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些人以為民眾知識缺乏,所以很容易變成迷途的羔羊,而為貓狗甚至為狼所利用。可是知識是不能絕對克服意志的,我們所怕的是意志薄弱易陷於悲觀的迷途的牧者。在危難期間,沒有迷途的羔羊,有的是迷途的牧者。我的意思不是鼓勵捨棄知識,乃是要指出意志要放在知識之上,無論成敗如何,當以正義的扶持為準繩,以人道的出現為極則。人人應成為超越的男女,而非卑劣的羔羊。人人在力量上能自救,在知識上能自存,在意志上能自決,然後配稱為軒轅的子孫。這樣我們還得做許多積極工作。一方面要摧毀敗群的貓狗,一方面要扶植有為的男女,使他們成為優越的人類,非得如此,不能自衛,也不能救人,不配自衛,也不配救人。所以此後我們一部分的精神應貫注在整理內部,使我們的威力更加充實。那麼,就使那些比狼百倍厲害的野獸來侵犯我們,我們也可以應付得來。為人道努力的人們,我們應當在各方面加緊工作,才不辜負兩年來為這共同理想而犧牲的將士和民眾。
國慶日所立的願望
明天就是中華民國建國第二十八週年的紀念日,卻是第二十九週年的第一日。從這點看來,也是一個元旦。這個建國的元旦當比時令的元旦更有深遠的意義,因為這是國家的生日,全國的人民在這天不但要彼此祝賀,並且對著他的國家立個人工作的願望。我們在元旦對於一切總是要從好裡想的。我們對於一年中的期望也是要望著安泰與康樂那邊去的。我們常回想到「國泰民安,風調雨順」這樣的好話。但是從前的人口裡雖是這樣禱祝,在行事上、思想上卻沒努力去求實現,弄到年年是在期望著,而風雨國民仍不免有不調不順不泰不安的現象。這固然由於執政者的知識的不充足,但一般人對於國家民族的觀念與見解的錯誤也是重要的原因。人民必得對於國家有深切的認識,知道國家的生存與他有密切的關係,才可以期望國運的興隆。不然,雖有知識與願望也是徒然。
□□□□□□□□,對於國慶日我們不敢有很奢的期望,如果能達到下列四個願望,便滿足了。
第一,我們願望中華民國的國本從今天以後越發堅定。舊時代的人民只知有朝,不知有國,且每每以朝為國。亡國只是換朝的別名。國民,在事實上不過是君主的臣僕。君主只知他的地位是上天命他來造元首,來享受,所期望於國泰民安風調雨順的無非是使他個人安享。他對於國家沒有高尚的理想,只知道人民是為他而生存。人民也就不敢有什麼主張,縱然有,也不敢闡發出來。
所以我們可以說在二十八年前,中國只有朝代並沒有什麼國家。「國」的產生,在中國只是這二十幾年。我們的民眾對於民主政體從模糊的接觸,漸漸進到比較清晰的認識,也同於一個人從幼年進到成年期間,經驗和理想都漸漸有了根基。我們今日的國難,便是命運將我們拋在民族海中或國家林裡,來試驗我們的圖存力量是否充足,試驗我們對我們建國的理想是否正確;我們對於所持的信念是否忠誠。我們願望國本越來越堅定,先要瞭解我們的建國理想與護持我們對於國家的信念。
第二,我們願望從今日起,國內瀆職貪婪的官吏迅速被剷除。人民對於政府和國家缺乏熱情的擁護,都是因為多數的文武官吏瀆職貪婪。那班人的人生觀只望求到個人的享受,仍脫不了朝代臣僕的觀念,還沒進到國族公僕的階級。故此,一切的活動都是為個人的榮華富貴努力。他們對於群眾的福利固然不關心,而對於公款私財,還要盡力搾取。人民的脂膏在他們手裡,國家的命脈也要斷送在他們的手裡。我們要看這樣的民賊的罪惡是和漢奸一樣,要在短期間清除他們。我們要分辨他們是否貪婪是很容易的。對於「發國難財」的公務人員,更容易識別。政府如果對於他們沒辦法,我們就怕國家前途的荊棘會更多了。在嚴懲貪污以外,我們還希望政府能夠明令規定人民財產的最高額數,凡超過法定的額數的財產充為公有。這樣或者可以使貪婪者無所企圖,於國家民族的康健是很有裨益的。
第三,我們願望從今天起,國民的知識蒸蒸日上。人民被欺負多因於知識缺乏。他們不知道國家與他們的關係,在數千年的教訓底下,使他們對於事事都聽天由命,當事順從,遇事畏葸。要知順從不定是服從。服從是由於自己的瞭解,對於某事佩服,才隨從著做下去。順從是不管你瞭解與否,你總順從著別人的意思去做。這樣縱然不把他們變成犬馬,也與奴隸差不多了。我們願望有知有力有權的國人迅速地把他們從愚闇的牢獄解放出來。那麼,對於他們,我們應當負起供給一個健全的國民應具的常識的責任。識字運動與國語統一運動是刻不容緩的,在傳播知識的工作上,我們受過教育的人們都應當參加。這是義不容辭,責無旁貸的事業,也是我們神聖的使命之一。還有我們見得到的信預言、信真命天子、信符咒等等知識上與心靈上的微[霉]菌蔓延於各階級中間,更要使我們對於知識的傳播是必須迅速地舉行的。
第四,願望國民對於文藝和精神上等的資養料越能吸收。乾燥的知識若沒有文藝的陶冶,或者只能造成一個有用的人,可不能做成一個有性情的人。性情對於事業也是很重要的。許多沒靈魂的國賊民賊,多半由於性情乖戾所驅使。要預防這個,我們在文藝上應當供給有益的糧食。這個步驟,當然要分出許多等第,但我們最要的作品,必須以能供給前方將士與勞作的群眾為主。他們的需要文藝皆比優閒的人們更迫切。所以我們希望全國文藝家努力為他們多產些作品。我們不希望濫調的宣傳文學,只希望作者能誠實地與熱情地將他們的感想與經驗宣露出來,使讀者發生對於國家民族的真性情,不為物慾強權所蒙蔽,所威脅。
我們不要打空洞的如意算盤,望國際情形好轉,望人來扶助我們。我們先要扶助我們自己,深知道自己建立的國家應當自己來救護,別人是絕對靠不住的。別人為我們建立的國家,那建立者一樣可以隨時毀掉它。所以我覺得我們這個國慶日於我們特別是可寶愛的,我們要人人得到天賦的權益,在世上滿足地生存著,當須念念不忘地圖謀所願望的工作能夠逐漸實現。
一封公開的信
中國晚報主筆先生及張春風先生:
八月一日貴報登出《出賣肉麻》一文,譏評×××女士造像義展,眼光卓越,佩服之至。這篇「巨文」,我始終未讀過,因為我曾簽名贊成此事,所以一讀張先生大文之後便希望原作者能夠再向大眾申明一下,可惜等了這許多天毫無動靜,不得已得向二位先生說明幾句。
我現在把簽名的經過與我對於這事的意見敘述一番,如有不對之處,還求指教。
一個月前,在全國文藝界抗戰協會留港會員開會的一個晚上,會員們約了些漫畫家、音樂家、電影家來湊熱鬧,×××女士當晚也被邀到會唱歌,同時有一兩位會員拿出一個卷子請在座諸君贊助×××女士造像義展會。據說是她要將自己的各種照片展覽出賣,以所得款項獻給國家,特要我做贊助人。我當時覺得義不容辭,便簽了名,可沒看見有《懷江山而及麗質,睹香草而思美人》那篇文章。若是見了當然也是不合我的脾胃,我必會建議修改的。
我很喜歡張先生指出傳統的濫調,如江山、麗質、香草、美人一類的詞句,是肉麻的。這個證明作者寫不出所要辦的事情的真意,反而引起許多惡劣的反感。但在作者未必是有意說肉麻的話,他或者只知道那是用來描寫美人的最好成語。所以修辭不得法,濫用典故成語,常會吃這樣的虧。
不過我以為文章拙劣,當與所要辦的事分開來看。張先生譏評那篇啟文是可以的,至於斥造像義展為不然,我卻有一點不同的意見。此地我要聲明我並不是捧什麼伶人,頌什麼女優。此女士也是當晚才見過的,根本上不能說有什麼交情,也沒想要得著捧頌的便宜。我的意見與張先生不同之處,如下所述。
唱戲、演電影,像我們當教員、當主筆的一樣,也是正當的職業。我一向是信從職業平等的。我對於執任何事業的都相當地尊重他們。看優伶為賤民,為身家不清白,正是封建意識的表現。須知今日所謂身家不清白,所謂賤,乃是那班貪官污吏,棍徒賭鬼,而非倡優隸卒之流。如果一個伶人為國家民族願意做他所能做的,我們便當付同情於他。捧與頌只在人怎樣看,並不是人人都存著這樣的心。在張先生的大文裡以為替傷兵縫棉衣,在國破家亡的時候,是每個男女國民所當負的責任,試問我國有多少男女真正負過這類或相等的責任?現在在中國的夫人小姐們不如倡優之處很多,想張先生也同我一樣看得到。塘西歌姬的義唱,淨利全數獻給國家。某某婦女團體組織義演,入款萬餘元,食用報銷掉好幾千!某某文化團體「七七」賣花,至今賬目吐不出來。這些事,想張先生也知道罷。我們不能輕看優伶,他們簡單的情感,雖然附著多少虛榮心,卻能幹出值得人們注意的事。
一個演電影的女優,她的色是否與她的藝一樣重要?(依我的標準,×××女士並不美。此地只是泛說。)若是我們承認這個前提,那麼「色相」於她,當等於學識於我們,一樣是職業上的一種重要的工具,能顯出所期的作用的。假如我們義賣文章,使國家得到實益,當然不妨做做。同樣地,申論下去,一個女優義賣她的照片,只要有人買,她得到乾淨的錢來獻給國家,我們便不能說她與抗戰和民族國家無關,更不能說會令人肉麻。如果我們還沒看見她要展賣的都是什麼,便斷定是「肉麻」,那就是侮辱她的人格,也侮辱了她的職業。
×××女士的「造像」我一幅也沒見過,據說是她的戲裝和電影劇裝居多。我想總不會有什麼肉麻的裸體像。縱然會有,也未必能引青年去「看像手淫」。張先生若是這樣想,就未免太看不起近代的青年了。色慾重的人就是沒有像××××××,對著任何人的像,甚至於神聖的觀音菩薩,也可以手淫的。張先生你說對不對?她賣「造像」××××××,人們的褻行與可能的誘惑,與她所賣的照片並沒關係。當知她賣自己的造像是手段,得錢獻給國家是目的。假如一個女人或男人生得貌美而可以用本人的照片去換錢的話,只要有人要,未嘗不可作為義展的理由。我們只能羨慕他或她得天獨厚,多一道生利之門罷了。某人某人的造像賣給人做商標,賣給人做小囡模型,租給人做畫稿,做雕刻模型,種種等等,在現代的國家裡並沒人看這些是肉麻或下賤無恥。
捧戲子,頌女優,如果意識是不乾淨的,當然是無聊文人的醜跡。但如彼優彼伶所期望辦理的事是值得贊助的話,我們便當尊重他們,看他們和我們一樣是有人格的,不能以其為優伶,便侮辱他們。我們當存君子之心,莫動小人之念,才不會失掉我們所批評的話的價值。我以為對於他人所要做的事情,如見其不可,批評是應該有的,不過要想到在這缺乏判斷力的人中間,措辭不當,就很容易發生一犬吠影百犬吠聲的事,於其他的事業,或者也會得到不良的影響。
謝謝二位先生費神讀這封長信。我並不是為做啟文的人辯護,只是對於以賣自己的照片為無恥的意思提出一點私見來。先生們若是高興指教的話,我願意就這事的本身,再作更詳盡的客觀的討論。
許地山謹白
英雄造時勢與時勢造英雄
在危急存亡的關頭容易教人想到英雄,所以因大風而思猛士不獨是劉邦一個人的情緒,在任何時代都是有的。我們的民族處在今日的危機上,希望英雄的出現比往昔更為迫切。但是「英雄」這兩個字的意義自來就沒有很明確的解釋,因此發生這篇論文所標的問題——到底英雄是時勢造的呢?還是時勢是英雄造的呢?「英雄」這兩個字的真義需要詳細地分析才能得到。固然我們不以一個能為路邊的少女把寶飾從賊人的手裡奪回來的人為英雄,可是連這樣的小事都不能做的有時候也會受人崇拜。在這裡,我們不能不對於英雄的意義畫出一個範圍來。
古代的英雄在死後沒有不受人間的俎豆,崇拜他們為神聖的。照《禮記·祭法》的規定,有被崇拜的資格的不外是五種。第一是「法施於民」的,第二是「以死勤事」的,第三是「以勞定國」的,第四是「能御大災」的,第五是「能捍大患」的。「法施於民」是件[使]民有所,能依著他所給的方法去發展生活,像後稷能殖百谷,后土能平九州,後世的人崇祀他們為聖人。(所謂聖人實際也是英雄的別名。)「以死勤事」是能夠盡他的責任到死不放手,像舜死在蒼梧之野,鯀死於洪水,也是後世所崇仰的聖人。「以勞定國」是能以勞力在國家危難的時候使它回復到平安的狀態,像黃帝,禹湯的功業一樣。「御大災,捍大患」,是對於天災人患能夠用方法抵禦,使人民得到平安。這些是我們的祖先崇拜英雄的標準。大體說起來,「以死勤事」,是含有消極性的,「以勞定國」,「能御大災,捍大患」,也許能用自己的智能,他們是介在消極與積極中間的。唯有「法施於民」的才是真正的聖人,他必須具有超人的智能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