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自傳 第26章 我體驗真理的故事之三 (1)
    五十五暴風雨的衝擊

    帶著妻兒航行這還是頭一次。敘述這段經歷時,我常會覺得由於中產階級的印度教徒的童婚制度,導致了丈夫識字而妻子是文盲的狀況普遍存在。夫妻之間形成了一道鴻溝,因而丈夫就不得不當妻子的教師。像我就得思考這一類瑣事,比如,妻子和孩子穿什麼衣服合適,應該吃什麼東西,採取什麼禮儀才能適應新的環境等等。今天回想起當時的那些事,依舊趣味盎然。

    一個印度教徒妻子總是把對丈夫的絕對服從當成最高的宗教信仰。而一個印度教徒丈夫則把自己當成妻子的統治者和主人,妻子必須經常對他笑顏逢迎。

    寫到這一章時我想起來,當時為了給別人留下文明的印象,我覺得我們的穿著和舉止需要盡可能接近歐洲人的標準。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產生一點社會影響,而如果沒有任何影響,是不可能為僑團服務的。

    妻子和孩子們服裝的式樣是我決定的。我並不想讓別人看出他們是來自卡提亞華的班尼亞一族,而純粹的歐洲式樣又不那麼適合他們,在那時,波希人被當成印度人中最文明的一類,因此我們就選定了波希式樣。如此一來,妻子穿上了波希「紗麗」(Sari)[一般印度女性教徒的傳統服裝,通常以一條長布當裙子,穿著時有一端還可以披裹上身,有各樣的色彩和各式的質料。

    ],而孩子們則穿上了波希式樣的上衣及褲子。當然,每個人都要穿鞋襪。我的妻子和孩子們花了好長的時間才逐漸習慣這件事。鞋子讓他們覺得夾腳,腳趾也疼,而襪子還散發著汗臭味。[通常情況下,印度教徒不論男女都是終年赤足的,尤其在室內,穿著鞋襪是大不敬的行為。

    ]當他們提出反對這些的理由時,我總有一套現成的說辭反駁他們。在我看來,與其說是我的答覆有理能讓他們信服,不如說是我的權威有效而讓他們屈服。他們同意改變穿著,因為除此以外,別無選擇。同樣,他們頗不情願地在飯桌上使用刀叉(通常印度人都是用手抓飯吃的)。後來,待到我對這些「文明」的迷戀消失以後,他們就立即放棄使用刀叉了。可是經過了長時間的適應,從新的生活方式又回到舊的上去,對他們而言也是同樣麻煩的。然而如今我已明白,拋棄掉這種「文明」的虛飾,我們反而會感到更加自在和輕鬆。

    與我們乘同一條船的,還有一些親戚和熟人。我常常去見他們以及統艙的乘客,因為這條船歸我的委託人的朋友所有,所以我可以隨意走動不受限制。

    這條船直航納塔耳,中途不停,所以我們的航程只用了十八天。然而在距離納塔耳還有四天航程的海上,我們卻遭遇了一場可怕的風暴,這彷彿是對我們即將上岸後在陸地上所要遭遇的現實風暴的一種警示。南半球的12月是夏季雨季的月份,因此在這個季節的海上遇到大大小小的暴風雨都是很正常的現象。然而這次我們遇上的暴風雨卻是那麼的猛烈漫長,乘客們全都開始惶惶不安了。船上出現了神聖莊嚴的一幕:所有人面臨著共同的險境,同舟共濟,團結一心,忘記了彼此之間的分歧,無論是穆斯林、印度教徒、基督教徒,所有人都只想到了一個唯一的神。有人許下了各種誓言,而船長也同乘客們一起禱告。

    船長向我們保證,儘管這次的風暴很危險,但以前有過幾次比這更危險的處境,他都安然度過了。他還向我們解釋,一條造得好的輪船是可以抵禦任何壞天氣的。然而這些話似乎都無法給大家帶來安慰。每一分鐘都聽得見類似於爆裂或漏水的響聲。而且這條船顛簸搖晃得相當厲害,彷彿隨時都可能傾覆。甲板上早就沒有人了。每個人嘴裡發出的唯一的吶喊就是「神靈保佑啊」。我印象中,這場災難延續了約有二十四小時。後來天終於放晴了,最後船長宣佈暴風雨已經過去了。人們的臉上重現了笑容,隨著驚恐的消逝,「神靈保佑啊」的話也從他們嘴裡消失了。吃喝、唱歌、玩樂又成了生活的常態。沒有了對死亡的懼怕,原先一刻也不停的虔誠的禱告也讓給了「瑪亞」(Maya)[印度哲學中很有名的一個字,幾乎無法翻譯出來,但在英文中常被譯為「空想」、「幻想」。

    ]。通常的「納瑪滋」(Namaz)[《可蘭經》中的禱告詞。

    ]和其他禱告還是有的,但先前的那種莊嚴神聖已經沒有了。

    然而這次的暴風雨卻使我和別的乘客們有了緊密的聯繫。我並不十分懼怕這次風暴,因為我已有過類似的經歷。我不怎麼暈船,所以能夠在乘客之中穿梭奔走,照料他們,安慰他們,並把船長發出的一小時一次的航行情況通報給他們。看到後面讀者就會明白,此時和大家結下的友誼對我日後的工作很有幫助。

    12月18日或19日那天,船在杜爾班港口下了錨。「納德利」號也在同一天到達了。

    然而真正的風暴就要來了。

    五十六另一種風暴

    前面我們已經提到,這兩條船是在12月18日或19日在杜爾班港口下錨的。按照規定,乘客需經過徹底的健康檢查後,才能在南非的任意港口上岸。如果船上有任何一位乘客感染了傳染病的話,這條船就得被隔離一段時間。而我們起程時,孟買正在流行鼠疫,因此我們都很擔心被隔離。在進行健康檢查以前,每條船都得掛上一面黃旗,經醫生確認船上的乘客都很健康以後,才可以把黃旗降下。也只有等到這面黃旗降下,乘客的親友才能上船接他們。

    當醫生上船來為我們做檢查時,照例在船上掛起了黃旗。醫生要把我們的船隔離五天,他認為鼠疫病菌最長可以存活二十三天。因此我們的船需要奉令隔離,直至我們離開孟買二十三天之期期滿為止。其實這次隔離不單是出於衛生上的原因,還有其他一些考慮。

    聽說我們又回來了,杜爾班的白人起了騷動。這此隔離的原因之一便是源於這場騷動。每天達達·阿布杜拉公司都會派人來通知我們城裡發生的事情。每天白人都舉行大會,極盡威脅恐嚇之能事,同時甚至還利誘達達·阿布杜拉,說只要公司讓這兩條船的人返回印度,他們便賠償公司全部的損失。然而達達·阿布杜拉公司沒有在恐嚇面前屈服。阿布杜爾·卡利姆·哈齊·阿丹賽當時是公司的股東經理,他想方設法要使這兩條船停靠碼頭,讓所有的乘客都能登岸。那時他每天寫信告訴我具體的情況。幸而曼蘇克拉爾·納扎先生(現已故)當時專程到杜爾班去接我。他精明能幹,而且無所畏懼,是印度僑團的領導者。僑團的律師勞頓先生同樣也是一個無畏的人。他強烈地譴責當地白人的行為,他不但是一位受聘的律師,而且更是一位真正的在幫助僑團的朋友。

    如此一來,杜爾班成為實力懸殊的雙方決鬥的一個場所。一邊是人數上佔少數的、貧窮的印度人和個別的支持他們的英國朋友,另一邊卻是為數眾多的白人,這些人在武裝上、數量上、受教育程度上和財富上都佔有絕對優勢,還得到了納塔耳政府的公開支持,內閣最具影響力的成員哈里·艾斯坎比先生甚至公開參加他們的集會。

    實際上,這次隔離是想通過對乘客或船隻代理公司的威脅恐嚇,達到迫使乘客返回印度的目的。這時白人開始威脅我們了:「如果你們不肯回去,一定落得個被拋到海裡的下場,但是如果你們同意回去,還可以拿回路費。」我不斷在同船乘客中間走動,鼓勵他們,還送了慰問函給「納德利」那條船上的乘客。

    他們都保持著鎮定和勇氣。我們在船上給乘客們安排了各種的遊戲,大家的心情都得以放鬆。聖誕節那一天,船長宴請頭等艙的乘客,我和我的家眷是受邀的主賓。宴後,我發表了講話,談到西方的文明。我知道當時的場合併不適合發表一通嚴肅的演說,可除此之外,我沒有別的話好說。我和大家一齊歡度節日,但是心裡牽掛的卻是杜爾班的戰鬥,因為我是這場戰爭裡真正的主角。白人反對我的兩個理由是:一、我在印度時,過度譴責了納塔耳的白人;二、為了讓印度人擠滿納塔耳,我特意帶了兩船人到這邊來定居。我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的責任。也知道為了我,達達·阿布杜拉公司正承受著巨大的風險,而乘客們的性命也處於危險之中,我的家眷也同樣陷入了危境。但是這絕對是冤枉我。我沒有勸誘過任何乘客到納塔耳去。上船前,乘客中除了一對夫婦是我的親戚之外,船上數百名乘客的名字和住址我都不知道。

    在印度時,我所有關於納塔耳的白人的言論在納塔耳都曾說過。何況我說過的話更有無數的事實為證。因此我對納塔耳白人所代表的、所擁護的那種文明感到由衷的悲哀。我心中一直都有對這種文明的想法,所以就藉著這個小小的宴會把它談出來。船長和其他朋友都耐心地傾聽我的發言,也接受了我的基本精神。不知道這一席話後來對他們的生活有什麼影響,再後來,我和船長以及其他官員又長談起西方的文明,我在演講中把西方文明表述為一種以武力為基礎的文明,和東方文明風格迥異。那天現場提問的賓客堅定了我的信念,我記得當時好像是船長向我提問:「如果白人當真兌現了他們的威脅,你的『非暴力』的原則怎麼堅持得下去?」我答道:「我相信神靈會賜給我勇氣與理性來寬恕他們,並且不必訴諸法律。我不跟他們生氣,只是他們的無知、狹隘讓我很難過。白人應該是發自內心地認為他們今天的所作所為是正確合理的,所以我更沒必要和他們嘔氣。」

    聽完我的回答後,提問題的人笑了,可能是他不以為然吧。

    一天一天地,日子就這樣拖下去。隔離期滿的日期始終沒有確定。執行隔離的官員卻說這事已不歸他管了,只要政府批准,他馬上就會准許我們上岸。

    我們終於收到了最後通牒。白人們說,如果想要活命,就必須得屈服。乘客們和我的答覆都相同,我們堅持認為我們有權在納塔耳港口上岸,並向他們暗示了我們甘冒任何代價也要進入納塔耳的決心。

    在二十三天隔離期滿那天,這兩條船獲准進入港口,允許乘客上岸的命令也傳達了下來。

    五十七考驗

    後來這兩條船就開進碼頭了,乘客們紛紛上岸。然而船長聽艾斯坎比先生說,白人還是很記恨我,我還是有生命危險,最好是等到黃昏再攜家屬上岸,那時港務警官達圖姆先生會護送我們回家,我答應按照船長的通知辦。可說完不到半個鐘頭的時間,勞頓先生找到船長,對他說:「如果甘地先生不反對,我希望我們能一起上岸。我是這家船行代理公司的法律顧問,我覺得艾斯坎比的意見不一定可取。」然後他找到我,對我說,「如果你不害怕,我覺得你夫人和孩子們可以先走一步,坐車去羅斯敦濟先生家,而我倆則徒步跟在他們後面。我完全不贊成你偷偷摸摸地在夜裡進城,我想不會有人傷害你的。現在天下太平了,白人們全都散了。總之,我的看法是你不應該像小偷一樣進城。」我立刻同意了這個提議。我的妻子和孩子們都平平安安地坐車到羅斯敦濟先生家了,船長允許我走之後,我便隨勞頓先生上岸了。羅斯敦濟先生的家距離碼頭有2英里的路程。

    我們一上岸就被幾個青年認出來了,他們喊著我的名字。緊接著有五六個人過來和他們一起喊。勞頓先生擔心人越來越多事情會不好處理,便叫來人力車拉我們走。我向來不喜歡坐那個,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坐。但是青年們不讓我上車,還恐嚇說要殺了車伕,車伕趕忙逃走了。我們只好繼續向前走,而人卻越聚越多,終於包圍了我們。他們先把勞頓先生抓住,拉開他,然後往我身上扔石子、磚頭和臭雞蛋,甚至還有人把我的頭巾扯下來,有人則對我拳腳相加。我癱倒了,後來抓住房子的一根欄杆,支撐著爬起來站著想喘口氣,可不行,他們過來又是一頓拳打腳踢。有一位與我相識的警官的妻子碰巧走過這裡。這位勇敢的夫人走過來,儘管當時沒有太陽,她卻把傘打開,然後站在這些人和我中間。如此一來,阻擋了這群暴徒的野蠻行徑,他們再要不傷害亞歷山大夫人卻又打到我就很困難了。

    有一位印度青年看到了當時這個情形,趕忙去報告警察。亞歷山大警官派了一隊警察圍在我身旁,把我安全地護送至目的地。幸好他們趕來及時。警察局就設在我們這條路上,當我們到那裡時,這位警官曾叫我暫時躲避在警察局裡,他的好意我心領了,但是沒同意。我對他說:「一旦他們認識到錯誤,事情一定會告一段落的。我相信他們是明理的。」在警察的護送下,我到了羅斯敦濟家,再也沒有被傷害。當時我渾身是淤痕,又青又紫,但只有一個地方流血破皮了。當時在場的還有船上的醫生達迪巴若,他盡最大的努力替我醫治。

    雖然房內很安靜,但是屋子外面圍滿了白人們。天色已晚,外面躁動的群眾還在高聲喊道:「我們一定要找到甘地。」那位眼明手快的警官已經在現場試圖控制局面了,他不靠威脅,而是用調笑的方式來力圖穩住人群,雖然他也很焦慮,還傳話給我:「要想使你朋友的房屋財產得以保全,要使你的家屬平安,你得化裝逃出這個屋子。」

    於是在同一天內我遇到了兩種矛盾。當生命受到威脅還是一種假設時,勞頓先生勸我公開去面對它,我接受了他的勸告。而當這種危險真的成為事實時,另一個朋友給了我一個相反的勸告,我卻也接受了。誰能知道這樣做究竟是為了保命,還是害怕威脅到朋友的生命財產以及我妻兒的性命呢?一開始時我勇敢地面對那群人,而現在卻要化裝潛逃,誰能分得清這兩種做法的對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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