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骨師之女 正文 第四章
    露絲回到母親家,開始收拾,扔掉茹靈積攢的好多沒用東西:髒紙巾,塑料袋,飯店贈送的小包裝醬油和芥末,一次性筷子,用過的吸管,過期的優惠券,裡面只剩下小棉球的空藥瓶。她把櫥櫃裡那些瓶瓶罐罐全倒出來扔掉,有些甚至都沒開封。加上冰箱冷凍冷藏室裡那些腐壞的食物,足足裝滿了四個大垃圾袋。

    清理掉這些東西令她覺得好受些,彷彿她清理的是母親大腦中糾結不清的東西。她一個又一個櫥櫃接著收拾。她找到了一些印著冬青圖案的小手巾,這些聖誕節的禮物茹靈一直不捨得用。露絲把它們放進一個袋子裡,準備等一下捐給慈善機構。她還找到自己小時候就開始用的破舊毛巾和大減價時買的便宜床單。新的床上用品還好好的收在百貨商店的禮品包裝盒裡,原封未動。

    可是當露絲去取那些舊毛巾的時候,發覺自己跟媽媽一樣,捨不得丟掉這些舊東西。它們充滿了過去生活的痕跡,有自己的生命,歷史,個性,與其它的記憶緊緊聯繫在一起。比如她手裡這條海棠圖案的毛巾,她記得自己曾經覺得它很漂亮。她常常用這塊毛巾包裹起濕漉漉的頭髮,假裝自己是個裹著頭巾的女王。有一天她帶著毛巾去海灘,被母親責怪說不該把「好東西」拿去用,應該拿那條邊上都毛了的綠毛巾。露絲從小所受的教育使她不可能像吉蒂恩那樣,每年花上千元買意大利產的名牌床上用品,去年的就像過期的舊雜誌一樣隨手丟棄,絲毫不覺得可惜。也許露絲沒有母親那麼小氣吝嗇,可她始終很在意,生怕丟掉了什麼東西過後會後悔。

    露絲走進媽媽的臥室,梳妝台上有好多香水,足足得有二十幾瓶,都原封未動地放在包裝盒裡。媽媽管它們叫「臭水」。露絲曾經試圖跟媽媽解釋說toiletwater並不是說廁所水,而是淡香水。可是茹靈說這名字一聽就像是廁所裡的臭水,何況這些都是高靈他們家人送的禮物,茹靈覺得他們是有意要羞辱她。

    「要是你不喜歡他們的禮物,」露絲曾經說,「為什麼每次都跟他們說這正是你想要的呢?」

    「我怎麼能不客氣客氣嘛?」

    「既然你這麼討厭的話,那你就客氣客氣,完了扔掉就是了。」

    「扔掉?怎麼能扔掉呢?那不是浪費錢嘛!」

    「那就給別人。」

    「誰會要這個?廁所水!呸!人家以為我要大大羞辱人家一番呢!」

    到頭來這二十幾隻瓶子就擺在茹靈的梳妝台上了,二十幾份羞辱,有些是高靈送的,有的是高靈的女兒送的,她們絲毫不知道,每天早上,茹靈一起床,看到這些禮物,就憤憤然覺得整個世界都在跟她作對。出於好奇,露絲打開了其中一盒,擰開瓶蓋,果然臭!媽媽說的沒錯。不過她轉念一想,香水的保質期有多長?香水不像葡萄酒,越陳越香。露絲把這些盒子扔進那個準備捐給慈善機構的袋子裡,突然意識到此舉之荒唐,於是乎,雖然心裡覺得很浪費,還是堅決地把盒子都扔進了垃圾袋。還有這盒粉餅該怎麼辦呢?露絲打開金色飾有百合花紋樣的粉盒。這個粉盒至少有三十年歷史,裡面的蜜粉經過多年氧化,已經變成了橘紅色,好像表演口技的木偶臉上的顏色。不管它看起來像什麼,這東西肯定有毒,說不定會造成癌症,或者老年癡呆症。世上的一切,不管看上去多麼平淡無害,都具有潛在的危險性,在你最不注意的時候,裡面的毒素就會滲透出來,感染你,害你生病。這些都是茹靈灌輸給她的道理。

    她把粉撲拿出來,粉撲邊緣結了些粉塊,但中央部分非常平滑,顯然茹靈曾經每天用它上妝,遮蓋臉上的皺紋。她把粉盒粉撲都扔進垃圾袋。過了一會卻又急忙把它撿了回來,幾乎忍不住哭出來。這個粉盒是媽媽生活的一部分!萬一媽媽懷舊、想念這些舊東西的話,可怎麼辦呢?她重又打開粉盒,對著小鏡子審視自己心痛的神情,然後重又看到了那橘紅色的香粉。不,此事無關懷舊,這東西有毒,太嚇人了。她再次把粉盒扔進垃圾袋。

    傍晚時分,起居室的一角堆滿了露絲認為媽媽用不著的種種物事:一部老式電話機,縫紉圖版,積年的舊水電賬單,五個磨沙玻璃冰茶杯,還有一堆印著標語的咖啡杯,樣式顏色各不相干,一個三頭檯燈,其中一個頭早已不知去向,當初放在門廊上那個蚌殼形狀的舊躺椅,一個老式烤麵包機,電線都磨毛了,機身弧形的線條像是別克車上的擋泥板,一個廚房鬧鐘,表面的指針分別是刀叉和勺子的形狀,媽媽的毛活袋子,裡面放著好多沒織完的紫色,青色和綠色的拖鞋,過期的藥品,還有一個蜘蛛腳似的破舊晾衣架。

    天色已晚,但露絲越干越來勁,她環顧四周,扳著手指一一檢視房子裡什麼地方需要修補,以免發生意外。牆上的插座要換,煙霧探測器該換掉,熱水器的水溫調低以免母親洗澡的時候不慎燙傷。天花板上那塊褐色的污漬是漏水造成的嗎?她仔細追蹤可能被雨水淋到的地方,一路看到沙發邊的地板上,她審視的目光停了下來,衝上前去,把地毯掀起一角,盯著地板看。這裡是媽媽藏東西的秘密地點之一,她總喜歡把值錢的東西放在裡面,怕是萬一打起仗來,或是用媽媽的話來說,出了「想像不出的天災人禍」,這些東西就能派上用場。露絲按住木板的一端,只見咯登一下,地板的另外一端就像蹺蹺板一樣翹了起來。啊哈!蛇紋金鐲子!她把鐲子拿出來,得意地咯咯傻笑,活像是參加電視遊藝節目的選手選對了答案,開對了門。當初媽媽拖著她跑到傑克遜大街上的皇家玉石館,花一百二十美圓買了這只鐲子,茹靈曾經對露絲說,這是二十四開純金的,萬一急用的話,可以拿去稱重量,全價把它轉賣掉。

    茹靈別的秘密收藏點都怎麼樣了呢?露絲從向來不用的壁爐爐膛裡取出一隻放影集的籃子,然後摸到一塊鬆動的爐磚,把磚頭拿開——哈哈,果然還在!太不可思議了!一張二十美圓的鈔票裡面捲著四張一美圓紙幣。如今重又找到這一筆小小的財富,她少年時代的見證,她覺得一陣恍惚。當年她們母女剛搬到這裡來的時候,茹靈把五張二十美圓的鈔票藏在那塊磚頭下面。露絲隔三差五就去檢查檢查,每次都發現鈔票位置沒有變動。有一天,她學一部講少年偵探電影裡的樣子,把自己的一根頭發放在這卷鈔票上面。過後她每次去檢查,都發現自己的頭髮還在那裡。露絲十五歲的時候,開始從這卷鈔票裡面「借錢」,來應付自己的不時之需——也無非就是偶爾拿一兩塊錢去買睫毛膏了,電影票了,萬寶路香煙之類這些媽媽禁止的東西。一開始的時候她總是很焦慮,非得把錢放回去才安心。錢一放回去,她總是鬆一口氣,慶幸自己沒被逮住。她給自己找理由,覺得這錢是自己該得的,她整理草坪,洗盤子,沒事動不動就被媽媽罵一頓,得點報酬也是應該的。漸漸的,她把那幾張二十元的鈔票換成十元,然後是五元,最後就只剩下幾張一美圓的卷在僅有剩下的一張二十美圓裡面了。

    如今,三十一年過去了,面對著自己當初作案的證據,她彷彿回到了少女時代,又彷彿隔著長長的時光,回頭觀察少年的自己。自己曾經是個不快樂的女孩,心中充滿了激情,憤怒和種種突如其來的衝動。她曾經猶豫:到底是應該相信上帝呢,還是做個無神論者?是信佛教呢還是做個激進的嬉皮士?不論選擇什麼信仰,媽媽常年的痛苦不快,到底會給自己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呢?世上真的有鬼魂存在嗎?若沒有的話,那是不是就意味著媽媽其實是精神有問題?世上真的有紅運當頭這種事嗎?不然的話,為什麼她的表兄妹能住在薩拉托加的高尚住宅?有的時候,她下定決心要做個跟媽媽完全相反的人。她不要整日怨天尤人,而是要做些有建設性的工作。她要參加維和部隊,到遙遠的叢林去服務。或者她又想做個獸醫,救治受傷的動物。再後來,她又想做個特教老師,教那些智力低下的孩子。她不會像媽媽那樣,整天說女兒半截大腦都不見了,她會把學生當作跟所有人平等的靈魂來對待,不挑剔他們的過錯。

    她把這些鬱積的情緒寫在高靈姨媽聖誕節送給她的一本日記裡作為發洩。當時她剛在英文課上看完《安妮日記》1,跟班上其他女生一樣,她心裡也充滿了這樣一種感覺,覺得自己也跟安妮一樣與眾不同,純潔無辜,對即將到來的悲劇一無所知,死後卻被人廣泛讚頌。日記將證明自己曾經存在過,見證她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將來總有一天,某個地方有某個人能夠理解她的心事,即便那時她已不在人世也沒關係。能夠相信自己的痛苦並非毫無意義,這種想法給她帶來了巨大的安慰。在日記裡,她可以暢所欲言,真誠坦白。坦白當然得包括生活記實。因此日記本一開篇就記下了當時電台排行榜上的十大流行金曲,還提到一個叫麥克爾?帕勃的男孩跟溫迪跳舞的時候起了「反應」。這是溫迪的說法,露絲當時還以為所謂「反應」是說那個男生得意洋洋,樂開了懷。

    她知道媽媽在偷看她的日記,有一天媽媽問露絲,「為什麼你會喜歡《轉,轉,轉》這首歌?大家都喜歡所以你就人云亦云?」還有一次媽媽故意抽抽鼻子,對她說:「怎麼會有股煙味?」當時露絲剛在日記裡寫到跟一幫朋友出去玩,在公園裡碰到幾個嬉皮,嬉皮邀請他們嗑煙。露絲覺得很慶幸,媽媽以為他們抽的是香煙,要是給媽媽知道他們抽的其實是大麻,那可就有大麻煩了。經過那次盤問之後,露絲忽而把日記藏在衣櫃底層,忽而藏在床墊中間,或是抽屜後面。可是不論她藏到哪兒,媽媽總能找到。至少露絲通過媽媽不斷下達的最新禁令推論出,媽媽一定是看過她的日記。「放學後不許去海灘。」「不許再跟那個叫麗薩的在一起。」要不就是「你怎麼對男生這麼著迷呢?」可要是露絲抗議說媽媽偷看自己的日記,茹靈就開始閃爍其辭,決不承認看過露絲的日記,可她又會說什麼「做女兒的不應該有秘密瞞著母親。」露絲不願意在日記裡有所隱瞞,因此她開始用黑話,西班牙語,還有一些媽媽不認識的多音節詞寫日記。比如說,「Aquaticamusementsofthesilicaparticulatevariety」(變種二氧化硅顆粒之水上娛樂場)意思是指LandsEnd那邊的海灘。

    露絲心想,難道當初媽媽就始終不明白,她越是堅持母女之間不該有秘密,女兒就越是要想方設法瞞過她?不過也許媽媽感覺到了。也許母親自己也有事情瞞著露絲。「壞事不說為好。」媽媽說。母女兩人根本不能互相信任。背叛和不忠就是從這種小事情開始的,並非什麼驚天大謊言,而是這些生活中的小秘密。

    露絲終於記起來自己把日記最終藏在什麼地方了。這麼多年來她都忘記了它的存在。她走進廚房,爬上工作台,身手遠不如十六歲時那般敏捷了。她伸手往櫃頂上摸索,很快就摸到了那本日記,日記封面上有心型圖案,她曾經在上面寫下了幾個當初喜歡的男孩的名字,其中幾個名字後來又用粉紅色的指甲油塗掉了。她拿著這本塵封的舊日記下來,撫摩著紅色燙金的封面。

    她覺得手腳發麻,彷彿日記裡預測了自己不可改變的未來命運。她覺得自己又回到了十六歲。翻開封面,內頁兩英吋的大字立刻映入眼簾:住手!!!私人文件!!!擅自閱讀,即是犯下非法入侵的大罪!!!沒錯!說的就是你!

    可是她的媽媽照讀不誤,非但如此,她還徹底遵行露絲寫在倒數第二頁的話,那番話差點要了母女兩個的性命。

    露絲寫下那幾句致命的話之前一個禮拜,母女兩人相互折磨的形勢已經愈演愈烈。她們就像被困在沙塵暴中的兩個人,頂著巨大的痛苦,不停地指責對方是造成災害的罪魁禍首。矛盾突然升級是在前一天晚上。當時露絲靠在臥室窗台上抽煙,門關著。聽到母親腳步聲朝自己房間過來,她馬上把香煙扔出去,倒在床上,假裝在看書。茹靈跟往常一樣,也不敲門,逕直走了進來。露絲抬頭作出一副純潔無辜的表情看著她,茹靈大叫:「你在抽煙!」

    「我沒有!」

    「你就是在抽煙,」茹靈指著窗戶,大步走過去。香煙落在樓下窗台上,余煙裊裊,揭穿了露絲的謊話。

    「我是個美國人,」露絲大叫。「我有隱私權,有權追求我自己的幸福,我活著不是為了滿足你的要求!」

    「不對!你大錯特錯!」

    「別煩我!」

    「我怎麼生了你這麼個女兒呢?我活著還有什麼意思?我為什麼不早死掉算了?」茹靈氣得上氣不接下氣,露絲覺得媽媽就像條瘋狗。「你想我死嗎?」

    露絲緊張地渾身發抖,可還是裝作滿不在乎聳聳肩,說,「我才不在乎呢。」

    媽媽大喘了幾口氣,然後離開了露絲的房間。露絲起身使勁把門摔上。

    後來,她一邊憤慨地哭泣,一邊在日記本裡寫道:「我恨她!再找不到像她這麼糟的母親了。她不愛我,不聽我說話,根本不理解我,只會挑剔我,發神經,讓我更難受。」她很清楚媽媽會讀到這些話。

    她知道自己這麼寫很冒險。這純粹是惡意的。可是罪惡感卻讓她更加逞強。她接著寫出更加惡毒可怕的話來,儘管後來她把這些話塗掉了,可是已經太晚了。現在露絲看著那些塗黑的字行,依然清楚記得自己當初寫下的話,母親讀到的那些話:

    「你動不動就喊著要自殺,那為什麼從來就只說不做呢?我倒希望你快點動手。死掉算了,快去吧,去吧,去吧,自己了斷吧!寶姨讓你去死,我也一樣!」

    即便是當時,她也為自己寫下如此惡毒的話語而震驚不已。如今記起往事,她仍然覺得震驚。當時她邊寫邊哭,心中滿是憤怒,恐懼,還有一種莫名其妙的解脫,媽媽傷害她那麼深,現在她終於可以公開地讓媽媽知道:我也要傷害你。隨後她把日記藏在放內衣的抽屜最裡面,這個地方不難找。她特意把日記本放正,書脊朝內,上面還放了條粉色小花內褲。這樣一來她就能清楚地知道媽媽有沒有動過日記了。

    第二天放學後,露絲故意在外面晃。她沿著海灘散步,在雜貨店裡停下來看看化妝品。她還從公用電話亭給溫迪打了個電話。她只想確認,到自己回家的時候,媽媽已經看過了她寫的那些話。她料想會有一場大鬧,媽媽不燒飯,只是大吵大鬧,嚷著要去死,還會說露絲一心想要媽媽早點死,她好搬去跟高靈姨媽住。茹靈會一直鬧到露絲開口承認自己寫下那些惡毒的話才算完。

    然後露絲又想像出另外一種情況。媽媽看了那些話,握住拳頭敲自己胸口,把心中的痛苦嚥回肚裡去,咬緊牙關不讓自己哭出來。晚些時候等露絲回家的時候,媽媽會假裝沒看見她,把晚飯弄好,坐下來,無聲無息地一個人吃飯。露絲絕不讓步,跟媽媽請求也要坐下來吃飯。她寧願每頓飯都泡麥片吃,也決不認錯。母女兩人像這樣冷戰會持續好幾天,媽媽用她的沉默,排斥和漠視,時時折磨著露絲。露絲總是強壓著心中痛苦,表示自己很堅強,一直到事情過去,除非,跟往常一樣,中途露絲受不了了,先低頭認錯,哭著請求母親原諒。

    晃到最後,露絲沒時間再多想還會發生什麼狀況,她非回家不可了。她強迫自己往家的方向走,多想也沒有用,現實也不會比想像中壞到哪裡去。乾脆鬧完了事,她對自己說。她拖著沉重的腳步上樓,一開門,就見媽媽跑過來,充滿憂慮地對她說,「你總算回來了!」

    可是慢著,她這才意識到這不是媽媽,而是高靈姨媽。「你媽受傷了,」高靈姨媽說著,一把抓過露絲的手臂,又把她拖出門。「快點,快點,我們得馬上去醫院。」

    「受傷了?」露絲頓時頭重腳輕,動彈不得。「怎麼回事?她怎麼會受傷了?」

    「她從窗口摔下去了。我也不知道她幹嗎要靠在窗戶邊上。她落在水泥地上,樓下房客打電話叫來了救護車。她身體摔傷了,頭部也有問題,我不知道到底傷的情況怎麼樣,可是醫生說很糟糕。但願她大腦沒有受損。」

    露絲先是啜泣,進而蜷縮身體,歇斯底里地大哭起來。這都是她一手造成的,是她希望這種事情發生的。她哭啊哭啊,直到哭得倒不上氣來,昏倒過去。等到了醫院,高靈姨媽不得不把露絲也送進急救室搶救。一個護士舉著個紙袋子,讓她朝裡面呼吸,可露絲一把打掉袋子,然後有人來給她打了一針,她立刻全身綿軟,輕飄飄的,頓時一切煩惱都不翼而飛。她感覺到一張溫暖黝黑的毛毯蓋上了身,遮住了頭臉。在一片黑暗虛無之中,她可以聽到母親的聲音在對醫生說,現在女兒終於可以安靜下來,我們母女一起死去了。

    事實上,媽媽摔斷了肩膀,折了一根肋骨,還有輕微的腦震盪。媽媽出院以後,高靈姨媽在家裡住了幾天,幫忙燒飯做家務,好讓媽媽有時間學著自己洗澡,換衣服。露絲總是站在旁邊,不時微弱地問一句:「我能幫忙嗎?」高靈姨媽就讓她幫忙煮飯,刷浴缸,或是幫媽媽換上乾淨的床單。

    接下來的幾天裡,露絲忐忑不安,不知道媽媽有沒有把在露絲日記裡讀到的話告訴高靈姨媽,或是說自己為什麼要跳樓。她仔細觀察姨媽的神色,分析姨媽說的每一句話,希望找到點蛛絲馬跡。可是從高靈姨媽說話的口氣中,露絲覺察不到絲毫的怒氣,失望或是虛假的同情。媽媽的舉止也同樣令人不解。她毫無怒容,卻顯出一副悲傷與挫敗的神情,整個人彷彿少了點什麼東西。可是到底是什麼呢?愛?還是憂慮?母親目光呆滯,對眼前發生的一切都毫不在意,不管大事小事,一切都無關緊要。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她為什麼不想再吵鬧鬥爭了呢?茹靈吃露絲遞上來的稀飯,喝露絲端過來的茶水,母女兩個也說話,可說的全是些無關緊要的事,既不會引起爭吵,也不會產生誤會。

    「我要去上學了,」露絲說。

    「你有吃午飯的錢嗎?」

    「有。你還要喝茶嗎?」

    「不要了。」

    每一天,露絲好多次想對媽媽說抱歉,說自己是個壞女孩,一切都是自己的錯。可是媽媽顯然是裝做自己並沒有看過露絲日記裡寫的東西,這麼一來就等於公開承認她看過。因此,他們連著好幾個星期都小心翼翼,生怕碰到對方的痛處。

    露絲十六歲生日那天,放學回到家,發現媽媽買了些她最愛吃的東西:兩種粽子,一個包肉餡的,一個豆沙餡的,還有一個草莓奶油蛋糕。「更好的我也做不了,」茹靈說。她的右手還上著夾板,掛著吊帶固定,拿不了東西。媽媽用一隻左手拎著好幾個袋子從超市一路走回來想必非常辛苦。露絲覺得媽媽這麼做,一定是表示她肯原諒自己了。

    「我喜歡這些東西,」露絲客氣地說。「太棒了。」

    「沒時間買禮物,」媽媽嘟囔說。「我找到了些東西,也許你還喜歡。」她指了指茶几。露絲慢慢走過去,拿起一隻包得很笨拙的包裹,包裝紙用膠帶粘住,沒有緞帶。裡面有一個黑色皮本,還有一個紅色絲緞的小包,包上還有個小盤花紐扣。小包裡面放著一個金戒指,上面鑲著兩塊橢圓型的翠玉。露絲一直非常喜歡這個戒指。這個戒指是露絲的父親家傳的,祖母把它給父親,讓他給自己的未婚妻。母親從來不戴。高靈曾經暗示說,這個戒指應該給她,傳給她兒子,也是楊家唯一的孫子。打那以後,每次茹靈提起這顆戒指,都要說到她妹妹如何如何貪婪。

    「哇,天哪,天哪,」露絲盯著手心裡的戒指,驚歎不已。

    「這是上等的玉石,別弄掉了,」茹靈警告她。

    「我不會的。」露絲把戒指戴到中指上。戒指太小,套不進去,戴在無名指上正好。

    露絲轉而看另外那件禮物。這是一本黑色皮面的口袋書,裡面有條紅絲帶作書籤。

    「你拿反了,」媽媽說著,把書反過來,底面朝上,書脊在右。她代露絲從左往右翻書頁,裡面全都是漢字。「這是中文的《聖經》,」媽媽說。她又翻到一頁,書頁裡夾著一張黑白照片,上面是一個年輕的中國女人。

    「這是我媽媽,」茹靈的聲音聽起來有點緊張。「瞧,我多印了一張給你。」她又取出一張蓋著蠟紙的照片。

    露絲點點頭,媽媽提到自己的母親,這是很重要的事。她很想專心聽媽媽講話,不去看自己手上的戒指,卻忍不住地想像學校裡的同學看到了會怎麼說,他們一定會非常羨慕自己。

    「我小的時候,把《聖經》抱在這裡,」茹靈拍拍自己的胸脯,「睡覺的時候也想著我媽媽。」

    露絲點點頭說:「她這樣子很漂亮。」她此前見過茹靈高靈的母親,露絲的外婆。那些照片上的外婆都是一張大白臉上佈滿深深的皺紋,嘴巴緊閉,薄嘴唇像刀鋒一樣銳利。茹靈把這張好看的照片夾到《聖經》裡,朝露絲伸出手。「還我吧。」

    「什麼?」

    「戒指,還給我。」

    露絲大惑不解,很不情願地把戒指交到茹靈手裡,眼看著她又把戒指放回絲緞小包裡。

    「好東西現在用太可惜了。將來再給你,你會更珍惜。」

    露絲很想大叫,「不!你不能這麼做!這是我的生日禮物。」

    可是當然,她什麼也沒說,而是悶聲不響站在一旁,見茹靈走到躺椅旁,把坐墊推起來,坐墊下面有塊木板,她把木板也推起來,下面是一個活動夾層,她把《聖經》和放戒指的小包都放進夾層裡。原來這裡也是媽媽藏東西的地方!

    「總有一天,你可以永遠保有這些東西。」

    總有一天?露絲喉嚨一陣發緊。她很想大叫。「永遠要等到什麼時候?」可她知道媽媽的意思,「總有一天我死了,你就不用聽我囉嗦了。」露絲心中百感交集,一方面她覺得很高興,媽媽送了這麼好的生日禮物給自己,這就意味著媽媽還愛她,可另一方面,媽媽這麼快就把戒指拿回去,讓她覺得很失望。

    第二天,露絲拉起躺椅的坐墊和木板,伸手到夾層裡去摸那個小包。她把戒指拿出來,眼看著這件碰不得的禁品,緊張得彷彿戒指被自己吞了下去,如鯁在喉。也許媽媽把戒指拿給她,純粹就是為了折磨她。很可能就是這麼回事。媽媽最知道怎麼讓她難過!哼!露絲心想,我偏偏不讓你得逞。她要假裝自己根本不在乎。她決定強迫自己再也不看這枚戒指,就好像根本沒有這麼個東西一樣。

    幾天之後,茹靈進露絲房間,指責她又去海灘了。露絲撒謊說自己沒去,茹靈從門口把露絲的球鞋拿進來,兩隻鞋對著一拍,沙子嘩啦嘩啦直往外流。

    「那是人行道上的沙子!」露絲抗議道。

    就這樣,母女兩人的鬥爭又開始了。露絲覺得這種感覺既陌生,又熟悉。兩人越吵越凶,越吵越有信心,突破了上個月剛形成的楚河漢界,各自收復失地。兩人似乎都知道,最糟糕的已經過去,現在吵得再凶,罵得再狠也沒有關係。

    後來,露絲猶豫該不該丟掉日記。她從內衣抽屜裡面取出那本釀成大禍的日記,邊翻邊看,忍不住輕輕啜泣。日記裡記載了她的心聲,至少一部分是她真實的心聲。這些紙頁間有她自己的生活,有些是她不願意忘記的。可是當她翻到最後一頁,她痛苦地意識到,上帝,母親和寶姨都知道,她差一點就犯下了謀殺大罪。她小心翼翼地劃掉最後這幾句話,用圓珠筆塗了一遍又一遍,直到紙上只剩下一團墨漬。在下面一頁,也是最後一頁,她寫道:「對不起。有的時候我只是希望你也能對我說聲抱歉。」

    儘管她決不可能把這些話拿給媽媽看,這麼寫出來,她已經感覺好多了。這些話無所謂好壞,只是她真實的內心反映。隨後,她想要把日記藏在一個母親永遠也不會發現的地方。她爬到廚房工作台上,胳膊舉高,然後把日記本扔到了碗櫃頂上。那裡很安全,很隱秘,也很難拿,久而久之,露絲自己也忘記了日記在那裡。

    露絲回憶起來,這麼多年過來,她跟母親從來沒有談起過當初的事情。她把日記本放下。過去發生的事情並非不再改變,恆久的是世事注定要變遷。她對年少的自己產生了一種奇怪的同情,同時也很慚愧地認識到,自己當初是多麼愚蠢,多麼自我中心。倘或她有個女兒,那女兒長大也會搞得她像母親當初那麼痛苦。她的女兒如今大概也該有十五六歲了,也會對著露絲大喊說「我恨你」。她不禁想,當初母親是否也一樣,對自己的媽媽大喊「恨你」。

    突然,她想到了那天中秋節聚餐的時候他們看過的那兩張照片。媽媽、高靈姨媽和外婆在一起的那張照片上,媽媽大約十五六歲。還有另外那張,寶姨的照片,茹靈錯以為是自己媽媽的那張照片。一個念頭突然劃過腦海:媽媽放在《聖經》裡的那張照片。她曾經說過那是她母親。那張照片上的人究竟是誰?

    露絲推開躺椅的坐墊和木板。東西都還原封未動:黑色的小開本《聖經》,絲緞的小包,裡面那只鑲翠玉的戒指,全都安然無恙。她打開《聖經》,裡面赫然現出蠟紙蓋著的那張照片,就是母親在中秋節聚餐那天拿給她看的那一張。寶姨頭上戴著新異的裝飾,穿著高領冬衣。這是什麼意思?難道說媽媽三十年前腦子就已經出問題了?還是誠如媽媽所說的,寶姨的確是她的母親?如果真是那樣,那是不是意味著媽媽大腦其實沒有問題?露絲重又盯著照片看,想從照片上人的眉目間找出些跟母親相似的特徵。可是她什麼也看不出來。

    椅子下面還藏了些什麼呢?露絲伸手進去,摸出一個褐色購物袋,上面還用紅色的聖誕絲帶紮住。裡面有一疊手稿,寫的全都是漢字。其中有些紙頁上端,還用毛筆寫了一個漂亮端正的大字。這份手稿她曾經看到過。可是,什麼時候、在哪裡見過呢?

    忽然間,她想起來了,那堆放在她書桌右邊抽屜最下層的手稿。「真,」她回憶起其中第一頁開頭的內容。「這些事情我知道都是真的。」下面一句說的是什麼來著?死去的人的名字,隨他們而去的秘密。什麼秘密呢?她感到媽媽的生命危在旦夕,而唯一的救星就是她手上這疊稿紙,可手稿一直都在她身邊。

    她看著手裡這疊新文稿的第一頁開篇那個大字。腦海裡浮現出母親責罵她的聲音,「要努力學習。」沒錯,她當初真該努力學習中文。那個字很眼熟,下面一彎,旁邊三個點——心!然後是第一句話,跟她家裡那份稿子的開頭看起來很像。「這些事情我——」可是下面的就不一樣了。下面一個詞是「應該」。這個詞母親常常說。下一個字是「不」,這個字媽媽也常常說。再下面一個……她就不認識了。「這些事情我不應該——」露絲盡量猜下面會是什麼內容:「這些事情我不應該告訴別人。」「這些事情我不應該寫下來。」「這些事情我不應該說出來。」她走進自己的臥室,去書架上找媽媽的英漢詞典。她查了「告訴」「寫」「說」這些詞的中文說法,可是都跟媽媽手稿上寫的不像。她急切地翻著字典繼續查,過了大概十分鐘,她終於弄明白了:

    「這些事情我不應該忘記。」

    媽媽是什麼時候把另外那份手稿給她的?大約五年還是六年以前?這些也是當時寫的嗎?當時她知道自己正在慢慢喪失記憶嗎?媽媽想過要把完整的手稿給露絲嗎?她想什麼時候給呢?等她終於把戒指交給露絲永久保管的時候嗎?或是等她覺得露絲終於認識到這些東西重要性的時候?露絲接著看下面的字。可是除了一個「我」字,其他一片混沌。她只認得「我」,可那下面還有成千上萬的漢字她都不認識。她該怎麼辦?

    露絲躺在床上,手稿就放在身旁。她看著寶姨的照片,又把照片貼在胸口。明天她要打電話到夏威夷找亞特,看他能否推薦個人來做翻譯。這是一。她要從家裡把手稿的其餘部分拿出來。這是二。她要給高靈姨媽打電話,看她都瞭解多少。這是三。她要請媽媽給她講講自己的一生。這次她要開口請求,專心聽媽媽講。她會坐下來沉住氣聽媽媽說,不匆匆忙忙,趕著要做別的事情。她甚至可以搬進來跟媽媽一起住,多花些時間瞭解媽媽。這個舉動可能會令亞特不開心。他可能會認為露絲搬出去意味著兩人的關係出了問題。可是總得有人照顧媽媽,她希望自己親自來做。她想要在這裡,聽媽媽講述自己的故事,陪她回顧生命中經歷的種種曲折,聽媽媽解釋一個漢字的多重涵義,傳譯母親的心聲,盡量瞭解母親的思緒。她會過得充實而忙碌,而且,終有一天,她與母親可以不必緊張地扳著手指記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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