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自傳 第43章 我體驗真理的故事之四 (9)
    此時在約翰內斯堡發生的許多事情都好像是促使我這種節欲自潔的行為成為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先聲。現在我知道,我人生中所有重要的事情,直到「禁慾」的誓約,都是在暗暗地為這個運動作著準備。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原則,早在這個運動的名稱還沒有確定以前就已存在。其實當這個主義誕生時,連我自己也說不清它是什麼。不僅在古遮拉特文中,我也在英文中用過「消極抵抗」這樣的短語來描述它。有一次我在與歐洲人的交流中發覺「消極抵抗」的含義太狹隘了,它被視為弱者的武器,其特點是仇恨,最後會演變為暴力。因此我不得不重新考慮一個提法來說明印度人這個運動的實質。顯然,我們必須創造一個新詞來描述這個運動。

    我絞盡腦汁還是想不出一個合適的名稱,於是便在《印度輿論》上公開懸賞徵求讀者的高見。結果摩干拉爾·甘地創造的「薩達格拉哈」[「薩達」意為真理,「格拉哈」意為堅定。

    ]獲獎。但是為了令其表意更為準確,我把它改為「薩提亞格拉哈」,從此便流行起來成為古遮拉特文中表明這個運動的代名詞。

    這個運動的歷史,實際上就是我在南非生活的一部歷史,是我在那兒體驗真理的一部歷史。在耶羅弗達獄中,我寫了關於這一部歷史的大部分內容,出獄以後才完稿。它最早發表於《新生活》,後來才印成單行本發行。瓦爾濟·格溫吉·德賽先生曾將《思潮》譯成英文,現在我正安排盡快將此書譯成英文出版,以便讓更多的人瞭解我在南非的最重要的體驗。希望還沒有讀過《南非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史》的人讀一讀這本書。我不想在這裡重複那本書的內容,但是在接下來的幾章裡我會談到該書中未談到的我在南非遭遇的幾件事情。然後,我會給讀者講一些在印度體驗真理的經歷。因此想嚴格按照編年史體裁的順序來閱讀這些體驗的讀者,現在就可以去讀關於南非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歷史了。

    一百零四更多的在營養學上的實驗

    我迫不及待地要在思想和言行上做到「禁慾」,同時強烈地希望投入大部分時間在非暴力不合作運動上,以及在培養純潔的心靈上。因此我在飲食上又做了更多的改變,以便更好地自制。最初的那些改變的動機多半出於講究衛生,可是新的實驗卻是站在宗教的立場上。

    現在絕食和節食在我的生活中起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一個人的情慾和食慾通常是形影相隨的。我就是如此。為了控制生理衝動和擺脫食物誘惑,我遇到過很多困難,即便現在我也不能保證自己已經完全克服了它們。我的胃口一直很好,在很多情況下朋友們認為我沒有做到節食。如果我不能繼續節食,就是退化到連動物都不如的地步,自己也老早遭到厄運了。然而,正因為我已經充分認識到自己的缺點,並以更大的努力克服它,所以這些年來我才可以振作起來投身到工作中。

    因為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的缺點,以及意外地找到志趣相投的同伴,我開始只吃水果,或者是在」葉卡達希」日、「建摩斯達密」日(Janmashtami)[印度教神話中黑天的生日,到了這一天,虔誠的印度教徒便會絕食來紀念。

    ]等類似的節日中絕食。

    一開始我吃的是水果,但是以節食的觀點來看,我在水果和穀物中沒有選擇餘地。我發現只要習慣了,對前者的味道和後者的味道的嗜好都差不多。因此我更重視絕食,以及在節日那天只吃一頓飯的做法。而且如果遇上苦修之類的場合,我也是樂於絕食的。

    然而我也清楚,由於現在身體更加結實了,食物的滋味嘗起來更好了,而胃口也更大了。我覺得絕食可以作為克制放縱的一種有力武器,後來我自己和別人的許多體驗都可以為這個事實作證。我想改善和鍛煉身體,不過因為我主要目標是達到節制和征服我的味覺,於是我先是只挑選一種食物,然後再慢慢增加種類,同時控制食量。但是我的胃口還是像從前一樣好。當我放棄某一種食物而改吃另一種食物時,這後一種食物往往顯得比前者更鮮美更好吃。

    有幾個同伴同我一起進行這些實驗,其中帶頭的是赫曼·克倫巴赤。關於這位朋友的情況,我在《南非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史》一書中已經提到了,這裡不再重複已經說過的內容。無論是絕食還是改變飲食期間,克倫巴赤先生總是與我一起實驗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達到高潮時,我和他住在他家裡。我們討論新的食物,從新的食物中獲得了更大的樂趣。當時那些談論令人興味盎然,我沒覺得這有何不妥。然而經驗告訴我,講究味覺是錯誤的。吃東西並不是為了滿足味覺,而是為了維持體力。當身體的每一種感覺器官都在為促進身體平衡而效力,並通過身體支持著靈魂時,食物的特殊口感就不存在了,此時食物才是以大自然期望的方式來發揮著它的作用。

    為達到人與自然和諧,多少次實驗都不嫌多,多大的犧牲也不為過。然而不幸的是,現在的潮流正強烈地向著相反的方向奔流。為了裝飾行將消滅的肉體,為了把生存的時日延長片刻,我們若不以犧牲掉多數人的生命為恥,那結果只能是自己毀了自己,肉體與靈魂同歸於盡。為了治好一種舊病,我們又製造了成百種新病;為了享受聲色之娛,我們最終會喪失享受的能力。所有這一切每天都在發生,人們無法視而不見。

    現在我要詳細地談一談在營養學上的體驗了。

    一百零五嘉斯杜白的勇氣

    我妻子平生有三次死裡逃生。她的病都是在家庭療法下治好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正在進行時,要麼就是即將開始時,她生了第一場大病,一直出血不止。有一位醫生朋友建議動手術,她猶豫再三,後來還是同意了。她的身體太衰弱了,因此動手術時沒有打麻醉藥。手術成功了,她經受了巨大的痛苦,但卻以非凡的勇敢撐過來了。醫生和他的妻子一直幫忙看護她。這個事情發生在杜爾班。醫生知道我在約翰內斯堡,告訴我不要為病人擔憂。

    幾天後,我收到的一封信中說,嘉斯杜白病情惡化,現在甚至不能坐起來,還一度不省人事。如果沒有我的允許,醫生知道他不能讓她喝酒吃肉。於是他打電話問我能否讓她喝牛肉茶。我不同意,但我說如果我妻子想要表達自己的意見,醫生可以同她商量,她願意怎樣做都行。「可是,」醫生說,「我不能與病人討論這件事。還是請你回來一趟吧。如果我不能按需要安排病人的飲食,就無法對你夫人的生命負責了。」

    當天我搭上火車回到杜爾班,醫生平靜地告訴我:「在給你打電話時,我已經讓病人喝牛肉茶了。」

    「醫生,這可是在欺騙病人啊。」我說。

    「醫生給病人開藥方和食譜,談不上什麼欺騙。事實上我們身為醫生,為了救活病人,哄騙病人或隱瞞他們的家屬也是一種美德。」醫生的回答很堅定。

    我非常痛心,但還強裝鎮靜。這位醫生是好人,也是我們的朋友。我對他和他的妻子感激不盡,但是我並不打算認同他的醫療道德。

    「醫生,告訴我你現在打算怎麼做吧。我絕不讓我妻子吃肉,即使因此她會沒命。當然,如果是她自己願意吃的,我無話可說。」

    「你怎麼想是你自己的事。但是我告訴你,只要你妻子由我治療,我便有權安排她的食譜。如果你不願意,那對不起,我只好請你把她送去別的地方。我不忍心看著她死在我的診所裡。」

    「你的意思是要我現在把她帶走嗎?」

    「我什麼時候讓你把她帶走了?我只是需要完全的自由處置的權利。如果你同意,我和我的妻子將盡全力救她,而你也可以放心地離開這裡。但是如果你不能滿足我的這個要求,那就等於強迫我讓你把她帶走。」

    我記得當時有一個兒子跟在我身邊,他完全同意我的意見,說他母親的確不應當喝牛肉茶。接著,我就和嘉斯杜白商量。她實在太虛弱了,本不該和她商量這樣的事情,但不得已。我把醫生的話告訴她,她的回答很堅決:「我不喝牛肉茶。儘管在這世上,生是一件難得的事情,不過我寧願死在你懷裡,也不願讓這些可憎的東西玷污我的身體。」

    我懇求她,告訴她不一定非要聽從我的話。我給她舉例,有些印度教朋友有時也把肉和酒當做藥而並無禁忌。可是她非常堅決:「不,請馬上把我帶走。」

    我心裡很高興,決定帶她走。我告訴醫生我們的決定時,醫生氣得大叫起來:「你怎麼忍心!她都病成這個樣子,你還告訴她這件事。老實告訴你,她受不了顛簸,如果在路上死了,並不奇怪。可是如果你非要這麼做,悉聽尊便。如果你不肯讓她喝牛肉茶,我不敢冒險把她留下來,哪怕只留一天。」

    於是我們決定立刻離開。那時正下著毛毛雨,而到車站又有些遠。我們要乘火車從杜爾班到鳳凰村,下了火車後,離鳳凰村還有2.5英里。這無疑要冒著極大的風險,但我信賴神靈,我得繼續做下去。我提前派人去鳳凰村請韋斯特預備一張吊床,一瓶熱牛奶,一瓶熱水,還有六個人到車站來抬嘉斯杜白。在那危險的情形之下,我叫了一輛人力車把她放到裡面,趕著搭下一班火車。

    嘉斯杜白並不需要什麼鼓勵。她反倒安慰我說:「我不會有什麼事的,放心吧。」

    她很久沒有吃有營養的東西了,瘦得只剩皮包骨頭了。火車站的站台很長,但人力車不能進去,我們要走上一段路才能上火車。於是我就背著她一直走到車廂。下車後,我們把她放在吊床上抬回鳳凰村,在那裡她靠著水療法漸漸地恢復了力氣。

    兩三天以後,史華密來鳳凰村看我們,他聽說我們拒絕接受醫生的建議,於是便抱著同情心來勸導我們。我記得他來時,我的次子曼尼拉爾和三子蘭達斯都在場。他引證《摩奴法典》的話,說吃肉是無損於宗教的。我不喜歡他在我妻子跟前說這些,但出於禮貌我沒有打斷他的話。我讀過《摩奴法典》,用不著他來教我怎麼做。我也知道有一派人認為這些話是被人篡改了的,即使不是被人篡改的,我的素食主義與宗教教義並沒有關係,而且嘉斯杜白的信仰也是不可動搖的。她並不知道宗教教義是什麼,但祖先所流傳下來的宗教傳統已經足夠她應用了。我的兒子自然也是跟隨父親的信仰,所以他們也不理史華密那一套。但是嘉斯杜白結束了這場談話:「史華密吉,不管你說什麼,我都不會喝牛肉茶。請不要再麻煩我了。如果你願意的話,可以同我的丈夫和孩子繼續討論。但是我的主意是不會改變了。」

    一百零六家裡的非暴力不合作

    我第一次入獄是在1908年。我發現強制犯人遵守的一些規則,正是一個「禁慾」的人必須自覺遵守的,因為兩者同樣需要自我控制。例如監獄規定:必須在太陽落山以前吃完晚餐。無論是印度犯人還是南非犯人都不能喝茶或咖啡。如果願意的話,可以在煮熟的食物中加一點鹽,但是不准吃可以滿足味覺的食物。有一次我要求監獄裡的醫生給我們一點咖哩粉拌飯吃,讓我們在煮東西時能加一點鹽,他卻說:「監獄裡不能講究吃的。以健康的觀點來看,你們並不需要咖哩粉,而且無論煮熟前還是煮熟後加鹽都是沒有區別的。」

    最終這些規定都得到了修改,儘管不是那麼容易辦到的,但這兩個辦法卻都是有助於自製、有益於健康的規定。外力強加於人的禁規本來就是很少成功的,但倘若是出於自願,它就會產生有益的效果。所以我被釋放以後仍然遵守監獄的那兩條規定。當時,只要一有可能,我就不喝茶,還總是在日落以前吃晚餐。

    現在我實行起來這兩條已經不費力了。後來還有個迫使我不吃鹽的機會,而且這個習慣我一直保持了十年。我從一些論素食的書中讀到,食鹽並不是飲食中必備的東西,而且無鹽的食物更有益於健康。我由此推論一個奉行「禁慾」的人最好是不吃鹽。我曾經讀到,自己也認識到身體虛弱的人不要吃豆類,而我卻很愛吃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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