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文章中曾多次探討這個問題:為什麼跑步是這樣特別令人滿意的一種業餘愛好。一旦你進行了幾個月的跑步,你必然會注意到心理上有某些明顯的收益一感到平靜和有力量。感到可以掌握你的生命。跑步者還說有了一種「嗜好」(本書通篇寫的就是這個題目),在某種意義上,他們無疑是有了嗜好。跑步者不論有多忙,想要放棄這項運動的事例是很少見的。更經常的卻是相反的情況,有些人一天跑三英里或四英里——光是為了健康這已經足夠——但是到一定時候,就會令人費解地把跑步的里程增加兩倍,甚至三倍。
因此,說人們跑步只是為了健康是很難解釋這種情況的。僅僅為了得到健康的身體是很容易做到的,而不需要使人的生活造成很大的混亂;一天跑步二十分鐘或三十分鐘,一周跑步四天就行了。那未人們為什麼要在熱得發昏的夏天和寒風凜冽的冬天每天進行八英里,十英里或者更遠的長跑,特別是在他們明明知道自己在長跑方面永遠不會特別成名的時候?
人們已提出許多這方面的理論。羅傑·班尼斯特把跑步比作音樂。跑步和音樂都刺激我們的神經系統,使人的有機體有一種愉快的感覺。一小時的跑步給神經帶來的極微小的電力衝擊和漢德爾的《彌賽亞曲》所起的作用幾乎完全一樣。「精神病醫生撒迪厄斯·科斯特拉巴拉最近提出了一個和這個理論密切相關的理論。科斯特拉巴拉在一次醫生和研究人員會議上說,也許有這種情況:一位跑步者在進行了四十分鐘左右的跑步後,可能以某種方式「消除」右皮層(大腦的邏輯部分)的影響,而讓左皮層(大腦的直覺和藝術部分)獲得暫時的控制作用。
戴維,米勒在他寫的有獨到見解的《神和運動》一書中提出了第三種解釋。他寫道,像年輕的孩子一樣,我們參加運動抱有天真純潔的目的,完全是要得到運動會帶來的歡樂,而不是想取勝。在幼年時代,我們是不加這種人為的區別的。一個孩子拋出一個玩具,便笑著去尋找這個玩具,一旦找到後就雀躍起來一接著他繼續高興地一次又一次地同樣玩下去。米勒認為,我們成年人的運動就是想重溫青年時期天真活動的歡樂,我們所想的根本不是為了運動,而是為了玩樂。由於跑步的競爭情況是千變萬化的,而且是可以控制的,所以我們完全能夠在我們的運動中達到上述目的。
也許所有這些理論都有一定道理。但是我有一種不同的理論。我認為,考慮過這個問題的絕大多數人提出了一個錯誤的問題。他們間為什麼跑步會產生這種特殊的效果。用這種方式提問題會得出一個肯定的答覆,我認為這樣是錯誤的。我懷疑,跑步的效果根本不特殊,而是相當正常的。特殊的乃是一些其他的狀況和所有其他的感覺,因為這些狀況和感覺克制了你我打算抱有的感情。作為跑步者,我認為我們已經直接回到了歷史的長河中。我們經歷了我們倘若生活在一萬年以前會得到的感受,我們吃水果,堅果仁和蔬菜,連續不斷的運動使我們的心臟、肺腑和肌肉保持健康。我們能夠說,我們和古代人,甚至和古代人以前的野獸保持著血緣關係,而當代人是不會這樣說的。我認為,這是我們了不起的秘密,也是我們每次跑步的時候都感覺到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