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頭在說話 正文 第三十六章
    聽見電話傳來自己的聲音,竟使我的頭嗡嗡作響,雙臂顫抖,呼吸急促起來。

    萊恩找了把椅子讓我坐下,默默遞上一杯水。我就這樣坐著,腦袋一片空白,好一陣子才漸漸冷靜下來,面對現實。

    他打電話給我。為什麼?什麼時候?

    我看到吉伯特戴起手套,把手伸進垃圾桶裡,掏出什麼東西放進水槽。

    他想要找我嗎?還是想找戈碧?他想說什麼?他想要說話,還是只是打來看我是否在家?

    攝影師正在屋裡拍照取證,閃光燈不停地在閃爍。

    平常打來無人留言的電話是他嗎?

    鑒識人員穿戴著手套和工作服,正在把房裡的東西一件件標記封裝放入證物袋。採集四周的指紋,並將冰箱內的東西包裝冷凍起來,拿去化驗。

    戈碧是否在這裡嚥下最後一口氣?眼前的景像是她臨死前的最後一瞥嗎?

    萊恩和查博紐在一邊談事情,偶爾停下來往我這裡瞄。克勞得爾去哪裡了?該是離開去找公寓管理員,拿鑰匙檢查地下室、儲藏室等地方。查博紐出去帶進來一個穿著拖鞋、家居服的中年婦女,然後又與包裝書本的人員一起離開。

    萊恩不斷勸我回家休息,婉轉地說明這裡已經沒有我的事。我當然明白這點,但我還不能離開。

    小男孩的奶奶在四點左右回來。她的態度並不算壞,卻也不是十分合作。她不耐煩地描述湯格的面貌:男性、褐髮、瘦長身材,話也不多,總之完全合乎普通人的正常值,北美洲至少有半數的男性符合這些描述。她完全不知道湯格的去向,也沒概念他消失有多久,以前他也有突然消失的紀錄,但時間並不長。她唯一清楚的是湯格要馬修幫他餵魚,對馬修很好,還給他照顧魚兒的酬勞。平常她很少看見湯格,所以兩人並不熟,想來他應該是忙於工作,也不確定他有沒有車,總之奶奶不想捲入這檔於是非。

    鑒識小組在公寓裡忙到晚上,我在五點的時候便先離開,讓萊恩送我回家。

    在車上,我們很少講話。萊恩只提到那傢伙打電話給我的事,要我安心待在家裡,會有一組人監視四周的環境,還要我千萬不可以再有夜間跟蹤和單獨偵查的行動。

    「萊恩,別想控制我的自由。」我憤怒得幾乎失控。

    接下來的路程我們都沒再開口,直到車子抵達停車場,萊恩停好車,把臉轉向我。

    「聽著,布蘭納,我並不想為難你。現在這傢伙浮出檯面,我希望你活著看到我們逮到他。」

    我雖不願承認,但是萊恩對我的關心確實讓我十分感動。

    警方在所有的交通要道進行臨檢。議員要求全魁北克的警察都投入本案,連渥太華省警局、美國紐約州和佛蒙特州的警察,也都加人協助追查的工作。不過魁北克地區面積廣大,過境邊界也很容易,想要找個地方藏身或是遠走高飛並不是件難事。

    過去幾天我得到不少消息,湯格可能已經躲起來,避風頭去了。連續殺人犯在嗅到危險信息時,通常會收斂一陣,待事情冷淡下來後,再伺機犯案。有些罪犯一輩子都逍遙法外。不,我拒絕接受這樣的結果。

    星期天我足不出戶,在家和博蒂膩在一起。我懶得換衣服,拒絕所有的廣播和電視節目,不敢看到戈碧的相片,也不想聽到媒體對兇案誇大的報道。我只打了三通電話,先打給凱蒂,然後是在芝加哥的老姑媽,祝賀她八十四歲大壽。

    我知道凱蒂在夏洛特那裡,為求心安還是想確定一下。沒有人接電話是意料中的事,可恨她身在離我這麼遠的地方。不對,應該慶幸她不在這裡。我不要自己的女兒離那握有她照片的混蛋太近,這件事我永遠都不會向她提起。

    最後一通電話打給戈碧的母親,她已經吃過安眠藥上床休息,我和戈碧的父親馬庫利先生談了會兒。他說,如果可以領到屍體的話,他們希望在星期四舉行葬禮。

    放下電話,我忍不住全身顫抖,哭了起來。血液裡的慾望向我要求酒精的麻痺,這是最簡單的方式,可以讓所有的痛苦得到排解。

    但我沒有接受。這可不像打網球,輸了比賽只要和對手握個手,就可以輕鬆地離開。如果這次輸了,賠上的將是自己的職業、朋友和自尊,讓聖傑魁斯(或是湯格)徹底擊垮我。

    不論是面對酒精的誘惑,或是那混蛋的挑釁,這次我都不會屈服。我非常清醒的坐著,心裡不斷地祈禱戈碧能在冥冥間捎來暗示。一整天我幾度向窗外窺探,確定監視人員還在門外執勤。

    星期一早上,萊恩在11點左右打電話,告訴我拉蒙斯已經完成驗屍工作,死因是遭繩索之類物品勒死。雖然屍體已經開始腐化,拉蒙斯還是在脖上找到深嵌入肉的溝痕,上下部分的皮膚有撕裂的傷口和抓痕,喉管處皮膚也有許多微血管破裂的現象。

    儘管萊恩還在講話,但一時之間,我已經聽不見他的聲音。我腦海裡全是戈碧臨死前拚命掙扎的模樣。上帝幫忙讓我們在短時間內就找到她的屍體。我實在害怕面對戈碧躺在解剖台上的慘狀,到現在還不能撫平失去她的傷痛。

    萊恩繼續說:「……舌骨也破了,他大概是用鏈條之類的環狀物勒死她,所以戈碧脖子上會有螺旋狀的痕跡。」

    「她有被強暴嗎?」

    「屍體已經腐化,所以拉蒙斯無法確定答案,不過並沒有發現精液。」

    「死亡時間?」

    「驗屍報告說最少五天,最多不過十天。」

    「範圍太大了。」

    「這種熱天裡,屍體情況應該不好。」

    天哪!戈碧失蹤的那天可能還沒有遇害。

    「你查過戈碧的公寓嗎?」

    「沒人看過她,不過確定她曾經回去過。」

    「湯格那裡呢?」

    「聽好。那傢伙是個老師,在西島的一個小學校裡任教。」我可以聽見萊恩翻弄紙張的聲音,「學校叫聖艾思道爾,他於1991年到職。他今年28歲,單身,我們還要再查。他從1991年就住在那兒了。根據房東太太的說法,湯格在搬去她公寓之前似乎一直住在美國。」

    「指紋呢?」

    「採到很多,今早已送去化驗。」

    「手套裡面有什麼發現嗎?」

    「至少有兩枚清楚的指紋。」

    我邊回憶戈碧的死亡現場,同時快速地記下:手套。

    「湯格的學歷是?」

    「問倒我了。貝坦德去蘭依思鎮查了,克勞得爾則在想辦法找聖艾思道爾學校裡的人。現在是夏天,學校都放署假了。」

    「公寓裡有沒有找到什麼名字?」

    「沒有。找不到任何照片、通訊錄、信件,這傢伙大概有自閉症。」

    我們停了許久都沒出聲,最後萊恩說:「或許該從他的特殊嗜好著手。」

    「你是指那些小動物?」

    「還有他收集刀具的癖好。」

    「刀具?」

    「這狐狸收藏的刀具比整形外科醫生還多,大部分是解剖用具,像手術刀、刮刀、解剖刀……和一箱手術用手套一起藏在床底下。都是全新的。」

    「很好,他是個有刀具狂的變態。」

    「他還有一部車,1987年的福特跑車,並沒有停放在公寓四周。警察正在追查這部車子,他的駕照相片今早也已傳真發送至各地。」

    「然後?」

    「我會給你看照片,老奶奶說的他沒錯。這人實在沒有突出的特徵,傳真機大概沒法讓人辨清他的長相。」

    「他有可能是聖傑魁斯嗎?」

    「或許。他也有可能是聖約翰、或是在聖保羅街上賣熱狗的傢伙。」

    「你還有心情開玩笑,萊恩。」

    「這傢伙甚至連罰單都沒吃過,是個乖孩子。」

    他沒吭氣。

    「那些小動物的化驗結果如何?」

    「還不清楚。我們正在請魁北克大學的人支援化驗。」

    我看看手上做的筆記,困難地吞著口水。要我說出這個名字並不容易。「戈碧身上發現的手套裡有指紋嗎?」

    「沒有。」

    「想來也是。」

    「唉。」

    我聽到電話裡有嘈雜的人聲。

    萊恩說:「你曾看過這個人,所以我想把照片拿去給你瞧瞧。我想你還是留在家裡,等我們抓到他再出門比較好。」

    「我馬上就要歸隊。手套的采證工作完成,我現在要拿去做生化檢驗,然後再找拉夸克斯。」

    「我想你應該……」

    「夠了,萊恩。」

    我聽到萊恩深呼吸的聲音。

    「你還想阻止我?」

    「布蘭納,我們知道的都不會瞞你。」

    「我30分鐘會過去。」

    半個小時之內我就出現在法醫研究所。那雙手已經被送到生化研究室去做檢驗。

    看看手錶,12點40分。我撥電話到位於蒙特婁警局總部的鑒識部門,希望能借出聖傑魁斯放在博傑街公寓裡的檔案照片,可偌現在是午休時間,只好留話等待回音。

    一點整,我走到生化研究室。一個留著爆炸頭,有著天使般圓嘟嘟面孔的女孩正在調藥水,她背後工作台上放著兩隻乳膠手套。

    「嗨,法蘭西絲。」

    天使眼睛帶著關心的問候看著我。「我就知道今天會碰見你,可是我真不知道該如何安慰你。」

    「沒事了,謝謝。」我看著手套。「檢查結果如何?」

    她舉起戈碧屍體上找到的那隻手套。「這只很乾淨,我正準備檢驗另外一隻,你想一起看嗎?」

    「謝謝。」

    「我已經把這些棕色的斑點刮下,用生理食鹽水再製成水化合物。」

    她檢視那瓶液體,把它放在一個試管盤上。而後,她拿出許多瓶瓶罐罐。「我先比對人類的血液。血液測試可以辨識血液中的蛋白質和抗體,如果它發現了外來物質,便會產生反應。」

    人類的血液標本沒有反應。我們陸續又試了幾種不同的科目的動物。都沒有結果。最後嘗試的是鼠科的標本。

    法蘭西絲叫道,「這回對了!這些斑點應該是來自小型哺乳動物,比如說齧齒類動物。我只能做到這些了,不知道對你有沒有幫助。」

    「當然。我能借用一下電話嗎?」

    「請用。」

    我打到同一棟大樓內的另一部分機。

    「我是拉夸克斯。」

    我表明自己的身份和想要進行的工作。

    「沒問題,先給我20分鐘完成手上的事。」

    我簽名取走手套,回到辦公室用半個小時的時間完成報告,才去找拉夸克斯。

    走進門口標示著「小心火藥爆裂物」的實驗室,裡面有人站在標明為x光儀的機器前面,正忙著取出底片。他不開口我也沒出聲,等完成手上的事後,他才轉身用柔和的眼神看著我。

    「你好,拉夸克斯先生。」

    「好!東西帶來了嗎?」

    我舉起手上的兩個塑膠袋。

    「那我們就開始吧。」

    他領我走進一問放著帶鏡頭的儀器,還有印表機的小房間,牆上還掛著許多不同的週期報表。

    拉夸克斯把袋子放在檯子上,小心翼冀地把手套拿出來,「首先我們觀察兩隻手套的特徵和製造方式。重量、密度、顏色,甚至手套的收邊都可以拿來做比對。」他邊說邊翻弄著手套,「這兩隻手套看來似乎一樣。你看看它們的織法。」

    兩隻手套收邊的波紋都是向外。

    「這種手套不都是這樣嗎?」

    「不對。有些收邊的波紋朝內,有些朝外,這兩隻則一樣朝外。我們再來檢查它們的成分。」

    他拿起戈碧屍體上的手套放在儀器用的盤子上。「通常我們只採取部分的材料做檢驗,不過手套可以整只直接放在儀器上做分析。」

    拉夸克斯打開開關,機器開始沙沙作響,儀表板的燈光開始閃亮。他指指椅子示意我坐下。

    螢幕上開始顯示出許多大大小小、波紋起伏的顆粒圖案。拉夸克斯忙著操作著儀器,畫面也呈同心圓狀不斷地在改變。

    「我們現在看到的是這隻手套放大80倍後的樣子,我正試著找出一個適當的位置,來觀察裡面成分的結構。」

    他繼續操作著搖桿,一會兒之後下來,「這裡應該是合適的部分,現在得花上幾分鐘固定位置,然後就可以開始掃瞄。」

    「這樣就可以確定手套的成分?」

    「對,我們用x光對樣本裡的每種成分做分析。」

    分析結束後,另一個螢幕顯示出結果,畫面上有許多大大小小的丘陵和山峰。

    「對了。」拉夸克斯指出這些高低不同的圖形,最右邊的高度幾乎佔滿畫面,旁邊的則有它四分之一高,兩座都標記著「鋅類元素」。

    「鋅的出現並不意外,大部分的手套都有這種成分。」

    他接著指出最左邊其他幾個更低的小丘說,「較低那個是鎂,高的是矽。往右的S指的則是硫磺。」

    標示鈣的丘陵大概占螢幕的一半高。

    「還有一點鈣質。」

    鈣的旁邊還有屬於鐵元素的山峰。

    「還有一點鐵。」

    他下結論說:「大致上和普通手套沒什麼不同:鋅最多,再來是矽、鈣,還有一些其他成分。我把結果列印下來,然後再找新的位置做檢驗。」

    「好了,輪到下一隻手套。」

    我們重複前面的所有程序,在湯格廚房裡找到的那隻手套。其中關於鋅和硫磺的部分與前者相似,但鈣的成分卻較多,但看不見有鐵、矽和鎂的成分。我們做了許多次,結果都是一樣。

    「這是什麼意思?」我明知故問。

    「製造商製作乳膠時,配方多少會有些出入,甚至同一家廠商的產品都可能會有些微的差別。」

    「所以這兩隻手套並非一雙?」

    「它們甚至不屬於同一品牌。」

    面對這種結果,我頓時亂了方寸。

    「還有什麼x光檢驗可以找到更多的線索?」

    「現在用的這種X光儀可以清楚地顯示出樣本的成分和化學結構,還有一種X光可以分析物體的結晶構造,可惜乳膠製品並沒有結晶構造,所以應該幫不上忙。我認為這兩隻手套絕對不會出於同一家廠商。」

    「它們有可能是同一盒裝內的不同手套嗎?或許在這種情形下,成分也會有所不同。」

    他沉默了一會兒。「等一下,我給你看點別的東西。」

    他跑出房間,我聽到他與其他專家在外面說話。回來時,他手上捧著好幾份厚厚的相同格式的報表。他展開這些報表,讓我一起比較其中的差異。

    「這是我們對同一品牌不同手套做的檢驗,不過檢體來自不同的盒裝,其中的成分確有不同,但並不像我們做的那兩隻手套有很大的差異。」

    我看著報表,這裡的手套大小或有不同,成分卻是沒什麼分別。

    「再看看這個。」

    他又拿出另外一份,結果相同:成分雖有出入,但差異非常小。

    於是我靜下心來,仔細看著手上看來沒什麼不同的報表:鋅、鐵、鈣、硫、矽、鎂,鋅,矽和鈣質含量特別多。我抓起戈碧那隻手套的報表,兩者間的成分幾乎完全吻合。

    「拉夸克斯先生,你認為這兩隻手套會是同一品牌嗎?」

    「沒錯,它們符合我的觀點,甚至有可能出自同一個包裝盒。咦!我對這隻手套還有印象。」

    我的心跳開始加速,「這是哪件案子的證物?」

    他翻著報告。「大概是幾星期以前送來的,編號是327468,我要查一下電腦。」

    「麻煩你了。」

    電腦很快地輸出資料,我看著螢幕上的內容:

    證物編號:327468。法醫研究所編號:29427。送驗單位:蒙特婁警局。案件負責人:路可·克勞得爾、麥可·查博紐。發現地點:博傑街1422號。發現日期:1994年6月24日。

    一隻舊手套。也許那傢伙用來保護他的指甲。克勞得爾!我想起他提過在聖傑魁斯公寓找到一隻手套。聖傑魁斯也有手術用手套!而且和戈碧身上發現的手套相吻合!

    我謝過拉夸克斯,搜集所有的報表後離開。直到把手套交還存檔,剛才的發現帶給我的刺激還久久無法平復。湯格廚房的手套與戈碧身上的並不相同;裡面的血跡屬於小型哺乳類動物。戈碧身上發現的手套非常乾淨,沒有血跡也找不到指紋。聖傑魁斯有一隻手術用手套,恰巧與戈碧的那一隻吻合。難道貝坦德說的沒錯?湯格和聖傑魁斯會是同一個人?

    辦公室桌上已經有張字條等著我,蒙特婁警局的人來過電話,所有關於博傑街的檔案照片都已存入電腦光碟,我可以前去拿。我立刻撥電話,告訴他們馬上就過去。

    往蒙特婁警局的路上,我不斷咒罵擁擠的交通和造成堵車的觀光客。到了之後顧不得找車位,只有並排停車,三步做兩步衝向三樓負責警官的座位。幸好他已燒成光碟,我趕緊簽名借出,再衝回車子。

    回家的路上,我不由自主地回頭張望,深伯湯格出現,深怕聖傑魁斯出現。我就是無法克制自己頻頻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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