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愛 正文 街角的祝福
    見到龍以沫的時候,我十五歲,他靠在街角的車窗上緩緩地抽煙。我提著一隻髒兮兮的大箱子,裡面有幾件舊衣服和母親的遺物。

    子矜,你們家的事我都知道了,以後我會好好照顧你的,相信我。他說,安靜而誠懇。

    謝謝,我望著他的眼睛,他的目光澄澈如蓮。

    他微微一怔,你和你的母親一樣,毅然決絕。

    他給我聯繫了最好的貴族學校,給我買高貴的洋裝,教我吃飯的時候背要挺直,坐的時候雙腿併攏微微傾斜。我十五歲的時候他已經三十五歲,但是我不叫他叔叔,從來都不,我叫他以沫,他亦不勉強我。他讓我像個公主般的生活,並且尊重我,我們以成人的方式相處相待。

    他抽很多煙,但只有一個牌子——Marlboro,粗獷而強烈。Marlboro的意思是Menalwaysrememberladieecauseofromanceonly,他說他想竭盡所能地記住一些事情,我想那一定是一個女人的事。半夜的時候常常聽他咳嗽,我的心就跟著緊緊地縮成一團。

    我的母親很漂亮,我見過她年輕時的照片。有的時候她素面朝天,穿白色的純棉布裙子,巴掌大的臉,水果一樣的唇,柔軟得讓人心疼,只有鎖骨凜冽在外面,澄澈如蓮。有的時候她穿黑色的細高跟鑲水鑽涼鞋,鞋帶細細的纏在腳踝上,抹深紫色的眼影和暗紅色泛金光的口紅,曖昧如花。更多的時候,她穿肥大的棉布褲子,光腳穿球鞋,背破舊的牛仔包,從東到西,從南到北,邊走邊寫,靠文字兌現生命的價值。如此風情萬種謎一般的女子,想必有很多男人扎扎實實地愛過她。

    我生日的時候,以沫問我想怎麼過。

    我說,我想和你一起看海上日出。

    我生日的那天晚上,以沫帶我到游輪上吃燭光晚餐。我自始至終把背挺得筆直,像個名媛一樣坐在他對面,然後跳華麗的舞,長長的裙擺在地上蟋蟋嗦嗦地響。半夜的時候,我靠在他肩上睡著了,在夢裡我聞到淡淡的古龍水混合著煙草的味道,潔淨的味道。

    醒來的時候,看見他依在舷梯上抽煙,太陽正一點一點從水天相接處掙脫出來,給他的輪廓鑲上一道金邊,我在他的背後凝視著他,安靜詳細,一點一點地的身影記下來。因為他曾經對我說,在面對美好事物的時候,要保持靜默,緩慢,以此來記得,若心有感傷,這記憶便會因為重而日漸漫長。

    我在愛,這是我一個人的事情。

    貧窮使人發胖、邋遢、沉墮。

    我記憶中的母親和照片上完全判若兩人。自從父親因工作事故進了監獄以後,母親就完全變了一個人。抽劣質香煙,在麻將桌上大聲罵髒話,戴假金耳環,頭髮油膩,不是很胖但脂肪足夠,把她臉上所具靈氣的輪廓填滿,再也看不到凜冽的鎖骨。她粗獷、強壯而且簡陋。

    母親白天睡覺、打麻將,晚上就帶著我去賣盜版書。為了賺錢,她也幫人家寫一些淫穢的東西。記憶中,那些裸男裸女封面混合著劣質香煙味以及汗臭騷味和淫褻的目光交織在一起,讓我心生無限厭惡。

    因著那些讓人厭惡的低俗骯髒的記憶,我愛上了一個高貴潔淨的男子,因為他象徵的富足生活帶來不匱乏的安全和有理性而節制的溫情。

    我繼承了父親身高的優點,十六歲的時候已經長到一米七二。學校裡有成堆的男孩子追我,但是我討厭他們。這些男孩子,蓄著汗毛就當鬍鬚,見了女孩子亂追一氣,利用人家的天真無知,根本不量一量力。而以沫不同,他有自己的事業,私生活檢點,更重要的是我所有的祈求在他那裡都全部會得到實現,如果今天我說三宅一生新款香水上市了,那麼明天一整套新款香水就會擺在我的梳妝台上。

    心儀以沫的女人很多,但他始終是一個人。

    他想找一個能讓他愛的女子,但那很難,又不屑於找一個尋常女子敷衍。於是來來去去,始終是一個人看書,一個人洗澡,一個人睡覺。

    我問他,你是否愛過我母親,抑或是她愛過你。

    他吐了口煙,說,生命並不是為所欲為,有時候我們的承擔要大於接受,我和你母親的不同在於,我信奉這一點,而你的母親不信奉,是她不要我。

    我捏住他的指間說,事實證明,她錯了,你比我的父親優秀幾百倍。

    他的眼眶微微紅潤,是我的,終究是我的;不是,怎麼留?心頭的動盪似一碗慢煎的藥,那苦味慢慢地從他的心裡熬出來。那一瞬間,我發現,他老了。

    老原來不是慢慢累積的事,而是一瞬間的事,像被閃電擊中一樣。我幾乎有點恨我的母親,那個叫張若曦的女人。

    父親出獄之後,因為找不到新工作,脾氣變得很壞。他和母親吵架,摔東西,拚命廝打,然後抱頭痛哭。他原也是一個多麼優秀的男人,高大、英俊,年紀輕輕的就爬到了極高的位置上。如果不發生那次致命的事故,他也許亦前途無量,和母親一起慢慢變老,成為大家羨慕的一對璧人。

    母親曾說,當她愛上父親之後,她的心便低低的,低到塵埃裡去了。她原是多麼的驕傲,誰知栽在他手上。他們必定結結實實地愛過,我看過他們以前的照片,父親摟著嬌小的母親,實實在在地笑,被幸福填滿的實在。

    一天一天,秋天流逝過去,不再回頭,招引了漫漫的暗紫色密雲。法國梧桐又凋零了,一片一片如零碎的心。

    父親很少開口說話,只是怔怔地站在梧桐樹下,看葉落看葉長,心如止水,無限蒼涼。不過兩年他就老了,他醒了他睡了,自己都不知道,只道一睡如死,好死不如賴著活,他又活了。桃花潭水還只是三千尺,他卻無底,無窮無盡,無晨無昏。

    以沫是那種男子,越是愛的女子,越是不想隨意地去碰觸她,看著喜歡的女子,就如同看著雨後落地紛紛的白色櫻花,不忍靠近。是有這樣的珍惜的距離感。在享受著晴朗天氣的時候,在陽光之下仰起臉閉上眼睛,心有歡喜卻並不驚動。所以他的愛,亦只是稀薄,並且緩慢。

    我的母親不可能選擇他,我的母親是異類,她喜歡豐盛而濃烈的生活,在縫隙裡爬行,背井離鄉,野性叛逆,隨時噴出甜蜜毒辣的汁水讓人眩暈。許多男人懂得欣賞,但是他們無力承擔,以沫亦不例外。他需要的是一個吃飯的時候背挺得筆直,坐的時候雙腿併攏微微傾斜,懂得如何打領帶熨衣服,出席宴會的時候懂得如何使自己看起來高貴典雅、華而不艷的女人。他不會允許我的母親光腳穿球鞋,累了就坐在地上,邊寫作邊抽煙,出去旅遊一去就是半年。所以我的母親離開了他,跟著他最好的朋友文依帆走了,因為他是比她更為豐盛濃烈的人。

    剛開始的時候,他們沒有多少錢,靠父親來養家,母親偶爾也寫點文字來補貼家用。他們很開心,因為母親一直想要一個溫暖的家,不一定是大房子,想要一個愛她的男人,夜夜摟著她入睡,早上醒來的時候還握著她的手。

    後來他們的生活寬裕起來,父親抱著母親進了結婚禮堂。我出生之後,母親給我取名叫張子矜,青青子矜,悠悠我心,但為君故,沉吟至今,多麼典雅的感情。

    我看過母親的文章,她用這樣的文字來形容她和父親之間的感情:看到他因為難過而仰起的側面,我的心裡無限蒼涼,多麼英俊的男人呵,我悲愴的眼淚蹁躚如蝶,那一刻,我突然下定決心:我要成為一棵樹,一旦紮下根就絕不再挪動,哪怕乾枯至死,哪怕我的愛從此再也不能回頭……

    而今,我長大了,終於能看懂人世的時候,卻看見母親的愛如同她所寫的那樣,再也不能回頭。

    我十五歲生日那天,她做了我最喜歡吃的糖醋排骨,給了我龍以沫的地址和電話,我只是以為她又要遠行。哪知半夜的時候她從五樓跳了下去,毅然而決絕。

    我看到她的身體橫在路中間,骨飛血濺,像極了我剛吃的排骨。那以後,我看到排骨就想吐。

    我知道母親並不脆弱,她只是想要對抗自己的愛,如此激盛的生命。無法表達,無法要求,背在身上得不到交付,於是只好選擇死亡。因為只有死亡跟愛情一樣,如此稍縱即逝,殘酷而直接。

    母親走了不久,父親也跟著病逝了。

    以沫總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對著母親的照片狠狠地抽煙。我從門縫中窺著他的身影,心就碎成一道一道透明的裂縫。

    以沫對著母親的照片落寞,而我卻望著他的背影沉淪,一切都是一種命中注定的償還。我二十歲生日那天晚上,以沫喝了很多紅酒,淡淡地醉了。

    他靠在我懷裡,一遍一遍地喊著母親的名字:若曦!若曦!喊著喊著淚就滑了下來。

    我俯下頭吻他的唇,他翻起來狠狠地回吻我,然後一切自然而然就發生了。完了之後,他望著天花板發呆,我看了看表,零點零刻。

    我點了支煙,問他,你後悔了嗎。

    他把我的煙拿掉,說,是,你還只是個孩子,我怎麼可以這樣對你。

    我說,我已經長大了,我有結實的胸脯和修長的大腿。

    他還想說什麼,我翻起身吻他,他歎了口氣,然後回吻我。黑暗中,他的歎息聲飄來飄去,撞到喘息聲後,立刻刷的一聲灰飛煙滅,只留下一地冰冷的塵埃。

    那天以後,他送我去了很遠的寄宿學校,每個月按時給我錢,但是一年難得見到他一面。我跟各種各樣的男孩子約會,拚命地花他的錢,以此證實我的存在。

    再後來,我跟一個叫靜初的男子離開了這個城市,不是因為他說可以推薦我去當模特,而只是因為想忘記一些人,一些事。

    我二十五歲的時候,有天晚上照例去走秀,就在走到T台最前端的時候,我的心裡狠狠一震,以沫,他竟然坐在第一排,目光澄澈。

    我想起十五歲的那天,第一次看到他的時候,他說,子矜,你們家的事我都知道了,以後我會好好照顧你的,相信我。同樣澄澈的目光,我的心就是那個時候沉淪的。

    表演結束之後,他帶我去了酒店。我們什麼也沒說,只是狠狠地相愛。完了之後,我翻開他的錢夾,看到裡面有他和老婆兒子的合照,我的心緊緊揪成了一團,然後用兩根手指夾了厚厚一疊鈔票出來。

    我說,你不必內疚,你只是來尋歡的客人,我有收你的錢,而且價錢不低。

    他長長地歎了口氣,跟我二十歲生日那天晚上一樣,你和你的母親一樣,毅然決絕。我點了一支煙,沒有說話。

    他說,你知不知道我的名字為什麼叫以沫,因為我的父母希望我找到一個我愛的女子,和我一起相濡以沫,恩愛到老。但不知為何,一直不能夠得到。希望日漸磨損,知道得到感情是一件困難的事,於是妥協。

    我盯著他的眼睛說,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他轉過身,穿好衣服,那天以後我沒有再見過他。

    三年後,我生下一個女兒,我給她取名叫懿,懿字拆開是「一次心」,因我在見以沫第一次的時候,心就已經交給他了。

    懿三歲的時候,我和靜初在教堂舉行了盛大的婚禮。

    當戒指緩緩套上我手指的時候,我哭了。這個男人,我將與他一起慢慢變老,我知道,我們心裡愛著的人,總是走得迅疾,因此能夠與之相守的,總是一些其他的不相干的人。而我已經算是僥倖,靜初善待於我,更重要的是,他能給我的懿一個完整的家。

    很多個夜晚,我看著天上的星星,靜靜地回想他靠在街角的車窗上抽煙的樣子。媽媽,懿睡醒後在床上向我伸出雙手,我把她抱起來,撫摩她軟軟的身體就像撫摩以沫一樣。

    那個夏天,我把祝福留在街角,只希望以沫過得很好,與他的那一半相濡以沫,恩愛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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