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藍上衣便結藍白領帶;穿灰上衣便結黑白領帶或純灰色的領帶
白色鹿皮皮鞋,及白色羊毛或裡索線短襪(裡索lisle,一種堅韌之棉
線或純深藍色或灰色短襪(與上衣顏色相配)
不帶帽子
不戴手套
6、炎熱天氣時非正式的白天婚禮
全部白色棕呂灘(PalmBeach)或亞麻布西裝
純深藍色領帶,領結或打活結之領帶
白色短褲
白色鹿皮皮鞋
白色手帕
7、熱天夜間婚禮
白色晚餐服,雙排扣、這樣就可以不著背心
黑色領帶,及其他與(4)相同的細目
(關於晚間及日間正式衣著的正確附件,請參見第34章的較詳細資料)
伴娘們的服裝
伴娘們的服裝——便鞋、長絲襪、衣服、花束、手套和帽子——都由新娘選購,而用不著徵詢她們的喜好。服裝可長可短、可緊可松,顏色可淡可淺,但是新娘在挑選時最好能考慮一下伴娘們的膚色和身材。有時,新娘會設法同她的陪從人員商量及得到大家的同意,可是長期的經驗告訴我們,六個女孩子幾乎確實對一個主意有六種相反的意見。因此,伴娘的習慣上都是穿新娘所挑的服裝;並且自己掏腰包付錢。那是一項規矩。她們所穿的衣服,在質地、材料,樣式方面大家總是完全一樣,不過有時顏色方面有所不同。跟在招待們後面的兩位伴娘穿綠色,其次的兩位穿微黃之淡綠色,再其次的兩位穿檸檬黃,而女儐相穿淺黃;所有的人手中都捧著同樣的花。
有時伴娘們穿同樣顏色的服裝,但是顏色有深淺之別。最前面的兩位穿美洲美人玫瑰紅(AmericanBeautyrose);其次兩位穿色澤稍為淡一點的,再其次兩位穿更淡一點的,而女儐相穿最淡的肉紅色(fleshpink)。雖然一位新娘很少會去冒險讓她的陪從全部穿白色,奪走她本身禮服的白色光彩,一條腰帶或其他有色的細節可以解決這個問題,而一個全部穿白的婚禮會相當迷人,尤其是在花園中。背景綠蔭正濃時更是如此。
另一件重要事項便是伴娘們的帽裝選擇一種與新娘所著禮服之布料相輔相成的布料。
女儐相或伴婦的服裝從來不必與伴娘們的服裝相配,固然式樣通常都互相類似,但顏色卻不相同或正好相反。例如,在一個秋季婚禮中,伴娘可能穿深黃色,手裡拿紅褐色及橘色菊花,而女儐相可能穿紅褐色,手中拿著黃色菊花。
伴娘手中拿著什麼
伴娘們幾乎總是拿著花——有時是花束,或衣籃,但她們通常都是在外側的手臂上挽著一束束的花。那些走在右首的用右臂挽著它們,而讓枝莖朝下向著左方,而那些走在左首的將花挽在左臂,枝莖都朝右方,不過,花束或花籃都是拿在前面。
有時,伴娘們在冬天手中帶著暖手筒,或在夏天時拿著扇子或陽傘,時常更拿著整籃的花,或是將帽子寬邊用帶子紮起來而做成的籃子。與籃中的花之顏色相配的花可能被戴在發上,在這種情形中伴娘們便不必買帽子或髮飾。
服孝的伴娘
一位服孝的伴娘可以在婚禮這天穿有顏色的衣服,因為所有伴娘們的服裝看起來都像是制服,而不是各個人個別的服裝。
陪伴新娘的花童們
年齡大約從七歲到十四歲的年輕女孩陪從,她們年齡太大而不能做花童,但又太小而無法做普通的伴娘,便只有做「小伴娘」(juniorbridesmaids)。將伴娘們的服裝修改一下便成了小伴娘們的服裝。
男女花童可以穿奇異的、老式服裝或西裝,絲的或緞的都可以,至於何朝何代則看新娘認為何朝何代的服裝最能使人入畫。再不然或許他們可以穿他們平常的衣服,女童手拿花冠及花束,男童則戴鈕孔花。
持戒指者及牽紗者通常大都穿白色西裝,最好是著短褲。
在大的婚禮中小女孩們通常都戴有圖的軟帽(bonnet)。在較為簡樸的婚禮中她們在頭上戴著窄的花冠。這些花冠的尺寸一定要量好,外緣也要整整齊齊。小的人造假花比真的花朵更能派上這種用場,真的花朵容易揉爛兩且也太重。
更小的男孩女孩穿白色短襪及有帶子的便鞋。如果他們穿的衣服是白色的,那麼便鞋也是白色的,但是如果他們穿的是有色的衣服,那麼他們的便鞋也是有色的,不是與他們衣服顏色相配便是造成對比——通常大半都是後者。兒童們有帶子的便鞋通常有好幾種顏色,不過白色的最容易染色。小山羊皮做的比緞子做的要有氣派得多。
小招待們(Juniorushers)可以穿與其他招待的衣著完全一樣的服裝。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他們便穿藍色西裝,因為這種西裝最適合這種年齡的人穿。
男儐相及招待的衣著
在正式的出天婚禮中,男儐相穿完全與新郎所穿相同的服裝。新郎與男儐相時常結與招待們所結不同的領帶,有時如果他倆穿常禮服時,便也穿白色背心,否則這兩位主要人物便穿得同招待們一樣了。
為了要確使他的招待們穿一樣的衣服(如果服裝全不是從一家代理租來時非如此不可),一位細心的新娘會給每位招待一紙說明,其中包括需要的
裝備之每項細節。例如:
請在婚禮中穿著:
黑色小牛皮低跟皮鞋
純黑色短褲
灰色條紋長褲——也有最黑的
晨用上衣(常禮服)及單排扣黑色背心
白色西裝觀衫;袖口下四分之三寸處露出之袖扣
畢挺的翼式領
領帶及手套亦附在內(新郎早已知道手套的大小及領口的大小,因為領結已經選好了)
在教堂準備有鈕孔花
當新郎送這份表格時,他也應當通知招待何時應抵達鎮中、他將在何地停留休息、以及安排了那些節目等事宜。
最重要的是如果要畫面盡善盡美,那麼每位招待幾乎是他同伴的翻版。每個人都知道一連新兵,他們的制服五顏六色,看起來實在是亂七八糟。新娘父親的衣服不必與招待們的衣服相配,但是要看起來同他們的一樣高明。
上段中「幾乎」這個字是很重要的;新娘派對中男士們(包括新郎、男儐相及招待)的服裝不必、也確實不應該配合得天衣無縫。
自然他們的領帶、紐孔花、手套是完全一樣的,因為它們是新郎送的禮物而不是私人自個兒買的,不過除非它們是一夥兒租來的,否則長褲的條紋、背心的形狀可能有所不同,而上衣的質料及尺寸也可能有小小的或十分明顯的不同。
如果招待們是外交團體的分子或政府高級官員,他們很可能自備有參加正式婚禮用的常禮服式燕尾服。否則的話,因為現在的年輕人很少自己擁有那種西服,招待們的衣服通常都是由一家租衣服的代理店供給。
每位招待都可以根據新郎的指示而去租自己的一套衣服,或者為了整齊劃一起見,新郎可能願意向新娘家庭所在地區的代理店把全部招待們要穿的衣服租來。在這處情形下,他必須負責取得每位家在遠地招待的尺寸因為這些招待們的尺寸沒法子店裡預先量一量,新郎還得安排一個時間——大約是婚期之前的一兩天——以便招待們抵達時可以馬上作最後的試身。
招待們中有一位住在該區的,將奉派遣在婚禮之後的第一個週日將租的衣服送回去,或者在他們全體馬上都必須離城時,新娘家人中應當有一位自告奮勇負起這項任務。
父母親之衣著
在午前八時至午後六時之間的任何時候舉行的婚禮中,新娘的母親穿日間服裝,最好是顏色淡一點或明一點的——永遠不要穿黑色的衣服,除非它另鑲有彩色的邊。她衣服精緻的程度隨著婚禮中其他的準備而異。譬如說在一個正式的婚禮上,她的服裝也是同樣正式的花樣——假如她有意的話,她甚至於可以著長裙。她永遠應當戴帽子及手套,通常還帶花,雖然後面這幾項並不一定非要不可。花或其他髮飾,再不然面紗或絲披肩,在今日並不流行帶晚間帽子時,可以在教堂中充當披頭巾之用。
在晚間,晚餐服高雅無比。在教堂中低胸的衣服甚不相宜,但是可以在它的上面再加一塊皮的或其他的披肩。按規矩,新娘的母親應將她的披肩等與伴娘的披肩等一齊放在教堂側廊中。如果她知道教堂中很清涼而她又有一件漂亮的皮披肩時,她就將這披肩拿在手上或穿起來。否則,便有人在她本人走上走道之前,將一襲輕的披肩放在座位上。換句話說,新娘的母親不應當穿著或攜著可能破壞其服裝完美的任何東西。
新娘的父親
對於新娘父親的服裝,並無嚴格的規定。換句話說,也可以穿任何他穿起來感到稱身的衣服,再不然他也可以穿任何新郎要穿的衣服。
通常一位年輕的父親,還是穿新郎及招待們同類的服裝。如果他們穿黑色的寬短上衣及條紋褲,而新娘的父親年輕腰又細,他穿同樣的服裝便可能很適當。可是當那些年輕人穿常禮服時,他卻穿較不正式的以及更年輕的寬短上衣,那便不太十分相宜了。
新郎的母親及父親
因為一對新人的母親在招待會上同時站在一起招待客人,假如可能的話新郎的母親應當選一件與新娘的母親所選者樣式類似的服裝。顯然地假如一位穿的是長的正式服裝,另一位便不應當穿一件定制的上街服。可是新娘的母親應當選衣服,而新郎的母親則盡量穿類似式樣的服裝。
在正式婚禮中,新郎的父親可以穿新娘父親所穿之同樣服裝。換句話說,白天穿常禮服,晚間穿燕尾服。不過,他在婚禮中並不擔任什麼職務,因此,他到底穿什麼衣服並不是那麼重要的問題。
關於穿黑色的衣服
除非是萬不得已,最親近的親戚不應當穿黑色衣服,在這種情形中,沉著莊重的黑色須用點其他色彩來予以沖淡。這種辦法甚至於可以應用到戴孝者的身上;在這種情形中,襯托的顏色可用紫色或白色。
(關於參加婚禮的客人所穿的衣著,在第22章中討論)。
派對、晚宴和預演
已經訂了婚的佳侶,總是受到各種不同的款待,但是有一些傳統場合須要特別提一下。因為這些場合與通常的午宴或晚宴多少有些不同。這些不同並不是在食物或招待方面,而是在細節上,有關一對新人的地方與其他賓客截然有別。
婚禮前的各種派對
女儐相們的午宴
在美國許多的社區中,女儐相們除了舉行正規的贈禮會之外,還為新娘舉行惜別午宴(也可能是茶會)。
女儐相們的午宴和任何其他午餐派對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差別,除了桌子佈置得更講究一點,——時常都是用粉紅色的桌布等等,並擺上伴娘的玫瑰或新娘為婚禮所選的彩色飾品。新娘可以在這個時候將禮物送給伴娘們,若是她們要聯合送給她一件禮物,那麼這也是一個舉行贈禮的場合。
單身漢的晚宴
單身漢的晚宴並不像以往那樣時常舉行,尤其是當招待們散居四處遠方或者同新郎一樣要忙到結婚的前一天晚上時更是如此。如果要舉行的話,它們普通都是在餐館的小房間裡,或者俱樂部裡舉行。
一般人都以為單身漢的派對(或聯歡會)是一種可怕的狂飲作樂,事實上它們時常都只是虛有其表(原文作「披了羊皮的狼」)。說正經的,除了愚蠢及誤入歧途的青年之外,從來就沒有人很喜歡狂飲作樂;因為只有那些年輕人認為拉開嗓門高歌和擊破玻璃酒杯以製造喧嘩才算是痛痛快快度過一段好時光。真是一幅喧鬧的圖畫,但幾乎還算不上是一幅邪惡不道德的景像!尤其是常常有一些最便宜的玻璃酒杯為了這個目的而擺在那裡供他們發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