了「以右為尊原則」,大體上就可以以不變應萬變了。所謂「以右為尊原則」,是在較為正式的場合考慮座次的尊卑順序時,講究右尊而左卑,即右側的位置比左側的位置尊貴。我們只要主動把右側的位置讓與長輩、老師、貴賓,就能夠表達出我們的敬意。在內地乘雙排座的轎車外出時,其後排右座是上座;出席音樂會時,應請尊長居右而坐;與老師坐在一張長沙發上敘舊時,需主動坐在左側;進餐時,應請客人坐在右邊,等等,都是「以右為尊原則」的具體體現。
不論我們如何好學上進,但自己的知識和精力是有限的,因此在社交活動中我們也不可能成為事事知曉的「萬事通」。對於諸如握手的先後順序、問候貴賓的敬語、與友人聊天時的話題、赴宴時餐具的具體用法等一連串問題,一般人不可能一清二楚。即便稍有瞭解,準確地掌握每一個細節也不易辦到。那麼,我們在社交場合遇到不懂或「吃不準」的難題時,怎樣做才既得體,又不失禮呢?說來簡單,只要記住「不為先原則」就行了。這一原則,要求我們在不明白自己應當怎麼做才好的時候,千萬不可輕率地搶先。不妨先靜觀一下他人如何作為,然後加以倣傚。只要與大家保持一致,就不會出醜。
有人沒吃過法式蝸牛,在盛大的宴會上總不能像吃炒田螺那樣對付它吧。其實不必著急,也不必向別人請教,看看周圍的人是怎樣的吃法,然後跟進不就行了。在音樂廳裡欣賞不熟悉的樂曲時,聰明人絕不會搶先鼓掌。要是一個樂章尚未終了,有人卻以掌聲出來「打岔」,是會招人恥笑的。
對普通朋友的所作所為,若非違法亂紀,或是危及生命安全,通常不宜當面指出不足,或是毫不客氣地予以糾正。這就是所謂的「不得糾正原則」。這項原則,要求我們在現實生活中不要輕易評論他人舉止行為的對錯,更不要把我們認為是「對」的東西強加於人。在社交活動中,這是對他人尊重的具體體現。人都有自尊心,當面或當眾指出其失誤,會讓人難以下台,也顯得自己過於刻薄了。同海外朋友打交道時,更不能忘記這項基本原則。
即使對關係甚為密切的親友,說話辦事也要講究分寸,切不可「熱情越位」。將自己的熱情濫於施捨,而全然不顧他人的感受,其結果只會適得其反。這就是「關心有度原則」。它要求我們不要粗暴地干涉親友的私生活,更不能以此為己任,這是現代人的基本素養。
爭取在現實生活中作一名教養最優的現代人,必須知禮儀、學禮儀、講禮儀、用禮儀。而能否知禮儀、學禮儀、講禮儀、用禮儀,也恰恰是判定一位現代人有無教養的主要標準之一。我們常常會對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在別人家裡到處亂竄、跟別人聊天時總愛揭短、與異性相處無所顧忌的某些人側目而視,其原因是我們認為這些人沒有教養。而我們認定這些人沒有教養的依據,不正是因為他們不遵守社交禮儀嗎?
生活在17世紀初葉的英國大哲學家弗蘭西斯·培根在論及禮儀問題時說過:「小小的舉動常得大大的稱許,因為這些小舉動是常有而且常為人所注意的。」他的話講得非常正確。我們對他人的總體評價,通常就是建立在平時對其言談話語、舉止行為等區區小事的觀察的基礎之上的。
然而話說回來,遵守社交禮儀與作一名教養最優的現代人,二者之間雖然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但是對此必須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不要將問題過於簡單化,甚至將遵守社交禮儀當成標榜自己教養最優的一種道具。需要時便將其披掛上陣,寧肯矯枉過正,在待人接物上表現得比社交禮儀的要求還有過之而無不及;不需要時便刀槍入庫,原形畢露。這種「陰陽臉」似的所作所為,說穿了還是對社交禮儀缺乏正確的認識,還是缺乏教養。
不僅如此,我們在遵守社交禮儀時,既要真心誠意,不將其視為顯示自己教養最優的一種舞台表演;又要分場合、看對象。一般而言,越是正式的場合,越是關係普通的朋友,我們就越需要應用社交禮儀去規範自己所說、所作的一切。反之,當我們處在非正式的場合,面對家人和摯友,就不必搬用過多的社交禮儀去對付他們了。
如果我們只記得遵守社交禮儀,而不懂得同時還需要分場合、看對象,這樣非但不能使社交禮儀發揮其應有的功效,反而還會使人覺得我們書生味太濃,經驗不足,尚且有必要繼續去提高我們自身的教養。
各位朋友,您是不是覺得以上這些社交禮儀的基本原則有不少的用處呢?
如果我們有志提高自己的教養,單就人際交往這一個方面來說,知禮儀、學禮儀、講禮儀、用禮儀不失為一個重要的途徑。而我們在人際交往中如能真正做到「禮儀在身」,同時注意具體問題具體對待,堅持分場合、看對像地應用社交禮儀,並且自始至終地貫徹克己敬人這一社交禮儀的基本精神,那麼「教養最優」的評價就將是我們指日可待的。
教養最優的你,是有知識、有文化、有追求的你。
教養最優的你,是懂得克己敬人的你。
教養最優的你,是遵守社交禮儀的你。
教養最優的你,是有「禮」走遍天下的你。
教養最優的你,就是今日虛心好學的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