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燈下黑 第15章 「休夫潮」下的男人「情感狂躁症」 (1)
    離婚其實就是「休夫」

    什麼樣的男人容易被女人「休掉」?兩個極端:一個極端是「出格壞男人」,另一個極端是「家常好男人」,前者往往難以滿足女人的幸福感,而後者往往難以滿足女人的安全感。

    忽如一夜春風來,千女萬女齊「休夫」。排在中國離婚率首位的城市,當屬首都北京(39%),其次是上海(38%),再次是深圳(36.25%)、廣州(35%)、廈門(34.9%)。前四個是一線城市,可是離婚率與經濟發達程度、生存壓力(尤其是房價)成正比。原因主要是感情不好、經濟問題、性生活不和諧等。

    調查表明,中國目前的離婚訴訟中,70∼80%是女性主動提出來的;日本的數字與中國大致相當,也是近80%的離婚由女人主動提出。而墨爾本大學最新一項調查表明,澳洲有子女的家庭中,30%的離婚由男女雙方共同提出,50%由女人主動提出,只有20%由男人提出。在夫妻分居前一年,50%的男性對婚姻的打分超過8分,而1/3以上的妻子對婚姻「感到絕望」。這說明,最希望愛情永遠的女人,感情一旦出了問題,往往比男人更急於離婚。絕大多數離婚,本質上就是休夫。

    什麼樣的男人容易被女人「休掉」?兩個極端:一個極端是「出格壞男人」,另一個極端是「家常好男人」,前者往往難以滿足女人的幸福感,而後者往往難以滿足女人的安全感。

    「出格壞男人」被休,這個好理解。男人因為犯罪、吸毒、嗜賭、家庭暴力、自私冷酷、不負責任等原因被女人甩掉,別說外人,連他的孩子可能都會拍手稱快。真正讓人難受是「家常好男人」。

    什麼叫「家常好男人」?前面說過,有一種男人天生以伺候老婆為最大使命,從結婚第一天起,就把老婆當媽來伺候,噓寒問暖,端茶送水。比如電視劇《貧嘴張大民的幸福生活》的張大民,就是一個典型的家常好男人。李雲芳本來看不上他,但因為被出國的男友蹬了,急火攻心,傷心之餘,衝動嫁給張大民。兩人相濡以沫的過著平淡而又幸福的生活。

    文藝作品是對殘酷現實的安慰和補償。張大民畢竟是虛構人物,現實中,像他這麼窩囊、只知道靠嘴皮子取樂的男人,如果真娶了一個如李雲芳(朱媛媛飾)這樣的漂亮老婆,根本守不住。張大民式的幸福,雖然甜蜜溫馨,平淡真實,卻極度不安全,老婆越是漂亮,就越覺得不安全——有幾個城市出身的美女願意在屋中間長樹的小房子裡(估計連小產權房都不算)「蝸居」?

    男人對女人態度再好,再富有責任感,如果缺乏鬥志和上進心,或者客觀經濟能力遠不能滿足女人的安全感,離婚是遲早的事。女人的不安全感,既是自身的需要,也是出於給孩子一個美好未來的打算。「相濡以沫」四個字,說易行難,能否堅持,主要取決於女人:一是她的婚戀觀傳不傳統,自身條件好不好,有沒有更好選擇;二是周圍的親朋好友貧富懸殊大不大,女人自己的不安全感強不強烈。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結婚的夫妻,就是這麼「相濡以沫」過來的。進入21世紀,如果男人與一個「物質狂」相親時主動說自己沒錢,問她願不願意與他過平淡生活,女人很可能當場吐一臉吐沫,然而揚長而去。這是另一種「相濡以沫」(原意是泉水干了,為了保住生命,兩條魚吐沫互相潤濕),或者說「唾面自乾」(原意是別人往自己臉上吐唾沫,不擦掉而讓它自干)。

    然而,女人終歸是感性的,在戀愛時(尤其是被壞男人傷害後)她們常常會被家常男人無微不至的關懷所感動,最終答應嫁給他,比如李雲芳。N年後,她後悔了。可是,要踹掉一個無明顯過錯的好男人,女人往往要下很大決心,遠不如踹掉一個壞男人那樣理直氣壯。如果說出軌的壞男人患的是「急性病」,家常好男人患的就是「慢性病」。急性病好治,慢性病難醫。老公的問題不是一天爆發的,而是長年累月慢慢積累的。老婆的不滿和受傷,也不是一日生成的,而是在經歷大大小小無數次爭吵和失望後,涓涓細流匯聚而成的,是經歷無數次失眠、反省和閨蜜忠告後,漸漸淤積沉澱的。可是,她與他或者已經有孩子,有了血脈親情,或者結婚多年,已經產生一種慣性依戀,哪能說離就離?有的女人為了幫助自己下離婚的決心,不惜分居甚至在外面租房子住,慢慢從心理上擺脫他。等到真離那一天,女人內心早已是傷痕纍纍、血跡斑斑了。

    這麼說,並不代表離婚一定是女人對,男人錯,畢竟還有20~30%的離婚案是男人提出來的。事實上,女人的虛榮、勢利、出軌和不負責任也正日益成為離婚的導火索。更多的離婚,是因為性格不合,男女應該各打五十大板。什麼叫「性格不合」?為什麼戀愛時看不出這種不合?為什麼性格不合日後會成為婚姻的致命傷?

    答案是:因性格不合而離婚的夫妻,是女人主觀上不願或客觀上不能成功激活男人的「阿凡達」,在他還沒來得及適當「女性化」,用他的「阿凡達」與她親密對話、巴結討好她時,就被「休」掉了。典型的「不教而誅」。

    有這麼嚴重嗎?

    有。

    有一種離婚叫「不教而誅」

    「不教而誅」式離婚,在所有離婚案中,屬於最遺憾、最意外、同時也是雙方最感委屈的一種。兩人都覺得自己對而對方錯,其實認真說起來,兩人都對,兩人都錯。

    身邊數對在外人看來或模範恩愛、或平淡溫馨的70後夫妻,在毫無徵兆的情況下,突然宣佈離婚,親友團無比震驚,全無思想準備,以為是男人出軌。緊急追問,才發現男人並無大錯,而是女方對男方心裡抱怨忍讓多年,終於忍無可忍,提出離婚。而男人對此的反應是晴天霹靂,不知自己什麼地方做錯了。

    這絕不是個案。奇怪的不是離婚,而是男女雙方對離婚看法的巨大差異。男人認為自己表現足夠好,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地掙錢養家,不料被中途被「解聘」。而女人的看法呢,或者認為男人過於大男子主義,遇事從不徵求他意見,獨斷專行,不知道關心她;或者過於沉悶中庸,從不懂得浪漫,全無情趣,跟他在一起覺得憋得慌。說白了,是女人在婚姻裡感受不到幸福。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男人的「阿凡達」沒有激活,要麼不願,要麼不能。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因為男人「阿凡達」沒有激活導致離婚,無論如何是兩個人的事。絕大多數夫妻離婚時常說「性格不合」,那麼,性格為什麼會不合?

    如果拿這個問題去問崇尚神秘和八卦的女孩,她們也許會說,是屬相、星座或者血型不合。這個屬相嘛,講究「四四相生、六六相剋」,夫妻差四年或八年最好,差六年最壞……星座嘛,白羊最好配獅子和射手,遠離金牛和摩羯;巨蟹最好配金牛和處女,離射手和水瓶遠一點……至於血型,A-O(男A女O,後同)組合太死板了,沒有生氣;A-A組合看似平淡,其實十分親密;至於O-AB組合,典型的絕情夫妻,錢盡情絕。這些東西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那麼,具體的日常生活層面,性格不合到底是怎樣導致災難性的後果?

    兩種情況。一是經常相互誤解,越說越擰。哲學家說,男人和女人因陌生而吸引,因誤解才浪漫。情感專家卻說,誤解有時是致命的。必須承認,男女剛結婚時,都是發自內心地想好好過日子。可是每個人好的方式並不同。同樣一件事,在一方看來是善意的、積極的、正面的,在另一方看來,卻可能是惡意的、消極的、負面的。比方說女人過生日,男方不加請示,用半個月工資悄悄給她買一件衣服,滿以為他會被誇獎,誰知女人接過衣服一看,破口大罵,說顏色過深、款式過舊,而且還特別寬大,大罵男人嫌她老、嫌她胖,存心羞辱她。男方解釋說,他見過女同事穿過這衣服,挺好看。女人更生氣了:「你存心讓我跟她『撞衫』啊!你是幫我買衣服還是買她衣服?她身上那件衣服是不是你買的?看來你愛的是她!」這就叫越說越擰。這種夫妻一旦吵起來,往往容易失控。

    二是不能有效磨合。前面說過,男人是天生的流浪漢,不是以自我為中心,就是大男子主義極端嚴重,即使他們結了婚,慣性依舊,需要女人調教,盡早激活他的阿凡達,學會理解、尊重和關愛女人,盡快從「流浪漢」進入「老公」和「父親」的角色。這項神聖而又偉大的任務只能而且必須由女人完成,靠遲鈍的男人自我覺悟,恐怕等到3000年地球滅亡時也未必見效。「一個人如果騰不出時間休息,遲早要騰出時間生病。」把這句話用在婚姻上,則是:女人如果騰不出時間給男人上N堂「小課」,遲早會用最極端的方式給男人上一堂「大課」——比如離婚。賢惠寬容的多情女人,其實比牢騷滿腹的多事女人更容易離婚。因為她為了賢惠寬容的好名聲,放縱了男人的小毛病,而讓自己積累了太多的怨憤。當怨憤積累到一定程度,就要找出口發洩,否則女人自己會崩潰。

    有人會奇怪,女人既然對男人不滿,為什麼不吵架?吵架多好,一則女人可以痛快發洩,二則可以警告男人,給他反省改正的機會。問題就出在這,人性複雜而微妙,每個人的性格都有多個側面,TA對外展示哪一面,有時根本不取決TA自己,而取決於TA跟誰在一起。不會吵架的夫妻,不是說這兩人都不會吵架,他們也許在外面能與一個不相關的人吵個天昏地暗、日月無光,可是當「他」與「她」在一起時,死活就是吵不起來,要麼怕傷和氣,要麼害怕吵架,要麼顧及面子。用物理術語講,這叫「氣場不對」;用化學術語講,這叫「缺乏吵架酶」;用文學術語講,這叫「缺乏戲劇衝突」。成天吵不起來的夫妻,隱藏的情感風險,比吵架失控的夫妻更大。

    所以,性格不合,不是吵架失控,就是吵不起架,二者都不能進行有效磨合。真正和諧的婚姻,既不是刀光劍影、兵戈相見,也不是舉案齊眉、相敬如賓,而是經過性格衝突和N輪磨合後達到的一種平衡,好比中美關係,一邊攻擊詆毀,一邊加深合作,這才叫和諧。磨合過程中,女人也會改變,但變化更多的應該是男人。女人天生更適合過婚姻生活,而男人的磨合適應期,一般要比女人長很多。不經磨合的夫妻,就好比兩個光面齒輪,哪怕空轉一百年,也不會有緊緊嚙合的一天。

    「不教而誅」式離婚,在所有離婚案中,屬於最遺憾、最意外、同時也是雙方最感委屈的一種。女人覺得委屈,覺得自己全力付出,男人居然毫無心肝,不知回報。男人更委屈,你對我有意見你早說,為什麼要等到最後一次給我算總賬?兩人都覺得自己對而對方錯,其實認真說起來,兩人都對,兩人都錯。女人錯以為男人不需要教育,能夠自我覺悟,總覺得關愛女人這件事,是男人應該主動做的,說出來就沒意思,有傷自尊。男人錯在覺醒太晚,錯在大男子主義太嚴重,覺得女人的一切付出和犧牲都是應該的。

    這就是情感上的「不教而誅」。誰種女人更可能這麼幹?天性過於賢惠孝順的女人,家庭經濟地位太弱的女人,為了男人的事業顧全大局的女人,為了孩子健康成長不得不忍氣吞聲的女人。當賢惠的女人忍無可忍,當經濟弱勢的女人「翻身農奴把歌唱」,當男人功成名就、豐衣足食,當孩子考上大學離開父母,女人用離婚「手誅」男人的時刻,終於來臨了。

    「70後」與「80後」離婚心理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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