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三,我找到了一個簡陋的住處,在一家寫字樓的地下室,是個幾平米的單間。有點潮,有點吵(因為頭頂是停車場),光線也有點不好,不過,房錢少把一切都彌補了。我,守財奴悠悠對這個住處非常滿意,想想就會笑出來。
正月十五過後,我終於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所私立的幼稚園打零工,於是我告別了一天只吃一個白麵包的時代,也做到了有房有業,這代表,我能生存了。
我相信,房子一定會越住越大的,職位也一定會越做越高的,畢竟我是有知識的人,雖然數學真是沒什麼用。當我吃完北京的第一頓快餐之後,我開懷大笑,我悠悠,沒去做小保姆就在這裡生存了下來,大家為我喝彩吧。或者我可以這樣說,我也是有選擇權的人了,不做幼稚園的工作,我還可以去當小保姆啊,北京,你沒什麼了不起的。
只是,每天早晨我都發現我的枕頭都是濕的,這房子也真潮得可以的。
三天後,我找到了第二份工作,每天晚上給一家餐館洗盤子,按鐘點算錢,我歡呼我終於有零用錢了。
精打細算,有吃有穿,這是我的人生信條,可是我人生中最可惡的一件事發生了,一個該死的混蛋居然在公車上稱我打盹偷了我上半個月的薪水。發現的那一刻,我有一種感覺,我的世界坍塌了。
坐在馬路牙子上,我只是不停地對自己講一句話,悠悠,不許暈倒,不許讓火星在你眼前亂轉,你是孤立無援的,在這裡你舉目無親,如果你病倒,沒人可以幫你。有什麼大不了的,再吃半個月的白麵包,你口袋還有幾十塊錢,沒關係,就當那錢是老子給兒子的。對,給乾兒子的。
最終阿Q精神營救了我。我終於壓住了胸口嘔吐的慾望。望著天上的繁星,我哼起了《鈴兒響叮噹》。有雪,有車,有童年,單純的快樂。慢慢地,我舒服多了。
「叮鈴鈴。」我的手機響了。要命,千萬別是我媽打來的,因為如果是她打來的,我不能不接,可是這一接得花多少錢啊。心驚膽戰地打開機子,只見一個陌生的號碼在屏幕上亂跳,是誰呢?不過不是長途,聽聽無妨吧。
「喂,我是悠悠。你哪位?」
電話的那一邊沒有講話,我只聽到了呼吸聲。幹什麼?漱我的錢,太可惡了:「你不說話我掛了。」
「我是金正熙。我想見你。」電話那邊響起了正熙悶悶的聲音。我正沒好氣,大叫:「你以為你是誰,你要我去,我就去?」
「我在二環路地鐵站。我想見你。」
「你聽不懂中國話嗎?我沒空。」上二環,坐車那得花多少錢?
「你不來,不來。那算了。」他聲音怪怪的。一剎那,他那悶悶的聲音觸動了我心中最細的一根弦,害得我一陣鼻酸,我心軟了:「你等我,可能要一段時間,因為我這裡不方便,只能走著去。」為他花公車錢,我才不要。
他沒有應聲,把電話關了。連歎了三聲,我站起身,開始漫長的跋涉。一邊走著,只覺得他悶悶的聲音佔滿了我所有的思想。咬牙切齒地罵了他一頓,我還是奔向了公車站。
這是個飄雪的夜晚,我匆匆穿過雪花的縫隙在偌大的地鐵站一邊罵金正熙一邊找他,終於在一張長椅上看到了坐在那裡,一動不動的他。見他就有氣,從後面走上去用力推了他一把:「喂,你死了沒有。」可是沒想到他竟不堪一擊,從椅子上滑了下去,重重地摔到了地上。
他大頭朝下地躺在那裡一動不動,一絲不安衝上了我的頭頂,「喂,金正熙,你怎麼了?」走過去拉他,不想沒拉動他,自己反而一屁股坐在了雪地上。然後,攤坐在地的金正熙竟一把抱住了我的頭,將他的頭深深地埋在了我的頭髮裡。
有那麼十多秒,我傻了。他在抱我嗎?
沒錯的,我感到一種強烈的男性氣息從他的身上逼了過來,我像被一波一波暖暖的海浪擁抱著。心裡正不由自主地陶陶然享受著,突然,我聽到了他隱在我頸上的低低的啜泣。他在哭嗎?
金正熙是很大男人的啊,這可不像他。他被人打破膽也不會哭啊,不對,我是不是認錯了人,這人稱機佔我便宜?用力扯開他的頭,定睛看看,眼前的男人一臉的淚痕,可是沒錯,他就是金正熙。他被我看得非常狼狽,扯開我的手,扭動身子靠在長椅上,背著臉不看我。
他為什麼不起來,就這樣子難看地坐在那裡?
「金正熙,你怎麼了?」
他一動不動,也不回答我。許久,他說:「你走吧。」
「回答我,你到底是怎麼了?」
他猛地扭頭,對我大吼:「我讓你走。」什麼什麼?讓我來也是他,讓我走也是他,他以為他是誰啊。我瞪圓眼睛,一下子站了起來,也對他大吼:「喂,你有毛病嗎?是你讓我來的?你知道我打車花了多少錢。」
他身子一震,好像是在笑。可是他的臉依然背著我。緩緩地,他的聲音響起:「那場車禍讓我的左腿斷了,我永遠都無法像一個正常人一樣的走路了。我是個殘廢了。」
什麼?聽了他的話我驚得兩耳轟鳴。不能像正常人一樣的走路,這樣子太殘忍了吧。想起他神采飛揚地在大學路上大戰群雄,想起他高高的個子探身幫我取下書架上的參考書,想起女寢樓下,他雙手袖在口袋中,看著我探出窗子的頭,酷酷地一笑,那一刻好像連天上的星星都集體為他發光,這一切都不再了嗎?不能正常地走路,開什麼玩笑?我忽然想起《簡愛》中羅切斯特瞎眼之後簡的內心獨白:那負傷的鷹無奈地乞求黃鶯的賜食。
正熙也要這樣嗎?那還不如死了。
想到這裡,我的心頭陡然一緊,真是的,什麼亂七八糟的想法。揮去臉上不知什麼時候流下的淚,我走過去,扶他坐回椅子上,輕輕按動他的左腿,我含笑說:「又沒被截,你看,好好地在這兒,不是嗎?我送你回醫院,你聽醫生的話,認真做物理治療,一定會好的。」
「沒用的,我廢了。這是醫生下的結論。」他仰臉望天,神態只能用四個字形容,廢然待死。呸呸,怎麼又會想到死。
「這兒冷,對你的傷腿不好。我先送你回醫院好不好?」
「別管我,我能見你一面就沒什麼遺憾了。」
遺憾?我怎麼聽著像遺願,「喂,你一個人坐在這裡想幹什麼?」
他還是用那個神態望著夜空一動不動:「沒幹什麼,想起很多事,想起從前上學的時候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是最開心的。見到了你,我就沒什麼可留戀的了。」他一定要這樣子一直讓我感覺死死的嗎?真是求他了。
「噢,我也覺得那些日子最開心啊,我送你回醫院,咱們慢慢聊好不好,我可以陪你啊。」
「不要,」他冷冷地牽動嘴角,「醫院像個墳墓,回到那裡我就只有等死了。我不回去。」
「那你有沒有別的去處?」他到底在想什麼,不說死,卻又吐出了一個墳墓來。
「沒有,我說過不用你管我,你走吧。」
咬咬牙,我再次陪上笑臉:「那你要不要到我家做客,看看我住的地方?」
正熙聽了我的話,終於改變了那個死死的表情,挑了下眉,眼望向我。天哪,他長得真的好帥啊。老天為什麼不公平,要讓這個這麼完美的男人變成殘廢,而我這種平凡的人卻好好的滿街跑。難怪真應了那句話:「紅顏薄命。」哎!又是死,我今天的大腦怎麼就離不開這個字了?
打了出租,花掉了我身上剩餘的錢。我扶著正熙來到我居住的寫字樓下。「你住在這裡?」他望著高高的大樓不禁唏噓。
「你把眼睛往下看,是這裡沒錯,不過是在地下室。我這麼節儉的人就算有錢也不可能住在貴地方啊。」硬生生地吞回後半句話:何況我一點錢也沒有。我還有自尊,不會在他面前訴苦,他比我可憐多了。
扶著他欲走,可是他沒動。「正熙,你怎麼了,走累了?腿痛?」
他望著我,欲言又止的表情。一定是走累了,雖然我扶著他,可是感到他還是分了很多力量在那條傷腿上,這一路走來,怎麼受得了?
拍拍我的肩膀,我笑著對他說:「來,我背你。」他盯著我,眼中閃過一絲複雜的表情,然後,他背過臉去,用力地搖頭。「沒關係,我有得是勁兒,還記得嗎,我有力量一拳打破你的膽。」一把扯過他的雙臂,不由分說地背起了他。天哪,他真的好重啊,一百八十多公分的身子壓得我眼冒金星,恍然想起,我還沒有吃晚飯。我這是在幹什麼,根本背不動他,一定要打腫臉充胖子嗎?不行,已經背起來了,就不能放下,我是悠悠,一定可以堅持下來。頭腦中突然想起三年前那個夜晚,我醉倒在正熙的肩上,還吐了他一身,他不是一樣堅持著把我背到了413寢嗎?
我艱難地挪步。我可以。
他一定是感動得一塌糊塗,連話都說不出來。
短短的幾十米,我竟然走成了一個天涯,幸好,天涯也有盡頭,終於,我來到了家門外,輕輕地放下他,立刻身輕如燕,這感覺真好。
打開門,我笑嘻嘻地說,「如果聞不慣霉味,你不要進,如果受不了潮氣,你不要進,如果……」
用行動回答我,他一把推開了房門:「如果這裡住得不是悠悠,我不會進。有了悠悠,什麼霉味,潮氣,早嚇跑了。」
他會開玩笑了,看來今天他不會再想死了,心頭緊繃的一根弦終於鬆開了,哎,累死我了。
拿盆子在公共浴室打了熱水,我一路小跑地端回我的小屋。「喂,正熙,洗腳。」他的傷腿在外面也不知凍了多久了,得趕快緩一緩。我把水盆放到他腳下,然後捲起袖子去抓他的腿。
「悠悠。」正熙急促地喚我。我抬頭看他,他又用那種複雜的目光看我,然後,別過頭,「不要,我求你了,悠悠。」
「你有毛病啊,照顧病人都是這樣的啊,你以為我願意碰你的臭腳啊,把腳搬了過來。」他好像忍受了很大的痛苦,終於把腿搬了過來。算了,他有他的男人尊嚴。原諒他這個讓我很不爽的表情。
整理完內務,回到小屋,看到金正熙竟然趴到我的床上睡著了。此時我眼中的他,沒有任何防備,坦然地睡著,讓我心中竟產生了一絲感動。看著他的睡臉,我居然連打了兩個呵欠。哎,為這個大男人,我居然讓出了床,只能睡地上,男尊女卑何時了啊。
拉過剩餘的一條被子,我沒頭沒腦地一裹,幾分鐘後就沉沉地睡去。
做了一晚上美夢,夢中我一直在大吃大喝,都是沒吃晚飯鬧的,早上醒來,滿嘴都是燒雞回甘的香味。三個月不食肉味是很痛苦的,我現在離那個狀態不遠了。
咦,我怎麼在床上?我記得昨天好像是在地上睡的啊,怎麼現在換金正熙在地上呢?我盯著他,試圖找回失去的記憶。正逢他也醒來,瞪大眼睛看我,「早。」
「早,喂,我記得,昨天我睡在地上啊。」
「你記錯了。」他坐起身,「你睡你的床,現在不就是嗎?」
「是嗎?」我喃喃地說,我明明記得我是睡在地上啊。
「喂,早上吃什麼?」他不耐煩地打斷我的苦思冥想。
吃什麼?我怎麼知道,現在我的手伸進口袋裡,摸到的只有手指頭。遇到這種情況我是習慣挨餓的,他嗎,打發走了就行了,「喂,你沒什麼事了,我送你回去吧。」
他好像根本就沒聽我講話,從上衣口袋裡掏出皮夾,當著我的面大模大樣地數起錢來。好多的錢,我一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多的錢啊,如果這些錢是我的,我會……,我會……,我一定會把它存起來,讓它生出更多的錢來。
數完錢,他又把錢全塞回皮夾裡,我過了一場眼癮,真是舒服。「啪」,沒想到他把皮夾子甩給了我,「悠悠,你拿著。」
你敢用錢砸我?把錢摔回去,我怒道:「你幹什麼?」沒想到他又把皮夾甩了回來,「我不是給你,我現在不方便走路,有什麼需要的,錢放在你那裡,你可以幫我買。我剛才數過了,你不許貪污。」
「你當我是傭人嗎?」我坐在床上對坐在地上的他大叫。他竟然不理我,又躺了下來,「我還沒睡夠,早飯,你看著辦吧。」
你?好,看在你有傷的情況下,我忍。握著皮夾子,我心中升上一股怒氣,可惡哦,帶了這麼多錢在身上,昨天還讓我付計程車費。哼,你讓我買東西我一定選最貴的買,快快花光你的錢。「
吃過早飯,我去上班,叮囑家中的那個做他力所能及的事,他愉快地答應了。那一刻我感覺自己是從死神的手中搶回了他,心中無比地開心。
一分錢也沒有,我只能跑步上班。懷揣著幾千塊錢還得運動上班,真是痛苦。沒辦法,那不是我的錢,一分也不是,所以我一分也不能用。跑到學校,已經是中午了,校長笑著給了我一封信。
不會吧,給我譴散費?我只遲到了這一次啊。
「對不起悠悠,我要移民了,這所學校也不打算再開了,你另謀高就吧。」
昨晚遇賊,今天失業,真是出門見鬼,諸事不利。
沒辦法,這就是生活。我啊,悠悠,是有職業選擇的,我還可以去做小保姆,知性的小保姆,現在最受歡迎了。
邊想邊往回走,淚已打濕了手中的信封。
人在外面,真難。
走了大半北京,終於放鬆了心情。在菜市場給金正熙買了兩個豬蹄,打算好了,回去給他燉上,以形補形,吃完這頓之後就轟他出去。我現在自顧不暇,實在沒力氣再安慰他那顆受傷的心。他不是有個貞淑妹嗎?對噢,昨天怎麼沒想起還有她的存在。
拖著沉重的步子走到家門口,我看見門是虛掩的,隱隱地讓我可以聽到金正熙在和人講話,「我請你們是幹什麼的?你們不會自己決定嗎。這幾天我有事,不會回去。對,你看著辦吧。……好吧,你留一下,我回去處理。你聽不懂中國話嗎?我說我這幾天不會回去,天塌下來也不會回去。」
他在和誰說話?口氣蠻橫的。我好奇地從門縫向裡看,除了他沒有看到別人,原來他是在講電話。他的腿……
金正熙背對著我立在窗下,窗外萬道金色的陽光照射在他的身上,給他的背影蒙上了一層朦朧的幻紗。還是那個只有金正熙才會做出的酷酷的動作,他一手袖在口袋裡,一手打著手機,頭微側著。他的腿筆直,全身上下所有的細胞都是健康的。
他騙了我。他居然騙了現在為生計所迫,有上頓沒下頓的我,他騙了我兩份計程車錢,他騙了我去背他一百五六十斤的身體,他騙了我的床……,最最可惡的是,他欺騙了我的感情,騙我為他流淚,為他心痛。騙子,大騙子,大混蛋。
「金正熙。」一把推開門,我像一頭憤怒中的獅子一般地大叫,他一驚回身,看見氣得混身發抖的我,臉上立刻現出一絲恐懼:「悠悠,我不是故意要騙你的,你聽我說……」
「你去死。」我抓起兩個硬梆梆的豬蹄用力向他投去,他沒有躲,被重重地擊中了。他忍耐地望著我:「你能聽我說句話嗎?」
想得美,我死也不想再見你了,還聽你說話?掏出他的皮夾,摔給他,我轉身就跑。可是沒跑幾步就被他從後面跟上,拉住,然後按到牆上。他的手灼熱,力量強大到讓我無力爭脫,他痛苦地望著我,艱難地說:「悠悠,你聽我說句話好不好?」
「放開我。」我狠狠地瞪他,瞪得他低下頭不敢看我。「放開我,金正熙,我最後說一遍,你放開我。」我用一種我自己聽了都膽戰心驚的語氣緩緩地說。他緩緩放開了我,低著頭喃喃地說:「讓我說句話。」
「不許跟著我,否則我死給你看。」
我轉身走開,他果然不敢再跟著我。
我獨自一人走到了大街上,天風凜冽,我被一種感覺強烈地襲擊著:這個城市已把我趕盡殺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