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裙子殺人事件 第十一章 剜肉補瘡
    「二月賣新絲,五月糶新谷。醫得眼前瘡,剜卻心頭肉。」這是唐代聶夷中《詠田家》中的詩句。由此也誕生了一個成語,叫作「剜肉補瘡」。

    不瞭解這個成語的朋友,也許會把它和「亡羊補牢」混為一談。實際上,它倒是和「殺雞取卵」算得上同義詞。只不過「殺雞取卵」表現的更多是短視而無遠見,而「剜肉補瘡」則是無奈與悲哀。詩詞的字面意思很好理解:農民二月五月就把新絲新米都給賣了,並不是因為他們缺心眼,而是為生活所迫,沒辦法的舉動。眼前倒是得了些錢財可以為生,可以後的生活就沒了著落!因此,這個「剜肉補瘡」也多少有點無可奈何的意思。

    艾西很懂得這個成語的寓意,卻無奈地發現自己正要做一個剜肉補瘡的人。這是為什麼呢?原因就在於,雖然他不瞭解告密者更深層的動機,卻能想出他大致的行動模式和原則。正像他之前分析的那樣,告密者本身處在一種很微妙的位置——他既是告密者,又是保護者。假如他只肩負其中的一重身份,那情況就會簡單得多了。如果只是告密者,他應該去找警方,揭露兇手的身份;如果只是保護者,他大可不聞不問,裝作毫不知情,也不至於鬧成現在這樣。

    可見,告密者同時作為保護者,既無法容忍兇手的所作所為,又不願直接告訴警方,弄得兇手身陷囹圄,甚至被判刑。這說明二者關係非同尋常。從年齡上推斷,艾西認為這是一對兄弟。

    按照告密者最開始的邏輯,他大概認為自己的兄弟患有非常嚴重的精神疾病或是心理變態,想要找人幫忙解決。可是他不能明說,明說了也沒有用,實際情況就是如此。因此,在心理中心,他那麼做了,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如此一來,告密者的計劃泡了湯。他不得不鋌而走險,試圖劫持一個咨詢師。這個舉動展現出告密者的心智也不很成熟。姑且不說會不會引來警方注意,從這樣一個安保措施嚴格的大廈裡劫走人質本身就很扯淡!

    也許,他真的只是想引起注意?

    在被警方帶走之後,他繼續裝瘋賣傻,警察拿他也是無可奈何,加上本市連續出現大案要案,更是沒閒工夫去搭理他。所以,最有可能的是將他移交給精神鑒定部門或心理診所。而他之所以能回到艾西的心理中心,這倒是個巧合。也就是說,自己絕非告密者精心策劃的目標,只不過是歪打正著而已。

    接下來,告密者要成功吸引咨詢師或醫生的注意。這是個極小概率事件,畢竟不是每個醫生都具有艾西這樣的冒險精神。艾西認為,告密者這樣做,正表現了他已瀕臨絕望,才會出此下策。

    然而,不惜自己被警方抓獲也要這樣做的決心,倒也叫人欽佩。

    接下來,他會如何行動呢?0000艾西明白,真正的決策權在自己手中。自己有把握調查的能力,要麼通報警方,要麼選擇和告密者合作。無論如何選,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兩者都存在巨大的風險。

    與告密者合作的風險在於,首先他將把自己置身於陷阱。告密者的算盤到底是怎麼打的,他不敢斷定,可交給警方又會怎樣呢?不怎麼樣。告密者做到如此彈盡糧絕的地步,說明他已有足夠的心理準備,想突破他的防線可謂癡心妄想。時間緊迫,畢竟外面還有個兇手逍遙法外、伺機出手,拖的時間越長,被害人就越多。

    何去何從,艾西沒個准主意。

    他只知道,接下來與告密者的會面,將會是一場波瀾壯闊、爾虞我詐的心理鬥爭。當然,眼下他需要好言安慰茫然的方茗。在無法實施治療方案的前提下,不讓病人情況惡化的最主要手段,就是乾脆什麼都不做。於是,艾西只是好言安慰方先生,請他放心,又說了說夢境的形成,差不多等於作了一場講座。末了,艾西請他今後來面談的頻率再頻繁一點,從一週一次變為一周兩次。反正他心裡清楚,局裡要給這位精神狀態不穩定的法醫放個長假了。對於這樣的安排,方先生也表示同意。他今天的精神狀態還不錯,至少沒有一把鼻涕一把淚的。也許關於女兒的那個夢,讓他把注意力從殺妻幻想中解放了出來。也許吧,艾西什麼都不確定。

    送走了方先生,艾西坐在沙發裡沉思了一會兒,忽然又想起一件事來。等等!會不會是警方弄錯了,方先生女兒的失蹤案,本來就與少女殺手無關?因為少女殺手的受害者,至今無一倖免,而方先生的女兒只是失蹤,並未找到屍體。也許……也許這本來就是截然不同的兩案,只不過是因為時間巧合,案件接連出現,被弄混了?也許吧,管它呢,這不是重點!艾西在辦公室發呆的這個光景,麥濤可是沒閒著。今天早上,他又驅車趕向了事發現場,也就是穀倉附近的那片棒子地。為什麼執迷於這裡呢?因為他沒弄清楚一件事。眾所周知,要把屍體運到這麼遠的地方來,必須用到車輛。沒有車輛,這是萬萬辦不到的。總不能背著屍體走這麼遠吧?然而三年前少女殺手出現的時候,他認為是沒有車子的。原因很簡單,因為第一被害人是在家中被殺害的,而第二被害人是在她和朋友們從KTV出來之後分手不遠處的廢棄房屋內發現的。假如兇手有車,他大概會選擇更遠的地方棄屍,而不是如此伺機而動。三年前主路上的監控錄像也驗證了這個觀點。錄像中並沒顯示被害人上了誰的車子,她是沿主路往下走的,其間也沒有人和她搭話,直到離開主路,監控追蹤不到。而這時候距離她離家,也不過一刻鐘的時間。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她到底被什麼人帶走,這一直是個未解之謎。如果兇手有車,擄走了她,會將她帶來不遠處的廢舊房屋中嗎?這太冒險了!兇手毫無疑問是很有計劃性的,這從他殺害受害人湮滅證據上就能看出來。這樣的兇手不會太過隨意,他應該早就挑選好了目標,甚至是殺人地點。

    之所以作案現場和被害者住所那麼近,正是由於他沒有便利的交通工具。

    而三年後,他有車了,這就為作案提供了更方便的條件。

    然而這也產生了一個難以解釋的悖論:兇手這三年都幹什麼去了?好好工作,去學車,然後買了輛車,為了更好地作案?這顯然站不住腳。

    想到這些,麥濤不由得對兇手的作案工具——那輛車子,也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因此,他帶著幾名警員,又返回了昨夜的現場。

    夜間棒子地裡黑漆漆的一片,難以查找。而今天,他們在距離穀倉直線距離不超過一百米的地方,也就是幸福路第一條岔路口的深處,找到了一片倒伏的棒子地。

    有幾株玉米是被車子碾軋而倒下的,另外一些卻是被人為折斷的,看來兇手正是把車子藏匿於此。可是,這樣做不是給自己製造了麻煩嗎?

    屍體要被拋棄在穀倉,兇手背著屍體又不可能走大路,那就勢必要穿越這片棒子地。這豈不是脫了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嗎?車子停在穀倉附近也不易被人發現,這樣棄屍不是更簡單嗎?

    警員們正在一旁測量車轍的數據,有了這些,就可以分析出輪胎的型號。運氣好的話,還能找到車子的種類,甚至追查到車子的主人。當然,這是工作量巨大的繁瑣事件,卻是警方不得已時最常用的手段之一。

    麥濤不懂這些,也沒心思理會。他在倒伏的棒子地邊若有所思。

    將車輛隱藏好不讓人發現——棄屍後不離開現場——乃至於伏擊艾西。

    把這些串在一起,那不就等於說,兇手擺明了知道有人在告密嗎!而為了驗證這一點,他設好了圈套,直等著有人落網。

    為什麼會這樣?

    為什麼告密者一行動,兇手就已經知道了?

    為什麼告密者會選擇將兇案告訴艾西,而不是警方?這到底是為什麼?

    就在麥濤絞盡腦汁之際,告密者已經被押送到艾西的心理中心了……

    遺傳學家們已經測定出幾種生物DNA中的基因數。病毒的基因數最少,人類免疫力缺陷病毒有七個基因,流感病毒有八個基因。它們只有非常少量的指令,像「吸收我」、「複製我」、「設一個保護層」和「打噴嚏」等。細菌是很細小的細胞,然而它們的基因數比病毒多得多。引起梅毒的細菌大約有一千個基因,著名的大腸桿菌有四千三百個基因。大腸桿菌作為地球上被人類瞭解得最透徹的生命形式,很可能也是基因數最多的細菌了。另一種基因數被計算過的,複雜性與大腸桿菌相當的細菌是酵母。酵母是一種很奇怪的東西,有氧時酵母用自己的線粒體進行有氧呼吸,這時它是麵包的酵母模式;而無氧時它又可以進行無氧呼吸,這時候便產生濃度高達13%的酒精——當然,這取決於糖的多少,這時的酵母是啤酒的酵母模式。酵母含有大約六千個基因。

    作為單細胞真核生物,纖毛蟲比酵母更大、更複雜,有1.2萬∼1.5萬個基因,和無脊椎動物的基因數相當。果蠅大約有1.4萬個基因,蠕蟲有1.9萬個,開花植物有2萬∼2.5萬個,河豚、老鼠和人類的基因數差不多,在5萬∼10萬之間。當然,人類的基因數目前還只是一種推測,而最新的推測則比這個數字更低,是3萬∼4萬個。不比老鼠多,甚至比老鼠還少,不知道其他人對這件事是怎麼看的。這時候就有人要站出來維護人類的地位了,他們說:「人類基因數比一些脊椎動物還要少,說明人類進化得更加成功,因此也就更為節省基因了。」當然,這種非常具有自我吹噓特性的理論,置之一笑也就是了。3萬∼4萬種基因很少嗎?不,其實複雜性根本不需要那麼多基因來體現。蜜蜂還有社會性呢,何況是人?由如此眾多的基因所構成的可能性實在是千千萬萬,這是最簡單的一種排列組合。

    然而告密者卻是個例外。他採用的策略實在是簡單得要死,就像流感病毒的「吸收我」、「複製我」、「設一個保護層」、「打噴嚏」那樣直截了當。事實上他想的還沒有那麼多呢!他想得到艾西的幫助,或者說一個心理學者或精神病學家的幫助,僅此而已。所以當面對他的時候,告密者表現得很正常,而對於其他人,他是慣於裝瘋賣傻的。被帶到警察局之後,他就從來沒有正常地和人交談過,這也是警方拿他沒轍的原因。你能把一個瘋子怎麼樣?吊起來打一頓嗎?哦,這可不是設有死刑的年代,也不需要拷問恐怖分子的手段。

    告密者雖然年輕,卻也是讀過些書的,至少看過電影。時下不少作品常拿精神不健全人士說事,因此他多多少少也從上面看到了一些值得模仿的東西:他不開口講話,只是直愣愣地看著別人,黑白顛倒,不正常吃飯。也許這些在敏銳的病毒學家面前撐不了太長時間,但糊弄一般人綽綽有餘了。

    貴在堅持嘛!

    這已經是他被抓起來的第三天了。起初警察們還不相信,哪有這樣的好事啊,劫持了人質就開始裝瘋賣傻,照這麼做,所有的兇手都是精神病了。然而兩個晝夜過去了,他的表現依舊不同於常理,這就漸漸地打消了人們的懷疑。留著他自生自滅吧,他們想。當然他們不能真的這麼做,可在眼前連出大案的情況下,他們也不得不想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要有人給他們一個合理的解釋,不管是瘋了還是傻了,移交給相關部門就算結案。

    又何況,受害者家屬及單位並未提起訴訟,這案子看似也沒有公訴的必要了。

    告密者因此而得了逞。

    但是他也面臨著一個艱難的問題:艾西當真願意和他合作嗎?

    這他可猜不透。他還沒有足夠的人生閱歷來分析一個人的行為模式,更別說他還談不上瞭解艾西的為人。然而他卻知道,假如艾西不合作,那這事也只能拉倒算了,他沒有機會再去求助下一個人了。

    為此,他的思想就更為簡單——不論付出什麼代價,都要說服艾西。

    可是當他被警察帶進辦公室與艾西面對面的時候,他的心開始往下沉。

    艾西,這個中等身材、既不算帥氣又不算醜陋、既不乖張又不面善的傢伙,跟昨天完全一樣,彷彿不曾發生過任何事那樣,見到他,緩緩地站起身,請他坐下,然後掏出一支煙遞過來:「抽嗎?反正我想抽一根。」

    於是,告密者接過煙,艾西湊上前為他點上火。

    艾西什麼表情都沒有,既不高興,也不驚訝,更不恐懼。點上煙,他回到辦公桌後的轉椅上坐好,就那麼看著告密者,一語不發。告密者不懂得談判的策略,不過他瞭解,越是讓人捉摸不透的人,就越是難以對付的人。

    兩人僵持了好一陣子,艾西慢條斯理地噴了個煙圈,說:「朋友,你打算保護你那不成材的兄弟到什麼時候?」告密者一驚,轉而又釋然:「哦?你已經知道了!我果然沒有找錯人。」「嗯,這不難猜。」「那麼,現在你願意幫助我了嗎?」「幫助?」艾西冷冷地哼了一聲,「我不懂這種事該如何提供幫助。我認為你的兄弟應該被判死刑。」「我也是這麼認為的。」「既然咱倆的想法一致,那就好辦了。我現在請外面的警察進來,你把實話告訴他們,然後大家一拍兩散。如果你願意帶著他們去抓人呢,絕對是立功贖罪;如果你不願意,也沒什麼虧吃。」「你就是這麼勸說別人的嗎?」告密者反問。「哦,對於工作,我有我自己的步調。」「哦。」告密者緊接著說,「你說得對,憑他的所作所為,他應該被槍斃才對。不過,那是因為現在的他做了許多錯事。」「嗯?你想表達什麼?法律不講什麼過去、現在和未來,就像歷史沒有假設一樣。你能想像沒有希特勒和斯大林會怎樣嗎?提出這個問題很簡單,回答這個問題卻非常困難。你的兄弟殺了人,還不止一個,這是非常單純的事實。」「可那是因為他有病,他不正常。如果你幫助他,也許能拯救他的靈魂。」「算了吧,朋友,你高抬我了,我沒這個本事。」「但是人的靈魂是可以得到救贖的……」「別扯了,朋友,留著這話去跟被害人說吧。她們的靈魂能得到救贖嗎?也許吧,但至少我做不到。」「怎樣才能讓你回心轉意呢?」「這可不容易!」呃?告密者注意到了這話的說法——這不容易,不等於這不可能!他是成心給自己留出談條件的機會嗎?「一百萬怎麼樣?」告密者脫口而出。

    艾西沉默了。

    告密者在他的靈魂深處微微地笑了。

    兩秒鐘後,艾西回答道:「不行。」……

    他的回答不帶一點語氣,似乎完全不為所動,而是單純地考慮了這個數字後覺得不合適。「兩百萬?」「不行。」「那你要多少?」「年輕人!」艾西站了起來,繞過了辦公桌,在告密者對面坐下,「你知道去年我的心理中心營業額是多少嗎?」「不知道。」「那你知道我為什麼要開辦心理中心,而不是去做其他買賣嗎?」「不知道。」「那麼好吧,我告訴你這裡面的理由。作為提供心理服務的一種產業,這種產業最大的優點是:它製造出商品,我們的商品就是服務。服務是不需要原材料的,也就是說,我只需要面對我的下家,而沒有上家。我不需要採購原材料來加工,也沒必要購買他人的商品轉手去賣。也就是說,我不會受制於他人。同樣地,其他商品的銷售要靠關係,要靠銷售人員的才幹,而我則不需要。因為求助者上門來找我,是信任我的實力和名望,我所有的員工都只需要在辦公室裡安心坐著,自然會有生意找上門來,絕不用作電話銷售和陌生拜訪。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嗎?」「明白!你的公司很棒,所以你不缺錢。」「正是。」「但我不理解為什麼你會對數百萬的巨款無動於衷。這樣吧,我加到三百萬,行了嗎?」「不不!你說你搞懂了,但你其實沒有。年輕人,讓我把話說明白了吧!拿了你的三百萬,我會讓自己身處險境,讓社會處於不安定的狀態,讓自己的良心受到譴責。反過來說,如果不拿你的錢呢?如果讓你成功地帶我找到兇手,我能得到巨大的聲望,不需一年的時間,這聲望同樣可以給我增加數百萬的生意。換作是你,該怎麼選擇呢?」貪婪的傢伙,原來是這個原因!告密者沉默了。他不知道該如何作出回答,才能使眼前這個貪婪的商人對剛才的換算產生質疑。他無話可說。「那你能不能想法子把我弄出警察局?只需要弄出去就好,我依然可以付給你同等的費用。」「啊?」艾西輕蔑地笑了,「年輕人,你這麼對待長輩就不合適了。你拿我當傻子了嗎?你花了三百萬,只是為了從警察局裡進來後再出去?當初你不劫持我的前台小姐,這錢不就省了嗎?!」

    艾西是個老油條,他絕口不提這錢的真實與否。愛真不真,這跟他想要的東西毫無關聯。前面提到過的,他信奉「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個信條。「這……」告密者也覺得自己的話難以讓人信服,「這是因為時機不同。這麼說吧,艾醫生,你剛才一口一個兇手,這麼說來,想必您昨天已經去現場看過了?」「是啊。」「您看到屍體了?」「這個是自然。」「警察局從前天開始忙得天翻地覆,說明他在兩天前還殺了一個人。」「是的。」「就在我被抓走之後,他立刻就殺了人。」「沒錯,可以這麼理解。」「那好,艾醫生,您這個聰明的人還不理解我的想法嗎?最開始,我弟弟說要殺人的時候,我並沒確定事情一定會發生,所以我來尋求您的幫助。然而他真的這麼做了,而現在我是唯一可以制止這件事的人,您應該明白我為什麼那麼想出去。」「是,這我可以理解。」「在他還沒有陷得太深之前,我認為您也許有機會救贖他,所以我才在這裡懇求您。」陷得不太深?!如此殘忍的犯罪手法,還說陷得不深,那怎樣才算是陷得深呢?!

    艾西搖了搖頭:「朋友,你的腦子也有問題還是怎麼的,這種人還讓我怎麼拯救啊?!你不妨說來聽聽!」「我會讓他來找您。」「嗯?」這話艾西愛聽,「然後呢?」「然後就看您的啦。」

    這小子是在搞笑嗎?氣得艾西都不想說話了:「你……你不怕我見到他,一樣會報告警方嗎?」「不會呀,既然您想拿到錢,就應該閉上嘴。不然這筆錢大概也會打水漂吧?」

    這麼扯下去是沒完沒了的,艾西打算說點什麼來改變局面:「呃,這麼說吧,你認為是什麼原因讓你弟弟開始殺人的?或者按你的說法,他得病了?」「嗯,因為我們的父親。」「哦,什麼意思?」「我們的父親是個惡魔。」告密者說這話的時候,不帶一點感情,就像在提起別人的家事,「他先後娶過兩個妻子,第一個是我的母親,後來死了;第二個是我弟弟的母親,後來也死了。」「正常死亡?」「不,吸毒過量。」「啊?!」艾西吃了一驚,「兩任妻子均死於吸毒過量?」「對!當然這是實際情況,官方的說法是心力衰竭。父親買通了醫生,就那麼簡單。」「不會吧,兩任太太都沒有家人了嗎?他們不會起疑嗎?」「不會,因為她們都沒有家人,父親就是這麼挑選妻子的。」……「可我還是不明白,為什麼會吸毒過量呢?你的父親給她們提供毒品?」「是的。」「理由?」

    「因為他覺得這是一種最好的控制別人的手段。」「你的父親是幹什麼的?」「這我不能說。」「哦,也好。」「我知道你在想什麼,艾醫生。」「我在想什麼?」「你在想,如果你套出了這些信息,報告給警方,警方就會根據我父親的職業、身份以及兩位妻子因心力衰竭而死的情況進行交叉對比,這樣就可以查到我們兩兄弟了,對嗎?」

    艾西大吃一驚:小小的年紀,居然很快想到了這一節,自己當真是低估了他。「所以,艾醫生,我的講述中可能會摻雜不少水分,不過大體情況差不了多少。」「好吧,你繼續。」「父親有的是錢,但是模樣醜陋,他一方面喜好玩樂女人,另一方面又害怕女人離開自己。畢竟要是離婚的話,對他也是很大的損失。於是,他利用毒品這種最直接、最惡毒的方式來控制妻子,即使離婚之後她們可以得到賠償,父親也作好了準備——他巧妙地處理自己的財產,不讓她們拿到太多。而且,就算她們有錢也沒用。她們沒有渠道,不容易搞到毒品。」「哦,這個我懂了。那麼,他的妻子是正常死亡嗎?」「什麼意思?」「我是說這個吸毒過量。」「這我不知道,我母親死的時候我還小呢。」「哦,所以你來不及弄清楚這件事。」「正是。我弟弟的母親死的時候是好幾年前,我在高中住校讀書,所以也不很確定。您就當作是正常的吸毒過量吧。」

    好吧……

    艾西想,這一家子真夠扭曲的!「父親對自己的妻子都是如此,更何況是我們了。作為父親僅有的兩個兒子,我不能說父親一點都不愛我們,不過他表達愛的方式是與眾不同的。我小時候的事情已經記不清楚了,不過我弟弟還小的時候,我是看見過的。父親很喜歡他,因此就經常咬一咬他。您也許覺得,小孩子身上肉乎乎的,很多人都願意嘬一口咬一下的。不過您大概也會覺得咬破了是有些過分吧。總之,弟弟身上現在還有這樣的牙印。」……「父親愛我們的方式太過於多種多樣了,說那麼多也沒有意義。總之,我和弟弟都非常恨他,巴不得他死。不過後來,他當真死掉了,車禍!我想這也許是多行不義必自斃吧。不過,接下來產生了一個問題。父親死了,遺產就需要處理吧。父親死的時候還不到五十歲,我們兄弟倆都沒有想到,他還算年輕,卻像預料自己會死那樣,事先寫好了遺囑。「這份遺囑的內容很奇怪,不過最有意思的是,哈哈,父親竟然給他最討厭的我也留下了一半遺產!哦,請您原諒,關於這一點,我不能說得太多。不過,遺囑下來的時候,我驚訝地發現自己具有了部分繼承權,而我弟弟卻不合格。所以我想,是這份遺囑促使弟弟很快轉變的。因為他的繼承竟然還有時間限制,如果自父親死後兩年內無法達成目標,則視為自動喪失繼承權。」

    艾西覺得這兩天真是中了邪。幾天前那個風平浪靜的午後,好人古德曼律師給他講起了艾蓮的遺產,那份涉及麥濤和唐彼得的遺囑十分扭曲。本來艾西已經快把這件事拋在腦後了,經告密者一提,立刻回想起來。怎麼,又出來一份怪異的遺囑?

    告密者執意不肯講述父親遺囑的內容,艾西也沒轍,只能聽他繼續說下去。「艾醫生,你大概也想到了,如果我弟弟沒有繼承他那份遺產的資格,我就會自動繼承他的那份。遺囑也確實如此。這樣一來,我掌握了所有的遺產。可是我愛我的弟弟,這裡面多少還有些同病相憐的意味。即使我繼承了全部遺產,我也願意把我弟弟應得的那份再贈予他。我和他說過這件事,但他不同意。您別誤會,他尊重我,但是他的性格不允許他這麼做。所以,他決定按照遺囑的要求去做!」「等等,這遺囑不是讓你們去殺人吧?」「當然不是,否則我怎麼還敢坐在這裡……」「那麼……」

    「這我實在不能說,我只能告訴您,我是碰巧達成了遺囑的規定。而我弟弟不行,這促使他越發變態和扭曲。所以,我來找您也正是為此,因為也許您能解開他心理扭曲的關鍵。」好半天艾西才回過味來,卻也不知該如何回答。「你……你為什麼……」他琢磨著該怎麼措辭,「這麼說吧,我大致弄明白你的意思了。也許你繼承了財產,也確實付得起這三百萬,可我始終不認為你弟弟還有救。你看看這個……」艾西解開上衣扣子,露出自己左半邊的肩膀。

    他的用意本是想說明昨晚的情況,以及自己已經和兇手交手的事實,卻沒想到告密者一看到這個,就大驚失色,猛地從椅子上站了起來……

    告密者一見到艾西肩頭密實包紮的傷口,就大驚失色,猛地從椅子上站了起來。「你!」他一把抓住艾西的胳膊晃個不停,「你、你跟他撞上了?!」艾西被搖晃得挺疼,「等等,鬆開手,有話好好說,怎麼了這是?」告密者鬆開了手,可還是不甘心地瞪著他,「這到底是不是他弄的?」「是啊,我正要跟你講,你先坐下。」告密者與其說是坐下,還不如說是摔在了椅子上。他面如土色,眼神散亂。艾西不明白理由,一五一十說出了昨晚的冒險奇遇。艾西越是講,告密者的神色就越是糟糕,說著說著,艾西自己也噎住了。他忽然想到了之前被忽視的一個細節:告密者被警方控制,他自己當然不可能跟蹤身為兇手的弟弟,那麼跟蹤者自然另有其人。同時,也正是這個人給自己發來短信,告知犯罪現場的位置。既然兇手碰到了自己,他當然意識到了誰是告密者,而且,他也許知道誰是跟蹤者,那麼……

    接下來的事情,還用說嗎?!

    最讓艾西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昨夜自己趕往現場的時候,兇手並未離開,而是在暗中監視。這麼說來,兇手早就懷疑有人告密,只是並不確定而已,那麼他最開始的懷疑到底是因為什麼呢?艾西想不通,就問了出來:「我不明白的是,你弟弟怎麼事先就知道我會去呢?他是怎麼開始懷疑的呢?」「艾醫生,你怎麼還好意思問這個?」告密者有氣無力地癱軟在沙發上,「這好事不正是你幹的嗎?!」「啊?這跟我有什麼關係?我沒明白。」「上電視表演的人,不是你嗎?難道還有別人?!」

    一語點醒夢中人,艾西慌了。

    誠然,告密者劫持前台小姐,直至被警方抓獲,這些事本來都是可以秘而不宣的。然而,正是艾西一腦門子不擇手段地想要提升自己心理中心的名望,接受了媒體採訪,甚至從物業那裡找來了當時拍下的監控錄像。

    只要兇手看到了這滾動播放的電視節目,他沒理由認不出自己的哥哥。兇手也許會納悶,但他很快就會弄明白,哥哥的行為大概是衝著自己來的。隨後,他輕易地設下陷阱,就等著艾西過來驗證。這麼說,也許在殺害第一人之後,兇手本來沒必要立刻殺人。他這麼做也只是為了順便驗證一個懷疑的猜想。

    艾西頭上冒出了汗,他的情緒跌到了谷底,他的「人畜無害」的精神蕩然無存。原來,這連環殺人案竟或許是因為自己的急功近利,才被推到了殘酷的高潮。

    艾西徹底慌了,他的世界觀、價值觀剎那間也失去了平衡。他到底在幹什麼?他到底想要什麼?現在連他自己都搞不明白了。

    死人總歸已是死了,至多是讓人內疚和懊悔而已。然而活著的人——那個給自己提供線索的跟蹤者,只怕也活不久了吧。這讓他心裡更加難受。

    看得出來,跟蹤者與告密者關係非同一般。然而無論如何,艾西也不該讓另一條年輕的生命再次逝去。

    想到這裡,艾西說話了:「好吧,是不是說,如果我把你交給警方,你絕不會說出你弟弟的下落?」「是的!」「即使跟蹤的人會死?」

    「是的,沒準已經死了。」「你不恨你弟弟?」「恨!但是我也愛他,這是我們兄弟之間的事。」「如果他已經殺掉跟蹤者,那麼你會殺了你弟弟嗎?」「我不知道,我希望一切還來得及。」「好吧,如果我讓你走,你怎麼報答我?我不想要你的錢。」「如果我弟弟真的無可救藥了,我可以把他交給你隨意處置,反正事情已經鬧到這個地步了。」「那好吧,我自有主張,不過機會只有一次……」艾西站起來開門,正想要出去招呼警察,不料秘書就站在門口,正要敲門。「你在這兒幹嗎?」艾西一驚,生怕這段談話被人偷聽到。「艾總,不好意思,方先生纏著非要見您,我說您有預約了,但是……」秘書的話還沒說完,方茗就從拐角處閃出來,「艾先生!」他一把抓住他的手,「我、我想起一些事來,我必須告訴您。」怎麼都趕在一起了!

    艾西好言安慰說:「方先生,我馬上見您,不過您再等我十分鐘,好嗎?我馬上就好!」「好的,好的。」方茗哆哆嗦嗦的,「我一定得把這個告訴您。」「好,好。」艾西在秘書身邊耳語了一陣,讓他看好方茗,自己穿過走廊,到門口找到了那兩位警察。「嘿,哥們兒,你認識剛才進去那個男人嗎?」「哦,有點眼熟。」其中的一人回答道。「對,他是你們局裡的法醫。他現在有點不正常。一會兒你們把那小子帶走的時候,順便把他也帶回去,到時候我會給你們劉隊打電話的。」安頓好之後,艾西又回到辦公室,對告密者說:「我盡我的可能,至於能不能逃走,就看你的本事了。現在閉上嘴,保持安靜,我要撰寫你的精神病報告了。」

    這種事駕輕就熟的,艾西一會兒就寫好了,又叮囑告密者一定要表演得像一點,因為從警察局轉院過去,人家是不可能不排查的。「如果他們中午送你過去的話,你最快下午兩點就能逃走。小心點,別傷害別人。」

    送他出門之後,艾西馬上抓起桌上的電話,給麥濤撥了一個:「喂,你在哪兒?是嗎?你不能馬上過來是嗎?那好,盡快吧!越快越好!呃,我在電話裡不方便解釋。另外,很抱歉對你有所隱瞞,之前的事情我沒有都說實話。嗯,好了,我不再廢話了,你半小時內過來就OK了。不過你要注意的是,中午前後我會把你送來的這小子轉到我師父的精神病院去,屆時他會在那裡試圖逃走。盡量讓他跑,給他留些空子,然後跟蹤他,你們想要的答案到時候自然就有了。」

    掛上電話,艾西長出了一口氣。「抱歉啊,」他在心底對告密者說道,「抱歉啊,我背叛了你。可我實在不能相信你可以獨自把這件事情辦好。萬一你反悔,包庇殺人犯,到時候我就慘了。」

    兩面三刀的艾西假裝同意協助告密者,卻悄悄與麥濤聯手布下了連環套。他相信,只要告密者成功逃離,自然會將警方引向兇手,於是自己又能安心睡覺了。唯一的小小遺憾是,這一次算是做了幕後工作,無法出現在台前了。

    接下來,他又馬不停蹄地請方先生進來坐下。「怎麼了?」他馬上切換了另一副嘴臉,溫和地問道。「我,我想起來了,我有一個女兒。」「哦,你有一個女兒。」艾西覺得今天的事情真的是太不順了,方茗的不同身份正在加速融合,這會導致什麼變化,他完全預料不出。「為什麼你會覺得自己有個女兒?之前你可從沒說過。」「我能抽支煙嗎?」「當然!」

    方茗哆哆嗦嗦地接過煙來,繼續說:「我說不清楚,但是您說的不對,我見到的不是我自己體內的女性人格,而是我的女兒。躺在冰冷的床上,被開膛破肚的,是我的女兒。」「什麼?!」如果說這一天艾西是在連續的驚訝中度過的,那麼這一驚顯然是最出乎意料的,「什麼意思?我沒聽懂。」「我的意思是說,從您這兒離開之後,我回了家。我覺得我的家好陌生。我找不到妻子和女兒的照片,但是我覺得我曾經有過妻子和女兒,後來我把她們弄丟了。我想起來,我有好多年找不到我的女兒了,但是我昨天看到了,在一張冰冷的灰白色金屬製成的小床上。她的身體被切開,已經死了。」一張冰冷的、灰白色金屬製成的小床,這他媽不是停屍床嗎?!什麼意思,因為創傷而失去記憶的法醫方茗,在失去女兒三年之後,親自解剖了自己女兒的屍體?這個世界太瘋狂了,艾西不敢排除這個極其微小的可能性。他更不知道這一次該用什麼樣的瞎話來安撫可憐的方先生。他果斷地站起身:「走,方先生,我知道在哪兒可以驗證你的這個怪夢!」艾西聽麥濤說過,三年前的最後一位被害人,也就是方先生的女兒方曉曉,疑似被兇手擄走之後,消失至今。會不會兇手一直留著她,直到昨天才殺死她?正因為如此,兇手才在這三年裡銷聲匿跡,沒再殺人,因為他暫時不需要了。這猜測雖然聽起來極其瘋狂,但這世界上發生的好多事本就無常理可言。方茗自女兒失蹤之後大受刺激,如今連自己陷入哪個身份都不知道了。艾西必須馬上動身,親自向劉隊作出解釋。於是他拉著方先生快步地向外走,與兩名警員會合,還帶著告密者,驅車返回警察局。艾西走得非常匆忙,甚至忘了給麥濤打個電話。就這樣,一行人在中午前趕回了警察局……因為不知道原因,所以人們常因為一些簡單的事情而把自己搞得暈頭轉向。人人都有不知道的事,即使最偉大的學者如達爾文之流,在這一點上也有相當尷尬的教訓。作為一位年輕的「狩獵與射擊」的好手,他對自己的視力非常自豪。二十歲剛出頭那年他橫渡大西洋,當時結伴而行的有一些火地島的土著人,他們可以看到幾英里以外的東西,而達爾文和英國水手都看不到。因此,火地人就在船上擔任瞭望員。這個很簡單的例子說明了什麼?說明火地島的土著人有一種超越常人的能力嗎?人們不是常常給自己並不瞭解的奇怪人群賦予一種神秘的能力嗎?然而結果簡單得出人意料:火地島土著人的視力並沒有超人之處,問題出在達爾文和英國水手身上——他們都是近視眼!當然,在那個年代,近視眼的觀點還不曾被人提出過,因此沒人知道這是怎麼回事。這種難以理解的現象被以訛傳訛地流傳下來,於是人們都認為火地島的居民視力超人。

    如此愚蠢的小錯誤當然不足以詆毀達爾文的偉大,這只能說明一個問題:因為不瞭解內情,我們時常會受到現實的蒙蔽,而被搞得暈頭轉向。比如說,久未登場的刑警王昭同志,今天上午就相當困惑。

    B市不只有少女殺手這一系列的案子,陳真佳子和她男友的屍體如今還放在停屍房呢!這案子也需要有人管,而王昭正是負責的警員之一。

    然而今天早上,他卻忽然接到通知,讓他和專案組停下手頭進行的一切調查,等待新的證據。這讓王昭感到相當費解。他首先想到的是,自己辦事不力,要被調離專案組了?

    實際情況當然並非如此。方法醫,也就是水哥把昨夜的女屍拋下之後,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被人發現。法醫這樣的舉動當然不只是違規而已,還是所謂的擅離職守。劉隊很快得到通知。他與艾西聊過,當然知道方法醫的精神狀態不穩定。於是他下令封鎖消息,避免這事傳得沸沸揚揚。然而僅做這些是不夠的,天知道方醫生是什麼時候出現問題的。這意味著方醫生最近處理過的屍體都需要重新檢查一遍。在可能發現新證據之前,自然要讓專案組暫停工作。

    為此,刑警王昭感到費解,當值的法醫也是一頭霧水。算了,反正上面讓做的就是命令。

    重新檢驗的屍體包括少女殺手案的兩名被害者、陳真佳子及其男友。

    這一檢查,還真就發現了一些問題。

    其實這也算不上是嚴重的疏漏:法醫在陳真佳子男友屍體的鼻孔裡,找到了一些棕黑色的粉末狀顆粒。

    這是什麼?沒人能猜透。因為在停屍房的冷櫃裡被放置了好幾天,粉末狀顆粒變得沒有味了,也沒人能一眼看出來。陳真佳子和男友都是被人徒手勒死的,前者死得很快,而後者與兇手經歷了一番搏鬥,因此顆粒也許是在這個時候被沾上去的。粉末狀顆粒被送到化驗室,不久就得出了十分簡單的結論——這玩意兒是咖啡粉,確切地說,是藍山咖啡豆磨成的粉……哦,這是否說明,兇手在咖啡店工作,或者兇手在殺人之前親自磨過咖啡豆?也許吧,王昭對這個結果不屑一顧。此類咖啡在B市諸多咖啡廳都能找到,在家中也可輕鬆網購,實在不算什麼有力的證據。於是,遲滯了半天的調查行動總算是可以繼續了。只是王昭心裡很不痛快。他與水哥熟識,不明白上級領導的安排意味著什麼,又沒見到水哥本人,得不到解釋,因此產生了一些誤會,認為這是上面成心找碴兒。當然,陳真佳子與男友的雙屍案一直以來也沒什麼線索。王昭無奈之餘,決定走訪他們居住的社區,尋找一些蛛絲馬跡,只是這一兩天也沒什麼線索。越是找不到目擊者,王昭就越是懷疑兇手對這個社區非常瞭解,抑或兇手是專業人士。可在陳真佳子和男友身上實在看不出他們與黑社會交往的可能,那又為什麼會被殺人滅口呢?案子不順利,又經過今天上午這一折騰,他的心情就很不好。悻悻地吃了些餅乾當午餐,正要出門繼續走訪辦案,沒想到剛下樓來到警察局門口,迎面走來了一行人,為首的正是艾西。他們一行五人,為首的正是艾西。王昭不認識艾西,可一眼就認出了艾西身後的水哥。眼前的水哥跟王昭印象裡那個不善言談、幹練的中年人有很大區別。現在的水哥目光游離、左顧右盼、顫顫巍巍,就跟初進大觀園的劉姥姥差不多。王昭覺得納悶,來不及深想,上前招呼著:「我靠,水哥,你可算來了,出什麼事啦?停屍房裡造反啦。」王昭那個意思是說,停屍房裡其他法醫忙著重新檢驗水哥檢驗過的屍體,就跟造反了似的。不過他這措辭也不恰當,說停屍房幹嗎,說法醫辦公室多好!王昭草率的說法引來一幫人詫異的圍觀。沒想到水哥翻了翻眼皮:「你是誰?我不是水哥,我叫方茗。」

    「啊?!」王昭一愣,「水哥,你說啥呢?今早上沒吃藥,糊塗了吧?」

    王昭說得對,水哥還真是沒吃藥!

    警察也是人,誰不好新鮮,誰不看熱鬧啊。因此,圍觀的人就越來越多。

    可眼下艾西不能看熱鬧。圍觀事小,耽誤了正事事大。艾西很怕出亂子,畢竟是他擅作決定,帶水哥來停屍房認屍的。艾西算老幾?他什麼也不是,哪來的權力去作什麼決定!

    為了不出大亂子,艾西趕緊上前勸:「喂喂,這事回頭再說,方先生精神不太好。」

    艾西是好意,想勸開就完了,趕緊帶著方先生去找劉隊。沒想到王昭斜乜著眼,來了一句:「你是誰?憑什麼說我們水哥精神病?!」喲!艾西一下子啞巴了。該怎麼說?直截了當闡明事實嗎?那好事也會變成壞事。警察局裡真鬧出這麼大笑話來,劉隊那裡面子也不好看。

    兩人爭執的工夫,圍觀的警察也竊竊私語。不過他們都還好說,方先生可是很不舒服。這一鬧之下,他覺得昏天黑地,腦子裡亂哄哄的。他倏地抓住艾西的胳膊,剛好還是受傷的那只:「喂,艾先生,你帶我來這裡幹嗎?這不是警察局嗎?我要找我女兒,警察把她怎麼樣了?!」

    這一下可不亞於投下了重磅炸彈。什麼和什麼呀,又是警察局又是女兒的?

    方先生瀕臨崩潰,竟而逮誰問誰:「我女兒在哪兒?」「我女兒在哪兒?」

    一樓的大廳瞬間鬧成了一鍋粥。

    這樣的變化劉隊自己也是始料不及。他接到了艾西的電話,可電話裡說不清楚,劉隊就在辦公室裡耐心地等。可是人沒等來,只聽得樓下亂哄哄的。

    劉隊走到樓梯口,一看下面這場面,立馬大喝一聲:「都別鬧了,趕快回去工作!」

    平時這一吼威力十足,不過今天竟然沒什麼效力。因為別人都沒鬧,只有方醫生自己在鬧,而方先生這時候哪還認識劉隊。看見樓上下來個管事的,他馬上衝過去抓住劉隊的手:「我女兒呢?我女兒呢?」

    劉隊看看方茗,又看看艾西:「別說話,跟我上樓!」

    方茗抓著他,他拉著方茗,倆人拉拉扯扯上了樓,艾西在後面緊張兮兮地跟著。關上辦公室的門,算是隔絕出了一個安靜的世界。劉隊沒坐下,也沒讓他們坐,劈頭蓋臉就問:「艾先生,這算哪一出?」艾西也急了,衝著還在喋喋不休的方先生喊了一句:「你坐下,否則我不帶你去見女兒了!」這一句倒是真管用,方茗不鬧了,乖乖坐了下來。「唉,劉隊,真是一言難盡。方先生的不同身份正在加速整合,他很快就會回到本來的意識中去,也許到了那個時候,我也控制不了。另外,我必須告訴您,方先生昨天不是解剖了我發現的那具女屍嗎,他說那是他女兒!」「什麼?!方曉曉?!」劉隊這種見過大風大浪、處變不驚的人也止不住顫抖了一下,「這麼說,他……」

    假如一個男人、一個父親,不管出於什麼原因解剖了自己的女兒……這、這豈止是悲哀一詞可以形容的呀?……一聽到方曉曉的名字,方茗又鬧,艾西連哄帶唬,終於讓他又恢復了平靜。「這事你有多大把握?」劉隊頹然地找個沙發坐下,悄聲問。「沒有把握。我不知道這是因為他出現了幻覺,還是別的什麼原因。」「時隔三年才殺人,有什麼理由嗎?」「我不懂。」艾西實話實說。他確實不懂,只覺得有必要讓方茗來當面對質。「好吧,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讓他先去看看屍體,對吧?我安排一下,你先坐。」「哦!」艾西答應著,可是沒坐下,他腦袋裡嗡了一聲。今天來,可不是只有方茗這一件事,還有樓下那小子呢!艾西錯了下神,也沒答話,轉身推開門就往外跑。「艾先生,你……」艾西開門跑了沒兩步,就被堵了回來,堵他的人正是同行的兩位警察。

    三人轉眼又回到隊長辦公室,驚慌失措地報告說:「不好了,那小子逃走了。」「哪個小子?」劉隊摸不著頭腦。「就是送去艾先生的中心作鑒定的那小子。」「哦!」劉隊想了想,「怎麼跑的?」「不知道,下車的時候還在我們邊上跟著,八成是剛才趁亂的時候溜走了。」……

    劉隊想了想,相比眼前這個爛攤子,那小子是不是逃走好像問題也不大,就說:「算了,跑了就跑了吧。艾先生,那傢伙是不是精神不正常?」

    該怎麼說?「呃,有,但是……」

    但是什麼呢?

    有病是艾西自己一手安排的,目的是為了讓他引出兇手。可現在他一逃走,警方如何跟蹤?這不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嗎?!

    前面說過,艾西這一下子算是剜肉補瘡,弄得他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眼下也不是解釋的時候,艾西看著劉隊安排方茗和女屍見面,也沒敢再插嘴。

    這等小事,隊長一發話,別人自然不能說什麼。

    於是,劉隊領著艾西,帶著方茗下了樓。

    忙碌了一上午的其他法醫見到方茗,也就是熟識的水哥,都沒敢說話,臉上一個個的都是古怪的表情。

    劉隊發話了:「你們先出去,一會兒我叫你們。」

    於是,門口走廊裡就只剩下他們三人。「艾先生,接下來該怎麼辦?」劉隊問。「咱們一起進去吧……」

    停屍房艾西可是頭一次來,不過這工夫也顧不上害怕。屍體他昨晚已經見過一次,更不覺得有什麼新鮮。

    冰冷的灰白色金屬製成的停屍床上躺著昨晚遇害的可憐女孩。方先生一見,就失魂落魄地撲了上去,趴在女孩身上哭,不住地叫著「曉曉」、「曉曉」,另外兩個大老爺們看著心酸,也揉了揉眼睛。

    哭也哭過了,鬧也鬧過了,方先生被從停屍床前攙開了,像是傻了一樣直勾勾地盯著女孩,一言不發。「莫非真的是?」「劉隊,你怎麼了?是不是的,您檔案裡不是有當初失蹤女孩的照片嗎?」

    「是啊,我剛才還看過了,的確有些像。可事經三年,體態啊,相貌啊,也許都有些變化,又何況這是成長的三年。這樣吧,我還是安排一下DNA測試,那東西更準確。」「也好。」「那方先生怎麼辦?你的意思呢?」「我的意思是,方先生這副樣子,怕是無法工作了。今天局裡鬧得風風雨雨,也不合適讓方先生再在這裡出現。我那兒只怕是治不好他。為今之計是安排他找一家醫院好好地療養,看有沒有轉好的那一天。若是有,將來給他安排一個輕閒的位置;若是沒有,也就只能住下去了。」「也好,艾先生您有什麼推薦的去處嗎?局裡花錢,只求好的,不管花銷。」劉隊歎了口氣,「這多少也是個補償吧。是我的失察,讓他再次遭遇這樣的事件。」艾西想了想,無奈了。本來他安排那小子去自己師父的醫院,是為了方便他逃走,也好讓警察跟蹤。可那小子跑了,自己卻把方茗送了進去,這算怎麼回事呢?不過艾西還是秉承著「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的原則,推薦了師父的精神病院。「你說好,我便放心了。不過還得勞駕艾先生多多關照,務必把方茗治好。」「成,我會盡全力的。」「我這就去安排。」

    劉隊說做就做,立馬安排人送方茗去醫院,又囑咐艾西跟著代為照顧。艾西不想去,告密者那檔子事還沒說明白呢!可想想也沒法子,還是等麥濤回來再說吧,省得自己人單勢孤,還容易被人誤會。

    就這樣,艾西把方先生送到了醫院。見到師父,兩人自然敘舊一番,可也沒耽擱太多時間,因為麥濤已經連著打了好幾個電話找他。結果,艾西只好簡單地向師父介紹了方茗的情況。老先生見是警方安排的,又有愛徒推薦,自然滿口答應。

    就這樣,艾西把方茗安頓好了,轉而回心理中心和麥濤碰面。

    劉隊接到電話,聽說一切安頓停當,多少也放了心。忽然又想起一件事來:方先生的辦公室內還有不少他的私人物品。既然方先生無論如何也不能再在這兒做法醫了,那麼這些東西最好也由人妥善保管。劉隊當然知道方茗離了婚又沒了孩子,家已然不能稱之為家了,因此也沒有送回他家的必要。

    方先生的東西安排由王昭來收拾。他與水哥最是熟悉,由他來做也是很好的選擇。

    王昭的心裡像打翻了五味瓶。他還不瞭解事情的詳情,可親眼見到了水哥發飆,也就知道水哥確實存在精神問題。一回想起當初在辦公室裡大家有說有笑的光景,他止不住地唉聲歎氣。

    王昭在辦公室裡收拾水哥的東西,默然不語。其他幾位法醫經常受水哥的照顧,也幫著收拾。

    大家默默地做著,誰也沒說話。桌面上的筆、本子、水哥最愛的茶葉、杯子,都被放進一個小紙箱。王昭蹲下來,打開了水哥辦公桌下的櫃子。

    櫃門打開之後,王昭便愣住了:櫃子的上層赫然放著一雙女鞋。

    女鞋被塑料袋包裹著,王昭把袋子提在面前看了看——這鞋子有被人穿過的痕跡,腳掌的位置微微地有些變了色。

    男人的櫃子裡有雙女鞋,這倒是不足為奇。不過這女鞋被人穿過了,還放在男人的櫃子裡,便有些奇怪。

    而最讓人驚訝的是,其中的一隻鞋鞋跟斷掉了……

    王昭想起陳真佳子死去的男友說過的話。男人追著陳真佳子,想要教訓她,半路上逃跑的真佳子崴了腳,隨後出現了一個男人,帶走了真佳子。而真佳子被發現時,並不是穿著出事時的高跟鞋,而是換上了一雙平底鞋。那麼她的高跟鞋去哪兒了呢?

    顯然,這雙鞋被裝進袋子裡面,正在他手裡提著。

    真佳子被殺之後,送來的屍體和隨身物品裡壓根沒有提到這雙鞋子,為什麼現在會出現在水哥的櫃子裡?

    王昭徹底傻眼了……

    隊長辦公室的門口,王昭磨蹭了好半天,這才鼓起勇氣敲了敲門。「進來。」劉隊情緒不佳,看到王昭,還是耐著性子問道,「什麼事?」「嗯,這個。」王昭直撓頭,「嗯,我想問問您,水哥被送到什麼醫院去了?」「你問這個幹嗎……哦,算了,我告訴你好了,你跟他關係最好,去看看也是應該的。要不要給你撥點錢,送些東西過去?」「不,不用麻煩您這個。我自己買些東西吧,算我自己的心意。」「好吧,小區雙屍案有什麼下落了嗎?」「還沒。」王昭口不應心,抄好了精神病院的地址後就告辭了。

    他並沒有馬上離開,而是找到了當天負責搬運陳真佳子屍體的運屍工。

    面對王昭的質疑,運屍工可是嚇了一跳。幹這行,最重要的就是管住自己的手腳。運屍這工作雖然薪水微薄,誘惑卻不少。總有些屍體的身上,攜帶著一些貴重的物品。如果自己順走了,事後被發現,開除肯定是免不了的,弄不好還要連帶出刑事責任來。

    偷屍體的東西,可是這一行裡最大的忌諱。為此,運屍工手忙腳亂地連忙否認,「不不不,這事可跟我沒關係!你看,」他掏出一份表格,「女屍在小巷子裡被發現的時候,身邊是有一雙包在塑料袋裡的女鞋的。你看這下面不是還有簽字嗎?只不過接收屍體的是娟姐,水哥後來是代為解剖,所以這裡沒有水哥的簽字。」哦,果然如自己猜想的那樣!可是,水哥為什麼要偷拿這雙女鞋呢?王昭的腦子沒有搞心理的那麼複雜,他當然沒有聯想到戀物癖這種情況。當然這也不可能,誰在自己的辦公室裡戀物癖呀。

    看來,這事情唯有找水哥當面問個清楚了!

    王昭這樣想著,便馬不停蹄地驅車趕往醫院。

    王昭去的時候,艾西正好往回走,兩人沒有碰上。艾西徑直回到了自己的心理中心,麥濤正在那兒等他呢!「這事我沒法解釋,你先聽聽這個吧!」艾西把疑惑的麥濤領進辦公室,然後從桌子下面取出一支錄音筆。

    若說艾西是個無視咨詢師道德、肆意偷偷錄音的傢伙,倒也是言重了。他早就意識到今天上午與告密者的談話非同小可,才出此下策。聽著錄音,麥濤的臉色不由得也緊張起來。

    他很快想到了艾西和告密者私下定的交易。然而這也無可厚非,至少站在自己的立場上無法作出指責。人家做的沒錯啊,把一切都算計到了,準備著給你們警方提供線索,甚至只等著告密者從醫院逃走,讓你們方便去跟蹤。這是多麼願意與警方合作的決心啊!不但不能批評,甚至還應該表揚呢!因此也不難看出,艾西是個頭腦多麼精細的人。能漁利的時候,咬住了肉輕易不撒嘴;不能漁利的時候,矛頭一轉,爭取個積極配合警方的美名,又何樂而不為呢?0000機關算盡太聰明,可沒料到警察局大廳出了亂子,告密者逃之夭夭,這正是人算不如天算!當然,麥濤可不傻,他知道直到今天艾西才將自己與告密者私下的協議說出來,這裡面肯定有他自己的小算盤。

    不過,麥濤對此不好評論,聽完了,就說:「艾西,眼下告密者從局裡逃走,接下來要怎麼辦呢?發佈公告抓捕嗎?」「不,那樣做只會讓身為弟弟的兇手更快地對告密者的幫手下毒手。」「這事你和劉隊商量了嗎?」「自然還沒有,等你回來呢。」「好吧,不過,我能不能再聽一遍這個錄音。」「當然可以。」艾西又播放錄音,看到對方的反應,自己心裡的一塊大石頭算是落了地。

    也確實,從頭到尾,這件事也怪不了他!

    艾西悠閒地靠在座位上抽煙,可聽著聽著,麥濤忽然一激靈:「等等,把剛才那句再倒一下。」「嗯?」艾西往回倒了一兩秒。

    告密者的聲音從錄音設備中傳出來:「……繼承竟然還有時間限制,如果自父親死後兩年內無法達成目標,則視為自動喪失繼承權。」

    「等等,就是這句。這話是什麼意思?」「嗯?」艾西茫然,「這話有什麼奇怪的嗎?就是說身為兇手的弟弟必須在兩年內……」

    兩年內?!

    假如把兇手殺人的原因歸結為那份糟糕的遺囑,那麼兇手現在連續殺人,理應說明這遺囑還在時效限制內。然而,少女殺手最早的行動,卻是從三年前就開始了!

    那時候,這兄弟倆的父親應該還沒死,他們當然也就不可能瞭解到遺囑的細節!「糟了!」麥濤起身太猛,差點撞上了辦公桌,「糟了,這告密者也是兇手!或者說,他才是三年前的兇手,而他弟弟是COPYKILLER(模仿殺手)!」「我碰巧完成了遺囑的內容。」這是告密者曾經說過的話。

    什麼叫作碰巧呢?反觀三年前的「少女殺手」,曾連續做過三案。第一案,被害者在平房大院裡遇害,當時被害者的父母外出旅遊,家裡只留下被害者與其年邁的祖母。

    被害人在當時被證實與某男xing交好,受到家庭的阻攔,所以被害人被父母鎖在小屋裡。因此,被害人與那男人密謀把鑰匙交出來,讓男人半夜潛入自己家,放她出來。這樣的做法也許在某種程度上,帶有私奔或者媾和的含義。不過,被害人的房門被換了鑰匙,所以她交給兇手的鑰匙唯獨少了這一把。因此,兇手須在開門後潛入她祖母的房間偷得新鑰匙,才能放她出來。不料,老年人睡覺淺,發覺了兇手,而後追到院子裡。兩人發生爭鬥,兇手持匕首意外殺死老人。

    被害人與兇手相見後,為此事又發生爭執,兇手惱怒,掐死了被害人。在這一案中,兇手並未留下太多線索。他清理了屍體,並帶走了被害人的衣物。這套衣物被證實很可能是別人送的。那麼,送這衣服的人,理應就是兇手。

    從告密者的年齡來看,不過二十歲出頭,而在告密者的談話裡有這麼一句:「不過我弟弟還小的時候,我是看見過的。父親很喜歡他,因此就經常咬一咬他。」告密者認為父親的舉動是愛的表現。

    這話的意思顯然是說,告密者比弟弟大了幾歲。那麼推斷到三年前,弟弟的年紀不過十五六歲,而現在才剛剛成年。倒不是說十五六歲的少年就不能殺人,西方就有這樣的殺手。但相比之下,更符合推斷的卻是哥哥。

    告密者的話裡還有一句引人注意,他說:「哈哈,父親竟然給他最討厭的我也留下了一半遺產!」

    這就是說,告密者曾經與父親的關係很僵,所以後來自己都詫異為什麼父親給自己留下了一半的遺產。問題是,與父親關係很僵的那段時間裡,他在做什麼呢?

    第一個遇害者藏在暗中的男友,身份一直難以確認。麥濤曾推斷出,他一定從事可以招女孩喜歡或至少容易接觸到女孩的工作。鑒於他當時只不過十**歲的年紀,不可能從事太高端的職業,那麼現在想想,賣服裝不是一種很好的可能性嗎?

    假如他是賣衣服的,B市裡有幾家這樣的地方,就像麥濤曾經帶人突擊檢查過的服裝市場。當時因為證據不足,在茫茫人海中無法鎖定目標,最終放棄了。

    如果告密者當時與父親決裂,自己拿了些本錢,開了個服裝攤,這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也許告密者的眼光獨到,總是能進一些數量少但是很精緻的小衣服,那麼,博得女孩子的青睞,根本算不上難事。

    如果事情真的如此,那麼,第一個受害人的衣服,只怕就是兇手送的。那時候,他未必想過要殺人。

    只是由於那一夜和被害人祖母的爭鬥,再加上父親對他的影響,已經暗中扭曲了他的靈魂,他才喪心病狂地殺死了自己的女友。

    殺死女友再一次強化了他的黑暗意識。

    接下來,他回收了女友的衣物,清理乾淨,繼續擺在自己的攤位上,等待著下一個買下這衣服的女孩……

    這也就是第二個被害者的遭遇。

    第二個被害人在回家途中消失,警方不是沒有懷疑過熟人的可能,也到處走訪過了。不過,第二被害人沒有男友,也沒見與什麼人交往甚密。的確,她也不曾如此。她的錯誤在於相信了那個看起來很帥氣、很親切的服裝店小老闆……

    接下來是第三個被害人。從第二個被害人身上取回了那件他魂牽夢繞的衣物之後,他又賣給了方曉曉……不不,自己曾經作過調查,三個女孩子失蹤前所穿的衣物並不相同啊!難道是——兇手在為這件衣服尋找合適的受害人嗎?兇手銷聲匿跡了三年,莫非是他真的找到了合適的主人,而這個主人就是方曉曉?此時的麥濤並不知道方茗和那具女孩屍體之間的關係,但把這些串在一起,足以讓他的血都冰涼了。他們要對付的是兩個兇手:三年前,哥哥連殺兩人,卻因第三個被害人的出現而有了變化,同時也完成了父親的遺囑;三年後,弟弟模仿殺人,為的是完成父親的遺囑。這他媽該死的遺囑,到底是什麼?!到底是什麼……艾西大致瞭解了。他們的父親,那個早該死掉的老惡魔,顯然在遺囑上要求他們對未來配偶的絕對控制,僅僅是絕對控制,就足以讓一般人望而卻步。但是對他的孩子們來說,這事並不可怕!控制他人的手段是那麼簡單——只須讓人恐懼而已,而頂級的恐懼是對折磨的恐懼。西方的調查顯示,20%的折磨者的孩子會變成折磨者。這不是很奇怪嗎?按理說,被折磨過的孩子應該深深痛恨折磨才對,為什麼反過來他們也會被奴役?原因很簡單,因為社會化習得會讓我們覺得,這是唯一可能的出路。兩人坐在辦公室裡一語不發,腦子卻在飛速轉動著。然而,無論他們想得再多、想得再對,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沒有抓到身為模仿殺手的弟弟不說,連哥哥也被放走了。接下來會發生什麼,誰也說不清楚……曾經,中國人的一生可以微縮在薄薄的數頁紙張內——這些紙張叫作檔案。

    檔案幾乎包括萬象,從你降生之前就開始了,包括你的父親、母親,甚至追溯到更早以前——包括你的祖上。檔案裡記錄了他們是誰,叫什麼,從事過什麼職業,特別是還要標注上他們的出身成分。也許就因為成分和人家不同,你一生的命運就被人定了性。

    好不容易,檔案從你的上幾代人寫到了你,哦,很可惜,你的一生都被容納進去了。它標誌著你從小學到中學——假如有幸還會包括大學——的一切都被記錄在案。如果你碰巧還做了一些壞事的話,這上面也會留下污點。假如沒有,恭喜你,你要參加工作了。同樣地,工作中的那些細枝末節沒人關注,它更願意記錄你的大是大非。還好,大多數人在一個崗位上堅持了一生,並沒有不良記錄。隨後,你從工作中被解放出來,退休回家養老,不過那也有記錄,直到死神召喚你回家吃飯……曾經,這樣的檔案讓無數逃犯無所遁形。除了高科技的DNA和指紋記錄在那個時候是想都不敢想的之外,檔案幾乎包含了你能想像的一切。

    然而時代變了,這就意味著,追查一個兇手的一生成為了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告密者留下了少量關於追蹤他的線索,只是能派上用場的不多。告密者將他的父親描述成一個有錢的暴君,這就很容易讓人聯想到那些藉著改革開放的機會,利用投資和房地產暴利圈了很多錢的金融巨鱷。其實卻未必,他們的父親未必那麼富有,只是可以躋身於富人行列罷了。

    告密者還提到父親先後有過兩任太太,這在富人裡不算罕見。兩任太太先後病故,且都是心力衰竭,這本是很有希望追查到的線索,但誰能保證告密者說的這些都是實話?

    警察工作的無奈之一,便是在無路可查的情況下,不管是真的還是假的,只要是對調查有幫助的線索,哪怕只是希望而已,都要徹查到底。

    警察工作的無奈之二,則是沒能注意到送上門來的兇手,而後竟讓他逃走了。

    實際上,這種事實在不能怪警方無能。想想看,美國大名鼎鼎的黃道宮殺手佐迪亞克不也是在公園殺人後,從兩位趕到現場的巡警面前大搖大擺走過的嗎?歸根結底是因為,在並未掌握兇手特徵的情況下,人們無法將每一個違法犯罪的人都當作是本案的兇手。這種無奈其實很好理解。以告密者為例,告密者因劫持人質被警方抓獲。然而,告密者的精神狀態並不穩定,至少表面上看起來是這樣,告密者行兇又是在心理中心,這不也從另一個層面驗證了他有病的可能嗎?告密者到警察局後一語不發,可你又能把他怎麼樣?虐待他?拷問他?對精神病患者施以酷刑,你也太不人道了吧!這裡暗示著一個很簡單的邏輯:城市裡發生了大案,多人被殺,即使情況嚴峻,你也不能把每個闖紅燈肇事的人或偷雞摸狗的小盜賊都當作兇手來審問一遍。假如你沒有理由懷疑一個目標,你就難以從他身上挖掘到你想要的東西。可是,懷疑這種工作,除了警方之外,不正應該是犯罪心理師的工作嗎?也許吧?!這些年來,被影視和文藝作品誇大了的犯罪心理師,處境其實極其艱難。大名鼎鼎的偵破「風鈴草」一案的犯罪心理大師又如何?風鈴草殺手陸續作案十年,十年!就像陳奕迅唱的那首歌一樣,曾經的情侶分道揚鑣,都人到中年了!十年!想想你周圍城市的變化,只怕許多城市格局都不是你記憶中的那個樣子了。一個犯罪心理師在整個約克郡警察局的配合下,日積月累地工作,厚積薄發,才造就了這轟動歷史的一案的最終告破。而在文學作品中,十年時間被簡化成了十天,甚至是一天!頂著一個被神化了的光環,真正奮鬥在其中的人們,卻不得不經受旁人的質疑。也許,麥濤決心辭去這個工作,多少也正因為這一點吧。而今,麥濤為這三年前的懸案又回來了,雖然只是負責一案而已,且只是做個顧問,可他覺得身上的擔子還是很沉重。麥濤這樣想,艾西可是截然不同。艾西挺開心的,他無疑曾是最接近案件核心的人,最重要的是,他與警察局毫無關係,現在沒有,今後也不打算有!頂多和警方做好朋友就行了。這想法非常高明——他能得到最大的幫助,卻不給人家當手下;享受著只屬於他的自由,卻擁有極高的美譽和口碑!

    從思想的成熟性上來看,艾西和麥濤根本就不處在同一層面上。當然,沾沾自喜是沒有好處的,得意洋洋也會招致別人的嫌棄,因此艾西表現得非常謹慎,一點都不張揚。在警察局的會議室中,他把所有說話的機會都留給了麥濤,反正麥濤的講述中多次提到了自己的名字。然後,他就對著他們親切地微笑。

    警員們在明白了自己的目標是什麼之後,顯得幹勁十足。雖然手中可追查的資料並不多,但也夠忙活一陣的了。有時候,人就得為哪怕一丁點渺茫的希望奮鬥,不是嗎?

    在大家分配到任務,正準備著手去做的時候,化驗室的同事敲敲門走進來,小聲和劉隊耳語了幾句。劉隊的眉毛擰成一團:「嗯,大家靜一靜,還有件事。昨夜我們發現的屍體經DNA檢驗,並非三年前失蹤的方曉曉。」

    劉隊這番話說得不明不白,可人群中還是炸了窩。誰都聽說了,法醫方茗瘋了,當然他的瘋並非毫無理由。他的女兒方曉曉在三年前失蹤了,而方醫生認為自己解剖了女兒,換作誰,八成都要發瘋的。然而DNA鑒定的結果是,法醫和昨夜的女屍並沒有血緣關係。這就等於說,他們找到的屍體並非三年前就失蹤了的方曉曉。

    艾西和麥濤長出了一口氣:不是就對了!他們相視一眼。

    艾西點點頭,請麥濤說話。

    麥濤於是說:「嗯,這結果也支持了我們的一個猜測:兇手有兩個,三年前作案的告密者和現在作案的模仿兇手。告密者在連殺兩人之後銷聲匿跡,原因並非其改過自新,而是得到了他想要的人,也就是方曉曉。我們不知道方曉曉到底有什麼魅力,可以讓告密者回心轉意。總之這三年的時間,方曉曉都和告密者生活在一起,告密者也就沒有必要去行兇了。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方曉曉還活著,至少到昨天為止,她還活得好好的。但是,一個很不幸的推論是,她現在可能身處險境,因為她是最有可能暗中給艾西提供線索的那個人。既然兇手已經起了疑心,那麼他便有可能威脅到方曉曉的安全。告密者神色慌張,急著逃走,其中也有這個理由。」「是說他們要窩裡鬥嗎?」有警員接過話茬,「那挺好的啊,可喜可賀。」「胡說什麼呢!」劉隊瞪了那人一眼,有些話他沒法當眾說。方曉曉可是方茗醫生的女兒,她是一個無辜的受害者,現在有了危險,怎麼能慶賀呢?當然話不能這麼說,因此他兜了個圈子,說了些官面上的話:「別說方曉曉了,即使是兇手,那也是一條鮮活的生命!我們做警察,就是為了保護民眾的安全,不能因人而異。好了,你們下去處理手裡的事吧。」

    劉隊宣佈散會,只留下艾西和麥濤。「艾先生。」劉隊轉向艾西,顯然也很關注方茗的情況,「這我就不理解了,既然方茗已經痛失愛女那麼多年,為什麼反過頭來竟然會認錯呢?」「不不,方先生並沒有認錯。」「啊,你這話什麼意思?你們剛才不是說,已經懷疑過昨晚的受害者並非方曉曉了嗎?」

    艾西看看麥濤:「這個問題還是由我來解釋吧。實際上,人有一種很簡單的心理叫作泛化。成語說得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其實井繩有什麼可怕的呢?只不過是因為它的形狀有點像蛇而已。可見人們會把自己的心理感受擴大到其他同類目標上。方先生三年前失去女兒,產生了精神問題。嚴格地說,他可能把對女兒的思念轉移到其他類似的女孩身上。當然,這也不是說他看到誰都覺得像自己的女兒。也許在他心裡一直擔心女兒已死,因此,在停屍房裡工作的這幾年,接連兩次接觸女孩的屍體,就讓他產生了這種錯覺吧。」「哦,這我明白了。那麼,現在方曉曉活著的概率有多大?」「現在,我只是說咱們交談的這個現在,方曉曉無疑還活著,但是告密者回去之後,就不好說了。他們兄弟對峙,總要拚個你死我活,而方曉曉夾在中間,最容易殃及池魚。」「那你有什麼好辦法嗎?」「沒有!」艾西這一次是鄭重其事地搖了搖頭。哪怕還有一點點的機會,他也不會坐視不理的。可他真是沒有辦法了,你總不能期待著告密者再來聯繫自己吧!「麥濤,你呢?你有什麼想法嗎?」「沒有!」

    ……

    劉隊歎了口氣:「那好吧,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走一步看一步,這危急關頭,看到哪兒算呢?沒人知道!0000這兄弟倆的身份是不好定位的,眼下最值得期待的就是確認他們父親的身份,也許能據此找到兩兄弟的藏身之處。「稍等!」麥濤本打算去跟進警員的工作,走到門口,忽然想了起來,「稍等,我倒是想到了一個主意——可以讓艾西去做一次節目。」

    啊?!艾西自己都沒有想到又來了一次露臉的機會。「什麼意思?」劉隊狐疑地看著他。「很簡單,由您和艾西一個代表警方,一個代表心理工作者,聯合召開一場記者招待會,然後把消息放出去,接下來等熱線電話就好了。」「等一下,我不明白,對民眾宣佈兩個連環殺手的存在,不是會引起極大恐慌嗎?」「不會啊,這一節您可以不說的,交給艾西就OK了。對嗎?」「哦,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艾西接著說,「你只需要把所有的罪名推到告密者弟弟身上,然後由我來表示,現在告密者和他女友都受到了威脅。雖然我們沒有告密者弟弟的照片,不過告密者被你們帶來的時候,肯定有拍過照吧。就用這張照片,肯定會有人認出他來的。隨後你再發表一個聲明,表示警方會盡最大努力去營救告密者的女友,凡舉報信息真實有效者,都能獲得獎勵等,就行了啊。」「話不是這麼說的吧?」劉隊轉了轉眼珠,說道,「我不是沒想過這個法子,可是這樣一來,不就等於在媒體面前曝光了告密者女友的身份嗎?這樣一來,兇手會加速殺死她。她僥倖活了三年,要是被我們害死了,我對方醫生該如何交代?」「那倒未必。按我們的分析,要殺早就殺了,用得著等到現在嗎?」「為什麼?」「很簡單,您想想,假如您是兇手,從昨天開始在媒體上看到自己的哥哥,懷疑哥哥有心揭露自己,您會怎麼做?」「我想做的很多,比如把告密者滅口,當然這我做不到就是了。」「對,兇手也是這麼想的。但是人在警察這裡,他當然做不了。實際上,他也未必願意這麼做。」

    「何出此言?」「因為他是個COPYKILLER,模仿殺手,是從原殺手身上進行學習和模仿的。也就是說,如果把殺人當作工作的話,原殺手就是模仿殺手的師父。」「是的,然後呢?」「原殺手不但是模仿殺手的師父,還是他的哥哥,這關係非同一般。應該說,弟弟對哥哥有著超越尋常的崇拜。因此,他在電視上看到哥哥時,誰都能明白自己被出賣了,可他仍不完全相信,所以才給我設了個局。「他當然知道,僅靠著告密者一人,還深陷警察局,拿自己是沒辦法的,所以他猜到告密者會用幫手。以他們兄弟的關係來說,他當然也知道這個人最有可能是方曉曉。不過,在兇手的猜測被證實之前,他什麼都沒有做,對吧?他只是給我設下了一個陷阱,其實那都不算是陷阱,如果是的話,他會在我第一次進入穀倉的時候就對我下手。可他沒有這麼幹,說明他本身對這件事持保守態度。當看到我出現後,兇手自然完全想清楚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不過我認為,他最想弄清楚的是哥哥為什麼會背叛自己。雖然他很憤怒,不過在這件事水落石出之前,他絕不會下手殺死方曉曉。」「你的意思是說,告密者去得越晚,方曉曉就越安全?」「那當然不是,只怕虐待是少不了的,但是她肯定能保住一條命。」「可這並不能消除新聞報道的影響啊!」「對,但是兇手不見得能看到就是了。他正忙著對付方曉曉和自己的哥哥,哪有這個閒心去看電視。」「等一等,」劉隊忽然想起了一個問題,「兇手怎麼知道他哥哥從我們這裡逃走了?」「不,他不知道,但是告密者逃走之後,會立刻回去查看,當他發現方曉曉不見了,自然會給弟弟打電話。」「不不,這我明白,但是他不知道他哥哥能不能逃走,或者我們能不能放走他啊!」「這很簡單啊。他哥哥有什麼罪狀嗎?哥哥在我這裡劫持人質的時候,我不是做過一次節目嗎?那時候我也說過的,劫持者精神狀態不穩定,疑似患有精神疾病。這當然只是一種宣傳手段,實際上那時候我並不確定。可既然做了這期節目,兇手就知道哥哥被放出來是早晚的事。至於方曉曉,他可以先綁架來,再施以監控,放著留她一條命在,也很容易辦到。」「可我仍然覺得這事冒了很大的風險……」劉隊遲疑不決。

    在劉隊的心裡,很不願意拿受害者的生命去冒險,更何況這受害者是發了瘋的法醫的女兒,失蹤了三年的方曉曉……既然隊長不肯下命令,艾西和麥濤乾著急也沒有用。

    不過麥濤又想到一個折中的辦法:「這樣吧,節目還是要做的,咱們只說告密者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無法聯繫到其家人,懇請媒體予以關注,幫咱們找人,不就行了嗎?反正總有人能認出他來。」「這沒問題。」劉隊作了決定,反正乾坐著也沒有意義。這時距離告密者逃離警察局已過去了兩個半小時……

    刑警王昭並不負責少女殺手一案,他另有打算。拿著從水哥櫃子裡找出的那雙女鞋,他也找到了化驗室。「今天這是什麼日子啊,都來踹我這寡婦門!平時沒人來啊,可清閒了。」化驗室的同事開著玩笑。

    王昭沒理他,也笑不出來,直愣愣地問:「如果我給你這雙鞋,你能幫我確定它的主人嗎?」「開什麼玩笑,我可沒這本事。不錯,鞋只要被人穿過,多少都能提取到一些皮膚碎屑來,我可以提取DNA,但是不知道是誰啊。」「很好辦,你去和陳真佳子,也就是三天前咱們發現的屍體進行比對。你還存著記錄嗎?」「當然!」

    化驗師說幹就幹,忙碌了一小會兒。「如何,能確定嗎?」「是的,能確定,這雙鞋的主人真是陳真佳子。你從哪兒找到的這雙鞋?」

    王昭沒理他,逕直離開警察局,驅車趕往醫院。

    一路上,他的心裡別提多難受了,可他中間還是停下來買了一束鮮花。

    等到醫院的工作人員問明他的來意時,他出示了自己的證件,要求對方不要驚動他人,自己只是來看看今天才辦理入院的老朋友——法醫方茗。方茗與上午的狀態截然不同。他更沉悶了,低著頭,換上了病號服,完完全全地成了一個病人。醫護人員安排他們在一處環境舒適的休息室裡坐下,方茗低垂著腦袋,看也不看王昭一眼,彷彿根本就不認識他。「水哥?」王昭親切地叫了一聲。這一聲別提多難過了,叫得眼圈都有些發酸。方茗沒理他。「水哥。」王昭又說,「您女兒的案子現在有線索了,兇手就快被抓到了,您別著急。」方茗還是沒理他。王昭一陣心酸。可有什麼辦法呢,案子該問總還是要問的。「水哥,您認識這雙鞋嗎?」王昭把包好的陳真佳子的鞋放在桌面上。方茗看也不看,沒任何反應。「水哥,求求您說句話吧。您為什麼要拿走這雙鞋?你給我個解釋,您說點什麼我都信。」方茗沒言語。「唉!」王昭歎口氣,「水哥,局裡數咱倆關係最好,事情變成這樣,我也不願意啊。法律您還不懂嗎,這事要是您干的,您說出來也沒關係。都過去了,瞧您現在的樣子,沒人能把您怎麼樣!」方茗不回答,只是低頭摳著自己的手指頭。王昭情急之下拍了下桌子,可也使不上力氣。方茗這才慢悠悠地抬起頭,晃了晃腦袋,木訥地看著他:「我……認識……你嗎?」「……」王昭掰著自己的手指,乾著急,可也說不上什麼來。「算了,您安心養病吧。」坐了一會兒,王昭沒辦法,站起來,「今天這事,就當我沒來過吧!」王昭伸手去拿鞋,方茗的手也顫顫巍巍地去摸那雙鞋。……什麼意思?「水哥,你認識這鞋?」「嗯,我認識啊。」「你快說說,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這是我老婆的鞋……」「你老婆?!水哥,咱別開玩笑。這不是陳真佳子的鞋嗎?」「陳真佳子?她是我老婆啊……」……

    跟瘋子是不大好聊天的。王昭這才相信艾西他們所說的話,他的水哥徹底地崩潰了……王昭用力一扯那鞋,方茗摸不著了,手還往前夠了兩下。

    王昭轉頭不去看他,抹了抹眼睛,離開了接待室。「您回去了?」護士問他。「啊,我回去了。」王昭吸吸鼻子,「勞駕你們,請一定要照顧好他,拜託了。」「是,這是我應該做的。院長親自交代過了,方先生會得到最好的治療。」

    這他媽還能治得好嗎?王昭不懂,也不想懂,只好離開醫院。

    在門口的時候,他看到一個男人走向服務台。服務台的小姐竟然站起來相迎,一邊笑一邊說著:「哎呀,院長,您來了。」院長?王昭回頭看了那人一眼。他本以為院長是位老先生,沒想到那人至多不超過四十歲。

    見護士招呼,那人也笑笑:「是啊,我來了。」「您都一年沒來了,中間有好多次跳槽的機會我都沒走,就是為了再看您一眼。」「死丫頭。」那人笑道,「想看我?好啊,今天晚上跟我走。」「真的嗎?」「真的!我什麼時候開過玩笑?」

    後面嬉笑的話王昭不願意聽,自己在幹嗎呢,偷聽人家說話嗎?話說一家醫院也不可能只有一位院長,這個輕浮的中年人大概只是個投資人吧。

    王昭沒再注意,就離開了。

    王昭走後,方茗被護士帶走了,送回了自己的病房。他的病房既然有警方關照過,當然是獨立的環境幽雅的小屋子,鮮花插在了他床頭的花瓶裡。

    他倒是也不去看它,呆頭呆腦地坐在床上。

    又過了一會兒,有人輕輕敲了敲門。

    他也沒反應。

    那人推開門,自己走了進來。

    方茗沒抬頭,直到那人一屁股坐在他邊上,拍著他的肩膀說:「唐彼得老兄,好久不見啦!」

    這句話就像往垂危的病人體內注入了一針強心劑,方茗倏地轉過頭來,看清了那人的臉,眼淚止不住刷地流淌出來。「老闆!」方茗哆哆嗦嗦地站起來,「艾老闆,您還活著啊!」「彼得,你這說的是什麼話,我這不是還活得好好的嗎!」那人笑了。「您活著就好,活著就好。我這是在哪兒,是在夢裡嗎?」「不是夢,哈哈哈,你是在醫院裡,你病了啊。」「我病了?為什麼?」「你的病,只怕是你自己也不知道吧。」「老闆,既然您回來了,那咖啡廳還是您的,我不要。」「彼得,你在說什麼呢?咖啡廳既不是我的,也不是你的,而是麥濤的啊。」「麥濤是誰?」他不明白。「你不認識也沒關係。在這個世界上,我最關心的只有兩個人,你是一個,麥濤是另一個。你都不記得了嗎?你在接手咖啡廳的時候,簽字的文件上有這個名字呀。」

    方茗用力地搖頭。「是嗎,不記得就算了吧。」那人忽然嚴肅了起來,「麥濤現在有些麻煩,不過跟你比起來,實在是小巫見大巫啊。唐彼得兄弟,你可記得你殺了兩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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