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財長宋子文 第17章 理財高手 (1)
    寧漢合流後的1927年。

    蔣宋聯姻,蔣家受益,宋家沾光,真正實現了「蔣家天下陳家黨,宋氏姐妹孔家財」的藍圖。宋子文投靠了蔣介石,蔣政權也沒有虧待他,緊接著復出南京國民政府財政部長。在很短的時間內,又直步青雲,官運亨通,身兼數職,主要有國民政府委員,行政院副院長、代院長,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中央政治會議委員,國防會議成員,中央銀行總裁,特別外交委員會副會長,全國經濟委員會常委以及財政監理委員會、外交委員會、預算委員會、禁煙委員會、首都建設委員會、黃河水利委員會、建設委員會、國軍編遣委員會委員等職。

    歷史把他推到仕途頂峰,成為了中國近現代史上又一風雲人物。

    1928年底,北洋軍閥的割據基本結束,南京政府名義上統一中國,但並不太平。蔣介石一上台就遭到中國共產黨為代表的人民革命力量的反對。在國共兩黨這場勢不兩立的政治鬥爭、軍事較量之外,國民黨內的汪精衛系、胡漢民系以及地方實力派不斷圍攻蔣介石集團。直到1930年10月中原大戰結束,地方實力派對南京政府的軍事威脅才告解除;再到九一八事變和「一·二八」抗戰,蔣介石的「龍椅」才算放穩。在這四年間,宋子文為蔣介石政權出力甚多。論本職工作,只因南京政府忙於軍閥混戰,經濟建設無大作為,主管財政,當然是為蔣介石戰事籌款,時常另有重任,奔走於各派政治和軍事力量之間。作為蔣介石軍事打擊之外的第二條戰線,中央軍發射的是槍彈,宋子文發射的是「銀彈」。

    宋子文有使用金錢、收買對手的條件。新軍閥混戰和國民黨內本無本質之爭,只是權力、利益分配不均所致。因此只要誰開的價碼合適,提供的金錢、職位稱心,對手可以握手,對立可以並立。有金錢可以發揮作用的場合,還要有「錢源」。宋子文利用掌握國民黨財政的便利,傾中央財政,慷國家之慨,為蔣介石一人服務,專營收買政敵、對手的勾當。宋部長的「銀彈」擊中不少地方實力派的主將,大大縮短了蔣介石收編作亂軍閥的週期,減少了軍事圍剿的難度。

    九一八事變和「一·二八」抗戰把中華民族推到最危險的關頭,蔣介石沒有因此而停止「圍剿」紅軍,繼續反共內戰,「攘外必先安內」,可統治集團內部卻有變化。日寇侵略緩和了國民黨上層爭權奪利的矛盾,南京政府出現從未有過的統一、合作局面,蔣介石的領導地位走向穩定。

    從南京政府成立至此,歷時五年,蔣介石在組建領導班子、鞏固統治地位的過程中,培植起一批骨幹力量,以適應全國統治的需要。宋子文作為老朋友、親戚,當然成為蔣某優先考慮的人選。宋則不負蔣望,既為自己,也為蔣某,辛勤工作。此五年,打下「四大家族」統治大陸22年的根基,宋子文成為蔣家王朝的創業者。

    應該說,宋子文艱難受命,一登台就面臨著一個連年兵燹之災,政府財政拮据,百事待理,百廢待興的局面。如果說宋子文是個難得人才,蔣介石不惜血本相爭相挖說是「慧眼識玉」,那麼宋子文也果不負蔣望,在此爛攤子上起家,將其財理得有條不紊。在蔣介石的眼中,宋子文好像是一棵搖錢樹,一搖就掉下銀兩來。將滾滾財源不斷流向蔣介石橫掃軍閥和後來的「圍剿」共軍的金庫;在宋子文眼裡,「我好比綁在蔣介石戰車上的一條狗!只有守家的份兒,沒有喘氣的份兒!」

    宋子文的聰明才智,主要表現在他的視野開闊,在他掌握西方文明國家的財政管理的基礎上,將其運用到中國,實現新的結合和應用。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大開了「五刀」,果然是金石開花。這五刀也砍出了他的識、他的膽、他的智。

    哪五刀?

    一是爭取關稅自主。關稅是近代各國收入的大宗,在中國卻是個近百年沒有解決的問題。自鴉片戰爭以來,因受不平等條約協定關稅的束縛,我國關稅一直是值百抽五,少得可憐。自1858年修訂稅價後又長期不變,海關徵收的稅款折合稅率還低於值百抽五。使很多白銀源源不斷地流入帝國主義國家的銀行和口袋,根本無法統計。宋子文曾痛心疾首地說:「協定的約束,產業不能振興,洋貨不能抵制,權利外溢,百業凋殘。理財人又不懂此事的重要,是個悲劇。取消協定關稅,勢在必行,迫在眉睫。」於是,宋子文便從關稅開刀做起。

    然而開刀談何容易?情況是寧漢雖然合流,但北京張作霖政府還未覆滅。實際上一個中國等於南北共有兩個政府,意見不一,諸端難理。

    1928年1月27日,新上台的宋子文首次代表南京政府發表宣言,指出「國民政府現統轄二十一省之十六省,所收關稅約佔百分之七十。北京政府又不承認政府之法律繼承者,國民政府自不能承認任何團體有單獨行使管理關稅的權利,或有派任何代理人行使此種管理之權。」宣言不難看出,宋子文當時考慮的還不是廢除協定關稅,而是同北京張作霖政府爭一席之地。但也表示出他對關稅的重視態度。

    第三天(29日),南京政府代理外長郭泰祺接見路透社記者,解釋宋子文27日宣言時說:「此舉並無干涉以海關稅續付外債之意;至於內債,以在國民政府轄境之關余,供北京政府用作抵禦國民軍之兵費,似欠公允。」郭泰祺的這番話說明南京政府行使關稅權後,將繼續以關稅抵付外債,請諸國不必為此擔心,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宋子文的海關宣言發表後,署理總稅務司英國人易紈士從北京南下。

    2月7日,易紈士在上海訪晤南京政府外交部長黃郛,略述關稅問題的意見,共分四點:一是以前關稅會議修正之七級表實行加稅;二是由南北兩政府各發同文通知書與各國;三是增加數目全國約六千萬兩,以一千萬兩留抵提保不確實外債之基金,餘數按三七或六四比例分配於南北兩府,這樣南方可淨增年額一千七八百萬元;四是第一次南北委員會議地點在大連,以後各次在上海。

    2月16日晚,財政部長宋子文在上海私邸設席宴易紈士。席散後,宋子文乘夜車回南京商定關稅問題解決辦法,並與北京政府交涉。北京政府從中作梗,致使廢除協定關稅拖了一段時間。宋子文心裡罵娘,因為這是一筆大的款項。

    「娘希匹,不行就用大炮轟!」在蔣介石的命令下,同年6月,南京政府第二次興師北伐,張作霖敗北,放棄北京。在退往瀋陽途中被小日本炸死。此後,協定關稅的障礙廢除,加快進展。

    7月25日,這是一個大書特書的日子,宋子文與美駐華公使馬克謨在北京簽訂了《中美關稅條約》。條約規定:「歷來中美兩國所訂立有效之條約內所載關於在中國進出口貨物之稅率、存票、子口稅並船紗等項之各條款,應即撤銷作廢,而適應用國家關稅完全自主之原則。」隨後,宋子文又代表政府先後同挪威、比利時、意大利、丹麥、葡萄牙、荷蘭、英國、瑞典、法國、西班牙等國締結了「友好通商條約」或新的「關稅條約」。

    在此期間,宋子文規定:凡進口貨物均分為7類,按類別分別繳納一定的稅率,以7!5%為起點,1928年最高到值百抽27!5。到1933年5月,南京政府再次修改稅率時,最高稅額已達80%。長期以來,中國關稅稅款一直是交給外國在華銀行保管的,並且由外國銀行經手辦理外債的還本付息事宜。自1932年3月1日起,海關稅款全部集中存在中央銀行,而且由中央銀行辦理外債還本付息業務。除去償還外債稅款,剩餘的全歸南京政府自由支配。關稅是南京政府的最大稅源,超過總收入的一半。例如1932年關稅收入是3!88億元。除去償還外債2億多元,還有1億多元可由南京政府自由支配使用。

    關稅的解決,使蔣介石看到了滅共的希望,宋子文亦對此充滿信心。

    宋子文的第二刀便是改革鹽業統稅。

    應該說,中國的海岸線之長,約占國界線的2/3,海鹽盛地。並且中國是個大國,人口眾多,鹽量巨大。早在封建社會即是當局政府的重要收入。民國以後,鹽政與釐金、資本稅同稱為中國的三大惡稅之一。

    鹽政諸弊,當之為首的是包商制度。其制度的最大危害是,它使少數鹽商憑一點租資,把千百萬人的食鹽權利獨握在手,借此中飽私囊。每年國家損失億萬之多。

    與包商制度關聯的是分區和引岸制度。所謂分區,是指當時全中國在鹽務上分兩淮、四川、東三省、兩浙、長蘆、山東、兩廣、河南、福建、雲南、甘肅等12個區。各區所產的鹽,不得到他區銷售,一個地區銷售的鹽,必須由某一包商從某一指定鹽場運,否則即視為私鹽;所謂引岸,是指那些不產鹽的銷鹽地區,如湘岸、鄂岸、皖岸等,這些地區銷鹽也要由某一指定鹽包商運來,否則也視為私鹽。當時,各鹽場的生產條件不一,鹽的成本也不一樣。照理講,產鹽區和交通比較便利的地方,人民應該吃到質優價廉的食鹽,可是由於分區和引岸制度,許多地區的人民只能吃質次價高的劣鹽。

    鹽政諸弊,其次為鹽務稽核所的存在。鹽務稽核所成立於袁世凱統治時期,是為償還外國借款而成立的,以中方為總辦以洋人為會辦,實際權力掌握在外國人手中。開始,鹽務稽核所只管稽核造報,後來,把權力擴充到發給引票、編製報告、征存鹽稅、簽支鹽稅、收放鹽斤,成為中國鹽政的主管機關。孫中山在世時,曾經痛罵這幫人「無惡不作」,「包辦一切,好像小皇帝一樣。」

    上述鹽稅中存在的弊端,不只為輿論所譴責,同時也影響了南京政府的財政收入。作為主管稅制改革的財政部長宋子文,在他秘密調查的基礎上,提出了關於鹽稅改革的思路。這個思路在1928年7月召開的全國財政會議上正式公佈,他提出「就場徵稅」的辦法作為整理鹽稅的入手之路。隨後,他在《訓政時期施政綱領》中,又提出統一收入、統一稅率、整理場產、推廣銷運等四點改革建議。

    宋子文這一廢除包商制度的改革,普遍受到人民群眾和輿論的一致好評。

    然而,宋子文廢除包商制度,在實際工作中並不是一帆風順的。阻力之大也是他難以想像的。當時,一方面官商勾結,官商還與兵匪結伍,嚴重干擾鹽稅改革。另一方面,當時南京政府剛成立,百廢待興,財政奇窘,實際上也沒有充足的美金以取代鹽商,來負責食鹽的運銷。因而在1931年6月30日新《鹽法》公佈之前,包商承辦仍是廣大地區食鹽供銷的基本方式。新《鹽法》公佈後,雖然明確規定「鹽就場徵稅,任人民自由買賣,無論何人不得壟斷」。但在全國大多數地區,包商仍然存在。據不完全統計,1932年,撤銷了江浙地區18縣的包商;1933年,廢除了山東地區4縣的包商,其餘仍舊沿襲。

    宋子文原主張撤銷鹽務稽核所,但由於各方阻力,非但沒有成功,反在30年代初達到了全盛時期,據1930年9月的統計,其大小機關達1870處,服務人員14815人,經費達16892000元,鹽務稽核所實際上已成為僅次於海關的第二大稅務機構。

    宋子文並非不知道由外人把持的鹽務稽核所在中國人心目中的形象是何等惡劣,但他希望通過控制鹽務稽核所,以達到為我所用的目的。他規定,鹽務稽核所直轄於財政部,由財政部任免人員、制定規章制度,希望以此來控制稽核所。但由於鹽務系統長期的穩定性和獨立性,財政部對其也難以完全控制。

    為了阻止鹽務走私,宋子文於30年代籌建了稅警團,稅警團招募有知識的青年人,並在軍校加以培訓,素質較高,加上全部美式裝備,戰鬥力較強,稅警團共分三團,其中有一團在成立後被蔣介石「借用」到江西參加「剿共」,另兩團分駐私鹽最猖獗的兩淮鹽場各地。宋子文還和軍政部聯繫,在稅警團無法進行海上緝私時,可以取得海軍的協助。蔣介石也是點頭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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