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信不長,毛毛草草的,很像我的性格。可是我如何也記不起來十年前自己有給自己寫過信。屍體什麼的事情我真的無法相信,是自己給自己開的玩笑嗎?推算十年的話自己才八九歲,八九歲的自己說的是真的話嗎?我反覆翻弄著這封信,困意全無。
小時候的事情零零碎碎的被我回憶起來,卻找不到信裡所記載的那段屍體、煩惱什麼的,小學的自己中等生,平平淡淡,膽子不大,有點兒淘氣,怎麼想也不可能與屍體扯上關係。為了確定自己的記憶,我還特地給小學幾個要好的同學打了電話。
「時間信封?沒聽說啊。」已經好久不聯繫,曾經的死黨關係似乎也不在了。
「那十年前,你記得有什麼大事件麼?比如死人什麼的事。」
「沒印象了。」
打了好幾個電話給曾經那些同學,也沒問出什麼。
如果真有那麼一件事,我沒對任何人說過,然後連自己都忘記了,那麼它真的是發生過麼?
我覺得自己不是忘記了什麼,而是那屍體什麼的事情我根本不知道。也有可能是發信人寫錯了地址,然後發到了我這裡來不是嗎?因為字裡行間都是「你」和「我」,根本沒有人名,發件地址顯示的是那個「時間信封」公司,所以說,也有可能是有人填錯了地址。
這樣想完,便覺得自己是突然撞到了一個極其重大機密的事件,而面對這個所謂的重大機密事件絲毫說不出它哪裡重大、哪裡機密。
如果說那真是十年前發生過了什麼,跟我又有什麼關係呢?我給「時間信封」公司打了詢問的電話,問是不是郵件投遞錯了,得到的答覆是客戶所填的就是這個地址。於是也只能不了了之了。
那信刪了可惜,於是就一直躺在我的已收信箱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