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外閱世 第36章 偶寄閒情 (2)
    又有一種情境,也忘不了。吃酒的對手還是老黃,地點卻在上海城隍廟裡。這裡有一家素菜館,叫做春風松月樓,百年老店,名聞遐邇。我和老黃都在上海當教師,每逢閒暇,便相約去吃素酒。我們的吃法很經濟:兩斤酒,兩碗「過澆面」,一碗冬菇,一碗十景。所謂過澆,就是澆頭不澆在面上,而另盛在碗裡,作為酒菜。等到酒吃好了,才要面底子來當飯吃。人們叫別了,常喊作「過橋面」。這裡的冬菇非常肥鮮,十景也非常入味。澆頭的份量不少,下酒之後,還有剩餘,可以澆在面上。我們常常去吃,後來那堂倌熟悉了,看見我們進去,就叫「過橋客人來了,請坐請坐!」現在,老黃早已作古,這素菜館也改頭換面,不可復識了。

    另有一種情境,則見於患難之中。那年日本侵略中國,石門灣淪陷,我們一家老幼九人逃到杭州,轉桐廬,在城外河頭上租屋而居。那屋主姓盛,兄弟四人。我們租住老三的屋子,隔壁就是老大,名叫寶函。他有一個孫子,名叫貞謙,約十七八歲,酷愛讀書,常常來向我請教問題,因此寶函也和我要好,常常邀我到他家去坐。這老翁年約六十多歲,身體很健康,常常坐在一隻小桌旁邊的圓鼓凳上。我一到,他就請我坐在他對面的椅子上。站起身來,揭開鼓凳的蓋,拿出一把大酒壺來,在桌上的杯子裡滿滿地斟了兩盅;又向鼓凳裡摸出一把花生米來,就和我對酌。他的鼓凳裡裝著棉絮,酒壺裹在棉絮裡,可以保暖,斟出來的兩碗黃酒,熱氣騰騰。酒是自家釀的,色香味都上等。我們就用花生米下酒,一面閒談。談的大都是關於他的孫子貞謙的事。他只有這孫子,很疼愛他。說「這小人一天到晚望書,身體不好……」望書即看書,是桐廬土白。我用空話安慰他,騙他酒吃。騙得太多,不好意思,我準備後來報謝他。但我們住在河頭上不到一個月,杭州淪陷,我們匆匆離去,終於沒有報謝他的酒惠。現在,這老翁不知是否在世,貞謙已入中年,情況不得而知。

    最後一種情境,見於杭州西湖之畔。那時我僦居在裡西湖招賢寺隔壁的小平屋裡,對門就是孤山,所以朋友送我一副對聯,叫做「居鄰葛嶺招賢寺,門對孤山放鶴亭」。家居多暇,則閒坐在湖邊的石凳上,欣賞湖光山色。每見一中年男子,蹲在岸上,向湖邊垂釣。他釣的不是魚,而是蝦。釣鉤上裝一粒飯米,掛在岸石邊。一會兒拉起線來,就有很大的一隻蝦。其人把它關在一個瓶子裡。於是再裝上飯米,掛下去釣。釣得了三四隻大蝦,他就把瓶子藏入籐籃裡,起身走了。我問他:「何不再釣幾隻?」他笑著回答說:「下酒夠了。」

    我跟他去,見他走進岳墳旁邊的一家酒店裡,揀一座頭坐下了。我就在他旁邊的桌上坐下,叫酒保來一斤酒,一盆花生米。他也叫一斤酒,卻不叫菜,取出瓶子來,用釣絲縛住了這三四隻蝦,拿到酒保燙酒的開水裡去一浸,不久取出,蝦已經變成紅色了。他向酒保要一小碟醬油,就用蝦下酒。我看他吃菜很省,一隻蝦要吃很久,由此可知此人是個酒徒。

    此人常到我家門前的岸邊來釣蝦。我被他引起酒興,也常跟他到岳墳去吃酒。彼此相熟了,但不問姓名。我們都獨酌無伴,就相與交談。他知道我住在這裡,問我何不釣蝦。我說我不愛此物。他就向我勸誘,盡力宣揚蝦的滋味鮮美,營養豐富。又教我釣蝦的竅門。他說:「蝦這東西,愛躲在湖岸石邊。你倘到湖心去釣,是永遠釣不著的。這東西愛吃飯粒和蚯蚓,但蚯蚓齷齪,它吃了,你就吃它,等於你吃蚯蚓。所以我總用飯粒。你看,它現在死了,還抱著飯粒呢。」他提起一隻大蝦來給我看,我果然看見那蝦還抱著半粒飯。他繼續說:「這東西比魚好得多。魚,你釣了來,要剖,要洗,要用油鹽醬醋來燒,多少麻煩。這蝦就便當得多:只要到開水裡一煮,就好吃了。不須花錢,而且新鮮得很。」他這釣蝦論講得頭頭是道,我真心讚歎。

    這釣蝦人常來我家門前釣蝦,我也好幾次跟他到岳墳吃酒,彼此熟識了,然而不曾通過姓名。有一次,夏天,我帶了扇子去吃酒。他借看我的扇子,看到了我的名字,吃驚地叫道:「啊!我有眼不識泰山!」於是敘述他曾經讀過我的隨筆和漫畫,說了許多仰慕的話。我也請教他姓名,知道他姓朱,名字現已忘記,是在湖濱旅館門口擺刻字攤的。下午收了攤,常到裡西湖來釣蝦吃酒。此人自得其樂,甚可讚佩。可惜不久我就離開杭州,遠遊他方,不再遇見這釣蝦的酒徒了。

    寫這篇瑣記時,我久病初癒,酒戒又開。回想上述情景,酒興頓添。正是:「昔年多病厭芳樽,今日芳樽唯恐淺。」

    故鄉

    在古人的詩詞中,可以看見「歸」,「鄉」,「家」,「故鄉」,「故園」,「作客」,「羈旅」等字屢屢出現,因此可以推想古人對於故鄉是何等地親愛,渴望,而對於離鄉作客是何等地嫌惡的。其例不勝枚舉。普通的如:

    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李白)

    白日放歌須縱酒,青春作伴好還鄉。(杜甫)

    共看明月應垂淚,一夜鄉心五處同。(白居易)

    故園東望路漫漫,雙袖龍鍾淚不干(岑參)

    不知何處吹蘆管,一夜徵人盡望鄉。(李益)

    等是有家歸未得,杜鵑休向耳邊啼。(張泌)

    想得故園今夜月,幾人相憶在江樓。(杜荀鶴)

    故園此去千餘里,春夢猶能夜夜歸。(顧況)

    萬里悲秋常作客。(杜甫)

    忽聞歌古調,歸思欲沾襟。(杜審言)

    老至居人下,春歸在客先。(劉長卿)

    羈旅長堪醉,相留畏曉鐘。(戴叔倫)

    隨便拿本《唐詩三百首》來翻翻,已經翻出了一打的實例了。以前我曾經說過,古人的詩詞集子,幾乎沒有一頁中沒有「花」字,「月」字,「酒」字。現在又覺得「鄉」字之多也不亞於上三者。由此推想,古人所大欲的大概就是「花」,「月」,「酒」,「鄉」四事。一個人只要能一生涯坐在故鄉的家裡對花邀月飲酒,就得其所哉。

    現代人就不同:即使也不乏歡喜對花邀月飲酒的人,但不一定要在故鄉的家裡。不但如此,他們在故鄉的家裡對花邀月飲酒反而不暢快,因為鄉村大都破產了。他們必須離家到大都會裡去,對人為的花,邀人造的月,飲舶來的洋酒,方才得其所哉。

    所以花,月,和酒大概可以長為人類所愛慕之物;而鄉之一字恐不久將為人所忘卻。即使不被忘卻,其意義也得變更:失卻了「故鄉」的意義,而僅存「鄉村破產」的「鄉」字的意義。

    這變遷,原是由於社會狀態不同而來。在古昔的是農業時代,一家可以累代同居在故鄉的本家裡生活。但到了現今的工商業時代,人都離去了破產的鄉村而到大都會裡去找生活,就無暇紀念他們的故鄉。他們的子孫生在這個大都會裡,長大後又轉到別個大都會裡去找生活,就在別個大都會裡住家。在他們就只有生活的地方,而無所謂故鄉。「到處為家」,在古代是少數的遊方僧,俠客之類的事,在現代卻變成了都會裡的職工的行為,故前面所舉的那種詩句,現在已漸漸失卻其鑒賞的價值了。現在都會裡的人舉頭望見明月,低頭所思的或恐是亭子間裡的小家庭。而青春作伴,現代人看來最好是離鄉到都會去。至於因懷鄉而垂淚,沾襟,雙袖不幹,或是春夢夜夜歸鄉,更是現代的都會之客所夢想不到的事了。藝術與生活的關係,於此可見一斑。農業時代的生活不可復現。然而大家離鄉背井,擁擠到都會裡去,又豈是合理的生活?

    惜春

    不多天之前我在這裡讚頌垂條的楊柳。現在柳條早己婆娑委地,楊花也已開始飄蕩,春光將盡,我又來這裡談惜春的話了。

    「惜春」這個題目何等風雅!古人的詩詞裡以此為題的不可勝計,今人也還在那裡為此賦詩填詞。綠肥紅瘦,柳昏花冥,杜鵑啼血,流水飄紅,再加上羈人,淚眼,傷心,斷腸,離愁,酒病,……惜春這件事主客觀兩方面應有的雅詞,已經被前人反覆說盡,我已無可再說了。現在為什麼取這個題目來作文呢?也不過應應時,在五月號的雜誌裡寫一個及時的題目,表面上好看些。這好比編小學教科書:秋季始業的,前幾課講月亮,蟋蟀,桂花,果實,農人割稻,以及雙十節。後幾課講棉衣,火爐,做糕,落雪,以及賀年。

    春季始業的,前幾課講菜花,桃花,蝌蚪,種牛痘,以及總理忌辰,後幾課講殺蒼蠅,滅蚊蟲,吃瓜,乘涼,以及熱天的衛生。似乎那些小學生個個是一年生的動物,在秋天不知有春,在春天不知有秋,所以非講目前的情狀不可的。我的讀者不是小學生,其實不一定要講目前的情狀。但是隨筆總得隨我的筆,我的筆又總得隨我的近感。我握筆為這雜誌寫這篇隨筆的時候,但念不多天之前剛剛寫了一篇讚頌初生的楊柳的文章,現在柳條早已婆娑委地,楊花也早已開始飄蕩,覺得時光的過去真快得可驚!這其間一個多月的時光,我不知幹了些什麼?這一點近感便是我得這篇隨筆的本意。題目不妨寫作「惜時光」。但現在的時光是春天,也不妨寫作「惜春」。

    去年的春天,我曾在這雜誌裡談過春天的冷暖不勻,晴雨無定,以及種種不舒服。故春去在我不覺得足惜。所可惜者,只是時光的一去不返,不可挽留。我們好比乘坐火車,自己似覺靜靜地坐著,不曾走動一步,車子卻載了你在那裡飛奔。不知不覺之間,時時刻刻在那裡減短你的前程。我曾經立意要不花錢,一天到晚坐在屋裡,果然一錢也不花。我曾經立意要不費力,一天到晚躺在床裡,果然一些力也不費。我曾經立意要不費電,晚上不開電燈,果然一度電也不費。我也曾經立意要不費時間,躲在床角里不動。然而壁上的時辰鍾「的格的格」地告訴我,時間管自在那裡耗費。於是我想,做了人真像「騎虎之勢」,無法退縮或停留,只有努力地惜時光,積極地向前奮鬥,直到時間的大限的來到。

    生活上的苦悶和不幸,有時能使人對於時光覺得不可惜而可嫌,盼望它快些過去的。然而這是例外。人生總希望快樂。快樂的時間總希望其不要過得太快。回憶自己的學生時代,最快樂的時間是假期。星期六,星期日和紀念日小快樂,春假,年假和暑假大快樂。這也是世間一件矛盾的怪事:平常出了錢總希望多得幾分貨;只有讀書,出了學費只希望少上幾天課。試看假期前晚的學生們的狂喜,似覺他們所希望的最好是只繳學費而永不上課。於此足見讀書這件事不是平常的買賣。不然,這件事正像史蒂芬生〔斯蒂文生〕的《自殺俱樂部》中的青年的行為:一面繳了四十鎊的會費而做自殺俱樂部會員,一面又在抽籤時熱望自己永不抽著當死的簽。試看星期一早上躺在床上的學生的尷尬臉孔,或暑假開學前一天的學生的沒精打采,似覺他們對於赴校上課這件事看得真同赴死一樣可怕。其實原是他們自己來尋死的。

    我幼時在暑假的前幾天感覺非常歡喜,好像有期徒刑的囚犯將被開釋似的。又懷抱著莫大的希望,忙裡偷閒地打算假期中的生活,整理假期中所要看的書籍。我想像五六十天的假期,似覺時光非常悠長,有無數的事件好幹,無數的書可讀,有無數時光可以和弟弟共戲,還有無數的余閒可和鄰家的小朋友玩耍。本學期中欠熟達的功課,滿望在這悠長的假期中習得完全精通。平日所希望修習而無暇閱讀的書籍,在假期前都特地買好,滿望在這悠長的假期中完全讀畢。還有在教科書裡看到的種種科學玩意兒,在校因沒有時間和工具而未曾試作的,也都挑選出來,抄寫在筆記簿上,滿望在悠長的假期中完全作成,和弟弟們暢快地玩耍。五六十天的假期,在我望去好像一隻寬緊帶結成的袋子,不拘多少東西,儘管裝得進去。

    放假的一天,我背了這只寬緊帶結成的無形大袋子而欣然地回家。回到半年不見的家裡,覺得樣樣新鮮,暫把這無形的大袋擱一擱再說。初到的幾天因為路途風霜,當然完全休息。後來多時不見的姑母來作客了,母親熱誠地招待她,假期中的我當然奉陪,閒談幾天。後來姑母邀請我去作客,母親說我年年出門求學,難得放假回家,至親至眷應該去訪問訪問,我一去就是四五天乃至六七天。回家又應該休息幾天。後來,天氣太熱,中了暑發些輕痧,竹榻上一困又是幾天。病起又休息幾天。本鎮有戲文,當然去看幾天。戲文場上遇見幾位小學時代的同學,多時不見,留著款待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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