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喜劇 第43章 布拉特說:錯判是給你一個當岳飛的機會
    ●想想被宋朝皇帝勒死的岳飛,想想被北京老百姓當烤全羊一人一口吃了的袁崇煥,他們要真是舒舒服服地壽終正寢,肯定沒這麼多人懷念他們和讚美他們。錯判你,是給你一個當岳飛或袁崇煥的機會。

    ●講話時自稱「公僕」,權錢交易時變成「黑手」,發生地震時就成了「領導」所以得「先走」,還可以大聲對媒體斥責:你們反覆宣傳這樣的事是「丟醜」!

    什麼事都怕雙重標準。隨便舉個例子,假如排《西遊英雄榜》,孫悟空一定能排在豬八戒的前邊。因為孫悟空和豬八戒打,打贏了。但如果有人非要說孫悟空不如豬八戒,因為這潑猴兒的個兒太矮,沒有豬八戒高大威猛,沒他可愛,沒他對女性溫柔,那我也沒轍,因為你說的也是事實。誰也沒規定《英雄榜》的標準一定是以武力值排定的,可愛和有女人緣的未必就不是英雄。但如果同一個人,又說孫悟空比豬八戒強,又比如來佛強——因為孫悟空比豬八戒能打,比如來佛活潑、熱情,這就有問題了。要比武力值,就都比武力值,要比魅力值,就都比魅力值,話都讓你一個人說了不行。

    本屆世界盃進行到產生了八強的階段,裁判已經成了吸引眼球的第九強,裁判背後的國際足聯或者說國際足聯主席布拉特本人,已經當仁不讓地成了無比強,真是強中自有強中手,一牆更比一牆高。之所以布拉特強出了時代最強音,就因為,他作為國際足聯最高的執法者,對裁判錯判這個問題的判定上,出現了雙重標準。

    還得插句話,我一向認為世界盃發展到現在,早已經是全球政治、經濟博弈的附屬品或者犧牲品,這不是假球不假球、黑哨不黑哨、受賄不受賄的問題。為什麼亞洲辦比賽的時候中國隊就出線了,為什麼本屆世界盃英美兩國攜手進十六強了,為什麼一些比賽過程和盤口如此接近,結論其實不言自明。但我們都假裝不知道,假裝裁判問題都是純粹的水平問題,這樣也避免了本文陷入雙重標準。

    既然是比賽,公平是必須的,是前提,如果沒有公平的比賽環境,那還踢什麼?直接判我三比零輸好了。而保證公平的,就是國際足聯,因為你們是所有比賽的總頭目,比賽規則是你們定的,比賽的裁判是你們派的,連在中國踢球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外援都知道向國際足聯申訴,總而言之,你們是大法官。

    我們知道,就算引進了鷹眼等先進科技,還是會有技術性的誤判,這是肯定的。我們甚至能同意這句話:誤判是足球比賽的魅力之一。但前提是,這句話不能是作為最高法官的布拉特說的。

    但布拉特就這麼說了,而且說得理直氣壯、冠冕堂皇。

    很難想像,大法官在庭審時對被告說:錯判你了,你就忍了吧,這事兒是原告不對,但歷史上有多少冤假錯案就因為不公平才廣為人知,取得了比公平更好的效果的?想想被宋朝皇帝勒死的岳飛,想想被北京老百姓當烤全羊一人一口吃了的袁崇煥,他們要真是舒舒服服地壽終正寢,肯定沒這麼多人懷念他們和讚美他們。錯判你,是給你一個當岳飛或袁崇煥的機會。

    不但這樣,布拉特還把錯誤歸於現場的大屏幕對民眾的「煽動作用」。阿根廷和墨西哥大戰,特維斯在越位近兩米的位置將球打進時,墨西哥後衛集體抗議,主裁羅塞蒂跑到邊線緊張地和邊裁商量,這時現場巨大的電子屏幕反覆播放進球的慢鏡頭——天啊,特維斯面前一個對方球員都沒有,這誰看不出是越位來?

    普及個越位的小知識,好多不看球的人不知道,到底啥叫越位。大概說來,當隊員傳球時,同隊接球隊員在對方半場內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並且他與對方端線之間,只有對方一個隊員時,就是越位了。而阿根廷這個進球,在傳球的一瞬間,特維斯面前一個對方球員都沒有,顯然不用借助任何高科技觀眾也看得出來,他越位了。

    當時全場球迷和全球電視觀眾一片嘩然,當時現場的電子屏幕反覆播放慢鏡頭,但主裁判羅塞蒂就是不抬頭看,和邊裁竊竊私語後仍然堅定判進球有效!國際足聯新聞發言人官氣十足地說:「現場大屏幕是為國際足聯在賽前播放一些有用的比賽娛樂信息,可以適當重放比賽慢鏡,但反覆播放爭議鏡頭有欠考慮。」

    講話時自稱「公僕」,權錢交易時變成「黑手」,發生地震時就成了「領導」所以得「先走」,還可以大聲對媒體斥責:你們反覆宣傳這樣的事是「丟醜」!無論國內還是外,無論什麼樣的意識形態,官僚主義都是一樣的。

    而國際足聯剛剛說完要控制爭議球的回放,次日在電視轉播時,就遲遲不給西班牙那個進球的慢鏡解析。那個腳後跟傳球確是無比精妙,但也確是個百分之百、如假包換的越位球。沒辦法,當掌權者用雙重標準解決問題或不想解決問題的時候,你啥辦法也沒有。

    我上大學時候,學校裡有很多買賣偷來的舊自行車的事,這沒辦法。誰上大學要沒丟過十輛以上的車,就沒有過完整的大學時光。丟得太快,只能買舊的,這樣經濟損失還小一點,但這舊車明顯是偷來的,可學生管不了這許多。當然,這更促進了偷車這個行業在大學校園裡的發展。

    那個時候舊車大約是在60到90元之間。有一次我剛在三角地貼小條買了一輛,下樓去上課的時候,忽然旁邊過來一個學生,說這車是他前天剛買的,但昨天就丟了,要我還給他。我說不行,我也是今天剛買的。他說:「你怎麼買偷的車呢?這是犯法的。」我看著那輛舊車,問道:「難道這車你是從商店裡買的?」他就沒話可說,只是一再要求我還給他。我說:「那你去找老師或領導或保衛處吧。」他沒轍,就走了。現在想想,幸好他不認識布拉特這樣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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