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當我們估摸每個人都睡著後,便從房間偷跑出來,將自己關進板棚裡,拿出狐火開始工作。我們把牆根底下那根橫木的中段前面的東西搬開,清出了約1.5米寬的一塊空地來。湯姆說我們現在的位置正在吉姆的床正後方,我們會從下面挖進去,等到挖通時,屋子裡沒有人會知道那裡有個洞,因為吉姆的床罩懸掛在地板上,你必須要拉起床罩往下看才能看到那個洞。於是我們用小刀挖呀挖的,直挖到大半夜。然後我們筋疲力盡,手上也起了水泡,但是你幾乎看不出來我們有任何的進展。最後我說:
「湯姆,這不只是件要耗費37年的大工程,這是件要花上38年的時間才能完成的工作。」
他什麼也沒說,但是卻歎了一口氣,很快就停止了挖掘,然後等了好一會兒,我知道他正在思考。之後他說:
「沒有用,哈克,這樣做是行不通的。如果我們是監獄的囚犯,我們當然可以這樣做,因為我們想有多少年的時間就會有多少年的時間,根本不用急,我們一天只需要趁著警衛換班的時候挖個幾分鐘就行了,這樣我們的手也不會起水泡,而且我們可以一直這麼做,一年又一年的,用該用的方式一直進行下去。但是現在我們可不能閒晃,必須要趕快完成,沒有時間可以浪費了。如果我們用這種方法繼續再弄一個晚上,我們就必須停工一星期讓手好起來——而且馬上就不能用手拿小刀了。」
「那現在怎麼辦呢,湯姆?」
「我會告訴你的。雖然這麼做並不正確,也不道德,而我也不想用這個方法把吉姆弄出來——但不是沒有別的方法了嘛。我們可以用十字鍬把他挖出來,但要假裝那是個小刀。」
「你這麼說才像話嘛!」我說,「湯姆,你的腦袋愈來愈聰明了。十字鍬正是合適的東西,我才不管它道德不道德呢。當我開始動手要去偷個黑人,或一個西瓜,或一本主日學校的課本時,我才不管要怎樣做,我只管有沒有成功。我要的就是我的黑人、我的西瓜和我的主日學校課本。如果十字鍬是最方便的工具的話,那我就會用它去挖出那個黑人、那個西瓜或那本主日學校課本。我才不在乎當局怎麼想呢,絕不。」
「好吧。」他說,「在這種情況下,要有用十字鍬假裝成小刀的借口。如果沒有的話,我是不會贊成的,也不會站在一旁,眼睜睜地看著規則被破壞——因為對就是對,錯就是錯,當一個人並非無知而且甚至是知道得更多的時候,是絕對不能犯錯的。對你而言,用十字鍬把吉姆挖出來就是答案,不需要任何假裝,因為你知道得不多。但是對我來說,這樣是不夠的,因為我知道得比較多。給我一把小刀。」
他手上拿著他自己的,但是我還是把我的交給他,他丟下刀子,說:「給我一把『小刀』。」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但後來我想了一下,在那堆舊工具當中摸索到一把尖鋤交給他,他拿了之後便回去工作,再也沒說半個字。
他總是這麼特別,充滿著原則。
然後我拿了個鏟子,我們又挖又鏟的,搞得整間屋子塵土飛揚。我們持續弄了約莫半個小時,這是我們可以忍耐的時間,但是要完成我們的洞還得挖上好一段時間呢。當我爬樓梯時,往窗外望了望,看到湯姆正努力沿著燈桿往上爬,但是並沒有成功,因為他的手太痛了。最後他說:
「沒有用的,這樣是不能成功的。你認為我應該怎麼做比較好?難道你想不出別的法子了嗎?」
「有啊,」我說,「但是我想這不太符合你的規矩。你就爬樓梯吧,假裝它是個燈桿就好了。」
他照做了。
第二天,湯姆偷了屋子裡的一個白錫匙和黃銅燭台,好為吉姆做些筆,另外還偷了六根羊脂蠟燭。我在黑人小屋的周圍晃來晃去,趁機會偷了三個錫盤。湯姆說這些不夠,但是我說沒有人會看到吉姆丟出來的盤子,因為它們全掉在窗口下面的狗尾草和曼陀羅當中——這樣我們就可以把它們拿回去再重新使用。湯姆滿意了,然後他說:
「現在,我們要研究的是如何將東西交給吉姆。」
「當我們把洞挖好之後,就從洞口塞進去啊。」我說。
他看上去一臉的不屑,說從來就沒有聽過這麼白癡的想法。然後他開始自個兒靜靜思考。不久,他說他想到兩三個方法,但是並不急著決定要用哪一個,還是先跟吉姆討論一下好了。
那晚10點多一點,我們爬下燈桿,帶著一根白天偷來的蠟燭,在窗口下聆聽,吉姆已經呼呼大睡了,我們把蠟燭丟進去,但是並沒有吵醒他。接著我們趕緊拿十字鍬跟鏟子開始工作,約莫兩個半小時之後,終於完成了挖洞的工作。我們爬到吉姆的床底下,進入了小屋,在地上摸了半天,找到那根蠟燭,把它點亮了。我們站著看吉姆好一會兒,發現他看起來很健康,接著我們便溫柔地叫醒他。他看到我們顯得十分高興,幾乎都快哭了,直叫著我們寶貝或其他所有他可以想得到的暱稱。他還叫我們馬上找一把鑿子切斷他腳上的鏈子,趕快逃走,別浪費任何時間。但是湯姆向他表示這樣會有多不正常,並坐下來告訴他我們的計劃,以及有緊急狀況時,我們可以如何隨時改變計劃,叫他不要害怕,因為我們會保證他能夠逃走。所以吉姆同意了。我們坐在那裡,回憶了一會兒過去的時光,然後湯姆問了一大堆問題。吉姆告訴他席拉斯姨父每隔一兩天就會進來與他一起祈禱,而莎莉姨媽也會進來看看他過得是否舒適,以及是否有足夠的東西吃,他們兩個都很仁慈。湯姆說:
「現在我知道怎麼安排了,我們會通過他們送給你一些東西。」
我說:「別做這種事,這是我碰到過的最爛的主意之一。」但是他根本不睬我,繼續自顧自地講下去。一旦計劃決定後,他就是這副樣子。
然後他告訴吉姆,我們會通過那位替他送食物的黑人耐特偷偷地把繩梯和其他一些大型的物品送給他,他必須保持警戒,不要被嚇到,也不要讓耐特看到他打開這些東西。我們會放一些小東西在姨父的大衣口袋裡,他必須把它們偷出來。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們也會綁一些東西在姨媽的圍裙帶子上,或是放到圍裙的口袋中。我們告訴他那是些什麼東西,以及要做什麼用,並且還告訴他怎麼用他的血在襯衫上寫日記等等。湯姆告訴他所有的事情,但吉姆卻看不出來這些事情有什麼意義,但是他承認我們是白人,因此知道的事情應該比他多。所以他很滿意地聽著,並且還說他會完全照湯姆所說的去做。
吉姆有很多玉米軸制的煙斗和煙草,所以我們度過了一段很愉快的時光。然後我們爬出洞口回屋睡覺,雙手像是被狗啃過似的。湯姆興高采烈地說這是他這輩子碰過的最好玩的事情,也是最理性的,他說如果他有辦法的話,我們可以下半輩子就保持這個樣子,讓我們的小孩去把吉姆挖出來,因為他相信吉姆會愈來愈喜歡這種方式。他說這樣下去可以撐上80年都沒問題,這將會是歷史上最棒的時間。他說這樣會讓我們參與的人都備受讚揚。
早上我們到外面的木材堆那裡,將黃銅燭台劈成方便使用的大小,湯姆將它們和錫匙放在口袋裡。然後我們到黑人的小屋去,趁我引開耐特的注意力,湯姆塞了一片黃銅燭台片到玉米軸管煙斗中間,這是要放在吉姆的鍋子裡面的。我們跟著耐特去看看我們的主意行不行得通,結果棒極了。當吉姆咬到時,這個銅片幾乎搗碎他的牙齒。吉姆本來還以為只是一些夾在麵包裡的小石塊,但是從那之後,除非他先用叉子戳過三四個地方,否則他不會去咬任何的東西。
當我們站在小屋微弱的光線中時,從吉姆的床底下跑進來了幾隻獵犬,這些狗一直往裡擠,總共塞進來11只,幾乎沒有空間可以呼吸。原來我們忘記關上小屋的門了。只聽見黑人耐特大喊了一聲:「有女巫!」然後就翻倒在地上,在那群狗兒當中開始呻吟,好像就快死了似的。湯姆猛地將門推開,丟出一塊吉姆要吃的肉,狗兒馬上就追出去了。兩秒鐘之內,他出去又進來,並把門關上,我知道他也關上了另一扇門。接著他跑去對那個黑人下工夫,勸誘他,安撫他,問他是否又想像自己看到了某樣東西。他站起來,眨眨眼睛向四周看了一下,說:
「席德少爺,你會說我是個笨蛋,但是假如說我沒有看到100萬隻狗,或是惡魔什麼的,我真希望馬上死在鐵軌上。我真的看到了,一點都不假。席德少爺,我感覺到它們——我感覺得到它們,它們全在我的上方。老天爺啊,我只希望我曾經親手摸過其中的一隻,否則那些女巫就會贏了——就會贏了——我要的就只是這樣。」
湯姆說:「我告訴你我是怎麼想的。是什麼讓它們在這個逃跑黑人的早餐時間出現呢?因為它們餓了,這就是為什麼。你去替它們弄個魔法派來吧,這是你可以做的。」
「但是我的老天爺啊,席德少爺,我怎麼弄個魔法派呢?我不知道怎麼弄啊,我甚至沒聽說過這種東西。」
「好吧,那我會自己弄的。」
「你真的要幫我做嗎?——真的嗎?我一定會跪在地上膜拜你的,真的!」
「好吧,我會弄的,因為你對我們一直很好,還讓我們看這個逃跑的黑人。但是你必須要非常非常小心,當我們來的時候,你得轉過身,不管我們放什麼在鍋子裡面,你都要裝做沒看到。當吉姆打開鍋子時,你不可以看——會有事情發生,我不知道是什麼事。重要的是,你別碰這些有魔法的東西。」
「碰它們?席德少爺,你在說什麼?我不會讓我的身體或手指碰它們的,用100萬塊來換,我都不會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