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雅千年預測書 第29章 瑪雅生活面面觀——舉世矚目成就,盡在細枝末節 (2)
    總體上說,瑪雅男性居於絕對的優勢地位,男尊女卑無可爭辯。婦女被禁止參加宗教儀式,不得進入瑪雅廟宇,這大概是初民社會男女兩性分屬不同的社團,各自有各自秘傳的教義、規則、權益、神靈,不少文化人類學家對此已有論述。瑪雅婦女不許在街上正視男子,相遇時必須側肩而過,這也許是「兩性戰爭」的結果,是主宰與臣服的象徵。至於男女不同食,雖說不能完全比附於古代中國的「男女七歲不同席」、「授受不親」等等,但是,其本質還是相通的。社會要以一種最為日常的活動來確立並日復一日地強化男尊女卑的觀念,無論是瑪雅人也好,中國人也好,都自覺不自覺地這樣做了。

    無論輩分如何,性別從整體上區別了等級地位,這是一種團體的地位。從男人們先行就餐的順序可以看出,不僅長輩在先,即父親先於母親,平輩間兄先於妹,而且不同輩分之間也同樣如此,兒子先於母親,弟先於姐。家中男性成員心安理得地接受女性的服侍,訓練培養了整個社會的綱常倫理。小男孩從小就懂得了自己的性別角色,小女孩也潛移默化受到了性別角色教育,以使她們長大後順應整個社會男尊女卑的關係結構。吃飯小事,竟然是關乎社會結構秩序的大工程,文化機制的巧妙,正在此處。

    著名的瑪雅文化研究專家莫利曾說過:「兒童的培養,更多的是靠他們自己適應那套複雜的精心策劃的社會實踐的願望,而不是靠苛刻死板的規矩。」他實際上已經從瑪雅人的兒童教育中隱約地看到了一種文化塑造上的智慧。由於瑪雅文獻的缺乏以及多數文字尚未破譯,我們無法知道瑪雅先民對他們的倫常秩序作了怎樣的理論表述,然而我們僅就今天瑪雅部落遺民們的行動,也可約略地想見他們的「三綱五常」。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君為臣綱,這樣的說法可能讓現代社會充滿新思想的人們大倒胃口。然而我們不能採取非歷史主義的觀點看待人類文化的歷史,否定那些曾經存在過的社會價值和行為規範的合理性,否定其推動人類文明的巨大作用。如果耐心並尊重瑪雅人曾經創造的一切,我們會發現,他們是以巧妙的方法實現社會人群的整合的。

    家庭這些細微的潛移默化,保證了瑪雅人的社會道德倫常觀念的內化,四五歲是兒童性格形成的關鍵期,這時候形成的一套基本心理反應模式,會影響一生,決定著他(她)成年經驗的輪廓。不僅個人,整個民族的命運都是在家庭這個狹小舞台的限制內決定的。一般說,瑪雅母親們非常親撫她們的孩子,總是喃喃地對著嬰孩講兒語。這或許就是瑪雅人總也擺脫不掉保護神觀念的心理起因,他們總是渴望神來親撫、眷顧他們,理解他們的處境、滿足他們的願望。這已經引發到瑪雅社會意識形態的高度了。

    有時,不得不對孩子體罰,母親總是不參與此事。父親的懲罰,大概有助於孩子們「切身」體驗男性在社會、家庭中的權威,這對一個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無疑是十分必要的。「父嚴母慈」,這個理想的家庭內部搭配,大概對瑪雅綱常倫理的確立與鞏固極有助益。在瑪雅家庭中,大孩子不僅被要求來照顧年幼的弟妹,而且他們也被肯定對弟妹具有權威。年輕的家庭成員對年長者的尊敬是根深蒂固的。父親是無可爭議的一家之長,沒有他的首肯,什麼也做不得,當然母親也同樣受尊重。這是什麼?這就是長幼有序,這就是中國古人所重的「孝」,和「弟」,假如沒有這種來源於童年經驗的綱常倫理,假如沒有這種「順從」,那麼,也就沒有瑪雅人想必極為完美的社會組織體系,進而也就無法想像這些缺少現代機械設備的人們能夠通過齊心合力有組織的勞動來完成諸如宏偉的金字塔、壇廟、石碑等人類文明的輝煌紀錄。

    犯罪與懲處的歷史演變

    有一種較為時髦的理論,稱西方文化是罪感文化,而東方文化是恥感文化。也就是說,在西方基督教傳統背景下,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受制於凌駕萬物之上、洞察一切的上帝,上帝遲早會給人的善惡打分,也就是審判。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進天堂或下地獄在於自己如何為人行事。基督教認為人生來即有「原罪」,人類是背著沉重的包袱行走人生旅途的。這種觀念使得個人直接面對上帝,直接體驗自己的良心感受,道德的約束是內在的,所以,才有向上帝「懺悔」不為人知的隱秘罪錯的宗教行為。

    恥感文化則強調外在的約束力。罪錯暴露,才會受到他人的譴責與懲罰,社會才會把恥辱降落到這個人頭上。假如罪錯不為人知,那麼也就不會有社會群體的壓力。恥感文化中的個人,其所做所為首先考慮的是他人、社會的評價,以受人贊許為榮,以人人排斥為自己的羞恥。這種說法固然不無道理,但也失之簡單化。許多民族的實際情況都是兼具兩種傾向,只是稍有側重而已。對個人來說,罪惡感和羞恥感常常是併發症,難分彼此。當他要想做某件事,或已經做了某件事,而這件事又與社會公奉的道德標準牴觸時,他就會體驗這並發的罪感和恥感。這在瑪雅人身上表現得相當充分,其事例也是出奇的饒有興趣。

    尤卡坦半島上昆塔那羅地區有些半獨立的土著瑪雅人部落,他們對內在約束與外部壓力的感覺相當說明問題,大有古風遺韻,頗得瑪雅祖先的真傳。也許古瑪雅人真的沒有十分嚴酷的世俗法律,他們是用罪感和恥感來控制人的行為,就像這些部落所做的那樣。他們唯一的懲罰叫「阿卓台」,也就是抽打腳底。這種刑罰實施起來很講人道,即便是最重的判詞,也只不過說抽打100下。而罪犯又可以在連續4天裡每天只挨25下抽打。

    這種審判程序中最為意味深長的是,被判決的人在完成每次抽打之前的時間不是被投入監獄,相反卻被准允釋放,但他有義務在次日早晨自動投案接受剩餘的懲罰。既沒有警察,也沒有任何一個村民去看管他,把他押來解去地領受日復一日、連續四天的刑罰。犯罪的人必須自動露面完成每天25次抽打,假如他不這樣做,假如他沒有在規定的時間來到指定的地點,那麼,整個部落就會把他視為公敵,人所不齒。他就成了社會的棄渣,審判的逃犯,不受法律保護的歹徒。接下來,要是他死於非命,那麼隨便哪一個對他動武的部落成員都不會受到懲罰,因為這個人的生命已經被社會沒收了。這個事例似乎體現了瑪雅人既受內在道德約束又受外力壓迫的特點,儘管兩者的結合相當精微,不易直觀看清。

    由於瑪雅人表現出較強的正義感,他們的誠實美德也世所公認,所以說,上述事例中,被判罰的人並不真正是畏懼「人人得而誅之」的懲處才一絲不苟地執行判決。他最怕的是自己落到被社會拋棄的羞恥境地。判決的訓誡意味遠遠多於單純懲罰的意義,這可以從所判決刑罰的形式看出。抽打腳底並不是極刑,最重100下抽打實在溫和,「分期付款式」的執行更顯出人情味兒。這樣的刑罰目的是讓人改過自新,很給出路,其作用無非是讓犯罪的人略微品嚐一下羞恥的滋味而不是感覺皮肉的疼痛。分4次抽打再明顯不過了,這是盡可能減少皮肉之痛,盡可能增加恥感的頻度和強度。

    而不拘不管、自來自去的意義更是高深,這完全是一種文化象徵手段。用這樣的象徵形式來幫助犯罪者自行完善自己的內在道德約束力——他之所以犯罪就是因為他以前自我道德約束力有缺欠。這個連續4天的執行判決過程,將會使受罰者把甘心情願接受外在規範的行動加以內化。這個瑪雅風俗不顯山不露水地使用了文化隱喻的機制,令人不能不讚歎瑪雅人處理道德和社會問題的天才!瑪雅人的宗教也幫助了他們的道德,他們害怕自己由於罪惡而受到無所不在的神靈懲處。因此,瑪雅世界是一個夜不閉戶的世界,小偷小摸在瑪雅人中聞所未聞。作為一個民族,他們異乎尋常的誠實。沒人去偷別人的莊稼,似乎一些古老的禁忌控制著這類不良行徑。其實可以偷盜的機會實在多是,比如說無人看管的玉米地往往距離最近的村落也有數英里之遙。瑪雅人相信,誰若是從別人的玉米地裡偷玉米,就會被地裡的守衛精靈殺死,這種觀念成了遠在叢林中那些「敞開的穀倉」(玉米田)的真正保險鎖。

    說穿了,人的道德感還是來自現實社會的關係,來自經濟利益的平衡。顯然侵佔他人的糧食、財產是要引起爭鬥的,於是社會就必須建立針對這類侵犯行為(包括偷盜)的規則(道德)。宗教觀念無非是給予這種規則以超自然的認可,並以強烈的罪惡感作用於人的心靈而已。恥感和罪感共同保障了瑪雅世界的秩序。

    獨具特色的住宅風格

    瑪雅人的住宅反應了這家人在部落裡的地位。社會較高階層的人住石房子,在石頭上雕有精美的花紋裝飾。一些地位尊貴的上層階層的房子的石頭上,甚至還刻有文字。如果房子的主人是因為作戰勇猛而得到了石房子的獎勵,那房子的牆壁上就是有精心雕刻的圖案,表現主人的勇敢;如果是祭司本人的房子的話,那麼石牆大多都是祈求神靈賜福一類的。較低階層的人住草木屋。熱帶雨林裡到處都是取之不盡的籐蘿,他們用石斧砍倒樹木,作為房屋的支柱,用籐蘿編織成蓆子,作為房子的牆。幾天工夫,一座簡單的草木屋就建造好了。

    走進瑪雅人茅草蓋頂的村舍,會看到一幅古典畫面:豬呀,狗呀,雞呀在屋裡屋外任意閒逛,到處留下糞便;院子裡,打碎的碟子、破裂的罐子、損壞的盤子躺在多年前它們被扔棄的老地方。這給大多數瑪雅家庭帶來的絕不是整潔的氛圍。然而,眼見為虛,人言為實。瑪雅婦女最希望討個「好說法」,她們是理家有方、勤於打掃的內當家。她們不僅「灑掃庭除」,還專門每天額外地清掃家門外髒亂的街道。真可謂自家門裡雪不鏟,專管人間路不平。

    我們都知道,瑪雅人的祭壇、神廟和宮殿都是有由石頭建築的,當時的瑪雅人沒有機械工具,不利用牲畜的力量,完全是手拉肩抗,在一片片的熱帶雨林中建築起現代的人也望塵莫及的宏偉建築。對於上層社會的人來說,他們可能擁有更多的奴隸和更大的權力,他們是部落的領袖,是神在人間的代言者,他們也理應住上石頭的房子。而對平民百姓來說,他們無法依靠自己的力量將石塊開採出來並切割,更何況雕刻上精美的花紋。

    後來人們在瑪雅遺址中發現了採石現場,甚至還找到切割至一半的石塊。真正的奧秘在於尤卡坦半島富藏的石灰岩。原來,天然石灰石相對來說比較軟,較容易切割,而一旦暴露於地面上之後,它會逐漸變硬。還有一種當地多產的砂岩,也具有這種特徵,甚至在剛採出不久一段時間內,仍然易於鑿刻。瑪雅的高大石建築都是用這些石灰岩和砂岩製造的。

    首先,他們採出石坯。安山巖的石質較硬,但它的紋理整齊,所以可以根據岩床的自然解理進行切割。由於這個原因,許多瑪雅石碑的橫剖面都是梯形,沒有一個頂角是直角。其次是搬運。瑪雅人生活在熱帶雨林中,周圍的密林裡有的是各種各樣的硬木,可以把它們製成各種長度和粗細的圓木條,讓巨型石碑借滾木運至所需的地點。然後要把石碑立起來。(瑪雅石碑通常正反面均有較深的凸雕,不同於中國一般的刻字碑、因此,都是先豎立起來,然後再在碑上雕刻紋樣的。)石碑最終要插入一個與底座相當的凹槽,才能固定住。而幾噸、甚至幾十噸重的石碑的直立,需要借助滾木、土墩和拉繩。所幸的是,這些材料在雨林中非常豐富。這以後才是搭起腳手架,讓雕刻家像處理壁雕那樣進行工作。它們的粗雕還要經過進一步的磨光,最後還要上色,用一種與樹脂攪拌在一起的深紅色塗料(少數也有用藍色的)。樹脂對顏色的保護效果很好。今天在一些凹紋和石碑底部上還可以找到這種特殊的色料。所以說,瑪雅文化的遺產雖然壯闊得令人自歎人力的渺小,但它們的一切都確確實實是人力所為。而不是什麼自然力或超自然力的點化。

    由此看來,瑪雅人實在是一些勤勞、智慧的集體勞動者。單單一塊石碑的創生過程就需要多少人工的通力合作!何況光石碑就數以百計,而眾多的建築拔地而起,還需要多少石塊的有序組合!現在,輪到我們為瑪雅人這種愚公移山的精神而慨歎了。當我們看到瑪雅人將幾百、幾干噸的石頭方方正正地堆出樣子來,刻出花樣來時,實際上不應該感到驚奇。把這些東西同現代社會鱗次櫛比的摩天大樓、四通八達的交通網絡相比,實在是算不得什麼。只要有人,有閒暇,工具簡單一些也沒什麼關係。人這個奇妙的生物總會想出辦法來改變他生存的環境,留下人文的印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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