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特森小姐,你逃走的黑奴吉姆現在正在派克斯維爾下方的3英里處。菲普斯先生已經逮到他了,如果你願意提供獎賞的話,他將會送吉姆回去。
哈克
這是我生平以來第一次感到身上的罪惡都被洗淨了。我感到很快樂,因為我現在可以祈禱了。然而我卻沒有立刻這麼做,而是把那張紙放下來,坐在那兒思索著,想著事情如此發展真是再好不過了,還想著我竟然差一點就誤入歧途下了地獄。然後我又繼續想著我們一路順流而下的旅程,我無時無刻都看見吉姆出現在我的面前,有時在白天,有時在夜晚,有時在月光下,有時在風雨中,我們就這麼一路漂流著,聊天、唱歌和歡笑。我心中無法硬下心來出賣他,我想起他曾經替我守夜,只因不忍心叫醒我——讓我可以好好地繼續睡覺;又想起當我從濃霧中回來的時候,他是多麼高興;還有在那場家族爭鬥中,我後來跑到沼澤去找他的情景等等。他總是很親切地叫著我、寵我,凡事都替我設想,他總是對我這麼好。最後我想到有一次我向別人說我們船上有人得了天花,救了他一命之後,他對我是如此地感激,說我是他老吉姆在世界上惟一最好的朋友。然後我不經意地向四周看了看,看著那張信紙。
現在是個關鍵的時刻。我把那張紙拿了起來,放在我的手中,我全身顫抖,因為我必須要在兩件事情中間做抉擇。我想了一會兒,屏住呼吸,然後對自己說:「好吧,我決定下地獄去。」然後就把這張紙撕得粉碎。
這些思想和字眼真是可怕,然而我卻把它們說了出來。我腦中保存著這些字眼,再也不想悔改的事了。我把寫信的事從我腦中移走,對自己說我將再度披上邪惡的外衣,因為這邪惡的因子深植在我的血脈中,我和別人不一樣,我可是帶著它長大的。現在,我要去幫助吉姆再度從奴隸制度中逃脫,因為只要我的立意是好的,就要全力以赴。
於是我開始坐下來,計劃要怎麼樣達成我的目的。我在我的腦袋瓜裡反覆想了許多種方法,最後終於想出了一個適合我的計劃。後來我看到遠處有一座長滿樹林的小島,等到天一黑,我便劃著我的木筏偷偷地前進,把木筏藏在那兒,然後回到帳篷睡覺。我睡了一整晚,在天快亮的時候起床,吃了早餐,穿上我在店家裡買的衣服,把一些東西綁在一起,帶著它們乘著獨木舟上岸。據我的推測,我是在菲普斯家的下游登陸的。我把那捆雜物藏在樹林裡,然後用水把獨木舟裝滿,裡面裝滿了石頭,讓它沉入水中,如此一來,等到我需要它的時候便可以再找到它。這個地點約在靠河岸l/4英里的淺水裡。
然後我便上了路。當我經過鋸木廠的時候,我看見上面有個標示寫著「菲普斯鋸木廠」。我又向前走了兩三百米,在靠近房子附近的時候,我提高了警覺,但是雖然現在已經天亮了,四周卻一個人也沒有。可是我並不在意,因為現在我還不想遇見任何人——我只想先探勘地形。根據我的計劃,我應該從村裡出發,而不是從村的下游過來。所以我只是看了看,繼續直直地朝村莊的方向前進。當我到那兒時,我所看到的第一個人居然是公爵,他正在釘著宣傳「皇家的寶物」的佈告牌——就像上次一樣要演三晚。這些騙子還真是厚臉皮啊!在我還來不及避過他的時候,他便看到了我。他看起來很驚訝,然後說:「哈克,你從哪兒來的啊?」然後他有點高興急切地說:「木筏在哪裡?你把它藏好了嗎?」我說:「哎,我還正想問你木筏在哪兒呢。」然後他看起來似乎有點不爽,接著說:「你怎麼會來問我呢?」
「哎,」我說,「我昨天在酒館看到國王的時候,我想等到他清醒,然後把他接回去,可能要花上好幾個小時。於是我便在鎮上東晃西晃打發時間。這時有一個人向我走來,給我一毛錢,要我幫他拖一艘小船過河,好去載隻羊,於是我便跟著他去了。可是在我們把羊拖上船的時候,那個人讓我一個人牽著羊,他繞到後頭去推它,可是這隻羊對我來說實在是太大了,它甩了一甩便掙脫了,開始逃跑。於是我們便在後面追趕,我們身邊沒有帶狗,所以必須要親自追它,直到它累壞了為止。到了晚上我們才逮到它,把它載上船。之後我才往木筏的地方走去。可是當我到那兒時,木筏已經不見了。我對自己說:『國王和公爵可能惹上麻煩,必須先走了,而他們也把我在這世界上惟一的黑奴帶走了。現在我身處異地,身上什麼值錢的東西都沒有,我該怎麼樣活下去呢?』於是我便坐下來哭了起來。晚上我在樹林裡過夜,可是那艘木筏到底怎麼了呢——還有吉姆——可憐的吉姆啊!」
「我知道才怪呢——我的意思是說那木筏怎麼了我一點也不知道。那個老白癡做了個交易,賺了40塊錢。當我們在那酒館找到他的時候,那些流氓便把他身上除了買酒喝之外所剩下的錢都撈走了。最後當我在晚上把他拖回去,發現木筏不見的時候,我們說:『那小混蛋偷了我們的木筏,撇下我們,自己往河下游逃去了。」』
「我可不會背棄我的黑奴,不是嗎——他可是我在這世界上惟一的黑奴,是我擁有的惟一的財產哩。」
「我們倒沒有想到這一點,事實是,我想我們認為他是我們的黑奴,沒錯,我們的確是這麼想的——因為他,我們受到的麻煩可多了。我們看到木筏不見了,身上又一毛錢也沒有,只好再來演一演『皇家的寶物』騙點錢。從那時起我便缺錢缺得緊。你說的那一毛錢在哪兒?把它交出來。」
我身上還有一些錢,於是我給了他一毛錢,可是我求他把它拿去買點吃的,並且分一些給我,因為這些錢是我身上僅有的東西,而且我從昨天開始就什麼都沒吃了。他沒答茬,過了一分鐘,才對我說:
「你覺得那黑奴會不會出賣我們?如果他敢這麼做,我們會活活地把他的皮剝下來。」
「他怎麼敢告密呢?他自己都在逃亡呢。」
「不,那老傻瓜把他賣了,可是卻不肯把錢分給我,最後還把這筆錢用光了。」
「把他賣了?」我說,同時哭了起來。「為什麼?他是我的黑奴啊,而那筆錢也應該是我的錢。他到底在哪兒——我要我的黑奴啊。」
「反正你就是沒辦法得到你的黑奴啦——還是別哭了。你聽好——你有那個狗膽敢出賣我們嗎?我可是一點都不相信呢。如果你真的想出賣我們的話——」
他停了一下,我從來沒有看過公爵的眼神裡透露出如此的邪惡。我繼續哭著說:「我誰也不想出賣,而且我也沒有時間好去出賣誰,我得趕緊去找我的黑奴才是。」
他看起來很苦惱,站在那兒,手臂上的傳單啪啦啪啦地飄著,他思考著,前額佈滿了皺紋。最後他說:
「我告訴你,我們還得在這兒待上三天,如果你不告密,並且也不讓那個黑奴告密的話,我就告訴你在哪裡可以找到他。」
於是我向他做了保證,然後他說:
「有一個叫做席拉斯·菲——菲什麼來著的農夫,」他突然又停下來,你看,他本來要告訴我實話的,可是當他那個樣子停了下來,又開始思考時,我想他又在鬼鬼祟祟地改變主意了。我猜得一點也沒錯,他一點都不信任我,只想要確定我在這三天不會妨礙到他。沒多久他就說:
「把那個黑奴買走的人叫做愛步蘭·G·佛斯特,他住在離這60英里遠的鄉下,也就在往拉法耶特的那條路上。」
「好吧,三天內我應該可以走得到。今天下午我就出發。」
「不,你現在就該出發,一刻也不能停下來,路上也不要耽擱,只要閉上你的嘴巴一直往前走,這樣你就不會給我們惹麻煩了,你聽到了嗎?」
這正是我所要得到的命令,也正是我計劃中的一部分。計劃中我必須要獨自一人才好辦事。
「好吧,你趕快走吧。」他說,「到時你想告訴佛斯特先生什麼都可以,也許你可以讓他相信吉姆是你的黑奴——有些白癡不會看證明文件的——至少我聽說在南方是有這樣子的人。你到時候再告訴他傳單和懸賞都是假的,也許當你跟他解釋過一切之後,他會相信你。現在趕快走吧,想告訴他什麼你都盡量講沒關係,可是你可別留在這兒阻撓我們的好事。」
於是我便離開了,往鄉下出發。我並沒有朝四處張望,然而我卻覺得他正在背後看著我。可是我知道終究他會看煩的。我直直地朝鄉下走了約2英里才停下,然後我穿過樹林,向菲普斯的住處前進。我想我最好不要再閒逛了,應該立刻開始我的計劃,因為在這兩個傢伙離開之前,我得先去阻止吉姆亂說話。我不想再跟他們有任何的牽扯,我已經把他們看透了,想要完完全全地擺脫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